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实行“书同文”,基本上走向稳定和一致,许多异体异形的字,被淘汰和取消了。但是,小篆及其以后的隶书、楷书、行书等,仍不时出现新的矛盾,一字不一形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所谓的错别字或非正字,往往出现,它们同样纳入反复的约定俗成的原则,错别字行用既久,分化为正字了,异体字变为正体字了。在汉字形成的历史上,整个规范统一的过程,整个分化演变的过程,都是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反复地曲折地前进着。
我国古代文字成熟的过程中,许多图像符号,都是表意的,并不是标音的。因此,首先必须象形,才能表意。比如“步”字,它的形体的演变,大致有下述发展过程:
(步臼、癸鼎)(子且午尊)
(甲·三八八)(前·六·二二·八)
(铁·二二·二)(中山王墓宫堂图)
(楚帛书)
显然,“步”字的初型,象征足掌,画一比较逼真的具体的形象,逐渐过度到较为简化的抽象的定型,战国时的“步”字形体,已颇为接近于后来通用的形体了。
又如“行”字,体态写法不少,但均作十字交通道路之形(),后来的“亍”字,取其半边,颇合古义。这正是殷人大车所行之路。
“木”字的形体亦有多种写法,如 (甲三五一○)、(后上一三·八)、(父丁爵)、(散盘),(三体石经《皋陶谟》)。有时“草”、“木”不分,如“囿”,或作,或作,园囿之中,可以是“草”,亦可长有树木。“木”分化后,衍生成“禾”,如“禾”或作 ,或作 ,皆像禾穗下垂,为木分化,或结子之形。古代“三”为多数,故有“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说,许多人在一起为“衆”(众),或作日下三人形:,或像目下三人形:。“手”或作 ,或作,正反均可,以三指示五指。至于“牛”、“羊”等字,均以角为其特征,以 、等有二特大之角为“牛”,以、等有二小角为“羊”,其他的写法,亦有许多形态,很不统一,但有此二特点,足以说明问题。
因此,文字的初期阶段,每字的形体、义旨和声音均不甚稳定,而其早期的图像符号,必须巫师解说,尚无声音专读,只是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经过反复的约定俗成,逐渐在形、音、义三个方面趋于固定和统一。每一个字在它的图像符号阶段,均应确指一件具体的事物。从这一具体事物的图像符号和象形字中,能够寻出汉字的字源和语源,并从而分别清理出孳乳、引申与假借、转注之字。所以,在文字形成过程中,初型、省型、定型和变型的衍生过程,也就是分化与统一的过程。理解这一过程,对训诂学有颇为重要的意义。清人王引之《经义述闻》序引王念孙说:“训诂之指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之解,则诘为病矣。”王氏之言,深明文字三昧,值得重视。
殷虚甲骨文字的书法与结构,一方面体现出它的成熟性,距离原始的图像符号,已有相当距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它的省型与变型的分化过程,仍有一定的原始性,从这里亦可反证夏代尚无文字。
整个先秦史上,文字由它的第一阶段——象形字开始;由于许多事物不便或无法象形,只好用两个象形字或其他方法组成合体新字,如日月合而为明,子女合而为好,以及上、下、一、二、三、三等字;这类会意字加上象事(指事)字,当然就给日渐增多的社会需要以一定的满足,初步解决象形字不敷应用的困难。形声字和假借字的出现,又增加许多新字;甲骨文中的形声字尚居于少数,会意(象意)字还要多一些,在《说文》中,形声字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可见周秦以来,中国汉字仍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附图一治病用的神像画(刘瑛画)
附图二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铜片(刘瑛画)附图三广西花山崖画(刘瑛画)
