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路灯》通篇贯穿了作者的儒家思想,强调封建伦理观念,并反映在人物之间的相互称谓中。通过对这些称谓进行分析研究,本文认为,其突出体现了传统道德精华的“礼”。
“礼”是传统道德的重要核心,它规定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体现了整个社会的价值判断,并因此成就了华夏大地“礼仪之邦”的美名。
作为“礼”的外在表现形式,称谓中的“长幼有序”“尊卑有别”“敬人谦己”体现了一个人的品德修养,折射出中国传统社会重视人伦的文化心理,有助于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秩序的稳定,也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与关键。
北大哲学教授汤一介先生曾撰文指出:追求“普遍和谐”(即“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因此,当前之所以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既是转型社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传统文化呼声在当代的现实反映。
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公民道德的培养,即社会道德价值观的确定。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我们从传统道德中汲取营养。众所周知,传统道德曾经构建了古代中国的社会秩序,协助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塑造了优秀的民族品德。因此,传统道德中所蕴含的大量合理、有益的因素,值得我们进一步弘扬与继承,并赋予其符合时代特征的新内涵,使之成为现代社会道德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汲取《歧路灯》称谓中传统道德的精华,并非要我们简单照搬古人的相关称谓,而是应从中学习其所折射出的礼仪规范,进而结合现代汉语的称谓习惯,将其自觉应用于日常生活与人际交往中,最终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