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五?瘙棤?瘙棥?瘙棫?瘙椇?瘙椲?瘙棳?瘙椃?瘙棫?瘙椳?瘙棳
画互乾坤比颐节同人复比中孚同人
以上约举十一卦,其余五十三卦,均可本此例以类求矣。
(第十七节)说互体(四)
互体之例,别有一画互卦法及两画互卦法。两画互卦,汉儒称为“半象”,一画互卦,汉儒称为“爻体”。今试述之。
一为两画互卦之法。(每卦初与二为下半,五与上为上半,其二与三,三与四,四与五,皆兼有上半、下半。今皆并举之。)
虞氏《需》“九二”爻注云:“《大壮》、《震》为言四之五,震象半见。”《讼》“初六”爻注云:“三食旧德,震象半见。”《小畜·彖》注云:“《需》、《坎》上变为阳,坎象半见。”此两画互卦之法也。今试揭其例如下:
需?瘙棨(下乾上坎),(初九九二)兑(下半)?瘙楃,(九二九三)乾(下半)?瘙椸,巽(上半)?瘙椼,(九三六四)震(下半)?瘙椻,坎(上半)?瘙椾,(六四九五)巽(下半)?瘙椼,艮(上半)?瘙楁,(九五上六)兑(上半)?瘙楃。
讼?瘙棭(下坎上乾),(初六九二)巽(下半)?瘙椼,(九二六三)震(下半)?瘙椻,兑(上半)?瘙楃,(六三九四)坎(下半)?瘙椾,艮(上半)?瘙楁,(九四九五)兑(下半)?瘙楃,乾(上半)?瘙椸,(九三上九)巽(上半)?瘙椼。
小畜?瘙棬(下乾上巽),(初九九二)兑(下半)?瘙楃,(九二九三)乾(下半)?瘙椸,巽(上半)?瘙椼,(九三六四)震(下半)?瘙椻,坎(上半)?瘙椾,(六四九五)坎(下半)?瘙椾,艮(上半)?瘙楁,(九五上九)乾(上半)?瘙椸。
此即两画互卦之例也。三卦而外,均可援此例类推。
一为一画互卦之法。
郑康成《贲》“六四”爻注云:“六四,巽爻也。”《萃·彖》注云:“四本震爻,五本坎爻,二本离爻也。”《井》“九二”注云:“九二,坎爻也;九三,良爻也。”此一画互体之法也。今试揭其例如下:
贲?瘙椀(下离上艮),(初九九三上九)乾爻?瘙椸,(六二六四六五)坤爻?瘙椺,初九震爻?瘙椻,六二离爻?瘙禹,九三艮爻?瘙楁,六四巽爻?瘙楁,六五离爻?瘙禹,上九艮爻?瘙楁。
萃?瘙椞(下坤上兑),(九四九五)乾爻?瘙椸,(初六六二六三上六)坤爻?瘙椺,初六巽爻?瘙椼,六二离爻?瘙禹,六三兑爻?瘙楃,九四震爻?瘙椻,九五坎爻?瘙椾,上六兑爻?瘙楃。
井?瘙椣(下巽上坎),(九二九三九五)乾爻?瘙椸,(初六六四上六)坤爻?瘙椺,初六巽爻?瘙椼,九二坎爻?瘙椾,九三艮爻?瘙楁,六四巽爻?瘙椼,九五坎爻?瘙椾,上六兑爻?瘙楃。
此即一画互卦之例也。三卦而外,亦可援此例类推。
六十四卦,其互体之法,均有此二例。然两画互法所互者仅八卦,而一画互法,又分二画互法之传,此互体之附例也。合前七例而观之,则《易经》之互体共有九例矣。
(第十八节)说卦变(一)
《易经》卦变之法,一为旁通、相错、变化之法。六爻变易者,为旁通。《乾·文言》曰:“六爻发挥,旁通情也。”陆绩注云:“《乾》六爻,发挥旁通于坤。”此旁通之法所由防也。例如:
乾?瘙棤(下乾上乾),下卦旁通坤?瘙椺,上卦旁通坤?瘙椺,重卦旁通坤?瘙棥。
坤?瘙棥(下坤上坤),下卦旁通乾?瘙椸,上卦旁通乾?瘙椸,重卦旁通乾?瘙棤。
屯?瘙棦(下震上坎),下卦旁通巽?瘙椼,上卦旁通离?瘙禹,重卦旁通鼎?瘙椦。
