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做的是,将那尸体藏起来,然后带上钱,隐姓埋名。他把尸体背到一个非常隐秘的地方藏好。做完这一切,他回到出租屋收拾点东西,先换了裤子。该死的小偷,这一刀扎得还真是地方,不偏不倚正好扎在他肉墩一样的屁股上,还不至于致命。否贝,他摇了摇头,后果不堪设想,也算命大福大造化大,不幸中的万幸,他不敢到卫生所去处理刀伤。还好,家里有瓶白酒。
他用酒在卫生间里冲了冲伤口,然后用白药牙膏填满伤口。他想,平时牙齿出血,刷了这牙膏就没血了,今天受伤同样可以用它止血。
在天亮前,他神不知鬼不觉地逃出了义渡主城。为了让警察永远找不到他,必须重新弄个身份证。
他找到办假证的人,把自己的要求告诉了作假者。
作假者却不敢接这个业务,对他说:“要警察永远都查不出来的话,只有冒名顶替,直接到派出所办理正式身份证,那样才能万无一失。”
张洪利说:“我上哪里去找人冒名顶替?”
造假者说:“我们可以提供相关信息。不过……”
那人举起右手,用拇指在食指的指腹上捻了捻,那意思很明显,钱!
张洪利想,花钱就花钱,只要能保住性命,那钱原本就是身外之物。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于是,给办假证的人四百块钱。
那人提供了一条信息,给了个地址。
张洪利找到了金鳌镇青杠村那个傻孩子家,顶替傻孩子的名字,去派出所办了身份证。
从此,他就成了“贾有才”。
张洪利消失了。
贾有才却有了两个。
明白人都知道,这跟套牌车一样,逃不过警察的火眼金睛,出问题只是早晚的事情。
张洪利拿着贾有才的身份证到了另外一座城市,他得挣钱养活自己。光出不进,坐吃山空,钱会越来越少,最终不能维持生计。
有一天,他遇见一个人,说是搞传销很来钱,一夜之间就可成为大富翁。
传销是一种“链条式”,以夸大事实“忽悠”为主的虚售方式。它是由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对象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所谓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人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事到如今,张洪利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禁止的不一定就是违法的,只要来钱快又不犯死罪,他都愿意做。
传销是严重违法的,传销者是国家打击的对象。传销的特点是以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取得加人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人,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先期给你宣传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以宣传消费行为为名,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让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
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的利益。
传销的内部实行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的严重违法行为。
张洪利根本就不知道传销危害带来的严重后果,只知道有么大的金钱诱惑,有便宜可捡,想试试。
于是,他租了房子,与传销蛇头挂上钩,认真钻研传销“业务”知。
蛇头告诉他传销的步骤,首先是列名单,把自己所要“邀约”人的名字、年龄、性格、做什么工作及其家人等情况写出来,越详细越好。然后进行分类筛选,一般在传销内部高一级别的人帮助下进行。筛选过后就制定“邀约技巧”,根据被邀约人的工作、生活、交往特点,用丰厚的工资回报或一些非常有诱惑力的语言——“善意的谎言”骗过来!用电话或QQ进行“邀约”,一般不直接见面。
每次邀约一个人,打电话时注意“三谈”、“三不”。
“三谈”是谈社会、谈理想、谈你这里的优越性。
“三不”是每次通话不超过三分钟,时间一长言多必失,会露出破绽;不能一个人去打电话,需要有加入传销时间长的人陪同第一个电话打过去不能马上就“邀约”,要做邀约前的电话“铺垫”,经过三五个电话交流之后,看准火候才能“邀约”。
张洪利见蛇头说话吞吞吐吐,索性把自己带的钱拿出一半交给蛇头。
蛇头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慷慨大方的人,非常感动,于是便毫无保留地向张洪利传授传销“理论”。
蛇头向他传授真经:当被邀约的人到来的时候,整个“公司”里的人都要行动起来开“会前会”,预先告诉成员“新朋友”的基本情况。老朋友会互相商量,做好周密安gfs密切配合营造温馨的环境和和谐的气氛。
你要邀请来的那个人多为亲人、朋友、同学、网友,一句话有着亲缘、业缘、地缘、情缘关系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对你信任度高,你包揽他的衣食住行才能顺其自然。
蛇头说,凭自己这些年闯荡出的经验来看,你对要来的人不能太殷勤,太殷勤反而会让他起疑心。可以事先安些人帮他收拾东西,或陪他吃饭,这叫“打配合”,大家对他都客客气气,很有礼貌,让他有到家一样的温馨。
