与意大利一样,社团主义的元素在德国出现的时间远远早于两次世界大战的间歇期。商业行会、手工业行会和职业人士行会等组织从12世纪起就在德意志地区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力,它们试图控制产品的价格和标准,而且还对各省乃至全国的统治者和立法机构发挥着影响。然而,资本主义带来的竞争浪潮削弱了这些组织,拿破仑更是在整个帝国范围内禁止这些组织的活动,因此它们的影响力至少在19世纪的现代经济中被大大削弱。1866年,德意志各州同奥地利帝国的联盟被普奥战争终结。1871年,德国历史迎来了转折点,俾斯麦把整个德国统一到威廉皇帝领导的普鲁士下面。历史学家乌尔里希·诺肯(Ulrich Nocken)把德国社团主义兴起的时间确定在1871年,凡尔纳·阿贝尔斯豪塞(Werner Abelshauser)则认为1879年标志着“现代社团主义利益协调制度的诞生”。德国新兴的现代经济在某些方面走向了社团主义,名为工商业“商会”的雇主协会兴起,承担了政治游说、价格谈判、制定工资标准等职能。大多数规模较小的产业工会也发展起来,相对于“一战”时期和“二战”之后的德国工会而言,其实力还较为薄弱,尤其是在1879年反社会主义法律制定到1890年废止期间。雇主协会和小规模的工会都成为政府的重要合作对象,这是威廉统治时期的经济特征。在1871~1890年担任帝国首相的俾斯麦未能复制约束普鲁士议会的普鲁士经济委员会,建立一个拥有对议会的否决权和建议权的国家经济委员会。虽然不得不与国会分享某些经济事务的权力(这点不同于希特勒),但这位铁血首相还是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并借此为19世纪八九十年代发展钢铁产业的融资铺平了道路。因此,19世纪后期的德意志帝国可以说已经发展出了历史学家们所说的自愿的或协商的社团主义,但与20世纪30年代出现的强制性和全面的社团主义并不相同。德国自愿性质的社团主义在1919~1924年魏玛共和国早期仍继续受到工会的青睐,而雇主协会在“一战”期间不得不屈服于强势的工会,被迫与对方平等地坐到谈判桌前。
在两次世界大战的间歇期,社团主义受到普遍欢迎:大量的集会和广泛的支持,当时的观察家们的直接报道,还包括艺术家们时代情绪变化的间接反映。人们在很多领域有了新道路和新发现的感觉。社团主义得以流行,其背后的推动力很容易看到,那就是公众对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日益排斥。社团主义成为“第三条道路”,用历史学家泽夫·斯坦贺尔(Zeev Sternhell)的话来说,就是“既不左也不右”——至少不属于传统的“左派”或者右派。穿越时代的话,可以说“二战”后的新社团主义也是新右派和“新左派”之间的中间道路。因此,社团主义既可以吸引被资本主义损伤的利益群体,也可以吸引恐惧社会主义的利益群体。前者可以通过社团主义避免现代主义和现代经济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害,如市场竞争的威胁、工作的不稳定以及产业发展的盲目性;后者可以把社团主义作为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替代,避免被剥夺财富和快乐,包括被禁止创办企业和难以发展个人事业等。社团主义政治家可以声称,这种社会结构能够重新鼓舞人们追求共同目标,并由政府进行协调补充,从而彻底解决资本主义的劳资冲突和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同其他群体的冲突。政治家们无法在实验室中建立一个社团主义经济模型与实际的资本主义经济对比,这给了他们借口,要求直接砸碎资本主义的框架,用新的社团主义经济取而代之。他们的首要目标是使国家摆脱资本主义经济,把社团主义经济调试到最优状态成为次要任务。世界经济在1929年陷入危机,“大萧条”笼罩前方,使他们更容易把现有的资本主义经济描述成应该尽快抛弃的制度。最后,纳粹政治家们吹嘘说他们即将采取行动,而当时议会中主张改造资本主义的党派和主张建立社会主义的党派势均力敌,因此是做不到的。他们如果掌权,必将大有作为,绝不像其他人那样一事无成、只求不把事情搞得更糟。于是在若干有着社团主义元素的国家,大众激动地期盼新时代的到来。