蒙?瘙棧(下坎上艮),下卦旁通离?瘙禹,上卦旁通兑?瘙楃,重卦旁通革?瘙椥。
凡此卦与彼卦旁通者,则此卦之义,互见于彼卦,所谓比例也。如:
师?瘙棪与同人?瘙棳为旁通卦,而同人言“大师克,相遇”。
需?瘙棨与晋?瘙椔为旁通卦,故晋者,进也;需者,不进也。
涣?瘙棻与丰?瘙椫为旁通卦,故丰言“遇夷主”,而涣言“匪夷所思”。
鼎?瘙椦与屯?瘙棦为旁通卦,故鼎言“雉膏不食”,而屯言“屯其膏”。
讼?瘙棩与明夷?瘙椕为旁通卦,故讼言“食旧德”,明夷则言“不食”。
履?瘙棭与谦?瘙棶为旁通卦,故履者,礼也。而谦以制礼。(《系辞》)
有旁通之卦,即有相错之卦,故《系辞》言“八卦相错”,即各卦亦然。如:
乾?瘙棤与坤?瘙棥旁通,而否?瘙棲泰?瘙棯即为乾坤相错之卦。
震?瘙椧与巽?瘙椮旁通,而恒?瘙椏益?瘙椛即为震巽相错之卦。
坎?瘙椉与离?瘙椊旁通,而既济?瘙椶未济?瘙椷即为坎离相错之卦。
凡此卦与彼卦相错者,则此卦之义亦互见于彼卦。如:
蒙?瘙棧革?瘙椥为困?瘙椢贲?瘙椀之相错,故蒙称“困蒙”。
睽?瘙椗蹇?瘙椘为旅?瘙椬节?瘙椲之相错,故蹇称“中节”。
家人?瘙椖解?瘙椙为涣?瘙椱丰?瘙椫之相错,故丰称“蔀其家”。
故旁通、相错之义,均因比例而后见,然咸有一定之例可以类求,一爻变易者为变化,故变化可附于旁通。
《说卦传》云:“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虞注云:“谓乾变而坤化。”(《左氏传·昭二十九年》传云“在乾之诟”,又曰“坤之剥”,均一爻之变化也。)此变化之法所由昉也。例如:
乾?瘙棤初九变诟?瘙椝,九二变同人?瘙棳,九三变履?瘙棭,九四变小畜?瘙棬,九五变大有?瘙棴,上九变夬?瘙検。
坤?瘙棥初六变复?瘙椃,六二变师?瘙棪,六三变谦?瘙棶,六四变豫?瘙棷,六五变比?瘙棫,上六变剥?瘙椂。
屯?瘙棦初九变比?瘙棫,六二变节?瘙椲,六三变既济?瘙椶,六四变随?瘙棸,九五变复?瘙椃,上六变益?瘙椛。
约举数卦,余可类推。盖变化者,即阳爻变阴、阴爻变阳之谓也。
(第十九节)说卦变(二)
《周易》卦变之法,一为反复往来之例,而往来之例附于反复之中,六爻移易者,为反复。(凡反复之卦,必相连,义必相反。见《杂卦传》。)《乾·文言传》云:“反复其道。”《复·彖》云:“反复其道。”此反复之法所由昉也。虞氏《观·彖》注云:“观反临也。”《渐·彖》注云:“反成归妹。”盖反复者,六爻交易之谓也。例如:
临?瘙棽(下兑上坤),反复之则为观?瘙棾(下坤上兑),而观反复亦为临。
渐?瘙椩(下艮上巽),反复之则为归妹?瘙椪(下兑上震),而归妹反复亦为渐。
约举二例,余可类求。舍《乾》、《坤》二卦而外,无一非反复之卦也。
一爻移易者为往来。
《蹇》“六四”爻辞云:“往蹇来连。”荀爽注云:“欲往之三来还承五。”此往来之法所由昉也。虞氏《蛊·彖》注云:“泰初之上。”《颐·彖》注云:“五上易位。”即往来之例也。例如:
蛊?瘙棻(下巽上艮),(初六九二)易贲?瘙椀(九二九三)易(本卦),(九三六四)易未济?瘙椷(六四六五)易(本卦),(六五上九)易井?瘙椣(上九初六)易泰?瘙棯。
颐?瘙椇(下震上艮),(初九六二)易蒙?瘙棧(六二六三)易(本卦),(六三六四)易(本卦),(六四六五)易(本卦),(六五上九)易屯?瘙棦(上九初九)易(本卦)。