蛇头叮嘱,第二件要做的是听课又叫“走工作”,带他到老朋友那里去听工作,有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也有几十、上百人左右的授课方式。讲授的课程要极具诱惑力——国家发展前景、西部开发、阳光工程等宏观经济形势,尽量放大,呈“几何倍增”,还要讲“五级三阶制”,让他听得云里雾里,似懂非懂,搞乱他的思维。
课后安排“成功者”传授经验,反复灌输致富观念,描绘“美好”前景,让人觉得从事的“事业”是一个投资小、回报大的“光辉事业”,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改变他的心态。向他灌输要想致富必须抓住这个机遇,这是国家给老百姓的最后一次“暴富”和“翻身的机会”。
蛇头强调,还要说国家要对传销立法,马上会合法化或国家暗中支持已经合法化,公开合法化后没有学历的人就不让做了,要想成功马上行动加人进来。还要说“能吃苦的人吃一时之苦不能吃苦的人吃一辈子苦!”灌输“新朋友”少量的金钱投人和目前的吃苦受罪是对美好未来的基础投资,激起新朋友对金钱的成功追求和强烈欲望。之后,还会有“成功者”来解答新朋友的疑惑,有一到两个老朋友带着“新朋友”到不同的家庭去“转工作”,或者让一两个成功朋友到“家”里来串门,通过问答,消除新朋友对“行业”的一些问题,解决思想障碍,教他学会“逆向思维”,透过“现象”看“本质”。
蛇头说,要向新朋友解释谎言有三种,一种是黑色谎言(坑蒙拐骗,欺诈属于这类),第二种是白色谎言(医生对癌症病人说你没事,多运动,多吃清淡的食物属于这类),而传销是红色谎言,是给他一个机会赚钱,谎言只是一个工具。他身处的这个地方就是像当年的深圳一样,政府给了很多特殊的政策,利用这个“项目”来吸引外来人员投资,发展当地经济。行业里边用“生活经营条规”来规范传销人的行为,只要他们能像一个有修养有素质的合法公民,警察就没有理由、没有证据敢去抓人。即便警察来了,也是在为他们保驾护航,使他们能更好地从事这个“项目”。蛇头还向张洪利说起了“三商法”,就是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依靠人际网络多层次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张洪利牢牢地记住了蛇头传授的“真经”,并把它揉细了,掰开了,消化了之后,更加生动感人地传授给别人。
张洪利原本就是一个生意人,油嘴滑舌的这一套忽悠,对他只是小菜一碟。
很快他自己就成为了一个蛇头,聚集到一大群人,每天给那些人“开课”。
直到张洪利得到密报,公安和工商已经知道了这个传销窝点,近期内准备重拳出击,端掉这个窝点,他才感到这是伤天害理的事情。
恰在此时,王孝玲被骗到那里。
他非常后悔,非常害怕,带上王孝玲便连夜逃回了凉风村。
听到这里,王孝玲睁大双眼看着张洪利,十分惊讶。此时,她才真正理解了“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外面的事情很无奈”那句话的真正。
经过这番折腾,她不想再去外面闯荡了,也不想在家待着,她要重新去学校读书,读完高中读大学,真正学到本领认识社会以后,再去闯荡世界。
王孝祖问张洪利:“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
张洪利说:“我也不知道,只有东躲西藏,过一天算一天了。”
王孝祖说:“这不是个办法。你应该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张洪利却说:“不敢,不敢!我犯下那么大的罪恶,投案自首只能是挨枪子儿。”
王孝祖却不么认为,别看他只是个农民,却天天看电视里的法制栏目,对法律中的有些东西,他是明白的。他认为,张洪利打小偷,属正当防卫;把偷打死了,顶多算个防卫过当,过失杀人。而过失杀人不犯死罪,其他问题也不是死罪。只要及时投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交代问题,出路还是有的。
王孝祖见张洪利有点动心,便趁热打铁拨通了罗莎的电话,让张洪利自己跟她讲。张洪利开始有些推迟,在王孝祖一再劝说下,虽然比较勉强,还是接过了电话。罗莎让张洪利就地等待,她和陈渝立即开车来接。
根据张洪利提供的线索,罗莎很决找到了那个小偷的尸体,从小偷的身上搜出一张第一代身份证。身份证上是一个名叫唐得粮的人。
按照身份证提供的地址,罗莎很快找到了唐得粮的家。奇怪的是,唐得粮还健康地活着。
唐得粮告诉罗莎,多年前他的第一代身份证被人偷了,他怀疑是那个比他小半岁的表弟偷的,因为他们的样子相近,表弟叫王武,从小流里流气,不务正业,净搞些偷鸡摸狗的营生,他们已经好多年未见了。
“王武?”罗莎眼前一亮,会不会就是前一个案子那个写遗书的王武呢?这个制造了震惊全区的杀人抢劫案,然后嫁祸给李贵,并从此销声匿迹的人。
是不,不,不人。
这一转又回到了原点。
罗莎让陈渝把法医取来的血样与小偷和唐得粮的DNA进行对比,结果可以确认,他们是近亲。
这样一来,两个案子全破了。
罗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明天是星期日,她要兑现向儿子的承诺,带逗逗到公园去玩玩,这也是逗逗盼望了许久的事,她自己也需要放松一下了。
这时,罗莎的手机响了,她赶紧接听,然后对助手陈渝一笑:“来活儿了,星期天又泡汤了。”
远处,大海连着蓝色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