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指出的是,魏文所说的‘日本在15年内,享有石油出产的425%’,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按照合同,一旦找到油田,在原油总产量中,我方享有425%的固定留成油,还有15%的操作费包干;而日方只有48%的报酬油。至于其余的37%的原油,合同中也写得清清楚楚,是中方按照国际市场的价格出售给日方的--特别要说明的是,我们这样做,既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同时又根据国际油价基本上是朝着不断涨价的情况来确定的,所以说它的出售定价,是根据产油时的国际油价来确定的。这既合理,也总体上有利于我们这一方。至于为什么要把37%的原油卖给日方,我们在合同里也非常清楚写明白了,它是作为我方投资建设和开发油田所需的经费的还贷和需要还付的利息。一旦偿还完毕建设投资和利息后,原油销售收入,则完全归中方所有。在这一点上,‘魏宗国’的文章混淆了基本概念和基本事实。”
“其次,魏文中说‘中日协议中石油产权的报酬比例,双方几乎高达1∶135’,这完全是没有丝毫根据的无稽之谈。下午,我想请诸位认真看一下我们与日方签订的合同文本,便知真相。在此,我想先向大家说明一下,按中日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测算,扣除双方投资的本息及操作后,中方与日方的净收入的比例平均为9∶1,如果是发现了高产油田,这个比例可以达到139∶1;产量低的油田,其比例也可保持在881∶1的水平上。”
“你们问世界其他国家同类的石油合作合同的比例是多少?我可以告诉你们:大约在4∶1的水平。也就是说,资源国和投资合作商之间的分成比例一般为4∶1。请听清楚了:我们同日方签订的分成比例的平均水平是9∶1,高出一倍以上!”
“第三个问题是:魏文中讲到的所谓的日方‘不到十几天,7亿美元的投资已连本带利全部收回’,则更是违背基本事实的。按照合同规定,日方在渤海湾的勘探开发投资远不止7亿美元,且按照现在的合同规定,日方想收回其基本投资最少也得7年,怎么可能在十几天内收回投资呢?魏文的那种说法,不仅完全不符合事实,即使在国际海洋石油合作开发史上也是从没有这种先例的,而且几乎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不知是‘魏宗国’先生缺乏这方面的基本常识,还是有意捏造出这样的天方夜谭!”
“嘿呵呵--”秦文彩听到下面已经有哄笑声了。
突然他提高声调:“最后我想指出的是,‘魏宗国’的文章中说日方在收回投资后,‘所得到的将是源源不绝的免费原油供应,是价值千亿美元的石油资源’,这更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至于所谓的‘价值千亿美元的石油资源’,一是石油资源永远属于我们资源国国家所有;二是千亿美元的石油资源,意味着我们渤海湾要发现相当于7个大庆油田,或者说会有两个欧洲北海油田的资源量!我和我的同行对渤海湾再乐观的估计,也没有想得到可能有7个大庆油田或两个北海油田这样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伟大发现!”
“哗--”秦文彩结束讲话,台下顿时响起热烈鼓掌。
有几个人的脸色特别难看。其中有那位女士。
“谁对秦文彩同志的发言有异议或问题,可以自由提出来。”杨波清了清嗓子,示意会场安静。他把目光移到以那位女士为代表的“原告”一方。
“我想问:石油部在不同地质部商量的情况下,便同外国公司签订了协议,这样做是否超过了石油部管理的范围?”早已耐不住的那位女士站了起来,对着秦文彩责问道。
“海洋石油的对外合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石油部只是作为职能部门在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责。再说,地质部孙大光部长是知道我们的工作的。”秦文彩站起来回答道。
“你们是不是在搞租让制?”另有人提问。
“不是。”秦文彩回答得干脆,“我们搞的是风险合同。它是一种中外双方平等互利的合作模式。而且,即使在合作区块内,我们中方也保留着打井的权利。”
“南海对外合作,你们有没有同总参商量过?”有人提出一个军事保密问题。
“是的,我们不仅与总参有过多次的沟通与协商,而且国务院在作出相关决定时,总参的同志是参加了会议的。”
“听说外国公司都有自己一套非常有经验的谈判专家和经济学家,你们都是新手,谈判能不吃亏吗?”