约举二例,余可类求。盖移易之两爻,悉为阳爻,或悉为阴爻,则均易本卦。若一阴一阳,则改易他卦,此一定之例也。
二例而外,别有上下易之例,上下易者,六爻交易之谓也。
《系辞》第十二章云:“易之以书契,盖取诸夬。”虞注云:“履上下象易也。大壮、大过、夬此三盖取直两象上下相易,故俱言易之。”此上下易之法所由昉也。又虞氏《小畜·彖》注云:“豫四之坤初为复。”《大畜·彖》注云:“此萃五之复二成临。”惠栋《易例》云:“豫者,复两象易也;萃者,临两象易也。”例如:
履?瘙棭(下兑上乾),使乾居下而兑居上则为夬?瘙検下乾上兑。
豫?瘙棷(下坤上震),使震居下而坤居上则为复?瘙椃下震上坤。
临?瘙棽(下兑上坤),使坤居下而兑居上则为萃?瘙椞下坤上兑。
约举数例,余可类推。《左传》言“雷乘乾曰大壮”,即此例也。
要而论之,《易经》之位,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惟变所适。故《易》爻无定位,观于反复往来,上下易三例,可以知矣。
《系辞》曰:“列贵贱者存乎位。”然《易》经之言位也,至为无定。如五为君位,二、三、四为臣位,而《乾》之“九四”首言“或跃在渊”,则以臣位而有君象矣。君位岂有定哉!《乾》之“上九”则曰“贵而无位者”,非指隐忍不仕者言也,乃指功成不居者言也。约举二例,可以知《易》位之无定矣。
(第二十节)说卦变(三)
《周易》卦变之法,别有“升降”一例。升降者,一爻交易之谓也。故与上下易不同,亦与往来之例不同。
升降之说,见于荀爽。(解“云行雨施”云:“乾坤二卦成两既济,阴阳和均而得其正。”解“日月合其明”云:“坤五之乾二成离,乾二之坤五为坎。”解“或曰在渊”云:“欲下居坤初。”解“行而未成”云:“谓行之坤四。”解“含宏光大”云:“乾二居坤五为含,坤五居乾二为宏,坤初居乾四为光,乾四居坤初为大。”)但荀氏明升降于乾坤二卦,于诸卦则不详。
升降者,二与五易,初与四易,三与上易。若本卦无可易,则以此卦之二爻,交彼卦之五爻,以此卦之初爻,交彼卦之四爻,以此卦之三爻,交彼卦之上爻,即《系辞》所谓“各指其所之”也。例如:
乾?瘙棤(上乾下乾),(初与坤四)易诟?瘙椝,(二与坤五)易同人?瘙棳,(三与坤上)易履?瘙棭,(四与坤初)易小畜?瘙棬,(五与坤二)易大有?瘙棴,(上与坤三)易夬?瘙検。
坤?瘙棥(下坤上坤),(初与乾四)易复?瘙椃,(二与乾五)易师?瘙棪,(三与乾上)易谦?瘙棶,(四与乾初)易豫?瘙棷,(五与乾二)易比?瘙棫,(上与乾四)易剥?瘙椂。
屯?瘙棦(下震上坎),(初与四)易萃?瘙椞,(二与五)易临?瘙棽,(三与鼎上)易既济?瘙椶,(四与初)易萃?瘙椞,(五与二)易临?瘙棽,(上与鼎三)易益?瘙椛。
凡此卦某爻与彼卦某爻互交,而他卦某爻亦与彼卦某爻互交者,则两卦之义象必同。例如:
睽?瘙椗二之五为无妄?瘙椄,井?瘙椣二之噬嗑?瘙棿五亦为无妄?瘙椄,故《睽》之“噬肤”,即《噬嗑》之“噬肤”。
坎?瘙椉三之离?瘙椊上成丰?瘙椫,噬嗑?瘙棿上之三亦成丰?瘙椫,故“离”之“日昃”、“丰”之“日中”,即《噬嗑》之“日中”。
晋?瘙椔土之三为小过?瘙椵,小畜?瘙棬上之豫?瘙棷三亦为小过?瘙椵,故《小过》“遇其妣”,即《晋》之“王母”;“遇其祖”,即《豫》之“祖考”。