附图四云南沧源崖画(刘瑛画)附图五云南沧源崖画(刘瑛画)
(与唐嘉弘合撰)殷周史料考订大纲
殷周史料考订大纲
第一考订之旨趣
(1)断代之意义
殷周以前之推溯——史料之限制
(2)殷周史之再造
殷周文献——新史料之提供
(3)史之二重证明
旧史料之真伪杂糅现象——古史正本之新史料——新史料与旧史料之互证
(4)过去成绩及继续研究之途径
参考书:
《甲骨文研究之扩大》,董作宾,见《安阳报告》第一期
《古文新证序论》,王国维,见《国学月报》及《古史辨》
《甲骨文之过去与将来》,闻宥,见《民铎》第九卷第五册
《两周金文大系叙》,郭沫若
《氏编钟图录附考释》,徐中舒第二殷周史料
(1)地下材料
(甲)甲骨文字
《铁云藏龟》,刘鹗,光绪二十九年石印本,又民国二十年鲍鼎翻印本
《殷虚书契前编》,罗振玉,民国元年影印本,又民国二十一年重印本
《殷虚书契菁华》,罗振玉,民国三年影印本,又翻印本
《铁云藏龟之余》,罗振玉,民国四年影印本,又十六年重印本
《殷虚书契后编》,罗振玉,民国五年影印本,又翻印本
《龟甲兽骨文字》,日本林泰辅,民国十五年石印本,又翻印本
《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考释》,王国维,民国八年石印本
《铁云藏龟拾遗》,叶玉森,民国十四年影印本
《室殷契徵文》,王襄,民国十四年石印本
《殷虚卜辞》,加拿大明义士,摹写本
《新获卜辞写本》,董作宾,民国十七年写本,又《安阳报告》第一期重印本
《大龟四版》,董作宾,《安阳报告》第三期
以上材料之属
《殷商贞卜文字考》,罗振玉,宣统二年石印本
《殷虚书契考释》,罗振玉,民国三年写印本,又民国十四年增订本
《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考释》,王国维,民国八年石印本
《殷虚书契待问编》,罗振玉,民国五年石印本
《殷契钩沉》、《说契》、《契枝谭》,叶玉森,《学衡杂志》第二十四期及三十一期,又影印单行本
《契文举例》,孙诒让,民国六年石印本
《室殷契类纂》,王襄,民国十年石印本
《殷虚文字类编附待问编》,商承祚,民国十二年刻本
以上文字考释之属
(乙)殷虚遗物
《殷虚古器物图录》,罗振玉,民国五年影印本
《博古别录》,第二集,罗福成,民国十七年影印本
《安阳发掘报告》,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
(丙)铜器款识及其图释
《殷文存》,罗振玉,民国六年石印本
《周金文存》,邹安,民国五年广仓学窘石印本
《秦汉金文录》,容庚,民国二十年历史语言研究所石印本
《秦金石刻辞》,罗振玉,民国三年影印本
《斋集古录》,吴大,民国七年商务印书馆石印本
《奇觚室吉金文述》,刘心源,光绪二十八年石印本,宣统三年翻印本,又民国十五年翻石印本
《敬吾心室彝器款识》,朱善,光绪三十四年石印本
以上影印拓本之属
《啸堂集古录》,王球,续古逸从书石印本,百一庐金石丛书翻印本,振新书翻印本
《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薛尚功,万历十六年万岳山人刻本,崇祯六年朱谋刻本,嘉庆二年阮氏刻本,光绪三十三年刘氏刻本,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石刻残本
《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阮元,嘉庆九年刻本,光绪五年崇文书局翻刻本
《筠清馆金文》,吴荣光,道光二十年刻本,宣都杨氏重刻本
《从古堂款识学》,徐同柏,同文书局石印本,蒙学报馆石印本
《古录金文》,吴式芬,光绪二十一年刻本,民国二年西泠印社翻刻本
《贞松堂集古遗文》及《续编》,罗振玉,民国二十一年石印本
以上摹写款识之属
《重修博古图录》,王黼等,元至大重修本,明翻本,乾隆亦政堂翻本
《考古图》,吕大临,元刻本,明翻本,乾隆亦政堂翻本
《续考古图》,阙名,十万卷楼丛书第三集本
《西清古鉴》,乾隆十四年敕编,民国二年商务印书馆石印本
《西清续鉴甲编》,乾隆五十八年敕编,宣统二年商务印书馆石印本
《西清续鉴乙编》,乾隆间敕编,古物陈列所石印本
