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在北京大学。记得是1988年,母校存世九十周年纪念,承校刊编辑部的人不弃,让我写纪念文章,我再思三思,比喻为嫁出去的女儿,得机会就想夸娘家如何好,得的陪嫁如何珍贵,于是就写一篇《怀疑与信仰》。文章具在,不宜于重述。但也可以说说主旨,是深知信仰(用旧话说是“闻道”)之可贵,而所得只是怀疑精神;化为思的实行是,凡事都要追根问底,比如一个高而且大的,至于学说、主义之类,说是好,正确,确凿无疑云云,我就总想问问,为什么?而不幸,几乎所有的宣扬为好为正确的信条,都经不住这样一问。经不住,由理性做主,就得扔开;都扔了,还剩下什么呢?自然只是怀疑精神,即不信。
接着还来了第二次,这在前面也说过,是主要在40年代,因为早已发疯,想明白人生是怎么回事,就多念西方的。多为哲理,也有心理和政理。杂,所得很难理出个头绪。但也无妨采用各取所需的原则,只说一点点与本篇所说有较密切关系的。这是,一、仍始于怀疑,加用分析的方法,以求辨明真相,并求其所以然,最后只接受一点点,无论用纯粹理性的眼看还是用实践理性的眼看,都不得不接受的。所谓不得不接受,是指我们的世界是有而不是无、活比死好之类,子曰诗云必正确、天子圣哲之类不与焉。二、人同样是充满欲望的动物,没有例外,所以某人为天纵之圣的说法必不可信。三、不可信的逻辑推论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能得到平安幸福的保障,支配自己的权力要自己紧紧握着,不要因信天子圣哲的假话而交与所谓圣哲。总之,基本精神仍是不信。
心态的第一宗说完,接着说第二宗,不能扔掉悲天悯人之怀。依照孟子的想法,我这不能扔掉的话可以不说,因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说,显然是因为不信孟子的话。何以不信?是文化大革命中的诸多现象恰好能够证明,有为数不少的人,如上上下下的红卫英雄,并没有恻隐之心。语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于是以有没有恻隐之心为标准,人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看到别人挨整,以致服毒、跳楼,心里不好过,也就没有勇气加入红卫英雄之队去整人。另一类是没有,看到别人受苦,以至丧命,心里舒服,也就乐得用己力或借人力,迫害一些无力反抗的。何以同为“万物之灵”,同为天覆地载,竟有这样的大分别?推想请孟子、荀子,以至今代的变态心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等等聚于一堂,研究、讨论,三年五年,也未必能够说清楚。只好知难而退,以至退入蜗居,只对镜照照自己。
因为是照“心”态,映像就不能不复杂。儒家推崇“仁”,佛家推崇“慈悲”,我举双手赞成。记得昔年还曾写打油诗,有“愁看并(读兵)刀割鲤鱼,天心人欲定何如”之句,以抒发一时的不忍之心。可是这不忍只能迈出几步,比如屋里还置备蝇拍,见到苍蝇、蚊子,就一举而置之死地。对马牛羊、鸡犬豕之类呢,也只是走孟子的路,“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就是说,自己不杀,却同样吃烤鸭和酱牛肉。这就由佛门的慈悲下降为常人的“人道”,由天理方面衡量,应该算做颇为可怜的吧?但幸或不幸,我们生而为人,也就只能行人之道。鸭、牛之类,不管了。人呢?可悲的是,还有不少的人,偏偏不以人道待人,如日日映入目中、灌入耳内的批、斗、喷气式以及服毒、跳楼之类皆是也。我,虽然已经由慈悲下降为人道,但究竟只是降到这里,对于以迫害人为乐的多种非人之道就不能不痛心。痛心,苦也;还要装做不痛心,就成为大苦。
最后说心态的第三宗,既怕苦,又怕死。关于这种心态,像是没什么可说的,因为,就算做不争气吧,总是来于“天命之谓性”,除了顺受或兼畏之以外,又有什么办法?但也未尝不可以争辩几句,是上至帝王将相,中至才子佳人,下至贩夫走卒,都是有钱安空调,有病住医院,这是不怕苦、不怕死吗?事实是怕。有人会说,我们不是也常听到,“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吗?恕我还是用不先进的眼看世态,然后说:“那是说了给驯服工具听的,而需要驯服工具不怕苦、不怕死,正是因为自己既怕苦,又怕死。”争辩完,光荣也罢,不光荣也罢,反正我只能“率性之谓道”,也就愿意尽己之力,争取少受苦,活下去。而且不只此也,如果环境容许,说说道道,甚至由动口走到动手,所求,也仍是较多的人能够少受苦,平安地活下去。
