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诸现象,冯汉骥先生《由中国亲属名词上所见中国古代婚姻制》(见《齐鲁学报》第一期)先以交表婚姻制释之。其说舅姑二名云:“如己身(女)与母之昆弟之子结婚,由母之昆弟(舅)与夫之父为一人,以舅一名词统之,固属自然。再如己身(女)与父之姊妹之子结婚,则父之姊妹(姑)与夫之母,又为一人,以姑一名词统之,亦属自然也。吾人当知在亲属关系增加之程序上,舅(母之昆弟)、姑(父之姊妹)之关系在先,舅(夫之父)、姑(夫之母)之关系在后,以先有之名词加诸后来增加之关系上,在语言上固属自然之趋势也。反之己身(男)若与母之昆弟之女结婚,则母之昆弟(舅)与妻之父为一人,又若己身(男)与父之姊妹之女结婚,则父之姊妹(姑)与妻之母则为一人,以同上之理由,舅姑之名亦可加之于妻之父母也。”其说《尔雅》之甥统括四种不同之亲属,仍以交表婚姻及姊妹交换婚释之:“若己身(男)与姑之女结婚,则姑之子与妻之昆弟同为一人,又若己身(男)与舅之女为婚,则舅之子与妻之昆弟又同为一人,在双系的交表婚姻制之下,己身若不与舅之女为婚,即与姑之女为婚,故姑之子、舅之子、妻之昆弟,实际上实属相等,故可以一名词统之也。又若在双系的交表婚姻制之下,姑之子或舅之子娶己身之姊妹为妻(彼等均系交表亲属,故可为婚,如是则为相互交换姊妹为妻矣),则己身、姊妹之夫与姑之子、舅之子,妻之昆弟,亦属相等,故皆可以甥名之也。”据此舅、姑、甥名称成立在前,而此诸亲属关系则为后来所增加。又甥之一名,实涵两种行辈不同之亲属。如姑之子、妻之子、妻之昆弟、姊妹之夫,皆平行亲属。至姊妹之子为甥,女之夫为甥,则为卑亲属。冯氏于此卑亲属之称更以周时贵族中盛行之姊妹同婚及内侄女婚释之,经传中称此婚制曰媵,《公羊》庄公十九年《传》云:“媵者何?诸侯娶一国,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冯氏更进而释之云:“甥之本义为舅之子、姑之子、姊妹之夫及妻之兄弟。其姊妹之子,女之夫,亦曰甥者,乃其后来之引申也。请详言之:在交表婚、交换婚及内侄女婚制之下,姊妹之子可与己之女为婚(交表婚),姊妹之夫亦可与己身之女为婚(内侄女婚),如是则姊妹之夫、姊妹之子、女之夫,在亲属关系上实属相等。又如舅之子与己身之姊妹为婚(交表婚),则亦可与己身之女为婚(内侄女婚),故舅之子、姊妹之夫、女之夫,在亲属关系上亦属相等。综合言之:则舅之子、姑之子、姊妹之夫、妇之兄弟、姊妹之子、女之夫,在亲属上均为相等之关系,故用甥一名词以统之,亦无不可也。”
冯氏以近代人类学上之新知,释古代经学上之资料,立说精辟,使千载经师之积滞结,为之冰释,至堪钦佩。惟释卑亲属之甥,而以贵族之特殊现象为说,而双系交表婚及姊妹同婚、内侄女婚四种稠叠复合之关系,亦不易同时备于一身,故此甥之一名,仍有商榷余地。案甥之本义为新,如以古代男子先从妇居及交表婚制两重关系释之,则无不合矣。盖男子初来妇家,在妇家之人如妻之父、妻之昆弟及姊妹之夫之先来者,均当呼之为甥,意即今之新郎,固不必以行辈为限也。若系交表婚,则此新郎不为姊妹之子,即为姑之子、舅之子矣。据此而言,先从妇居之俗,在我国古代之盛行又何疑焉。
八、结论
本文虽以探求青铜器与两轮大车之由来为主,如副题所示者。但涉及中国原始文化之范围较广,兹再分条综述如次:
一、古代北狄当为构成中华民族之一支。其与中国之关系,就今日所得之史料言,当远在殷商之前期。古称狄为易,契之母为简狄,明殷之母为狄,其字或作易、作逷。《商颂》及《吕氏春秋》又称其为有氏,从戎,戎狄并称,明非中国族类,而实与中国相为婚姻者也。又《山海经》、《竹书纪年》、《楚辞·天问》载王亥与有易之故事,有易《天问》正作有狄。王亥故事中有“托于有易河伯仆牛”之言,《世本》又称“相土作乘马”,相土、王亥皆成汤以前之先公,殷人有两轮大车,或即与此族有关。
二、古狄与易互通,故易牙或作狄牙,易水或作狄水,《周易》称“丧牛于易”、“丧羊于易”即丧牛于狄、丧羊于狄。而《周易》之称易,或即由北狄输入。盖骨卜较龟卜早,而骨卜当为北方射猎掠夺而畜牧牛羊之民族所创始,其以五十蓍筮法,则为由骨卜演进之简易占问术。
三、狄之异文为翟,其异译有丁宁、丁灵、丁令、丁零、狄历、敕勒、铁勒、特勒,及林胡、儋林、褴、投鹿、橐离、兜离、朱离、狄诸称。铜器中之句,《国语》谓之丁宁,《说文》谓之令丁。东晋时自康居入居中国之狄,即以翟为姓,而称其族为丁令,此可证古之读狄正为端系与来泥母之复辅音。