《十六长乐堂古器款识》,钱坫,嘉庆元年刻本
《怀来山房吉金图》,曹载奎,道光十九年刻石本,日本翻本、石印本
《两累轩彝器图释》,吴云,同治十一年刻本石印本
《长安获古编》,刘喜海,刻本,光绪三十一年刘鹗补刻标题本
《攀古楼彝器款识》,潘祖荫,同治十一年刻本,民国二年西泠印社重刻本
《恒轩所见所藏吉金录》,吴大,光绪十一年自刻本,西泠印社重刻本
《陶斋吉金录》及《续录》,端方,光绪三十四年石印本
以上摸写图像之属
《梦草堂吉金图》及《续编》,罗振玉,民国六年影印本
《新郑古器图录》,关葆谦,民国十八年商务印书馆影印本
《传古别录》第一辑,关葆谦,民国十七年影印本
《宝蕴楼彝器图录》,容庚,民国十八年影印本
《秋馆吉金图》,陈宝琛,民国二十年石印本
以上影印图像款识之属
《东观余论》,黄伯思,明刻本,邵武徐氏丛书本,王氏书画苑本,津逮本,学津本
《古籀拾遗》,孙诒让,光绪十四年刻本石印本
《古礼器略说》,王国维,雪堂丛刻本
《殷周礼乐器考略》,容庚,民国十六年《燕京学报》第一期
《汉代服御器考略》,容庚,《燕京学报》第三期
《金文历朔疏证》,吴其昌,《燕京学报》第六期
《两周金石文韵读》,王国维,《学术丛编》第二集,又《王忠悫公遗书初集》
《观堂古金文考释五种》,王国维,《王忠悫公遗书初集》
《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郭沫若,民国二十年大东书店石印本
《两周金文辞大系》,郭沫若,民国二十一年日本文求堂石印本
《金文丛考》,郭沫若,民国二十一年日本文求堂石印本
《金文余释》,郭沫若,民国二十一年日本文求堂石印本
《金文余释之馀》,郭沫若,民国二十一年日本文求堂石印本
以上考订之属
《宋代金文著录表》,王国维,雪堂丛刻本,北海《图书馆月刊》第一卷第五号,容庚重编本
《国朝金文著录表》,王国维,雪堂丛刻本,又《王忠悫公遗书》第二集重订本,鲍鼎翻印及其补遗本
《西清金文真伪存佚表》,容庚,民国十八年《燕京学报》第五期本
《说文古籀补》,吴大,光绪十年写刻本,光绪二十四年增辑本
《说文古籀补遗》,丁佛言,民国十三年写印本
《金文编》,容庚,民国十四年石印本
以上著录文字之属
(2)纸上材料
《史记·殷本纪、周本纪》,世家及其相关之史料
《世本》(有茆泮林、秦嘉谟、孙冯翼、陈其荣、王谟、雷学淇、张溥诸家辑本,雷本最善)、《春秋》三传、《国策》、《竹书纪年》等
经、子书中关于古史之记载
第三殷代遗址及其发掘
(1)殷商名称
见于甲骨——《史记·项羽本纪》——《竹书纪年》——《水经注·洹水篇》——宋代河亶甲城出土之铜器
(2)殷虚年代
《竹书纪年》——《史记》——甲骨文中最后之帝王
(3)殷虚遗物之发见及遗物之扰乱与散佚
殷虚出土之隋唐墓葬——宋代河亶甲城出土之铜器——光绪二十五年甲骨文之出土——罗振玉及其他收藏家
(4)发掘
地下情形之重要——首被注意之陶片、铜范、骨刻、石器等——版筑及地下室——文化层
参考书:
《古史新证》,王国维
《安阳发掘报告》第四小屯、龙山与仰韶之关系
(1)仰韶文化
彩陶——分布之区域——安特生等之研究
(2)龙山文化
黑陶——上层之谭城文化——发现之经过
(3)小屯发现之文化层
后冈发现之三文化层——最上层浅灰土之小屯文化——中层绿土之龙山文化——最下层褐色及深灰色土之仰韶文化
(4)小屯文化之来源
丰富的小屯文化——与龙山文化比较——与仰韶文化比较——铜器上所受外来之影响
(5)殷代以前之历史与遗物之关系
古史中所载民族之分布——姓氏中所见之民族
参考书:
《小屯与仰韶》,李济,《安阳报告》第二期
《再论小屯与仰韶》,徐中舒,《安阳报告》第三期
《小屯、龙山与仰韶》,梁思永,《蔡孑民先生纪念论文集》
《中华远古文化》,安特生,《地质调查所地质汇报》
《甘肃考古记》,安特生,《地质调查所地质汇报》第五殷周民族及其文化之推测
(1)传说中殷人分布之地
自契至于成汤八迁——自成汤至于盘庚——箕子逊于朝鲜
(2)太平洋沿岸之文化
鸟类祖先之传说——贝货之使用
(3)甲骨文中所见殷代之文化
中国之正统文化——文字——席地——笄之使用——铜范之纹样——器物之形制
(4)周民族之兴起
西方之异族——晋文公之母族——古公贬戎狄之俗——逸书称殷人为夷——畿内之地称夷——郑国之商人
(5)殷代文化之承袭与演进
