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精品化 洋水果在国内市场上较走俏,其主要原因除水果品质好外,包装精美也是一大因素。内地果农们如果在包装印刷上多下工夫,销量不会比洋水果差。
(3)透明化 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都喜欢开包检查,看有没有坏产品。因此,在包装时采用部分透明材料,既显示诚实信用,又增加了包装的美感。
(4)组合化 在市场销售的实践中,一部分果农别出心裁地把自产的苹果、酥梨、葡萄进行组合包装,消费者只要买上一包,就可品尝各种水果的美味,效果非常好。
(5)绿色化 针对目前包装污染严重的问题,农民们可就地取材,用绿色植物来编织小篮盛装水果,既美观又无污染,消费者自然喜欢选购。
(6)礼品化 针对部分消费者购买农产品为送礼的特点,农民们可投其所好,推出礼品化包装,比如馈赠祝福型、地方特色型等,都很受消费者欢迎。
27.如何巧妙包装农产品
业内人士提出,改进农副产品包装,必须在材料选择、包装设计等方面充分考虑农副产品的特性、销售市场的特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等因素,从而使包装与产品完美结合,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农产品包装技巧:
(1)水果包装 目前,国内水果包装仍处于初级阶段。许多水果在旺季时根本没有包装,堆在路边叫卖,或用传统的竹篓、塑料编织袋包装,几十千克一件,更谈不上包装设计、品牌宣传了。不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水果产销商也开始意识到包装的价值,精明的水果摊主挑选几种水果放在一只精制的小篮子中,再包覆上彩色透明的塑料膜,贴上塑料花,价值就可以翻几倍,且生意红火。安徽砀山西南门镇几位果农发明“瓶”装酥梨,既无污染,糖分又足,进入超市后,每千克卖到20~25元人民币,产品大大增值。一些行家认为,水果包装仍有大文章可做,比如,湖南江永有一种香柚,品种优良,质量上乘,但由于香柚皮厚,产地偏远,运输费用高。如果在当地剥皮,将香柚分成一瓣一瓣,采用塑料复合膜真空包装或气调包装,这样既可使香柚保鲜,又减轻重量,节约运输费用,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产品档次,增加了果农收入,对促进当地香柚产业化、品牌化、开拓销售市场都有积极作用。
(2)蔬菜包装 随着净菜市场的兴起,我国蔬菜结束了没有包装的历史,行家认为,要全面提高蔬菜种植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从包装抓起。首先,蔬菜的运输要进行包装,以防止运输途中被压坏而造成损失。这种包装应当简易,能有效防止挤压,且能重复使用,成本低。其次,在蔬菜种植基地搞净菜加工,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包装,实现产业化,使蔬菜销售逐渐由集贸市场向超市转化。
(3)大米包装 传统上的大米包装都以麻袋、塑料编织袋为主,每袋15千克、25千克、50千克不等。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大米消费优质化趋势明显,传统包装已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为此,相关企业已研制开发出塑料复合大米包装袋,以顺应大米优质化、包装小型化的消费潮流。这种包装袋上印有精美的图案、文字、商标、条码,以吸引顾客,促进销售。而且包装时可经过抽真空,延长优质大米的保质期,防潮、防霉、防虫蛀,其效果均十分理想。
28.如何组合销售农产品
组合销售是一种把相关商品组合成套出售的方式,又称“配套销售”。
组合的商品必须是顾客需要的商品,且相互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其优点是有利于扩大商品销量,并为顾客提供方便,但不宜把质次或不配套的商品搭配组合一起销售。比如,人们购买水果不论是作为礼物馈赠亲友,还是自己食用,都喜欢水果的多种类组合,把不同形状的苹果、香蕉、葡萄进行组合,就会显得包装大有新意,促销效果也非常明显。另外,还可把一种水果按多样品种组合包装,让消费者获得一品多味的感觉。
29.农产品是否也有售后服务
常言说“有同行没同利”,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同样一种产品,经营有方,就能成为热销品,反之,就可能成为滞销品。这除了产品质量、价格等因素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售后服务问题。农产品也是一样,如果对自己售出的农产品能够做到跟踪产品质量、提供技术服务、解决疑难问题,让客户能够买上真正放心、省心的农产品,消除后顾之忧,客户就乐意买你的产品,你的回头客和新客户就会不断增多,你的产品就会热销,效益也就会随之攀升。
然而,联想到如今一些农产品产销企业以及种养大户销售难问题,不难看出存在于这些企业或大户身上的一个通病,那就是许多涉农产品的企业老板和种植、养殖经营者思想上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农产品看得见、摸得着,质量好坏一目了然,无需开展售后服务的想法。农副产品一旦缺少了需要不断提升的产品特色和产品质量,缺少了在提升过程中所拥有和吸引的固定客户,那么这样的农产品就必然在无情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甚至被淘汰。而农产品质量和特色的提升,离不开建立在听客户意见、为客户解忧基础上的售后服务。由此可见,农产品不但同样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而且售后服务也非常重要。
30.农业标准化会扩大产品销售吗
农业标准化是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即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标准生产和标准管理的轨道。
日本的农产品生产从播种到收获、加工整理、包装上市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如农民种西瓜,用什么品种、何时下种、何时施肥、施多少肥、何时采摘、形状如何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在农产品的包装上,日本农业专家也别出心裁,如他们让西瓜长成方的,这样新奇的包装让人耳目一新。正由于标准化水平高,日本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极强,价格很高,一般相当于我国同类产品价格的10倍左右。而我国农产品虽然价格便宜,但由于标准化水平太低,很难打入像日本这样的市场。
近年来,农业标准化问题在一些地方开始受到重视。如条斑紫菜一直是江苏省南通市水产品出口创汇的支柱之一,但长期以来生产环节随意性大,产品质量无标准。南通市开展了紫菜生产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条斑紫菜栽培种质操作规程》、《条斑紫菜冷藏网技术操作规程》等10个标准并加以推广应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显然农产品从生产耕作到包装营销,有无标准,差别较大。标准化不仅会有力地促进农产品销售,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前提。
