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悦曰:“对人之政,务其纲纪,明其道义而已。若夫一切之计必推其公议,度其时宜,不得已而用之,非有大故,弗由之也。”
译文
荀悦说:“对人的工作,是致力于法令制度的制定和阐明道德的义理。如果一切政策法规都要大家去评议,揣度它是否合乎时宜,迫不得已才采用它,若非有重大变故,不应当这样做。”
感悟人生
在以前,有一次周武王对粥子说:“我希望守住基业就一定成功,想获得就一定到手。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而粥子回答说:“攻与守的道理相同,和睦与严厉是基本手段。然而,守业可以依靠和睦但不可以依靠严厉,严厉不能像和睦那样使国家稳固;和睦可以用来进取而严厉不能,用严厉的方法不如像和睦那样容易获得成功。诸侯发布政令,能对人民公正,是‘文政’;对待士人、使用官吏都能做到恭敬有礼,是‘文礼’;断案用刑,以仁义待人,是‘文诛’。以这三种政策作为国策,并作为基本理论统一国民的思想,守业不存,进取不得,这样的情况从古至今还未曾听说过。”
只要找到治乱之根源,以顺民心,那样的方针政策才能有好的效果。孔子曾经说过:“当权的丧失道义却杀部下,这是不符合礼义规范的。”所以三军大败,而没有斩将领,那是因为执法机关没有治理好,所以就不能动用刑罚。这又是为什么呢?其实那是因为当权者对人民没有进行教育,所以责任并不在民众。而那蔑视法律而自取灭亡的则是盗贼;横征暴敛的则是暴君;不预先告诫民众,却责备求全的就是民贼。假如政治制度中没有这三种弊端的,就能实行法治。所以宣传文明道德来使人民心悦诚服,这样做是行不通的,所以就树立有德行的人作为榜样来教育人民;可是如果这样做还达不到目的的话,那就证明世风日下,还有不法之徒在为非作歹,这就不得不用刑罚严厉制裁了。”
东汉袁安说过:“仁、义、礼、智,是法律的基础,法、令、刑、罚,是政治的延伸。没有德治,法治就无从建立;没有法制,政治制度就无法完成。为什么这样说呢?实施以文明道德为教化的政治制度的方法,必须以仁义礼仪教育人,然后以有教养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给以示范,使人远恶向善,使人民群众每日每时都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成为自觉的行动。儒家看到这种情况,于是说:‘治理国家不需要刑法。’他们不明白只有对下面实施法治,仁义礼让才会在上面形成。实施法治,是为了扬善抑恶,提倡文明,禁止荒淫。这是治国的关键。法家如商鞅和韩非子等人看到这种情况,于是说:‘治理国家无须以仁义为本,只须推行法治即可。’结果因只有刑法而没有仁义,人民产生怨恨,有怨恨就要愤怒。有仁义而无刑法,人民就会轻谩,邪恶就会随之产生。以仁义为根本,靠法令来实现,双管齐下,二者并重,这才是治理国家的最高境界。”所以,东汉末期的哲学家仲长统说:“从前秦国因商殃变法,张弥天之法网以便严密控制天下苍生,然而陈胜在大泽乡振臂一呼,天下响应。举国上下都不愿为朝廷效力,这都是因为老百姓极度的怨恨郁结于心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