渐?瘙椩上之归妹?瘙椪三,则归妹成大壮?瘙椓,渐成蹇?瘙椘,蹇、大壮相错成需?瘙棨,故《归妹》“以须”,须,即“需”也。
归妹?瘙椪四之渐?瘙椩初,则渐成家人?瘙椖,归妹成临?瘙棽,临通遁?瘙椑,相错为谦?瘙棶履?瘙棭,故“眇能视,跛能履”。临二至五,即履二之谦五之比例。
若援此类推,可得引伸触类之义矣。
此例焦氏《易图略》言之最详。(其言曰:“洞渊九容之数,如积相消,必得两数相等者,交互求之,而后可得其数,此即两卦相孚之义也。非有孚,则不相应;非同积,则不相得。《传》明云:‘裒多益寡。’又云:‘参伍错综其数。’又云:‘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其脉络之钩贯,或用一言,或用一字,转相牵系,似极繁赜,而按之井然,不啻方圆弦股以甲乙丙丁之字指之,虽千变万化,缘其所标以为之识,无不了然可见。”)
又升降之法,先二五而后初四、三六者为当位,不俟二五而初四、三上先行者为失道,故升降一门,必兼言当位、不当位,焦氏《易图略》一书可参考也。
(第二十一节)说比例
《易经》之例,不外比例、引伸。比例、引伸者,即参伍错综之谓也。
焦循曰:“卦起于包牺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命之以名。文王以其简而不易明也,系以《彖》辞。周公以其简而不易明也,系以爻辞。‘密云’、‘庚甲’,以爻辞释《彖》辞也。‘笑号’、‘马壮’,爻辞自相释也。然而,犹不易明。孔子韦编三绝而后赞焉,且不一赞而至于十赞者,佐也,引也。佐文王、周公之辞引而申之也。包牺之卦,参伍错综。文王、周公之系辞,亦参伍错综。故《小畜》、《蛊》、《明夷》之辞,互见于《小过》、《巽》、《涣》之辞也。文王、周公之辞,以参伍错综系之,孔子《十翼》,亦参伍错综赞之,所以明《易》之道者,备矣。”
而辞之引申,均由比例而后见,所谓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也。此即儒家一贯之道,故彼此互相例,即彼此互相通。
焦循曰:“《易》有纵通,有横通,有参伍错综之通。”(其词曰:“夫学《易》者,亦求通其辞而已矣。横求之而通,纵求之而通,参伍错综之而无不通,则圣人系辞之本意得矣。如《比》‘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十五字,何以一气贯注?须字字承接、讲明,此纵之能通也。上顾《彖》辞,下合诸爻之辞,皆须一贯,此横之能通也。‘有孚’便与全经诸‘有孚’一气相贯,‘盈’字便与全经‘盈’字一气相贯,‘缶’字便与全经‘缶’字一气相贯,‘终’字、‘来’字、‘有他’字便与全经‘终’字、‘来’字、‘有他’字一气相贯,此参伍错综之无不通也。”)
《易》辞以引伸明比例,其例有十,故辞之引伸,尤神妙无方。
一、立数字为全《易》之纲目,如遇“交求”与“艰匪”、“笑誉”等词是也。
二、立数字以标卦位、爻位,如“大小”、“内外”、“远近”、“新旧”是也。(“君子”、“小人”亦然)
三、以卦名为引伸,如《困》、《夬》、《履》、《蒙》、《观》、《颐》、《咸》、《临》是也。
四、以卦象为引伸,如冰即乾,龙即震,《说卦传》所云者是也。
五、以一辞兼明两义,如乾为母,母从手,为拇,则兼取《良》象是也。
六、以同辞为引伸,如“用拯马壮”,《明夷》与《涣》互明是也。
