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荡荡水所归,高贤愉愉民所怀。”
亦七言律句之滥觞也。此后七言诗不可多见,间有之,率皆散行。鲍照底《行路难》中有句曰:
“红颜零落岁将墓,寒光宛转时欲沉。”
然在当时竞尚五言、七言垂绝之际,忽得此联,真凤毛麟角也。梁简文帝有《春情》一首。属对绝似七律,惟篇末杂以五言二句。至汇总时,五律之体毕具,乃有《闺怨篇》,大似七言排律:
“寂寂青楼大道边,纷纷白雪绮窗前;池上鸳鸯不独自,帐中苏合还空然;屏风有意障明月,灯火无情照独眠。辽西水冻春应少,蓟北鸿来路几千。愿君关山及早度,照妾桃李片时妍!”
温子升之《捣衣》,王之《北山》,及陈后主之《听筝》,皆简文《春情》之类,兹不赘录。惟庾信之《乌夜啼》组织始全律体:
“促柱繁纺非子夜,歌声舞态异前溪;御史府中何处宿?洛阳城头那得栖?弹琴蜀郡卓家女,织锦秦川窦氏妻,讵不自惊长泪落——到头啼乌恒夜啼?”
然其声律犹多未谐。至唐兴宋之问、沈佺期等起而“研揣声音,浮切不差”,于是七律之体制,始大备矣。
盖历汉、魏、晋、宋,七言之制寥寥焉。齐、梁而还,作者渐众,七律之胚胎亦见于此时。曾几何时,递阅陈、隋以及初唐,而其体制,遂告大成;抑何其进化之速也!且七律之体,不成干五律之前,而成于其后,又岂偶然哉?吾故曰七律未尝独立而进化,盖实五律之茁枝耳。夫七律五律,仅句间字数不同,初未有他别。故五律之体既成,七律实亦在其中;二者固无异源之理也。然谓七律与古诗全无关系,则亦拘论。七律虽出自五律,然断不致全乎不受此前若断若续之七言古体之影响;至少,其七言之句格则固古诗之遗也。今将五律七律之源流,列为图式以醒目:
(第三章)组织
有句底组织,有章底组织。格律矩范悉求工整;此律诗之名之所由起也。
(第一节)对仗
句指对仗句也。此乃律诗之发端。句底组织底正格是上联第一字对下联第一字,第二字对第二字,以此类推。如:
“绿垂风折笋,红绽雨肥梅。”
“蒹葭淅沥含秋雾,橘柚玲珑透夕阳。”
然大家每以诡变出奇,于是有借对、扇对、就对诸法焉。借对之种类甚多,有借字音者,有借字义者。借字音者如:
“樽开柏叶酒,灯发九枝花。”
“根非生下土,叶不坠秋风。”
“高腾霄凤渚,下晚塞鸿宾。”
“次第寻书札,呼儿检赠诗。”
“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
“天子居丹扆,廷臣献六箴。”
“青门无外事,尺地是生涯。”
“白发不愁身外事,六幺且听醉中词。”
此借“柏”作“百”以对“九”,借“下”作“夏”以对“秋”,借“渚”作“主”以对“宾”,借“第”作“弟”以对“子”,借“杨”作“羊”以对“鸡”,借“六”作“绿”以对“丹”,借“尺”作“赤”以对“青”,又借“六”作“绿”以对“白”也。借字义者如:
“羊肠连九阪,熊耳对双峰。”
“熊耳”本山名,此则借“熊”以对“羊”,借“肠”以对“耳”;取其字之义也。又如:
“崩石欹山树,清涟曳水衣。”
“水衣”本藻名,此则借其字之义,以“水”对“山”,以“衣”对“树”。又如:
“此日六军同驻马,他年七夕笑牵牛。”
“七夕”是专名,“六军”是泛名,对其字之义也;“牵牛”亦一专名,“驻”为动词,“马”为泛名词,对以“牵”与“牛”,亦取其字之义。他如:
“面带霜威辞凤阙,口传天语到鸡林。”
“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鸡林”、“石头”皆地名,此借其字义以对“凤阙”、“江底”。
“对月夜穷黄石略,望云秋计黑山程。”
“黄石”人名,“黑山”山名,不当为对,对其字之义也。
“身无彼我那怀土,心会真如不读经。”
“真如”佛语也,“谓实体实性而永久不变之真理”,以对“彼我”,又借其字之义耳。又如杜诗: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一联亦属此类。刘熙《释名》谓:“十丈曰寻,倍寻曰常。”是“寻常”亦数目字,故能借以对“七十”。王安石诗:
“自喜田园安五柳,但嫌尸祝扰庚桑。”
《石林诗话》谓:“‘庚’亦自是数,盖以十千数之也。”故得借之以对“五”。
律诗中又有所谓扇对者:三与五对,四与六对也。此法白居易常用之,然后世治之者甚少。例如:
“新篇日日成,不是爱声名;旧句时时改,无妨悦性情。”
又如:
“我随鹓鹭入烟云,谬上丹墀为近臣;君同鸾凤栖荆棘,犹著青袍作选人。”
就对者,就本句中自以为对也。有字与字为对者,有词与词为对者。字与字为对者如:
