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集题为《城市器物》,诗人走过一处处城市、乡村,试图找回最自然的本性,找到自己生命的确证。诗人的诗路与心路是“从乡村抵达城市,再从城市抵达乡村”,也恰恰是在不断的游走与抵达之间,彻悟了人世间与活着。“诗者,志之所之也”,也只有这种关于人生的大彻大悟,才能够让自己笔下的文字以最为真实的面貌呈现在大众面前。与是诗人的“来”与“去”,先路过人间,再将一腔情怀化作流水,流水中尽是城市、器物与乡村的影子。在风花雪月与四季变迁中体悟不同地域的美好,才有了诗人最直接、最真切情感的抒发。面对乡村的凋敝,李永才吟咏着时光不复的曲调,或许他也想要握住时间。诗人细数岁月里的收获,在一次次美好的瞬间,他经历了付出与收获的交替。对待时光,诗人保持着淡然的情绪。《一个心愿,了犹未了》中,诗人在梦想了犹未了之间的体悟,真挚可感。诗中的女子,代表着李永才对美好的憧憬、对过往的追忆。诗人对时间的感情不无矛盾,过去成都773厂与今日东区音乐公园的前世今生之对比,本身就是一首最动人的诗歌,是白发老人见证了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光。诗人在《母校抒怀》中回忆了流转时光里的母校,倾诉母校与自己的爱、坚持和依恋。我欣赏诗人在《爱,或者随风》中对人生、情绪的整理与计算,而这些计算都不得不留待时光来印证。
“诗言志,歌咏言”,诗词自身的文体特点,比如平仄、比如用韵,比如使用意象、讲求意境等,要求诗歌作者有特殊的语言能力。朱光潜先生认为,“每一首诗,犹如任何一件艺术品,都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灵魂,血肉需要灵魂才现出它的活跃,灵魂需要血肉才具体可捉摸。”李永才诗集《城市器物》中的诗篇,每一首诗都有其内在的情感逻辑和语言逻辑。对于李永才而言,写诗是他的坚守。在这种坚守中,他以自己的话语方式恣意书写岁月的美好与生命的从容。他的诗歌既有对中国古诗意象构造的借鉴,也有流行语言的形式实验。他选取了如“iPod”等具有时代感的语言方式,为诗歌注入流行元素。诗篇之间也隐含着诗人自身的情感逻辑。李永才继承了古今诗人的灵性,把写诗当成了他自己的精神追求,在《城市器物》发现美好,直观现实,指向未来。同时,通过不辍耕耘,李永才在诗歌创作中构建了自己独特的“城市—乡村”的二元视角。
(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