七、以同辞稍异者为引伸,如《蛊》言先后甲,《巽》言先后庚是也。
八、以一字之同为引伸,如“频复”、“频巽”、“甘节”、“甘临”是也。
九、以一字之训诂为引伸,如“迷”训“冥”,又训“晦”(“久”训“长”、训“永”,“成”训“定”、训“宁”)是也。
十、以同声之假借为引伸,如“礿”为“豹”,“祥”为“羊”,“巳”为“祀”是也。
此引伸之词,由比例而见之证也,故《易》之道,不外于参互。此孔子读《易》所由韦编三绝也。《易》辞者,举一隅而欲人三反者也。
焦循曰:“《史记·孔子世家》称孔子读《易》韦编三绝,非不能解也,正是解得其参伍错综之故。读至此卦此爻,知其与彼卦彼爻相比例,遂检彼以审之,由此及彼,又由彼及彼,千脉万络一气贯通,前后互推端委悉见,所以韦编至于三绝。即此韦编三绝一语,可悟《易》之参伍错综。孔子读《易》如此,后人学《易》,无不当如此,非如此不足以知《易》也。若云一见不解,读至千百度至于韦编三绝乃解,失之矣。”
(第二十二节)论《易经》与文字之关系
《易经》一书,上古之时,以之代字典之用。试举其证如下:
一曰八卦为象形文字之鼻祖。
《说文》序曰:“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屈。”盖象形之字,即古图画。上古之时,未有字形先有图画,故八卦为文字之鼻祖。《乾》、《坤》、《坎》、《离》之卦形,即天、地、水、火之字形。
盖知画卦即知象形,伏羲之画卦,即以卦画代文字之用者也。
二曰卦名之字,仅有右旁之声,为字母之鼻祖。
上古声起于义,故字义咸起于右旁之声。任举一声,闻其声,即可知其义。故《易经》之命名辨物也,近其声则通其义。例如“豹”、“礿”同声,与虎并言,则借“礿”为“豹”;与祭并言,则借豹为礿。“羊”、“祥”同声,《兑》有吉义,则借“羊”为“祥”;《大壮》失道不吉,则借“祥”为“羊”。“拘”、“狗”皆句声,则借“狗”为“拘”。“蚌”、“邦”皆丰声,则借“蚌”为“邦”。“硕”、“鼫”皆石声,则借“硕”为“鼫”。“鲋”、“附”皆付声,则借“附”为“鲋”。此皆焦循《易通释》所言,足证造字之初,先有右旁之声,后有左旁之形。右旁之声既同,则义象必同。古人分析字类,悉凭义象之同义而区;而凡字之义象,悉寄乎右旁之声。故右旁为声之字,一字有数多之义。试观西人拉克伯里氏解《离》卦之文,(见下)则上古只有离字,凡从离之字,皆用离字以代之,与字母之用相同,故知卦名即字母之鼻祖也。
三曰字义寓于卦名,即以卦名代字义,为后世训诂学之鼻祖。
如“乾,健也”,健字之义,即寓于乾,而乾字即代健字之用。“坤,顺也”,顺字之义,即寓于坤,而坤字即代顺字之用。
由此三者观之,足证未有文字之前,即以《易经》为文字之符号,此《易经》所由有裨于实用也。
附录拉克伯里氏解《离》卦说:
经文古文字近代字意义
离離離之一字有数多之意义
离离缡靴鞋之物
错离误也
然离燃也燃米
敬之离瞝注目谛视
黄离离离鹂黄鸟之名
大耋之嗟离老人之叹
焚如离失火
出涕沱若离漓流涕
王用出征离褵王出征所用之衣
有嘉离婚姻之结合
折首离离断首
获离猛兽
匪离篱竹篮小笼
具离篱掬簸谷物之器
丑离离丑物怪物
附录《国粹学报》《小学发微补》一节,以备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