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的主持人,是位现在大家都很熟悉的人物--他四方脸、一双大眼睛上架着一副宽边镜框,说起话来充满磁性的江泽民同志。那个时候的江泽民是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副主任,这个论证会是中央决定由进出口委与能源委一起主持召开的。另一位主持人是杨波同志,石油部对杨波比较熟。
第一天的会议在江泽民的主持下宣布开始。随即,身兼能源委主任的余秋里副总理作了简短讲话--因为此刻的余秋里虽为国务院副总理,其实论战的另一方早已私下里把他同样列在了“怂恿和指使石油部进行卖国行为的总后台”的角色,所以余秋里非常知趣地在作了一番官话后,很快把论证会的主导权交给了江泽民和杨波,自己便离开了会场。
不过,余秋里作为国务院领导,他的开场白说得还是非常有力。他说:“勘探开发海上石油,是中国石油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中央对此极为重视。这次论证会,应在经济、技术方面充分论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目的是搞好我国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的整体工作。”
余秋里走后,秦文彩注意到,本来火药味就很浓的会议现场,一下又显得气氛更加凝重与沉闷。令他感到有些不舒服的是,那个写信告到邓小平那儿去的女士,今天显得十分得意,眼睛不时地在现场到处寻觅和探秘什么。而新闻单位的一些记者仿佛也把她当作了“英雄”,不时地走过去与她交流和交换联系的电话号码。“沉住气,现在我们是‘被告’呢!”秦文彩暗暗告诫自己。当他把这种告诫的目光传递给坐在自己身边的赵声振、钟一鸣等人时,反倒觉得有些好笑了:因为秦文彩看到赵声振、钟一鸣他们个个比自己更加正襟危坐、神情严肃地坐在那儿,还真有点儿“被告”的样子。
“哎,用不着这样,我们是庄严陈述的!没什么了不起。”秦文彩胳膊和目光并用,向自己的战友们送去力量。
顿然间,他看到赵声振、钟一鸣等人的脸上露出一丝宽慰和充满胜利信心的微笑。
现在,杨波接过余秋里的话,就此次论证会的缘起和必要性,以及整个论证会的议程作了大致的安排和说明:会议可长可短,一个目的--各方畅所欲言,把各自想了解和表达的都说出来,控、辩双方都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会议开好。
“大会发言现在开始,首先我们请石油部副部长、主管海洋石油对外工作的秦文彩同志就石油部对外合作的相关问题发言。”秦文彩听到会议主持人在点自己的名了。
这是预先就知道的事。作为主要“被告”,秦文彩必须首先要代表石油部作一个总体的发言。而他的发言,是经几位从事对外合作的同志共同起草完成的,当然也经过石油部党组主要负责人看过并同意的。尽管如此,秦文彩知道,这一次发言,意义非同寻常,既要回答骂他们“卖国贼”的那些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用事实来回答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主张的中国石油对外开放的决策的正确性和已经做的工作是完全符合国家利益、符合人民利益,以及是怎样与国际海洋石油开发的通用法则与做法接轨的。秦文彩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
“现在,我代表石油部发言。”秦文彩从座位上站起来,一开口的这十个字,说得简洁又掷地有声。当时在许多人眼里,石油部差不多成“臭狗屎”的代名词了,但秦文彩现在要通过自己光明磊落、气吞山河的语调和客观事实来雄辩人民共和国石油部的真实形象。
“……中国海洋石油的对外合作,对中国主权没有任何损害。合同区块划分大小,都是由我们主权国来决定的。合作区块的主权永远属于我们中国!”秦文彩发言最前面的一段话,回答的是关于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勘探开发的区块主权问题。这是针对那些把石油部按照区块划分同合作国石油公司进行勘探开发说成是“出卖主权”的说法的正面回应。