“气色皇居近,金银佛寺开。”
“四十明朝过,飞腾暮景斜。”
“身无彼我那怀土,心会真如不读经。”
“却缘桂玉无门住,不算山川去路赊。”
“等闲遇事成歌咏,取次冲筵隐姓名。”
不知者将谓“气色”断难对“金银”,“四十”更不能对“飞腾”。岂知此处“气”对“色”,“金”对“银”,“四”对“十”,“飞”对“腾”哉?余皆以此类推。
词与词对者如:
“才归龙尾含鸡舌,更立螭头运兔毫。”
“桃花细逐杨花落,黄鸟时兼白鸟飞。”
“九陌尘埃千骑合,万方臣妾一声欢。”
“一枝一影寒山里,野水野花清露时。”
“鸟去鸟来山色里,人歌人哭水声中。”
“银台直北金銮外,暑雨初晴皓月中。”
“乱山孤店雁声晚,一马二童溪路秋。”
此则“龙尾”对“鸡舌”,“螭头”对“兔毫”。余以类推。李商隐有《当句有对》一诗,则通首皆用就对法者:
“密迩平阳接上兰,秦楼鸳瓦汉宫盘;池光不定花光乱,日气初含雾气干。但觉游蜂饶舞蝶,岂知孤凤忆离鸾。三星自转三山远,紫府程遥碧落宽!”
大凡对仗,骈字俪词而已。至于全句之意,对与不对,无关系也。如:
“树头蜂抱花须落,池面鱼吹柳絮行。”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此字对词对而兼对全句之意者也。
“今君度砂碛,累月断人烟。”
“亲朋尽一哭,鞍马去孤城。”
“乐哉客膝地,著此曲肱崩。”
“中秋云净出沧海,半夜露寒当碧天。”
“青云满眼应骄我,白发浑头莫恨渠。”
“睫在眼前犹不见,道非身外更何求?”
“身事未知何日了,马蹄惟觉到秋忙。”
“岂意青州六从事,化为乌有一先生?”
“请看行路无穷泪,尽是当年不忍欺。”
“岂知鹤发残年叟,犹读蝇头细字书?”
上列各联,意皆直贯,而非并列,然字面词面则犹对偶也。苏轼有一联,虽为古诗,然最能代表这种句底组织法:
“守子不贪宝,完我无瑕玉。”
至于对字对词有一即可。如:
“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贝多纸上经文动,如意瓶中佛爪飞。”
前联字对而词不对,后联词对而字不对。若:
“前身自是虏行者,后学过呼韩退之。”
则词字兼对者也。
(第二节)章底边帧
八句为一章,此律诗之定格也。汪师韩曰:“《三百篇》之诗,章八句者为多,此外则十二句为止耳。唐律限以八句,虽体格非古,不可谓非天地自然之节奏也。风雅之诗,独《宾之初筵》一诗有多至章十四句者……孔疏所谓‘真言写志,不必殷勤’者也。近有作诗话者,谓齐、梁以来,乐府限以八句,不复有咏歌嗟叹之意。夫齐、梁以来乐府,固是不如汉、魏。然其所以不如者,岂八句之谓?”律诗乃抒情之工具,宜乎约辞含意,然后句无余字,篇无长语,而一唱三叹,自有弦外之音。抒情之诗,无中外古今,边帧皆极有限,所谓“天地自然之节奏”,不其然乎?故中诗之律体,犹之英诗之“十四行诗”(Sonnet)不短不长实为最佳之诗体。律诗八句为一章,取数之八,又非无谓。盖均齐为中国艺术之特质,八之为数,最均齐之数也。(参阅《辨质》章。)
然律诗亦有六句便成一首者。李白《送羽林陶将军》云:
“将军出使拥楼船,江上旌旗拂紫烟;万里横戈探虎穴,三杯拔剑舞龙泉。莫道词人无胆气,临行将赠绕朝鞭。”
此为六句律诗之始。以后惟白居易最多,如《寒闺夜》、《县西郊秋寄马造》、《留题杭州郡斋》、《感芍药花寄正一上人》、《孤竹寺石榴花侍御小妓乞诗》,皆川此体。《昌黎集》中亦间有之,如《谢李员外寄纸笔》云:
“题是临池后,分从寄草余;兔尖针莫并,茧净雪难如。莫怪殷勤谢,虞卿正著书。”
此又五言之六句律体诗也。
(第三节)章底局部
律诗之最正当的局势为颈腹两联平行并列,首尾各作一束。若以图式表之,当如下形:
盖起首及收尾底两句实是两读;须两读相合,才能完成一个意思——才能算一个整句子。例如杜审言《和晋陵陆丞相早春游望》起以:
“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
结以:
“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襟。”
这都是两读合说一意;拆开便不成语。至于其中的两联:
“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苹。”
便是平行并列,各自成句了。七言中如杜牧底《街西长句》:
“碧池新涨浴娇鸦,分锁长安富贵家——游骑偶同人斗酒,名园相倚杏交花,银鞍裹嘶宛马,绣鞅璁珑走钿车。一曲将军何处笛——连云芳树日初斜!”
