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潭碧水惜民,以一张借条正身,在颜真卿长期居官的官场生涯里,他便是凭着这样的坚持与信念,完成了对己、对民的承诺。而这世间又有什么样的慈悲,可以比得上这一潭碧水,更能带给人们温暖的爱意呢?
诗意的英雄主义
其实,在颜真卿来升州任刺史之前,他的生命中刚刚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件事的发生带有某种预示的色彩,他的一生也因此而改变。
我们可以肯定,在来升州赴任的途中,颜真卿的脑海里,一定仍旧残存着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的动荡景象。对他而言,那是一段不能算为英雄事迹的不堪经历。而对于后人来说,这样的经历,已足够将颜真卿从一代书法家,变成一位真正的英雄。
唐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叛军所到州、县,所遇抵抗几乎为零,大部分州县官员都选择了投降,几乎无一可撄其锋芒。逃亡的皇帝唐玄宗于是哀叹:“河北二十四郡,岂无一忠臣乎?”而整个中原亦陷入战争的火海,四处战火不断,百姓如在沸水中生活,苦不堪言。
颜真卿改变一生的际遇,即于此出现。
在此之前,由于唐玄宗宠爱杨贵妃,使得奸相杨国忠倚仗妹妹得宠当权,胡作非为。当时在朝中任职的颜真卿因刚直不阿,不肯依附权贵,因此遭到排挤。他卓越的政治才干不仅无法实施,还屡屡遭到奸臣陷害。后来,他被放逐到平原任太守。
那时,他肯定是觉得不甘心的。然而,亦无可奈何。
天听不清,龙目混沌,他一个小小臣子,再如何忠孝节义,也只是枉然。但无可奈何却并不能令他稍减半分为国为民之心。所以,当他听闻安禄山造反时,他觉得愤怒,也有些悲哀。
大唐真的弱了吗?为什么小小一个节度使也敢于犯上作乱?而这支叛军竟一路势如破竹,几乎无人能敌。
那一刻,颜真卿断然放下紫毫,披上甲胄,跨上战马。这样的时刻,不再适合他任意纵笔于纸上。他记得自己不仅仅是一个字写得好的人,更是一个唐人,一个臣子,一个战士。
于是,他联络从兄颜杲卿起兵抵抗。这时,附近的十七郡都有了响应,经过一番筹划,颜真卿被推为盟主,合兵约二十万,固守平原郡长达十月之久,使安禄山不敢急攻潼关。
当平原使者复命于玄宗时,龙颜大喜,对颜真卿大加赞赏。
如果这时,你还依旧认为颜真卿只是一位书法卓绝的文人,那么你一定会感到诧异。因为,在他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弘、骨力遒劲而气慨凛然的笔画中,流淌着的是英雄的血液,救万民于水火,扶大厦之将倾,这正是一个英雄的本色。
也许,正是因了这骨血中的英雄气概,才会使得颜真卿的书法自成一家,一洗唐时瘦隽之风,脱身于规矩森严的楷书的古典风范,一展个人主义的抒情作风,以端正劲美、雄厚有力的笔法,体现了大唐盛世的风采。
在书法史上,颜真卿是继二王之后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书法家。
他的楷书端庄雄伟、气势开张;行书遒劲舒和、神采飞动。他的书法作品有一百三十八种,其中最富盛名的是《祭侄稿》。
这是颜真卿为祭奠就义于安史之乱的侄子颜季明所作的。颜真卿书写时心绪纷纭、悲愤郁结,因此整幅卷面并不清爽,笔迹亦急促、匆忙,涂抹与删补之处时时可见。然而,纵观全篇,悲愤慷慨之气浮于纸端。开始时作者尚能驾驭住自己的感情,写得大小匀称,浓纤得体,写至激情昂扬时,其字形时大时小,行距忽宽忽窄,用墨或燥或润,笔锋有藏有露,最后则达到高潮,其苍凉悲壮跃然于纸上。成为最具艺术感染力的书法作品之一。
其实,少年时的颜真卿,家中却是清贫。
那时,他虽然酷爱习字,却缺纸笔,于是他只得用笔醮黄土水在墙上练字。初时他学褚遂良的书法,后又师从张旭,并汲取初唐四家特点,兼收篆隶和北魏笔意,自成一格。人称“颜体”。与柳公权并称“颜柳”,有“颜筋柳骨”之誉。
颜真卿的字宛如其人,自始至终均用正锋,沉着刚毅,一如他面对叛军时所勃发的英雄气慨。在他的字迹中,我们能体会到一种来自于书写者内心的诗意,充满英雄主义的色彩,令人激赏且肃然起敬。
刺史祠堂何处寻
而到最后,他青色的袍袖终究在风里化作了尘埃。留给世人的,是一枚枚谶语般锋绝剑摧、惊飞逸势的文字,亦是一个永远卓立的傲岸身影。
颜真卿(公元709-785年),字清臣,琅琊孝悌里(今临沂市费县)人。颜真卿为开元年间的进士,任殿中侍御史。因受到当时的权臣杨国忠排斥,被贬黜到平原(今属山东)任太守。人称颜平原。后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公,人称“颜鲁公”。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