31.什么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是由“原产地名称”逐步发展而来的,在国际上被广泛运用于农副土特产品、传统的工业产品和手工艺品等诸多领域。我国《商标法》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它的出现,源于消费者对特色产品的消费需求和生产者对特色产品生产地域的保护需求。
实施地理标志注册保护是欧盟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我国,目前可以通过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两种方式获得地理标志保护。
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与审批程序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32.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有何区别与联系
无公害是食品的一种基本要求,普通食品都应达到这一要求。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部门推广的认证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种。其中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AA级绿色食品则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有机食品要求最为严格,如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并且不允许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在土地生产转型方面有严格规定;在数量上进行严格控制,要求定地块、定产量。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具有如下关系:
第一,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是经质量认证的安全农产品。
第二,无公害食品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的基础,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是在无公害农产品基础上的进一步提高。
第三,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注重生产过程的管理,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侧重对影响产品质量因素的控制,有机食品侧重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控制。
33.什么是QS
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的产品说明此产品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准许进入市场销售。这就是依托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具体来说,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没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自2009年9月1日起,未获得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该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该产品。新投产、新转产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的企业,需向企业所在的质监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34.如何申请并获得QS认证
(1)申请阶段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省级、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2)审查阶段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3)发证阶段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35.哪些农产品不得销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以下5种农产品不得销售:
第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第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第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第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第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违法销售上述农产品的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
36.如何处理农产品监督抽查检测结果的异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应当是准确、公正的。为了保护被抽查的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错检给生产者、销售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对抽查检验结果的异议制度。即,被抽查检验的生产者、销售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检,生产者、销售者可以向原实施检验的部门申请复检,也可以向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向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的,上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一般不应再委托原检验机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