阖闾自立为王的第三年,就派遣军队,由伍子胥率领,去攻打楚国,占领了舒地,捉住了原来背叛吴国的两个将军。这个时候的伍子胥,虽然怀有复仇的心愿,但是他的身份是吴国的大臣,所以已经不能凭着个人的意愿去行事,所以打了胜仗之后,并没有马上去攻打楚国的首都,而是收兵回国,等待时机。后来,经过了几次战争,吴国节节胜利,所以说,这个阶段,并不是伍子胥以个人私欲去左右国家的行为,而是作为国家的大臣,按照国家的利益去带兵打仗,因而并不算是公报私仇。
吴王阖闾九年(公元前506年),阖闾接受了大军事家孙武的建议,正式对楚国首都郢发动战争。吴军乘胜挺进,经过五次战役,就打到了郢都,楚昭王出逃。第二天,吴王进入郢都。吴国军队攻陷郢都之后,伍子胥到处搜寻昭王,没有找到,就挖开了楚平王的坟,拖出楚平王的尸体,鞭尸三百。
伍子胥把楚平王的尸体挖出来鞭尸的举动,在今天的人看来可以说是令人咋舌的,但是在春秋时代,仇敌之间报复,挖坟、开棺、鞭尸是比较常见的事情。
据说伍子胥当年在楚国的好友申包胥听说伍子胥对楚平王鞭尸,就托人告诉伍子胥:“你这样报仇太过分了,你原来是平王的臣子,还亲自侍奉过他,如今你却侮辱这个人的尸体,这样的做法伤天害理!”可见,申包胥指责伍子胥的时候,一来没有指责他叛国之后指挥敌人的军队攻打自己的祖国,二来没有说鞭尸是不对的,只是说作为以前的臣子,不应该对死去的君主如此报复。
伍子胥的复仇道路,因自己的父兄被害而引起,他的父兄自然是忠臣,却受到奸臣的陷害而被君主处死,伍子胥在这样的情况下选择了出逃复仇,可以说“情有可原”,因而,他虽然成了“叛国者”,却并没有受到什么道德指责。
值得深思的是,伍子胥的父亲伍奢作为国家栋梁,却没有能够及时除掉奸臣,反而让奸臣的阴谋一次次得逞,最后自己也丧命。而伍子胥的复仇,也不是在楚国内部完成的,他没有找出费无忌这个奸臣陷害忠良的证据依法行事,反而依靠他国的武装力量才使报仇计划得以实现,这不是忠臣的无能,还是什么?
更值得深思的是,伍子胥后来一直作为吴国的重臣而辅佐两代君主,最后的命运和他的父亲一样,也是被朝中奸臣陷害而死,可是他对奸臣的阴谋,同样是没有防备,也没有合理的反驳。这种好像一直在原地打转的历史怪圈不断延续,才使得“忠臣后代报仇雪恨”的历史故事在历代反复出现,并且都得到了道德的原谅。
“伍子胥悖论”背后的大历史
伍子胥复仇的故事,看上去只是一个忠臣之子的复仇故事——他因为特殊的原因不得不离开自己的祖国而另投他国,甚至反过来攻打自己的祖国以求雪耻。但是,这一个体行为的背后,隐藏着中国传统思维中的悖论,我们姑且称之为“伍子胥悖论”。
首先,伍子胥所采取的复仇行为,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间里,并不被看做是大逆不道的叛乱,而被视为反暴政、反昏君、反奸臣的正义行为。不然,以伍子胥为主角的京剧《文昭关》就不会经久不衰了。
其次,在历史上,伍子胥这一类的忠臣含冤的事情在不断上演着。史书中记载的,是历代的忠臣、良将被奸佞小人中伤、陷害而纷纷倒下的悲惨事实,但强调“以史为鉴”的中国,却始终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真正吸取过什么教训。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忠臣吸取历史教训不如奸臣那样刻苦努力?显然不是。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奸佞小人往往使用阴谋,而忠臣因为品性、道德的关系,对阴谋的伎俩不熟悉、不了解,只能以他们最熟悉的道德、伦理来应对,就像身着重装铠甲的战士面对手持倚天剑、轻盈灵动的刺客一样,其后果只能是遍体鳞伤、一败涂地。
那么,是不是让忠臣了解阴谋、掌握阴谋,就能顺利地破解阴谋、杜绝忠臣被奸臣打败的现象了呢?
