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语言发生在前,文字发生在后,现在世界上还有无文字的民族,但并没有无语言的民族。文字是按照语言来创造的,它是代表语言的标记或符号,所以《尚书正义》序说:“言者意之声,书者言之记。”即是说语言表达人的意志,文字是语言的记录。文字起源于象形,这是一般的规律,如古代的埃及、墨西哥和中国的摩些族都有象形文字。中国的象形文字更为发达,其系统一直绵延到现在仍在使用。
象形文字的发生发展和语言发生发展的道路大体是一致的。象形文字要表达自己的意志,先要从自己以及本身所接触到的东西开始,即《说文》序所说的“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就这些字再加以指画,逐渐使语言文字的辞汇日趋丰富。我们看哑子不能说话,但他也能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我们可以领会到最初的象形文字一定是就具体的、实在的东西加以描写,与图画一样;不过,在长时期使用中,由繁趋简,固定下来,成为一定的符号,在一个阶级中长期地积累使用,然后完成。从这些基本的字,长期发展之后,加上手足、意象等抽象的东西,文字就逐渐丰富起来。我们说象形文字就是指这些基本的、像实在东西的文字,而不是抽象的。至于指事、会意字,都包含一些抽象的成分,是在后来发展起来的。我们讲象形从人身讲起,而后及于鸟兽、器物,这些都是具体的东西。但它们已经不是图画,它们有一定的简单形体,代表一定的语言,有一定的意义。文字的形、音、义三者是不可分的。
§§§第一节像人身例
大系
(大)像成人正面立在那里的形象,代表语言中的“大人”,这个字和“子”字是相对的,(子)表示小孩在襁褓之中,双足合在一起。西班牙山洞和我国广西彰鸣山洞中所画人形,都与“大”字形似。《说文》云:“天大地大人亦大。”(《老子》书中也有与此类似的说法)以人与天地相配,这是春秋战国以来,人的地位逐渐提高之后的思想,而不是原始的意义。如秦代的三皇还是“天皇、地皇、泰皇”,以“天皇、地皇、人皇”为三皇是秦汉以后的事。
大字后渐用来专指大小的大,本义为借义所夺,其本义就需要加符号或加字来说明,于是有“夫”字和“大人”的说法出现。
(天)字亦像人形,头特别画大,因人的头顶上是天,故取人的顶(即颠)以代表天字。
(夫)字从大从一,一是笄(簪),古代用以束发,古者男子二十而冠,由总角变为束发,表示成人。古书中凡谈“夫”字都是指能服劳役、有劳动力的成年人。
(舞)把人的两袖画得特别长,表示长袖善舞。后两袖逐渐复杂化,作、、、等形,《说文》作,说明此时已不知舞字的来源,在舞字上画出两足,表示“足之舞之”,着重点改在足上去了。又古文舞作从亡声,则是由象形字讹变为形声字了。
(交)是交胫。交趾在《尚书》上称为“交”。后交字主要用来指交接交往,故“交趾”中加趾字。我国古代席地而坐,坐足后跟,交趾区域是盘足坐,故称为交趾。
(文)字亦像人形,金文中或作,后来中间填实处变空,或又加心字作、、形容人有心思,此与(宁)字的形相近,故《尚书》中把文王变作了“宁王”。后来“文”为“交文”之义所占用。
(亦)《说文》云:“人之臂亦也。”两点指两腋,腋字从此而增月字偏旁,属于累增字。
(黄)中间所画圆形指身是横的,表示腰躯。后把头画大作、、等形,《说文》作,从火,误。也是黄字。鼎“赤巿幽黄”之“黄”即作此形,指佩玉所在之处。
夫、亦、黄等字因有附加符号,也可认为是指事字。
(需)从水从大,表示人身上湿了,故郑众说:“儒者濡也。”儒是由巫师、术士发展来的,洒水是一种宗教洗礼的仪式。儒字所从的“而”,金文作 ,仍是“大”的形象。《说文》云:“而,须也,象形。”而字是由大字分化出来的,大的反面是儿(读倪),与而字的音相近。
(□)此邻字的偏旁并不从炎,金文或又作,篆书从炎作,楷书从米,均误。《说文》舜字作,隶书作,都变错了,我们还可看出其错误的来源。
(异)这是大字的变化,头特别画大,双手上举。金文或作□、、□,头上的两角像总角或帽上的装饰。此字像恭敬的形象,表示恭敬之意。《诗经》上说“有严有异”,亦即言其恭敬。金文又有、字,像祭尸之形,亦表示恭敬之意,过去或释为“析子孙”,是错误的。
(走)像人走路,一手向上,一手向下,从止表示是在走路。(奔)字从三止,表示在地下足迹多,兼有会意的成分。《说文》走字作,两手下垂,误。奔字或从 ,乃从止之误。
人系