社团主义并没有止步于意大利和德国。1936年政变后,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终结了西班牙共和国的社会主义路线。不过社团主义思想在西班牙未得到普及,社团主义的上层建筑也从来不像意大利那样广泛。葡萄牙的独裁者安东尼奥·萨拉查(Antonio Salazar)[科英布拉大学的经济学教授、查尔斯·莫拉斯(Charles Maurras)及利奥十三世的崇拜者]在1932~1968年担任总统期间主要依靠社团主义思想,他的实验在法国引起了强烈的关注。在1934年,奥地利随着恩格尔伯特·道夫斯(Engelbert Dolfuss)担任首相,也采纳了塞佩尔牧师(Monsignor Ignaz Seipel)的某些社团主义学说。社团主义在爱尔兰则兴起于1937年,被新芬党这样的反资本主义党派推崇,并得到了教会的支持。
法国的情况如何?20世纪初,巴黎的沙龙里满是好斗的知识分子,希望把终结个人主义的社会主义同民主制度结合起来,其中包括莫里斯·巴雷斯(Maurice Barres)、乔治·索雷尔(Georges Sorel)和查尔斯·莫拉斯等人。然而法国在两次世界大战的间歇期并没有采纳墨索里尼和希特勒引入的社团主义制度。当德国士兵在1940年进入巴黎后,组建于1941年夏天的维希政府很快建立了社团主义精神的经济计划体系。几年之后维希政府垮台,戴高乐将军领导的战后政府在1946年引入了计划指导,1946~1958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采纳了五年计划,这借鉴了20世纪30年代意大利和德国执行的四年计划。法国政府希望通过这个办法指引法国工业向他们期待的方向发展。
在南美洲,社团主义的元素是在热图利奥·瓦加斯(Getúlio Vargas)统治时期进入巴西,尤其是在1937~1945年的独裁时期。巴西的劳动法一字不差地照搬意大利法律,建立了卡特尔以控制主要产品的生产,政府还希望掌控工业化的发展方向。不过态度较为温和的瓦加斯与萨拉查一样镇压了法西斯和纳粹党派,还取缔了普利尼奥·萨尔加多(Plínio Salgado)领导的激进的天主教党派。另一种颜色的社团主义则在1943~1955年胡安·庇隆(Juan Perón)的第一任总统任期来到阿根廷,产业工会成为庇隆主义党派的基石,对工业和农业进行广泛干预。
在亚洲,日本的大型垂直垄断企业(财阀)通常是由某个大家族控制,它们自19世纪最后几十年的明治时期起步,在“一战”之前已变得非常显赫,与中央政府保持密切联系。社团主义制度发展起来,日本帝国政府既没有与其保持距离,也没有将其拆解。在1945年摆脱日本殖民统治后,韩国也形成了社团主义结构,韩国政府把日本人留下的工厂和其他好处送给少数韩国企业,以换取利益回扣。
对盎格鲁–撒克逊国家来说,如果说它们也在两次世界大战的间歇期建立了类似于意大利和德国的社团主义制度,那是很大的歪曲。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和英国的工会的规模和影响力都显著增强,而这些组织在意大利和德国却受到束缚。在欧洲大陆各国都忙于建立卡特尔时,美国人继续坚持进步主义时代的反对态度。但问题在于,美国经济和英国经济是否也或多或少带有类似于意大利和德国的社团主义特征?在1929~1933年可怕的经济衰退直至“大萧条”之后,美国也出现了政府对经济的广泛干预。富兰克林·罗斯福以巨大优势当选总统,于1933年开始执政,各种新政的立法也随即推出。根据1933年的《全国复兴法案》,美国成立了国家复兴署。在各个产业都组织了领导团队,设定价格和工资标准,以防止螺旋式通货紧缩,因为罗斯福相信这种紧缩加剧了失业问题。加入这种团队不是强迫性的,但是每家执行行业标准的企业都能得到政府的认证,必然给其他企业造成社会压力。电视观众至今还能从马克斯兄弟(Marx Brothers)的电影《鸭子汤》(Duck Soup)的第一帧画面中看到这样的认证印章。许多被认为颇有思想的评论家都把国家复兴署视为走向“集体主义”的社团经济的令人忧虑的一步:
这个制度的关键本质是,每个加入标准的产业都能获得对美国市场的近似的垄断权,其垄断利润使其足以支付高工资。但为了保护垄断权,必须排除竞争对手的进入。于是在更“先进”的标准中,对新企业和新工艺设置了障碍……通过国家权力完全禁止任何进口,把整个老牌产业都保护起来。
然而对大多数观察家而言,新政的干预力度不能与毫无约束的欧洲大陆社团主义相提并论,那些国家的干预不需要立法,议会权力被剥夺,没有法院执行司法审查的权力。而在美国,国家复兴署在1935年最高法院审理谢克特家禽公司诉合众国案(Schechter v. United States)中被一致裁定为违宪。罗斯福很快要求增加最高法院人数,希望使其更加听话。但国家复兴署最终还是没有重启,法院的声誉得到了提升,而非下滑。
随着新政的施行,美国的社会思潮(虽然并不总是反映在社会行动上)与19世纪的自由主义出现了很大差异。国家复兴署领导人唐纳德·里奇伯格(Donald Richberg)的一份声明非常引人关注:
我们没法回到戴着“粗俗个人主义”面罩的镀金时代的无政府状态。如果各产业的私营业主和经理人不能充分组织起来,使这些至关重要的产业的运营能承担与巨大的公共利益相称的公共义务,那就不可避免地要对这些私人产业进行政治控制。
