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书》载“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二歌,可见尧、舜时已有诗。《尚书大传》有《卿云之歌》,汉初人语,未必可信。《乐记》云:“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今所传《南风歌》,出王肃《家语》,他无所见,亦不可信。唐虞之诗,要以二《典》所载为可信耳。郑康成《诗谱序》云:“有夏承之,篇章泯弃,靡有孑遗。”而今《尚书》载《五子之歌》,可知其为晋人伪造也。
《诗谱序》又云:“降及商王,不风不雅。”此谓商但有《颂》,《风》、《雅》不可见矣。《周礼?太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赋、比、兴与风、雅、颂并列,则为诗体无疑。今《毛传》言“兴”者甚多,恐非赋比、兴之“兴”耳。赋体后世盛行,《毛传》以“升高能赋”为九能之一,谓之德音。周末屈原、荀卿俱有赋。赋既在风、雅、颂之外,比、兴当亦若是。唯孔子删诗,存风、雅、颂而去赋、比、兴。
《郑志》答张逸问:“赋、比、兴,吴札观诗已不歌。”盖不歌而诵谓之赋,赋不可歌,与风、雅、颂异,故季札不得闻也(比、兴不知如何)。赋、比、兴之外,又有“九德之歌”。《左传》却缺曰:“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榖,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合之为十五种,今《诗》仅存风、雅、颂三种。
《诗大序》:“风,讽也。”“雅,正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风,有讽谕之义。雅之训正,读若《尔雅》之“雅”。然风雅颂之“雅”,恐本不训“正”。《说文》:“疋,古文以为《诗?大雅》字。”一曰,疋,记也。“疋”即今“疏”字。然则诗之称“疋”,纪事之谓,亦犹后世称杜工部诗曰“诗史”。故《大雅》、《小雅》无非纪事之诗,或谓“雅”即“雅乌”。
孔子曰:“乌,盱呼也。”李斯《谏逐客书》:“击翁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杨恽《报孙会宗书》“家本秦也,能为秦声”,“仰无抚缶,而呼呜呜。”秦本周地,故大、小雅皆以“雅”名(所谓“乌乌秦声”者,即今之梆子腔也)。此亦可备一说。余意《说文》训“疋”为“记”,乃“雅”之正义,以其性质言也;“雅乌”可为雅之别一义,以其声调言也。至“正”之一训,乃后起之义。盖以雅为正调,故释之曰正耳。
《诗》以四言为主,取其可歌。然亦有二言、三言以至九言者,唯不多见耳。今按,“肇禋”,二言也;“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九言也。一言太短,不可以歌,故《三百篇》无一言之诗。然梁鸿《五噫之歌》曰:“陟彼北芒兮,噫!顾览帝京兮,噫!宫室崔嵬兮,噫!人之劬劳兮,噫!辽辽未央兮,噫!”则一言未始不可成句。或者“三百篇”中偶然无一言之句耳,非一言之句必不可歌也。
《诗经》而后,四言渐少。汉世五言盛行,唐则七言为多。八言、九言,偶一为之,三言唯汉《郊祀歌》用之。六言亦不多见。《汉书》所录汉之四言之作,有韦孟《谏诗》一首,《在邹诗》一首,韦玄成《自责诗》一首、《戒子孙诗》一首。西汉之作,传于世者,尽于此矣。魏武帝作短歌,犹用四言,虽格调有异《诗经》,然犹有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