还是不能。其原因更加简单:忠臣与奸佞使用阳谋或阴谋的出发点不同。忠臣的出发点是治国安邦,奸佞的出发点是荣华富贵,因此忠臣往往舍身卫道,奸佞小人总是损人利己。也就是说,忠臣做事有底线,而奸佞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所以,忠臣与奸佞之间的较量,远远不是是否会使用阴谋的问题,而是怀着怎样的心态去使用谋略的问题。
那么,古代中国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健全的体制,来保证忠臣不受害、奸佞不猖狂呢?这其实正是我们前面讨论过的问题——士人精神的沦丧、士人阶层的堕落,使古代中国一直缺少一个对体制性问题进行批判的社会群体,尽管这体制性批判可能只是“帮忙”或“帮闲”。
这就是“伍子胥悖论”的症结所在。
此外,这类复仇的故事,在后人书写、评判的史书中,因为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原因,总是会有苛责的评论,甚至会让人认为史书就是在倡导“受苦受罪也不造反”的价值观。就连见识过人的大史学家司马迁也不能免俗,他在评价伍子胥的时候,带着同情地说他“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而史书的这种评论,又被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斗士们再次苛责,并认为这是中国文化“吃人”的证据。
史书对古人的苛责,文化斗士对史书和传统文化的苛责,其实是一种不断曲解、误读古人的过程。实际的情况是,精英们讨论得不眠不休,而民间的百姓却仍然以传说故事中原汁原味的观念去理解历史。精英与民间的隔阂越来越深,民间认为精英们的工作让历史变得无趣,精英认为民间的理解让历史变得庸俗,二者的对立日趋明显,但历史的真相却越来越模糊。
真相都如此模糊,更何况是真相背后的病灶呢?
自然寿命与天下兴亡
我们以往接受的历史教育,总是说一切历史现象的发生到消亡,都是要遵循历史发展规律的。比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等等,好像离开了“规律”,我们就不会说话一样。
除掉“规律”之外,偶然因素在历史发展中又占有什么地位呢?事实上,很多偶然因素的作用不可估量。
蒙古大军在横扫亚欧大陆、所向披靡时突然撤军,让欧洲文明没有受到毁灭性打击——当时距离文艺复兴、航海大发现这两大欧洲近代潮流只有两百年左右的时间,欧洲文明也因此逃过了又一次被打断的危机。
为什么蒙古人要撤军?是因为大汗蒙哥在攻打南宋的时候,强攻钓鱼城不下,反而因此受创,不治而亡。蒙哥之死,不但让南宋政权在蒙古铁骑的威胁下多喘息了几十年,而且让整个亚欧大陆乃至整个世界的历史都为之一变——如果蒙哥不死,西征的蒙古军队就不会撤回,那样会不会出现第二次罗马帝国衰亡时的民族大迁徙和欧洲内部旷日持久的大混乱?
谁都不知道。
一个霸权主义者的意外死亡(套用一出话剧的名字),是一个偶然事件,然而,这个偶然事件引起的连锁反应,却让整个世界的命运为之改变,不能不说,这是关键性的偶然因素,其作用甚至超出了当时历史发展的正常轨迹。
当然,“人固有一死”,可是为什么有时候一个人自然寿命的终结,会带来如此大的连锁反应和附加影响呢?
国运统计表
是什么决定了三国时代魏、蜀、吴这几个政权国祚的长短呢?是统治政策,还是军事实力?是法令制度,还是文化教育?
是开国君主的在位时间。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先不妨看看一个数字统计:
曹丕在公元220年废汉献帝之后自己称帝,公元226年去世,执政6年多;刘备在公元221年建立国号称帝,公元222年在白帝城去世,在位时间2年还不到;孙权在公元222年自称吴王,公元229年称帝,公元252年去世,执政时间30年左右。
这三位,是魏、蜀、吴三国的开国君主,他们之中,刘备在位时间最短,曹丕次之,孙权的在位时间则接近整个三国时期的一半。而且,如果按照公元222年吴王作为孙吴正式建国的标志,孙吴政权本身也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孙权的统治下度过的。
他们的国家又都维持了多久的统治呢?魏国在公元265年被司马炎强行通过“禅让”仪式而终结,而早在公元249年,司马炎的祖父司马懿就发动了“高平陵事变”,控制了大局,魏国皇帝作为傀儡而被操纵,这个政权的实际寿命只有30年。蜀国在公元263年被钟会、邓艾等联合攻灭,统治时间为43年。而孙吴则坚持到了公元280年,统治时间超过了50年。
由此可见,三国时期,开国君主在位时间的长短,与他们的国家统治时间的长短成正比。
虽然统计已经到此结束,但我们还需要问一个问题:这种正比关系,究竟是巧合,还是必然?换言之,虽然曹丕、刘备、孙权这三位君主自然寿命的长短是偶然因素,但由此带来的在位时间长短问题,是否能够对国运长短带来必然性的影响?
