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自己心态很好,对于这次失恋的修补也很到位,如果不是面对他,如果不是长时间不见面然后再面对他,我就体会不到自己对他这种深刻的不舍。
其实和陆恒分开,也才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已,但很多事情,经历了时间就会被冲淡,在抓到陆恒和别的女人开房时的那种愤怒,终究是会消散的,我不是个记仇的人。而那种伤心依然存在,但越是伤心才越是不舍得,越是想要修补。
我曾经安慰自己,我没多爱陆恒,不过是因为钱,因为时间太长了,但也就是这些“不过是因为”其实也能构成很深很深的深爱。我是爱他的,爱他的每一部分,他的钱,他的色,他的人,他的习惯,他的缺点,他对我的好,这一切一切构成了我眼中的陆恒,缺一不可。
说那句话的时候,我确实是脑子热,没怎么走过大脑。说过之后会稍微想想,在陆恒没有回应之前,我赶紧补了一句,“随便说说,别当真。”
陆恒又不****,该当真的时候,再假的东西也要当真。我想松开拥抱,他于是不放手了,他说:“妍妍别走,别走了,留下来吧。”
口气很真诚。
就算是再知道陆恒那张破嘴不靠谱,跟了一个人七年,他什么时候是真,什么时候是假,怎么可能完全分辨不出来。我是有那个信心的,陆恒此刻对我,是一百分的真。
我会犹豫。我想走,是真的想走,离开这种磨人的牵扯,一了百了。我想留下,也是真的想留下,留在这个我深爱的男人身边,和他相守,白头偕老。
这种犹豫和纠结,把我纠结哭了。哭的时候,有些微微地发抖,陆恒把我抱得更紧,一个人拥抱了自己七年,这种拥抱的深度,我和他身高之间的差距,所构成的姿势,这些东西,没有任何其它人是能够取代的。
这些东西,会一直停留在记忆的最深处。
陆恒的声音有点儿发颤,他说:“求你。”
我那眼泪就很自觉地往下滑,连着鼻涕都忍不住往下滑,我抱着他犹豫,在他肩膀上蹭了两把,然后说:“我把你衣服弄脏了。”
陆恒就也在我头发上蹭两把,特爷们儿特淡定又特坚定地说:“没事儿。”
我心中,本来就没什么铜墙铁壁,那点决定坍塌地不算轰然,但好歹也是七零八碎,拼凑不起来。
我真的不想走了,一点都不想离开了。我哽咽着说,“陆恒我爱你。”
陆恒就得再加深一下拥抱,低低地叫了声“宝贝”,然后不说话。
离开陆恒以后,不会再有人用这样自然的口气叫我宝贝。有的时候,我会觉得宝贝这个叫法,既敷衍又猥琐,可是被陆恒叫宝贝,却叫得我很舒心,因为觉得自己真的很宝贝很宝贝。
我是陆恒的宝贝,一定一定的。
有个人真心实意地拿自己当宝贝,你能舍得离开他么。反正我不舍得,当宝贝的感觉多好啊,哪怕就是说说而已。
我们贪恋红尘,贪恋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其实不过是这种当断不断的拉扯,或者疼痛或者瘙痒,越是有触感,越能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我们看电视,看小说,害怕虐心,但真的被虐的哭天呛地的时候,又会觉得很爽,很有意义。
说到底,咱需要刺激,需要事情来证明自己有血有肉,需要呼唤出一些,除却这副肉身之外,有关于灵魂的东西。所以说,人是感情动物啊。
我就是这样轻飘飘地选择了留下,在我刚刚和一个别的男人缠绵之后,再我咬定了决定要离开,要去找个新的男人之后。可以说是物极必反,也可以说是真爱难尽,其实也可以说,是我忽然觉得,如果所有的男人都是一个样子的,那我再去找个新的男人,一个未知的我能不能爱上的男人,倒不如就和这个确定的习惯的深爱的男人凑合。
陆恒对我来说,是这世界上最不一样的一个人。
抱了很久,才舍得分开。做决定,是个很费精力的事情,哪怕今天什么都没干,因为做了个决定,而感觉耗费了好多好多精元。
我说:“我很累,你能不能帮我把箱子搬下来。”
行李箱还放在床上,我买了个超级超级大的行李箱,就是把陆恒整个儿塞进去都不是问题。我自己也有超级超级多的不舍得扔的东西,那行李箱一定特别特别沉。