又如陆游底《初秋骤凉》:
“我比严光胜一筹,不教俗眼识羊裘——沧波万顷江湖晚,渔唱一声天地秋。饮酒何尝能作病?登楼是处可消忧。名山海内知何恨!准拟从今更烂游。”
都是好例。右列各例为律体底正格。然亦有变格;种类甚多,有一二为对者,如杜甫底《奉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
“五夜漏声催晓箭,九重春色醉仙桃。”
又如李商隐底《牡丹》则起句入韵又与二为对者:
“锦帷初卷卫夫人,绣被犹堆越鄂君。”
有七八为对者,即杜甫底《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又有通首皆对者,如苏轼底《舟行至清远县见顾秀才极谈惠州风物之美》:
“到处聚观香案吏,此邦宜著玉堂仙;江云漠漠桂花湿,海雨翛翛荔子然。闻道黄柑常抵鹊,不容朱橘更论钱。恰从神武来弘景,便向罗浮觅稚川。”
又有三四不对者,五律如李白底《夜泊牛渚怀古》:
“牛渚西江夜,青天无片云;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明朝挂帆席,枫叶落纷纷。”
又如杜甫底《月夜》,孟浩然底《与诸子登岘山》,都属此体。七律如崔颢底《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然第五六则未有不对者。惟白居易有通首不对,但平仄甚调者自编在律诗中。如《重题西宁寺牡丹忆元九》云:
“往年曾向东都去,曾叹花时君未回;今年况作临江别,惆怅花前又独来。只愁离别长如此,不道明年花不开。”
然白之外,绝少人作。不当列为律作。
总观上述的句底组织及章底组织,其共同的根本原则为均齐。作者尽可变化翻新,以破单调之弊,然总必须在均齐底范围之内。如此则于“均齐中之变异”一律始相吻合。夫既择作律体,则已承认将作均齐之艺术,犹言自甘承受均齐律之镣锁;乃复擅用散句,置诗律于不顾,是则自相矛盾也。若诚嫌律体之缚束,则迳作古体句耳。况抒情之作,不容不川律体,自大有道理在也!(律诗底美质,参阅《辨质》章。)
(第四章)音节
音节包括三部分:一为平仄,一为逗,一为韵。
(第一节)逗
分逗之法本无甚可研究者,是以前人从未道及。惟其功用甚大,离之几不能成诗,余故特细论之。
魏来(Arthur Walay),一个中诗底译家,说中诗底平仄等于英诗底浮切(Stress)——平为浮音(Unaccented Syllable),仄为切音(Accented Syllable)。但在英诗里,一个浮音同一个切音即可构成一个音尺,而在中诗里,音尺实是逗,不当与平仄相混。例如:
春水船如天上坐
共天然的音尺为“春水”一尺,“船如”一尺,“天上坐”又一尺。其切音在“春”、“船”、“天”、“坐”四字上。但其平仄底位置则迥异:
春。水船。如天。上坐
此则当读如“平仄平平平仄仄”,与上之“浮切浮切浮切浮”,显难印合。观此已可知平仄之非音尺也。且音尺必有一律之长度,而每句之音节又须有一律之数目;今于平仄中,绝无规律可寻。若按英诗iambic trimeter以定平仄,则平仄又乱:
然则平仄既不能合于浮切之音响,又无整齐之节奏,其非浮切之类,无疑矣。
大概音尺(即浮切)在中诗当为逗。“春水”、“船如”、“天上坐”实为三逗。合逗而成句,犹合“尺”(meter)而成行(line)也。逗中有一字当重读,是谓“拍”。“春”、“船”、“天”、“坐”着拍之字也。至于平仄,乃中诗独有之物;因四声亦惟中国文字所独具,平仄出于四声者也。平仄出于声,而浮切属于音。声与音判若昼夜。是以魏来之说,牵强甚矣。