然而,实际行动似乎没有口号那么可怕。“大萧条”时期,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不常见的甚至比较激进的措施,并创造了一些新职业。例如,美国民间资源保护队雇用摄影师和纪录片导演记录美国乡村的画面和声音,以备这些景象会走向消失。美国公共事业振兴署启动了重大的建筑工程,联邦政府此前曾经提供借款支持铁路建设,州政府也曾参与运河建设,但胡佛大坝这样的巨型联邦水坝项目还是很罕见的。这些新措施与德国采取的某些做法类似,不过在公众看来,这些新措施主要是临时安排,而不是从资本主义文化向社团主义文化的根本转变。这就好比维斯康蒂(Visconti)的经典影片《豹》(The Leopard)中,萨利纳亲王说:“要想维持现状,必须有所改变。”
新政当然引发了其他一些永久性的变化。佩科拉委员会披露了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利益冲突的泛滥和不利现象,美国国会于是在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要求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实行分业经营,1933年的《证券法》规定可以对股票发行中的错误信息提起诉讼,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创建了负责证券交易监管的美国证交会。1935年又创建了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以防止和纠正“私人雇主和工会的不当劳动处理行为”。不过这些措施也很难说是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致命打击,它们给潜在投资者和潜在雇员提供的保护促进了市场信心的极大恢复。
向社团主义方向前进的重要一步是1935年的《国家劳动关系法案》,它承认雇员享有组织或加入现有工会的权利。美国国会认为,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不对等谈判权”造成了“经济不稳定”,公司拒绝谈判会引起罢工,这些都会影响商业发展。该法案是个新动向,以前的政府没有鼓励劳工联合,而是分拆卡特尔或其他类型的垄断组织。西奥多·罗斯福20世纪初领导的进步运动的目标是打破垄断。伍德罗·威尔逊总统的态度也同样如此:“我支持大企业,但我反对托拉斯。”在1923年的蒂波特山油田丑闻曝光联邦官员的贿赂事件后,政府更加注意同产业界保持距离,不给它们提供更多的法律照顾。产业界和华盛顿的关系在20世纪30年代较为疏远。
这些变化以及其他措施并没有让美国人感到他们抛弃了这个国家的传统价值观。我们可以认为富兰克林·罗斯福对社团主义做了某些妥协,但最后保留了现代资本主义,而不是被社团主义彻底取代。有证据表明,社团主义真正在美国扎根并对现代资本主义产生致命威胁是在罗斯福去世后很久才发生的。
欧洲大陆(尤其是德国和意大利)的新兴社团主义经济的表现如何?能否与美国和英国这样延续现代资本主义的国家匹敌?意大利的社团主义经济是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成型的,希特勒的体制成型于1933年,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很快就在30年代末爆发。因此,这样短的历史没有太多可以借鉴的“自然实验”,其中一项实验是在发生严重衰退的初期——英国是从1926年开始,其他国家则在1929年爆发。而希特勒和罗斯福都是在1933年年初上台的。
人们普遍认为,希特勒采取的社团主义措施在短期内把德国经济拉出了衰退,而罗斯福则受制于大多数国民的自由放任思潮,不得不坐视经济滑坡,并陷入延续8年的“大萧条”。然而,德国和美国的产出数据向我们揭示了另外一番景象:
到1936年,德国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几乎恢复到1929年的水平,这无疑算是很快的复苏,但与采取完全不同的政策组合的美国相比,在相同的时间跨度内,德国的复苏并不比美国强劲。同时在增长率方面,纳粹德国的表现也并不比魏玛共和国在1926~1927年冬季的首次复苏出色,那12个月的增长率高于第三帝国的任何时期。因此,如果采取完全不同的政策,也可能出现类似的迅速复苏。从这种严格假设的意义上讲,不能说纳粹党的经济政策是德国经济复苏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