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经济结构是否合理,不仅制约着自身经济的发展,而且影响着全国经济结构的合理性。世纪之交,抓住全国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地区优势和市场原则。及时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关键性举措。
一、产业结构调整、所有制改革与区域经济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1978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以追求高增长、计划化、工业化、内向化为特征的、典型的结构主义经济发展模式。虽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但由此所带来的问题同样引人注目:经济低增长、产业结构扭曲、微观经济效率低下等。由于特殊的战略地位,我国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是内生于中央政府意志的,而由中央政府催生出来的产业结构多半与当地的技术结构和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相悖。这样,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扭曲更为严重。1978年以后,我国逐渐放弃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和计划经济体制,开始了以比较优势战略为原则、“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并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奇迹”。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也逐渐趋于合理,但相对于东部而言,西部地区的问题似乎并没有太大的“起色”。东西部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距也扩大到了一个危险的地步。20世纪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我国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但与此前不同,资源和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约束日益凸显,要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就必须提高要素利用效率,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变粗放式增长为集约式增长。在全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以生产要素在产业之间转换为特征的结构性增长将是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新源泉。而且,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已对西部开发进展和效果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西部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也就非常必要。
从西方工业化国家近代经济发展史可以看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是微观经济主体在市场价格的指引下,最大化自身利益的结果。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生产力水平下,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与微观经济主体特征、市场制度环境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关系。给定中央政府意志和发展战略目标,产业结构能否体现当地的比较优势、具有自生能力和竞争力则取决于当地的微观经济主体是否自主决策、自负盈亏,以及市场制度环境是否完善。很多经济学家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沈坤荣(1999)从实证角度分析了我国各产业内部所有制结构变动的基本特征,以及所有制结构变动对产业结构变动的影响。但其研究忽视了我国地区的特殊性和差异性,而且在所有制结构与产业结构二者关系的研究上似乎还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孙早等人(2002)注意到了西部地区的特殊性,在一个产业结构与制度互动的框架内解释了西部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但未涉及产业结构转换和市场制度变迁相互作用链条上的微观基础——(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国西部地区扭曲的产业结构已经严重影响了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而且国有经济比重过高、非国有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较慢、市场制度不完善,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因而,在一个互动的框架中,探讨西部发展过程中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所有制改革和市场制度建设的问题就具有了一定的理论价值。
本文主要针对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所有制改革二者间的关系作一定的分析,在弥补现有研究不足的同时,发现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在给定中央政府发展意愿的条件下,西部地区扭曲的产业结构是由不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引起的,而所有制改革进展缓慢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当地市场制度的不完善。为此,笔者认为在新一轮的西部开发中,西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必须与所有制改革、市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惟此才能发挥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效应。变粗放式增长为集约式增长,实现西部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西部产业结构演进的实证分析
结构主义学者克拉克(C.G.Clark)、库兹涅茨(S.S.Kuzenets)、钱纳里和塞尔奎因(H.B.Chenery & M.Syrquin)以及霍夫曼(W.G.Hoffmann)等人通过大量的统计分析得出结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三次产业结构、工业内部结构的比重不同;经济增长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动,经济增长过程中存在显著的结构效应。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其产业结构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扭曲。
在“地区经济梯度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东部地区经济经过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后,资源短缺日益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了东部更好的发展,“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全国经济的全面发展。西部地区向东部提供资源支持“责无旁贷”。相对于全国而言,西部地区的工业化进程较快。工业化水平较高。但考虑到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力水平,资金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显然违背了当前的比较优势。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西部地区重工业的过快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原料采掘工业为支撑的,这不仅对生态破坏大,而且还会影响当地和全国经济的持续发展。1978年,重工业总产值中,采掘工业、原料工业和加工工业所占比重分别为7.2%、20.0%和72.8%。到2002年,采掘工业和原料工业已分别上升至27.2%和26.3%,而加工工业则下降为46.5%,比采掘和原料工业两者所占比重低了近7个百分点。尤其是西部开发战略实施后,采掘工业所占比重大幅度上升,四年间共上升了近16个百分点,而且还呈现出增长的趋势。这也反映了西部地区工业内部结构的转变离工业化进程中“高加工度化”阶段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以上分析表明,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西部地区的三大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较大,第二产业发展较为落后,第三产业发展稍快。但如果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的产业结构更为落后。工业在西部地区国民经济中已占据相当比重,“数量工业化”水平(工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较高。但从工业内部结构看,西部地区重工业比重过大,轻工业比重较低;在重工业中,原料和采掘工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并已超过加工工业,“质量工业化”水平(工业内部的结构比例)还较低。
(三)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相关性