“这同志提得很对。确实,我们在对外合作中深感自己的经验不足,特别是一些专业的法律和条款问题,有时被搞得头都会痛,但有几点可以保证我们在谈判中少吃亏、不吃亏:一是我们的同志虚心好学,包括我们的副总理康世恩同志,用他言传身教的作风,带领我们从不懂到懂、再到完全能懂并一直到熟练;二是我们为了避免吃亏,尽量地多选择几种方案进行比较,从中选择更有利于我们的最优方案;三是我们也请了第三方有丰富经验的国际专家帮助我们一起工作;第四点最重要,是我们参与对外合作的同志,他们都是石油部百里挑一的好同志,他们对国家、对党、对我们的人民忠心耿耿,勤劳机智,工作一丝不苟,并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十分注意在实践中进取和提高自己的能力,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们把与外国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给国际上著名的石油公司和专家们看后,他们一致认为我们中方不仅没有吃亏,而且应该说是极有利于我们中方的,属上佳或最佳的方案……”
再一次热烈鼓掌。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九天半的时间里,我们不是在五楼的大会议室进行集体论战,就是在下面的小会议室翻阅资料,准备迎接挑战。”现年75岁的邱中健院士站在他的办公室,推开窗户,指着中石油西南方向的那栋楼,给我讲述约三十年前的那次大论战。
“很热闹,有人说我们是卖国贼,很好笑,怎么可能呢?当时从事海洋石油领导工作的一些同志,都是从旧社会过来的人,像余秋里、康世恩和张文彬、秦文彩他们,都是打过仗的人,像我和黄汲清、翁文波这样的旧知识分子,在新中国成立之前,都吃过帝国主义和日本人的苦头,怎么可能做出卖国的事嘛!”93岁的邹明在回忆起那次大论战情景时,依然颇为激动地对我说。
“渤海论证会”,亦称“3·23论证会”,是中国对外开放初期一次规模最大、声势空前、内容广泛的大论战。它涉及到主权问题、经济问题、外交问题、军事问题和劳资问题等等方面,几乎涵盖了与外国企业合作经营的所有内容,是一次为中国全面对外开放作先导的理论与实践的大辩论、大交锋和大总结,正如后来秦文彩和江泽民等同志在向中央财经委领导小组汇报时,中央领导充分肯定的那样:渤海石油勘探开发论证会开得好,很有必要,而且通过这种由多个部门和众多专家参与的集体论证形式,有利于增进对国家大政方针决策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中央再次充分肯定石油部所进行的包括渤海湾在内的海洋石油对外合作项目的进展,总体是好的,对我方是有利的,与外国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吃亏。个别合同缺少经验所暴露的不足和缺陷,可以通过其他形式弥补。
让秦文彩和石油人特别欣慰的是,中央再次强调我国海上石油开发与外国公司的合作不仅要继续,而且要坚持下去,甚至可以不断扩大范围。让外国公司有利可图理所当然,不应因此束手束脚,只要有利于加速我国海上石油开发,争取到更多的外国资金和技术,有利于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的事,石油部可以放手大胆地干。同时,在与外国合作中,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的人力和资源国的自身优势,比如在建设服务基地和基地服务工作方面,尽可能地不雇用外国人员,由我们自己来做,争取“肥水”不外流。
中央领导十分肯定论证会上专家们提出的关于加速我国对外合作开发海洋石油的立法建议,给秦文彩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深感对外开放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同时切身体会到什么是现代化、什么是全球化、什么是国际化……
“秦部长,报告一个好消息:听说那位女士已经被抓起来了!”突然有一天,有人兴高采烈地跑来对秦文彩说。
“哪个?”秦文彩愣了一下,问。
“就是写信告我们是卖国贼的那位女士。中科院的!”
“噢--”秦文彩想起来了,“她怎么啦?”
“她向外国人出卖情报,被我安全机关抓住了,据说马上要判刑!”
秦文彩轻蔑地“哼”了一声,说:“没想到她骂了我们好一阵卖国贼,最后自己反倒成了真卖国贼!可悲。”
“现在想起来,我们真得感谢这位女士,是她挑起的那次大论战,反倒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对外开放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以及同外国公司合作中必须坚决捍卫的国家利益和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历史已经翻过了许多惊心动魄的岁月往事,当现在的秦文彩再评说起那次大论战和那些辱骂他和石油部是“卖国贼”的人时,已经并不在乎了。不过,我让他再往下说说那些外国公司后来在我海上展开工作的情况时,这位老石油人的脸上顿时愁云涌起,只见他抬起右手,拢了拢满头花白的板寸银丝,长叹一声,说:“人民内部矛盾和各部门、各地区的本位主义,有时也能害死人哟!”
“真的吗?”
“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