心态三种,不能信受许多冠冕的奇谈怪论,看到许多人受苦受难心中不忍,希望自己能够平安过关,三种同住一地就合为一体,并很快分泌出一种《处世奇术》,其中大关目是演戏,即心中知道是假的,让观众觉得唱念做都很用力。关于演戏,以文化大革命中所见为限,也是一言难尽。推想有些人,至少是主观上,不觉得是演戏。如我熟识的一位就是,造诣高,高到凡是上方讲说的,布置的,即使异人或异时合不拢,也都信为天经地义。我觉得这是一种境,道家设想的“丧我”,佛家设想的“破我执”,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是高山仰止而苦于做不到。至于一般造诣没有这样高的,以对待副统帅为例,一夜之间,由逆风香十里变为臭十里,心猿意马稍慢,就会跟不上。跟不上而不容许掉队,也就不得不演戏。再有如那些有位的倒翁,主观上一贯忠于革命,忽而戴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喷气式,心中不会“多闻”打倒声而“阙疑”吗?但疑也不能不喷气式,也就成为演戏。喷气式所演是主角,与主角对比,我之所演就成为“龙套”。
龙套,可以避免喷气式,但也要折腾,记得还加过班,即照常规应该回家面对妻子的时候也不能回家。干什么呢?开会,学习、讨论,以便能够正确而更深入地理解,总,文化大革命,分,某措施的伟大历史意义,当然要经常有。同样经常的是写大字报,泛论,比较容易,具体,揭露某某,批判某某,就比较难。知难而退当然不成,这就不得不启用《制义丛话》中的妙法,把毫无意义的说成像是煞有介事。再有是参加批斗会,社内社外,永远不发言,也几乎不听发言,只是随着举手,喊口号,领头的用十二分力,我减半,至多六分。还有一项是看大字报,这就不能心不在焉。社内社外有别。社内是事或关己,就要全身心投入,即使其上未发现自己的大名,也要据以推算,总的,运动的趋向,零星的,某人是不是要倒,以及倒到什么程度。社外呢,记得常到北京大学,也到过清华大学,主要是想了解运动的趋向,比如北京大学的一些人已经亮牛鬼蛇神之相,被赶入牛棚,自己就要有精神准备,说不定哪一天,也会照方吃药。
说良心话,现在回想,其时的演戏,所费之力未必超过现在的率尔操觚,可是感到相当苦,原因是自己未曾入富连成坐科,演戏,作假,只是为活命,就连自己看着也拙劣不堪。有时也就不能不怨天尤人,心里想(接受祖传的因果报应意识)不知道哪辈子没干好事,赶上个不演戏、不作假就不能活的时代!
红 卫 风 起
参考远年的历史,参考近年的多次运动,我知道,大小官们的倒地,到处是批判和大字报,以戏曲小说为喻,只是楔子,正文必还在后边。但究竟要怎么发展,只推想必是愈演愈烈,而具体表现为什么情况,当然谁也不能知道。不知道,而是轻说,利害攸关,重说,性命攸关,所以又不能不关心。曾以人之“性相近也”为依据,推想大致会怎样变。但一想就不免于毛骨悚然,因为人一旦变平静为狂热,就必是任何违情违理的事都干得出来。世间没有桃花源,怕也只能等待。于是等来大动荡的8月,各学校,由中等到大专,都成立了红卫兵组织,并于18日集会,得到上方的支持。要干什么呢?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红卫兵的大字报《无产阶级革命造反精神万岁!》中有简要的说明:
要在“用”字上狠下工夫,就是说主要在“造反”二字上下工夫。敢想、敢说、敢做、敢闯、敢革命,一句话,敢造反,这是无产阶级革命家最基本最可贵的品质,是无产阶级党性的基本原则!不造反就是百分之一百的修正主义!……要抡大棒、显神通、施法力,把旧世界打个天翻地覆,打个人仰马翻,打个落花流水,打得乱乱的,越乱越好。(引自《文化大革命十年史》第41页)
学昔人读经之后要写正义,这里也要说说看后的体会。造反,这里用的不是古义;古义是指陈胜、吴广一流之揭竿而起,或如唱《别姬》的楚霸王所说,“彼可取而代也。”代,是把原来坐在宝座之上的人推下去,换为自己坐。红卫兵不然,是名号上有“卫”,卫谁?当然是卫坐在宝座之上的,所以虽名为造反,性质却同于奉旨骂贼。但这就更不能轻视,因为比之陈胜、吴广,力量会大得多。也就因为力量大,其后就随来许多“敢”,许多“打”,所求呢,不再是昔人的“治”和“平”,而是“乱”,“越乱越好”。至此,稍有常识的人就会预感到,旧的秩序,连带“法”(假定有),以及更渺茫的“情理”和“德”,就都有灭亡的危险。而如果竟至这样,我们还会有什么呢?显然就只有混乱和恐怖。而不久之后就证明,这所怕的种种就真来了。