只是,南京城外并没有森森的柏树为他送行,也没有温暖多雨的湿软气候为它润笔。今天的广州路221号颜鲁公祠,是一栋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建筑,斜逸的飞檐蛰伏于深冬的蓝天下,洁白的墙壁与寒冷的北风融为一体。
稀疏的游人三三两两,冷清的纪念馆里悄无人声,仿佛只要闭起眼,便能听到空气掠过指间的声音。
无论何时到此处游览,你总能感受到一种唯有秋天才会有的萧瑟气息。
也许,我们的刺史是寂寞的吧。
在颜真卿激情飞扬的一生中,他所经历的动荡与战乱已经足够。现在的他所需要的,是一方宁静的小小天地,只需容得下一支笔、一张纸,与一颗艺术家的心。
祠堂里常常是没有游人的,我们的刺史便也在这份安静里,寂寂地休憩。
英雄虽去,青衫犹在。
当光阴的步履层层覆盖住历史的足迹,渐渐长成一片离离野草,我们知道,那个在马上挥毫的青衫男子,他的人生将定格在如血的残阳中,成为世人永远仰望的画面。
原谅我这一生的不羁——萧峰
金庸笔下人物中,独爱萧峰。此人介乎神魔之间,被蛮汉文化不断压迫扭曲,矛盾冲突绞缠一生。
萧峰的一生,是沦陷与失守矛盾纠结的一生,他一直在和常人所期许的某种结局作着抗争。他不同于杨过,杨过一生所执著的,是和小龙女的爱情,目标很明确。萧峰却不是。虽然他也曾为身世之谜、宿仇之怨而苦苦追索,但那只是过程,结局却早已写就,毋庸置疑。因此,他很茫然,因为他抗争的,是既定的命运,或者更大些,是民族的相异、国家的相悖。他的对手,大且空,令他无从着力。因此,他也更痛苦。
他挣扎过,在忠与义之间,在仁与理之间,而最终,他选择做一个颠覆自己命运的叛逆,既不全大义,亦不忠仁侠。他不做英雄,却做袅雄。
其实,当他第一次知晓自己身份时,一种茫然的抗争,便深深根植于他的血脉中。一个人情练达、武功盖世的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竟是所谓的异种——以汉人自居,抗击的却是自己的宗族。在这一刻,他必须以绝然之势,对自己的人生,做一次全盘的肯定或否定。
然而无论肯定与否定,萧峰都只有一种结局:死。死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若他于当时自戗,无异于忠义两全。但他没有。他没有在宿命的悬崖边勒马止步,而是怒吼一声,飞身跃下。
于是,便有了聚贤庄一战。那一战,无疑是萧峰生命中的里程碑。当他手刃当日至交,血染旧时兄弟时,他以契丹人狂傲的狼啸证明:宁愿我负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负我。
而那一场血战,即令我深知,便如我这等被天下辜负的狂徒,亦有一生不能酬答的知己,为我千里奔波,踏雪无痕。此等情谊,即便他为我父,亦不敢轻负。酒后的雪野,将我曾经的过往,覆盖如新。那一刻,我无来处,亦无去所。
萧峰以“北乔峰”之名冠江湖,若全忠义,早该一死以谢天下。但他没有。甚至在聚贤庄一役后,他仍孤独而桀骜地活着。聚贤庄是他第一次遇合人们所期许的某种结局,他没有承受,而是杀开一条血路,带着痛苦与折磨,试图寻找一块可以净心的方寸土地,活下去。这于他原先所生活的文化背景,以及道德观、人生观,都是迥异的选择。
然后,便有了他与阿朱的爱。在萧峰江湖风雨的的人生中,阿朱的出现,是一抹温暖的柔光,如同神祗头顶的光环,被他顶礼膜拜。那是一种夸大了的爱,阿朱于他的意义,已不仅仅是爱人,更是他知遇的恩人。他对阿朱的爱,一如阿紫对他的爱,同样滋生于人生最黑暗的瞬间。所不同的是,萧峰经历的黑暗是暂时的,他的茫然是无尽无涯的灰。而对阿紫,则是永夜。
这是一场奇特的追逐。萧峰用后半生的时间,追逐他对阿朱爱恋的幻想,而阿紫则用一生,追逐着萧峰在她心里无限美化的形象。这种追逐,注定了两个人感情上的悲剧。这一场爱情,没有胜者,只有全军覆没。
无法责怪萧峰始终对阿紫的抗拒。在萧峰心里,阿朱是他前后半生夹缝里唯一的路径,既不做契丹,亦不是汉人,关外放牧了此一生,这是他对命运的妥协,只有阿朱遭逢他一生中最微妙的瞬间,并恰巧成就他从此不能实现的梦想,他对阿朱,如何忘情?
若抽刀可以断水,我自当截断洪流,以期岁月能够回头。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不曾消逝于我掌下,而是伴我天涯。阿朱,你可愿陪我在关外逐云追日,做一双逍遥的牧马人,并以你江南婉约的纤指,补一补我历尽风霜的旧袍?
江湖,成就英雄,成就一切忠孝仁义,却唯独不能成就爱情。萧峰纵横江湖,经年风雨,深谙其中道理。所以,贯穿萧峰一生的,并非情,而是江湖的一个“义”字,虽然他本人不能做到这点(聚贤庄一役,负尽天下人,从此再无朋友),但对于所有认他为知己的人,无论正邪,他都以一生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