陆恒起初可能不懂我的意思,就愣了愣,然后还是过去搬了。他把行李箱搬下来,并不知道该放到什么地方去,我也不指挥,走到床边坐下,顿了两秒,把被子扯起来,把腿放到床上,盖上被子钻进被窝里睡觉。
我的床,我的枕头,我的被子,躺在里面非常舒服安稳。我什么都没跟陆恒说,就这么自主自愿地睡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早有觉今早睡,人生最得意之事莫过于此。
陆恒坐在床边,伸手摸我的头发和耳朵,我觉得他的手真大,快把我半个脑袋都包围住了。不过被这样抚摸其实不讨厌,有种类似于父亲的慈爱,其实我从小跟我爸就没多少交集,也没怎么感受过他特别慈爱的一面,估计也就很小的时候有过吧。
陆恒就只是摸了摸我,没干什么。要是这个时候我们俩再干点儿什么,我就觉得有点龌龊了。我留下,不代表我已经铁了心要和好,更不代表有马上和他滚床单的打算,两个人在一起,不是只有滚床单一件事情可以做的,反而我觉得,有的时候迫不及待的滚床单,实在是对此情此景的一种亵渎。
陆恒不知道在床边坐了多久,反正我是真的睡着了,睡得也很安心。我喜欢白天睡觉,白天睡觉不会鬼压床,我晚上自己睡,总是睡不安稳。也许这也是我总离不开人,害怕寂寞的原因。
后来陆恒走了,他得工作啊,反正我睡觉,我们俩也不能说什么做什么。
W市的夏天其实是非常好过的,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南方地区都在喊这日子没法过了的时候,W市始终保持二十五六的温度,盖着被子睡觉,一点不维和,尤其这边楼层高,那穿堂风一吹,这叫一个凉快。
我的手机一直没有开机,反正也没有人找我。一个女人,如果放弃了工作,简直就是放弃了和这个世界的交集,基本没啥人找你。
没人找也好,没人打扰,各种随心所欲。
我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陆恒提前回来,给我带了吃的。
我坐在沙发上吃着水果看电视,陆恒坐在一边,就算我已经留下了,但我们也没好到,马上就搂在一起的地步,似乎总是还有些隔阂过不去。
我没说多少话,也没说自己和别人滚了床单的事情,但我不是故意瞒着。陆恒要是真发现了,他真来问我,我也敢说。滚了就是滚了,现在是个什么世道,陆恒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圈子里,滚床单这种事情用不着浸猪笼。
虽然他多少肯定会有点难以接受,所以我才没必要主动去告知。
到了时间,我去洗澡准备睡觉,从厕所出来,就随便裹着条浴巾,然后到卧室换睡衣。陆恒还在沙发上看电视无聊。
换好了睡衣,睡觉这事儿不着急,现在人多少都有个毛病,说好了要睡觉,其实都得先墨迹上一阵子。
我把手机开机,一样是没有电话。连我妈都懒得找我了,是呢,我这么大个人,还能丢了不成。
我用手机上网,在微博上看到一条长微博,是一个女人写的旅游攻略,不是专门指去某个地方,就是自己多年旅游的经验。
她喜欢自己出去旅游,去很远的地方。她分享了些怎样处理自己的内衣等私人物品,怎样选择出行装备,怎样处理和驴友之间的关系,等等等等。
看得我有点心痒痒。
这么多年,陆恒带我去过很多地方,但还从来没有一次,是我自己上路的。我忽然对微博里描述的那种感觉有点向往,我也想自己出去一次,去绿水山涧独自行走,一个人和两个人,也许有很多不同。
于是我就动了这个心思,开始在网上随便找找,有没有什么适合去的地方。
陆恒也就收拾收拾过来睡觉了,我没理他。这张床很大,我一个女人占不了多少地方。以前睡觉的时候,我总是喜欢躺在床的最中央,这样陆恒上床,无论如何都必须抱着我,一点点把我挤到一边去。
现在我挺老实的,就在床的一边,自己占据一席之地,和陆恒那边隔着很大的距离。
陆恒躺下了,也没有往床的中间挪,很规矩地倚在床上,他也拿着手机扒拉。我们就分别扒拉了一会儿,我对他说:“我想出去旅游。”
“去哪儿?”他的回答淡淡地,亲切而随意,没什么特别的情绪。
我说:“还是国内吧,往南走,看看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