中国诗不论古近体,五言则前两字一逗,末三字一逗;七言则前四字每两字一逗,末三字一逗。五言底拍在第一、三、五字;七言在第一、三、五、七字。凡此皆为定格,初无可变通者。韩愈独于七古句中,颠倒逗之次序,以末之三字逗置句首,以首之两二字逗置句末,实为创法;然终不可读。如《送区宏》之:
“落以斧,引以微。”
“子去矣,时若发机。”
又如《陆浑山火》之:
“溺厥邑,囚之昆仑。”
真不堪入耳矣。古诗尚不能如此,况律诗乎?盖节奏实诗与文之所以异,故其关系于诗,至重且大;苟一紊乱,便失诗之所以为诗。(参阅《诗底音节底研究》。)
(第二节)平仄
然则如此固定之节奏,不嫌单调乎?曰:然。但非无救济之法。救济之法唯何?平仄是也。前既证明平仄与节奏,不能印合,且实似乱之者。诚然,乱之,正所以杀其单调之感动耳。盖如斯而后始符于“均齐中之变异”之律矣。平仄之功用犹不止此。最完全的平仄——律诗底平仄,是一个最自然的东西。从来不知诗的人,你对他讲了“平平仄仄仄平平”,差不多他自己会替你续下去“仄仄平平仄仄平……”所以若讲了头句“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二句若不是“仄仄平平仄仄平”,听起来便很不顺耳。因为讲了头句,依着自然的趋势,你当然企望第二句,果然得不着第二句,或得着了又错了一二字,你的企望大失,便起了一种“不快感”。人底官能有一种“感觉之流”。“感觉之流”被阻滞,就是神经在没预备时忽受一个袭击,以致神经的平均冲坏,而起不快之感。大概平仄中定有一个天然律,与人底听觉适合,所以仄应人底感觉底企望而生愉快。但这是一个什么律,他是怎样合于听觉的,尚待研究。
平仄不独见于句间,尚有节(两句为一节)底平仄及章底平仄。字与字相协则句有平仄,句与句相协则节有平仄,节与节相协则章有平仄。句合而节离,节协而章乖,皆足以乱音节。句底平仄易明也。若上句合而下句离,如庚信《咏画屏风诗》:
“路高山里树,云低马上人。”
则节无平仄。以句而论,“云低马上人”平仄协矣。然上句既为“仄平平仄仄”,接以“平仄仄平平”,斯为不翻。必欲保下句之“平平仄仄平”,则须易上句为“仄仄平平仄”。又若全章四节时离时合,则章之平仄乱矣。如江总底《并州羊肠坂》:
“三春别帝乡,五月度羊肠;本畏车轮折,翻嗟马骨伤。惊风起朔雁,落照尽胡桑——关山定何许,徒御惨悲凉!”
“关山……”一节,以节而论,非不协律。惟置干此处,则当易“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平”为“平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律诗底平仄,据王渔洋底《律诗定体》,分为四种:(一)仄起不入韵,(二)仄起入韵,(三)平起不入韵,(四)平起入韵。原书辨之甚详,兹不赘述。渔洋尝说:“律句只要辨一三五,俗云一三五不论,怪诞之极,决其终身必无通理。”研究声律者,此当注意。
七律有所谓抝体者别为一体。如:
“郑县亭子涧之滨。”
“独立缥缈之飞楼。”
之类是也。杜甫最多此类,专用古体,不谐平仄。中唐以后,则李商隐、赵嘏辈创为一种,以第三第五字平仄互易。如: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残星几点雁横塞,长笛一声人倚楼。”
之类,别有击撞波折之改。至元好问又创一种,在第六字。如:
“来时珥笔夸健讼,去日攀车余泪痕。”
“太行秀发眉宇见,老阮亡来樽俎闲。”
之类,集中不可枚举。然后人习用者少。抝体偶尔用之,亦见新颖,但不可滥耳。
(第三节)韵
律诗韵法简单。第二、四、六、八句必着韵脚。有起句入韵者,亦有起句不入韵者。故每章多则五韵,少则四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