(人)像人侧立之形。《说文》云:“象臂胫之形。”金文或作 ,形象更清楚。铜器中的尸(夷)字作 (东方人),本与此为一字,因写法稍有不同,后遂变成两个字。《说文》云:“,象卧之形。”应是像祭祀之尸,坐而蹲踞(垂足)之形,不是像卧形(蹲踞即《论语》所称“原壤夷俟”的“夷俟”,大概是南方的坐法)。
古文奇字人作。又(兄)、(页)、(见)都像人侧视形。是把人的目画大。(□)是把人的耳画大,即听字。(□)臣像瞪目形,字表示瞪目望月。表示人站在地上。朝廷的廷字即从此作。(卧)、(监)、(临)等字都是从人的侧视所孳生的字。(企)像人举踵侧视形。
字从反人,在甲骨文中用以称祖母(即后来之妣字)。此字与用来取饭的形象相近,故《说文》云:“匕亦所以用取饭。”
(身)《说文》中作,就是“从人申省声”,误。此字即像人身,把身子特别画大。反身为(殷),或作。
(甲文长)金文字作,像人侧视而有长发之形。《说文》作,误。此字的原始形象应作,金文《庶长画戈》作。《说文》别有(髟)字,云:“长发也。”这把表示长发的三笔分离了。微字的偏旁亦从长,作、等形。
(失)《说文》云:“从手乙声”,误。金文作、、或,像披发散佚之形。
(老)像老人扶杖而立之形,或作。有作、,则画出其手。甲骨文作。
(儿)孺子,像小儿头囟未合。
(簪)首笄也。因或以竹为之,故篆书变作。
()像人形,头画大,当作。又(允)字即由(□)字变化而来。他如(忧)、(爱)、(□)、(夔)(,毛公鼎作),(《说文》“夏”,《秦公》作)等字的变化,均可由此类推。(尾)《说文》云:“古人或系尾,西南夷皆然。”甲骨文、金文画兽尾作或。从以上诸字看,夏人可能有尾的装饰。
(卩)像人端坐之形,表示有礼。《说文》以为符节字从此,误。甲骨文、金文从此偏旁的字甚多,如(即),(卿)等都是。后变为、等形。
(女)像女人双手被缚形,表示抢掠婚姻。(母)特著其两乳。在甲骨文中“每”字与“母”字不大分,像头上带簪,像人有长发。
()像人双手有所持。或作或。
(鬥)《说文》云:“两士相对,兵杖在后,象斗之形。”实则此字乃像两人徒手相斗之形。
(即)像人就食。(既)表示食毕。
(欠)像人欠伸。《说文》作,云:“张口气悟也,象气从儿上出之形,”误。反欠为无,《说文》作,云:“饮食前气不得息。”误。此为食毕之形。
士系
(士)像人端坐之形(正视),金文或作。古代士字的两横画并不一定上长下短,有时两笔一样长,有时下笔还要长些,后来之所以上横长,是为了与“土”字分别,但古代“土”字作,故并不会混淆。士指武士、甲士而言,属于统治阶级。《说文》云:“士,事也,从一十。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这种抽象的意义起自士专指文士以后。字或从女字偏旁,或从士字偏旁,故士又引申为丈夫。
(王)甲骨文或又作,金文作、、等形,是从士字分化出来的(王与士俱属于统治阶级)。《说文》云:“孔子曰:一贯三为王。”又说:“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这都是附会之说。篆书作,仍可看出人的头与手的部位接近,头、手与足的距离远。
(皇)篆书从自从王,或从白从王。金文作或,把头画大,或加皇冠形,因上部与白字形近,故变成篆书的形象。
(子)甲骨文或作、,表示大头,有发有足。金文作、,俱像人正视形,或又作,画出其发辫。《说文》籀文作、。在金文中,此字与有别,用如辰巳之巳,形或作,《说文》从此字分化出,云:“无右臂也。”又分化出,云“无左臂”;(了),云:“无臂。”
§§§第二节像人身各部例
手系
(手)“象指掌及(腕)形”。金文反正多不别,故手亦作,与毛形同。
(又)《说文》:“又,手也,象形。三指者,手之列多,略不过三也。”手本五指,此作三者,凡众多之象,在文字中概以三画表达之,《老子》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也是古代一个共同的概念。
(□)左手也。金文有许多字都是反正不别,惟左右字则分别甚明。为了分别得更清楚些,所以又将又字加以复化,如又字或作、;、;、等形体。古人尚右,从又之字多有手义,即以偏旁又统两手。从者只一卑字,金文作 像左手持鼓形,像鼓形,旁一小画像有耳,如鼓,左手持之,此小儿所持以嬉戏之摇鼓也,此当是鼙鼓之本字,凡从卑之字多有卑贱偏下之意,如军中有鼙鼓、裨将,谷中有稗子等是。古人尚右,故从左为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