我们应该简单回顾一下这三位君主对其政权的作用,再来回答这个问题。
刘备、曹丕、孙权这三个人中,曹丕是继承了父亲的事业之后坐享其成的;刘备是自己白手起家,从创业到开国的;孙权是继承了兄长的事业之后,又有所发展壮大,最后开国的。如果按照“创业—守成”的角度来划分这三人的类别,刘备是创业者,曹丕是守成者,孙权是创业守成兼而有之。
作为创业者的刘备,他在创业之后还没有开始守成便在兵败中去世,这正是诸葛亮在《出师表》里面所说的“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刘备从当年一文不名的贫苦出身,到雄踞一方的霸主,一生都忙于创业,在颠沛流离中度过了几十年,虽然基本上建立了蜀汉政权的规模,但是就好比盖房子的时候打了地基便甩手不管。
刘备取得益州之后不久,孙权就派兵夺取了荆州,刘备大怒之下发兵伐吴,但因为进兵急躁,被吴军火烧连营。本来,在获得益州之后,刘备应该下大力气整顿内部,把荆州和益州的军备和经济搞好,从创业转向守成,这样才是保全自己而进行防守反击的正道。可惜他却把自己的性命和蜀汉的上升势头断送在了白帝城,留给诸葛亮和刘禅一个烂摊子。
作为守成者的曹丕,执政时间六年多,可惜没有做到一个守成君主应该做的事情。在他的统治下,曹魏政权在军事上没有任何大的建树,而且他不能抓住机会扩大地盘。他的最大失策,是未能乘刘备伐吴之际,挥师直捣吴国的心脏地区建业。
在孙吴战胜了蜀汉之后,曹丕却先后两次兴兵伐吴,这就是在错误的时间发动错误的战争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在内政方面,曹丕更加是不会规划,甚至每每以自己个人的要求影响国家的政策。曹丕不但没有继承曹操节俭的习惯,反而开始大兴土木,他在位时期,修建了陵云台、东巡台及九华台,完全为了个人玩乐而用,而且还影响到了他的继承者魏明帝。魏明帝即位之后,也学着曹丕的样子,开始了穷奢极欲的兴建宫室活动。
一些史学家评论曹丕时代的统治时,认为曹丕在个人性格上轻薄佻靡,没有摆脱东汉以来那些贵族公子哥的败家子形象;而且非常骄矜傲慢,做事不考虑大局,用自己的意愿破坏国家的律令法制,导致了曹魏境内法律废弛的局面产生。
这种评价虽然有些刻薄,但是也应该看到,曹丕不是一个合格的守成之主,也许是因为个人寿命的原因,让他没有机会转向勤勉治国的路线。所以,在他的统治之下,曹魏政权有六七年的时间停滞不前,错过了在蜀汉和孙吴争斗时期发展自己的大好机会。
孙权既是创业者,也是守成者。在他执政的岁月里,孙吴政权摆脱了外来征服者的面貌,和江东大族开始合作,成为江东本土化的政权,同时他又联合刘备抗击曹操,奠定了三足鼎立的局面,这是他的开创之功;鼎足之势形成之后,他在国内继续进行招募贤才的政策,不过国策更加转向保守,从任人唯贤转向了任人唯亲。
孙权的基本国策,不是固守长江,而是要打过长江去,统一全中国。为此,他对长江一带的军事力量进行了重点建设,同时为了稳固后方,积极攻打活动在孙吴政权内部的山越部落,对他们采取了屠杀、征服、羁縻等政策,虽然暂时消除了山越对孙吴政权的骚扰,但也为政权内部的民族危机埋下了祸根。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孙权统治的时期,是孙吴政权逐渐走向强盛而后开始走向滑坡的时期。
可以说,刘备的死,造成了蜀汉政权内部空前的危机,创业之后应该如何守成,这是新君主刘禅所不知道的,也是辅政大臣诸葛亮难以把握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在黑暗中摸索;曹丕的死,让曹魏政权发展停滞的局面有了改变的契机,可是也造成了曹魏皇帝无能的印象,同样不利于后来者守成;孙权的死,则代表了一个时代的结束,作为和曹操、刘备争雄天下的最后一位枭雄,他死于三国中期,而这个时候每个政权都处于守成时期,孙权这位政治强人的去世,使孙吴政权失去了重心,开始走向了衰亡之路。
偶然中的必然
一个人可以活多久,这是一个偶然性的问题,因为不知何时就会出现刺杀、疾病之类的突发事件,因而统治者的寿命向来就无法作为一个历史的常数来考虑,但是,统治者的寿命长短,直接决定着他的治国方针能够维持多久,能够影响多大,所以,在这个意义上,统治者的个人寿命,决定着一个国家国运的兴衰。
著名的政治学家马克斯·韦伯曾经对统治者的类型做过一个划分,他认为,可以分为法理型、传统型和奇里斯玛型三种。法理型是建立在严格的法理制度基础上的现代政权形式,传统型则是来自传统思想文化影响的权力组织,奇里斯玛型属于一种靠统治者个人魅力来维系的政权。
刘备、曹丕、孙权三个人,恰恰可以归入这三类。刘备属于“法理型”君主,因为他号称汉朝的宗亲,在皇位继承制度上,有法定的资格,这虽然不属于现代意义上的法理,但是在古代的意识形态中,这是一种不可磨灭的真理,故而可以归入此类;曹丕属于“传统型”君主,因为他是按照中国传统的子承父业的精神登上权力顶峰的,合乎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传统;孙权属于个人魅力型君主,孙吴政权内部的大政方针都是他一人决定,他在孙吴内部享有绝对的权威,而且作风强硬又不失亲切,让大臣们为之慑服。
再回头来看,如果他们都去世了呢?他们的继承者,都是按照“子承父业”的传统来走上皇位,这样一来,三国的统治者就没有什么区别,全部属于“传统型”的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