西部GDP中工业所占比重一直低于全国总体水平,同时就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所占比重而言,西部也一直低于全国总体水平,在全国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西部虽有下降,但比重仍很高。因而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西部“工业化水平较低、进程缓慢”是由当地的国有工业比重较高引起的。由于国有工业企业的行业分布(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和发展情况更多的是基于中央政府发展战略考虑的,违背了当时经济条件下的比较优势,再加上政策性负担引起的预算软约束,自生能力和竞争力不足,经济效益差,直接阻碍了当地的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就西部情况看,在国有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在GDP中的比重并没有出现明显的下降,进入90年代后还有了一定的上升。这也正说明了国有工业的布局和发展因违背了比较优势,缺乏自生能力和竞争力。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西部国有经济比重过高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而且因政策性负担严重和自生能力不足而导致的软预算约束,使得国有企业本身经营机制不灵活,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因而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变粗放式增长为集约式增长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布局调整和改革重组已刻不容缓。在此过程中,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进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应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使其在市场公平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最终实现各类资本的“各就各位”和协调发展。
另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本身的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受中央政府意志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且产权明确,所面临的是“预算硬约束”,其发展是民营企业家(企业主)在市场价格信号的指引下。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过程。这些企业所进入的产业一般都较好地发挥了当地的比较优势,自生能力和竞争力强。对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起到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其中以个体、私营为代表的民营企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尤其是1992年以来,我国民营企业更是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相对东部而言,我国西部地区民营企业发展较慢,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2002年,浙江省民营企业户数和从业人员已分别达177.63万户(其中私营企业为24.73万户)和679.60万人,所创造的产值占据了全省产值的“半壁江山”,个别地区达到了90%以上。与此相随的是,该省的产业结构也较为合理。其中,轻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达54.96%,比重工业高出10个百分点至多。当地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村(乡、镇)一品”的区域特色产业区也正是当地民营企业自主决策、发挥当地比较优势的产物。
因此可以说,在给定中央政府发展意志的条件下,西部地区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是由其所有制结构决定的。国有经济比重过高、民营企业发展较慢是导致当地产业结构不合理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因而,在新的一轮西部开发中,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实现集约式的经济增长有赖于所有制的改革。在推动国有资产进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行业和领域的同时,还要加快国有资本从竞争性和盈利性行业和领域退出;进一步放开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领域,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最终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健康发展。西部地方政府似乎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在中央政府政策和东部经济发展经验的指引下,也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改革。如纷纷出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和政策等,在全国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就实施效果看,问题重重。能否取得预期目标还拭目以待。在当地政府出台很多大胆的政策措施的情况下,为何所有制改革步履维艰,民营企业发展仍然难以令人满意?深层次原因在于当地缺乏完善的市场制度。很多迹象也表明,西部地区政府行政职能方面所存在的弊端已经严重阻碍了当地的所有制改革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只有建立完善的市场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所有制改革才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进而才能加快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通过集约式增长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这也是西部地区在新一轮的开发过程中,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和挑战。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的分析表明,在给定中央政府发展意志的条件下,我国西部地区扭曲的产业结构是由当地的所有制结构状况决定的,导致所有制改革进程缓慢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缺乏完善的市场制度(健全透明的法律体系、受约束的地方政府、有效的产权保护等)。在新一轮的开发中,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有赖于所有制改革和市场制度建设。就目前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同时做出努力,促进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式增长的转变,发挥“结构效应”,加快西部经济发展,最终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1.从存量和增长两个方面推进所有制改革,实现各种经济成分的协调发展
在存量方面,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前提下,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更多地进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的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同时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在增量方面,清除和修订限制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消除体制性障碍,实行“国民待遇”,凡竞争性、盈利性行业和法律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均应允许民间资本的进入,建立完善的民营企业融资体系,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西部大开发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与重组。
2.完善市场制度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这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所有制改革的制度基础,也是目前最为紧迫的环节。建立健全市场法律体系,包括建立市场主体和中介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市场交易法律制度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同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完善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加强对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的解释工作,增强透明度,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发挥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约束地方政府行为,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提高政府承诺可信度,做好市场的“守夜人”。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在此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作为市场服务者和“指路人”的作用。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根据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当地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指导政策,引导当地企业进入、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特色加工制造业,如特色农林牧业、农林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旅游及相关产业。同时注意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以保证全国和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西部大开发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东西部地区的所有制结构差异
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比较:
1.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看东西部所有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