之后,秦文彩从八个方面,就中方与外国公司合作勘探开发海上石油吃不吃亏、合同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等问题,一一作了详细的阐述。他的长篇发言,简单地归结为:
--勘探期内,不论有无商业性油田发现,全部勘探费用由日方(或其他外方)独自承担;
这么好的买卖有什么错?会场上,有人已经开始在私下里讨论和交换意见了。
--双方投资购置、建造而形成的固定资产,最终归中方所有;
那是用人家的钱建起来的东西,有的肯定还是比较先进的设备和装备,我们少花钱就能得到它,这是一桩便宜买卖嘛!有人轻轻拍手叫好。
--油田从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起,无论成本高低,也不管盈利多少,首先提取年产原油的425%作为中方固定留成;
嗯,这一条得细细研究,425%是多还是少呢?听听再说。
--所发现的油田建成并进行商业性生产的两年中,中方可以接管操作权,操作费按年产量的15%由中方包干;
一旦发现了油田,就把操作权拿回来,这很重要。应该说这做法很好嘛。
--油田在投产后的15年内,日方可获得年产原油的48%作为投资回报;
15年?48%?是多还是少了?不过,人家花了好几个亿美金来帮我们勘探开发,风险是很大的。如果没有发现油田,所有投资都得扔在海里。找到油田让人家获得一定的回报这很正常,而且人家来投资本身就冲着要赚点钱、占些小便宜的嘛!我看这条没问题!
--回收双方的投资和利息,其年额度不能超过年产原油的377%;
这又是一个什么概念?噢,就是用原油来抵偿投资方的投资与利息,可以嘛!我们就是因为国家穷,没钱,才找人家来合作嘛!国际惯例应该是多少?听听,听完再问问。
--合同期内,每个油田的累计采出量,不得超过整个油田储量的85%;其余的15%归中方所有;
嗯,这规定好。如果合同偿还期的15年内把油田的油都采完了,不等于为别人开发了嘛!留出保底储量是主权的体现。好!不过15%到底是多还是少了?
--油田建设开发投资,中、日(外方)的投资比例为51%∶49%。中方的投资,原则上由日方(外方)提供低息贷款。如中方拥有自有资金,也可以不用日方(外方)贷款。
对嘛!一旦油田建设开始,我们是大股东嘛!中国就是现在穷,穷了你就得让点利给人家。我看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嘛!
可不是,哪像那些人传言的是卖国行为,更没有丧失什么主权嘛!
我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堂堂人民共和国石油部,怎么可能做赔本的买卖?再说,他们的每一个项目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要说在同外国公司合作中,有没有个别人想占点小便宜,我不敢保证,但谁想说石油部的人都是“卖国贼”,他们干的都是“丧失主权”、“为外国赚大钱”的话,打死我也不相信!
“不相信!我看那些说三道四的人是别有用心。”
“哼,邓小平刚刚给他们一点好脸,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骂别人是‘卖国贼’,我看她自己就不是什么好鸟!”
“嘿呵呵……轻点儿,别让人家听见了。”
“听见了咋?我敢当着她的面骂死她!”
秦文彩在台上一条条、一句句陈述的时候,台下已经有人不停在窃窃私语。然而再看看另一方也不含糊,他们(她们)一个个不时瞪大眼睛看着秦文彩,不时又拿着笔在纸上“刷刷”地写着,并交头接耳地互相鼓着劲,全力准备着进攻……
“下面,我想就用一些具体的数据和事实,来回答《华侨日报》上‘魏宗国’一文中提出的那些问题。我要在这里严正声明的是,‘魏宗国’的这篇文章中所列举的数据几乎没有一个是符合事实的,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他的文章是对我们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工作的客观事实的严重歪曲!”
论战正式开始了!当秦文彩阐述完中日两国合作条款的基本内容之后,他稍稍停顿了片刻,用目光炯炯地扫了会场一眼,然后差不多脱开稿子,开始了他对《华侨日报》“魏宗国”文章的一一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