周初铜器之无征——一切文化之承用——亲族制度之差异——三分月与四分月——历史之重演——鲜卑、辽、金、元、清
参考书:
《从古书中推测之殷周民族》,徐中舒,《国学论丛》第一期
《殷周文化蠡测》,徐中舒,《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三分
《渤海岸及其联属内地上文化之黎明》,傅斯年,《东北史纲》第一章
第六殷代帝王名号考
(1)以干支为名之习惯
夏代帝王以日为名者——殷代自上甲以下之帝王——西周铜器中以日为名者——述学玎文正以十干为名者——《白虎通·姓名篇》说以甲乙命名之义
(2)十干以外之分别名称
以大小中外名——以虎羊名——以文武名——以帝王名以祖宗示名——以地名——未详之名称
(3)记载殷代世系之书
《史记·殷本纪》——《史纪·三代世表》——《汉书·古今人表》——《世本》——《竹书纪年》
(4)以甲骨校记载之世系表
王亥
甲骨:……土……季上甲……乙……丙……丁
王恒
……示壬示癸
(5)帝王之异名及诸帝兄弟中之未立者——未见卜辞之帝王——未见记载之诸帝兄弟
(6)商诸臣
伊尹——咸戊
参考书:
《古史新证》,王国维
《殷虚书契考释帝王人名》两篇,罗振玉第七殷代之社会
(1)产业
渔猎与渔猎用具——畜牧——农业物与农具——工业——货贝与商业
(2)政治组织
王位继承——官制——诸侯
(3)社会组织
氏族——亲属关系——奴隶
(4)风俗习惯
家屋——生活方式——葬埋——祭祀
参考书:
《商民族的氏族社会》,程憬,广州《中山大学语言历史研究所周刊》第四集三十九期、四十期、四十二期
《卜辞中之古代社会》,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之研究》
《殷虚书契考释》卜辞第六、礼制第七,罗振玉
第八殷代之地理
(1)卜辞中所见之地名
田猎往来之地——征伐之地——诸侯——方国——《殷虚书契考释》中漏列之地名
(2)传说中之殷代都邑
自契至于成汤八迁——盘庚五迁——朝歌及牧野之所在——古本《竹书纪年》与《史记》之抵牾
(3)宋卫之都邑
宋亦姓商——商邱——亳之所在——卫都朝歌——邶卫
(4)殷人分布之地
甲骨出土地——卜辞中可征之地名——记载上殷商宋卫之都邑——由舟车所见殷人分布之地
参考书:
《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二
《说商说亳说耿说殷》,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二
《北伯鼎跋》,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八
《商之都邑及诸侯》,王国维,《古史新证》
《甲骨文地名考》,林泰辅著、闻宥译,《语言历史研究所周刊》第九集一○四期第九殷代工艺
(1)现存之殷代遗物
铜器铜龟——陶器——骨蚌器——石玉器——席纹——麻布纹——涂朱之瓦片——金块
(2)雕刻镶嵌与冶铸
雕刻之发达——花纹之种类——最早期之镶嵌——冶铸之铜范
(3)金石并用时代之工具
铜制刀削斤凿——石制刀斧——锯之遗痕——玉之攻治——骨制针——陶轮——纺具
(4)文字中所见之制品
车——丝——编物(网席箕)
(5)陶瓷与蚕丝之渊源
中国之特产——《禹贡》之贡篚——殷虚之白陶——唐宋以来河北之瓷业
参考书:
《殷虚古器物图录》,罗振玉
《传古别录》,第二集,罗福颐金文嘏辞释例
金文嘏辞释例
金文即古铜器之铭文。铜器铭文在十余字或二十字以上者,大都皆缀一祈之辞。盖古人以天与祖先,皆具有意志,能赏罚人。言祈者,即制器者对于天或其祖先有所祈之辞,其辞即对其自身及其子孙有所祝福也。
古代人与神(总括天与祖先言)之交接,实具有一种宗教仪式。《礼记·礼运》有“祝以孝告,嘏以慈告”语,孙希旦《礼记集解》云:“祝谓飨神之祝辞也,嘏谓尸嘏主人之辞也。祭初飨神,祝辞以主人之孝告于鬼神。至主人尸,而主人事尸之事毕,则祝传神意以嘏主人,言承致多福无疆于汝孝孙,而致其慈爱之意也。”盖古人祭神,以尸为神之代表,以祝为尸与主人(即祭者)间之介。祝为主人致辞于神为祝,尸酢主人,命祝致福于主人曰嘏。祝嘏二字,义各有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