关于所怕的种种,想留到后面说;这里先说说,对于“狂热”,我曾有的一些想法。首先,我们要承认,狂热也是来于人之性,因为有生就有所求,如果求而难得,而又迫切希望必得,就会情爆发于中,化为狂热,不计一切去求,结果也许就真能得到。这祥说,是狂热能产生大力,也就可能有大用。但这大力,惟其既大而又有突发性,就最容易抛开一切拘束,胡来。为了避免胡来,尤其个人扩大为群体,就要多靠理智和平和;万不得已,也要用理智节制狂热,求用大力建大功立大业时心地仍能平和。还可以加深一层说,理智的出生地是知识,狂热的出生地是愚昧,为了我们的生活能够有幸福和安全的保障,就要全心全意靠知识和理智,而不利用愚昧和狂热。要靠理智和平和,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说个更重要的理由,是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弗洛伊德讲的。他说,人同样是充满欲望的动物,所以率性而行,就容易趋向“野”,也就会胡来。为了能够有个人人都能活并趋向文明的环境,要以“文”化之,即多靠理智和平和,使人之本性能够就范。还要牢牢记住,趋向文是难事,要长期努力,而如果放任,退向野却非常容易,于是来于千载之功的文就必致毁于一旦。
这退向野的趋向先表现为一种远离思辨的迷信。思辨是哲学、科学领域内求真知的方法,即凡有所断定,要有合于逻辑的根据,或者说,相信为合理,要有证明其为合理的理由。来于狂热的迷信是不经过思辨,就断定某名称某口号为天经地义。所以这样的判断,性质是宗教的,不是逻辑的。但惟其不是逻辑的,就最容易与狂热合为一体,化为行方面的大力量,于判定一切不合己意的种种为错误之后,就动手消灭之。历史上,这样的情况不少,只举一个例,是西方中古时代的宗教裁判所,用教徒的眼看,他们当然是正确的,可是就在这“正确”的大旗之下,许多被视为异教徒的人就活活被火烧死。
迷信加狂热,汇聚为大力,最容易表现为憎恨异己,并立即化为行动,消灭异己。于是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理论上有两种可能:一种,狂热的力量为有力且有某种企图者利用,成为更大的力,进而消灭异己;另一种,有并行的两股或更多的狂热力量,都憎恨异己,结果就成为相互残杀。不管是哪种情况,结果都必是社会的混乱,某些人受苦受难,直到不能活下去。还有可悲的是,事过境迁,精神方面的后遗症,短期间必不能治愈。
也就因为有以上这些想法,无论就个人说还是就社会说,我都不赞成狂热,或者说怕狂热。就说是理想吧,我总觉得,个人,立身处世,应该清醒,用建基于知识的理智指导行动;对人,即使不能爱人如己,也应该多宽容,虽利己而不损人。扩大为考虑社会环境,求人人为曾、颜,以“德”治天下做不到,也要依靠“法”,以便人人知所趋避,不容许以别人的血肉来满足自己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的欲望。总之,我盼望的,甚至说渴求的是,有知识而不迷信,心地平和而不狂热,对人宽容而不憎恨,人人有安全感而不心惊胆战。
可是,与希望的相反,红卫的风刮起来了,吹来高度的狂热,吹来“敢,敢,敢”,吹来“打,打,打”,吹来“乱,乱,乱”,显然,之前是“少法”,现在就变成“无法”。狂热加无法,未来(应该说即来)的情况会是什么呢?自然只有天知道。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忽然想到太平天国,也许晨昏要加上拜天父天兄吧?接着又想到义和团,也许要受命挂红灯、拜大师兄吗?但愿只是拜,而不被放在应该扫除的一群里。不信而接受拜,也是一种“让步政策”;至于让步之后能不能换来平安,又是只有天知道。且夫人类由蒙昧走向文明,所求是人定能够胜天,专由这一点看,我们也应该设祖账,送走狂热,并大声告诉它:“不要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