四、春秋之狄有赤、白之分,其义为尚赤衣白衣,今其遗俗尚存于朝鲜、西藏民族中。唐代黠戛斯亦尚赤,疑邾娄之得名或即为朱离、兜离之异译,邾从朱或即兼译其尚赤之义。
五、狄之本义为林木,林胡之林,译其音兼译其义,而中国语中之朱、林及铃、铎等称,皆有北狄语之成分(英语中tree或亦与此有关。劳干先生谓条顿(Tenton)人本居林中,高卢人称之为日耳曼。Tenton当与狄音近,原意亦为林中人,英、德皆北方蛮族,或亦与此族有关)。
六、匈奴帝国之兴起,实为东方史上划时期之大事。自此以前,中国与北狄居境相接,婚俗相通,中国文化自此而北,与秦汉以后中国文化自江淮而南者,其情事正复相似。
七、匈奴帝国兴起以后,中国与北狄即以匈奴为之鸿沟而长此隔离。其部族远窜于匈奴之北、东、西三方者,在东为东胡,西为乌孙、康居等行国,北为丁令,其分布之地东起蒙古北境之独洛河与西伯利亚之贝加尔湖,或更东至东海滨之黑水、室韦、扶余,西迄黑海之滨、罗马帝国之东境,依据山谷,往往不绝。
八、传说中殷墟之前期,王亥作仆牛、相土作乘马,已有服牛乘马之事,孔子称“乘殷之辂”,殷人即以乘两轮大车著称。据甲骨文字及殷虚发掘所得,殷虚时代两轮大车已甚普遍使用,其形制自象形文字、发掘遗物及经传所载言,实与巴比伦图绘乘车之状无不同者。而巴比伦之使用两轮大车,则远在殷墟时代以前。
九、《考工记》称“胡无弓车”,先秦之世北族即以善制两轮大车著称。小盂鼎称伐鬼方而俘其车两,是赤狄当殷周之世已有两轮大车。元魏、隋、唐之世,敕勒、回纥仍以乘高轮车著称。唐、五代时契丹之作车帐,即学自黑车子,是北狄之有两轮大车,必有悠远之历史。如以两轮大车在东西两土出现之时代言,北狄适为此由西传播至东之中介。
十、独轮车自后步推,而两轮大车则在前曳引,此两种动作方式,绝非相续演进而成,而实为两种独立之发明。
十一、古文字中虽有像独轮车之各,与像两轮车之车,但古谓人之所行为路,所至为格,入室为客,两轮大车亦有辂称,如大路、玉路、象路、孔子称殷之辂,此当为中国先有独轮车之证(至汉人称鹿车,以车缀于辂下为词,则又展转相袭,不足为两轮车在有独轮车之先之证)。而东北民族如勿吉即黑水,仅有步推之车,而汉魏时之马韩,尚不知骑乘牛马,此亦为东土原无两轮大车,而仅有独轮车之旁证。
十二、青铜器为铜与锡之合金,其字在金文中初作 (甲骨文中未见金字),即示其为铜与锡二者之合金。继以 之所指不易明了,故复从今从王以会意兼声。盖今象铃形,王者以之宣布教令,《礼记·明堂位》云“振木铎于朝,天子之政也”,正可为金从今从王之注解。金亦从今得声。
十三、铃本名,以其自北狄输入,或译为丁宁、为丁令,汉人倒互言之为令丁,省称为铃,此犹林胡之林,或译为儋林、褴,而省作林也。铃其初自北狄输入,因即名之为,为丁令,及在中国传播既久且广,乃以中国之名加之,则曰今,盖其音有似中国之琴,故即以今(琴)之名譬之,此犹如今人称胡琴、风琴、钢琴、洋琴也。今象铃有舌之形,而读为琴,小篆与今隶之琴复从今声者,则又后起之孳乳字,展转相从也。
十四、铃之使用,北族初以系于犬、马、牛、鹿项下。自输入中国以后,王及令长即易其悬系之钮而为手执之柄或甬,或去其舌而叩击为声,继又仿此式而为钟,钟之形无舌,有似于筒,因即谓之为筒,而制字为、为铜。金铜之称起于制铃与钟之后,由其形制与名称之演变言,其为自北狄输入,实可无疑也。
十五、北狄穴居,在一年中至少在冬季必返至其原居地,故北狄必甚易转而为定居民族。人类自有定居(即土著)之后,对于盗贼之防范在部族内必加重其责罚,在部族外,即筑城郭垣墉以为之防。
十六、定居民族以防卫为主,不事劫掠,其生活所资必营采捕农牧之混合经济。其不兼营农采者,必漠北寒苦之地,生长期短,又不适于艺植也。凡此不能兼营混合经济之定居民族,则必出行战伐掠夺以弥补其不足。
十七、牛、马、羊既非东部亚洲所驯畜,故东土原始民族绝不能仅营单纯之游牧经济。故中亚游牧民族,其先必兼营农采,其后因拥有大群牛羊(尤其是羊),又居近森林边际之草原地带,因而逐渐演进为单纯之游牧经济。夫游牧民族必有穹庐毡帐与两轮大车,且拥有大群牛羊,其非原始文化所有,盖可推知。故早期之游牧社会,如匈奴、鲜卑、乌丸、奚、契丹,今西康、青海,皆兼营有粗耕农业,如、麦、东穑、青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