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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我爸妈的房间灯已经暗了,他们想不到自己的儿子把车就停在楼的对面,没有上来跟他们问声好。这些年我已经很少回来。我知道他们两老身体还好,总有想去看看的冲动,只是受不了他们那一套。

“带着你进行这一番思乡之旅,你别觉得无聊。”

“没有啊,我很高兴你竟然把我带回家。”

“不进家门的。”

“啊,为什么?”

我们从浦东中环下来,经过了两个路口就是一所学校。因为这所学校把我们村的大部分人都给迁走了。独独我们家没有,还有另外零星几个邻居家。就像一座孤岛,乡亲们的民房连成一排,非常醒目伫立在这一块土地。

“看,那就是我爸妈的家。”

“哪儿哪儿?”

“白色路灯过去,对,就那儿。左数第二幢。”

“哟,大房子。”

“旁边一间是我三叔家。就是我常跟你说的三叔,去年才生了我的妹妹。我的妹妹比我小了二十五岁,两轮都多。”

“你叔叔家还有光呢。”

“三叔怕是没睡。”

灭了车灯,熄火,拉上手刹,打开天窗。车窗玻璃贴上了深色的膜,从外面并不能看清里边的我们很快就纠缠在一起。孔婕没怎么挣扎,她喜欢我,我知道这一点。

“这次我没带套套哦。”她说。她热爱写作,最近很想成为一个作家。但实际情况是,在想成为一个女作家之前她就跟我好上了。

很快车子就在学校背后那片无人出入的空地上一震一震,一震一震。

车震的这时候我爸妈就在距离我二十米开外的郊区农房里,一定已经做上了梦。他们在二楼右侧那一间,左侧那一间是我的。

附录:我的无名问卷

(前几天接到杂志社一个问卷。回答了之后我准备把它放在这本书的最后,当附录也好,当序跋批注也行。平时我也挺乐意回答一些类似的访谈,自说自话常常让我觉得大脑空白,有个聊天的对象就好多了。)

1.先推荐一个你最爱的作家或导演或音乐人给大家吧。

要是我能推荐马拉多纳该多好。作家导演音乐人,可惜他都算不上。但他出演过一部传记电影《马拉多纳》,而且在里面还唱了卡拉ok,音乐人哦。要不我就推荐那部传记片的导演吧。库斯图里卡。我跟不少人都推荐过,基本人家看了都喜欢。这不是说库导是地球人通吃的怪物,主要是我这个推荐人聪明,如果明知道对方跟我不是一路货,我是不会推荐库导给他的。所以库导我不是推荐给“大家”,是推荐给那些可能跟我臭味相投的人。

说起来前南斯拉夫天才辈出,跟咱中国似的;而库导属于天才中的天才,跟老罗似的。南非世界杯的时候但凡阿根廷要打比赛,我就一定要找库导的传记片《马拉多纳》预热一下。那一阵也是我刚接触到这部片子,在之前几年的库斯图里卡全集里还没有收录它。有意思的是,库导厚着脸皮在别人的传记里把自己也给编写进去了。虽然也听过他“电影界马拉多纳”的诨号,不过在影片开头就这么大张旗鼓自我鼓吹,全世界除了老罗还真只有他才做得出来。比老罗牛的是库导原本就有一个足球队和一个乐队,属于那种玩什么都像样的家伙。老罗据说才刚刚开始学吉他。

真的,我还想推荐老罗,但问卷让我只推荐“一个”。

推荐导演当然要推荐作品,库导的《黑猫白猫》(我以为最好看的喜剧片),《爸爸出差时》等等都很赞,尤其是《地下》,太好看了。

2.还记得少年时的第一个梦想么,你又是什么时候放弃它的呢?

记得起来的一个“梦想”是想当歌星。但说来话长。

那一年我初一,遇上了个文艺青年来当班主任。这个叫老诸的年轻人管教严厉,严格限制我们打乒乓踢球——其实在这两项运动里我原本还有点儿天赋,乒乓球就不说了,少我一个没事儿;老诸至少陷害了中国足球。

他把我们赶到教室里,除了一节课一节课的背英语单词外,偶尔还会玩一点儿小花样。那天他带了一个录音机到讲台上。说是录音机,但当时的录音机其实就是后来的walkman或者cd机,用来放音乐用。老诸看了看我们,忽然悠悠地说:今天我放一首歌给大家听吧。

一个录音机,一盘旧磁带,他就是提着这两样东西来到了教室里。

作为“班级委员长”(这是一个古怪的职务),我负责在黑板上抄歌词。

这首歌名叫《真的汉子》,林子祥唱的。对于行将发育或者正在发育的我们来说,那是一首什么歌啊?

“做个真的汉子……做个真的汉子……做个真的汉子……”激昂的旋律、令人振奋的歌词蛊惑了我们的心!我哼唱了这首王八蛋歌曲足足十二年。

人生总结:我这么鲁莽这么任性这么倔强的性格全是因为青春期没听对歌害的……当然,听这首歌的好处是后来我学会了排比句并且熟练运用在各种考试作文里。

话说回来,当年我还有两个哥们,他们长得都很帅,跟他们混在一起觉得特别光荣。背景我都交代清楚了,现在来说我少年时的第一个梦想:

那好多个黄昏里,我站在夕阳西下的田野间,哼唱着《真的汉子》。我想象着自己身边站着我的两位好友,他们分别是乖乖虎和霹雳虎。随着微风起舞的水稻们就是疯狂汹涌而数量庞大的观众……

这事儿我从不敢跟任何人提,当年也没跟老诸说要组乐团。所谓的梦想一直压抑着,期待未来有一天能遇见一位慧眼识珠的星探,然后成为巨星……

时过境迁,直到我上大学我才组了第一个乐队,叫马哲乐队。马克思主义哲学乐队的简称。表演过两次,都是迎新晚会类似的不上趟的场合。演出效果一般般,至少作为主唱的我没有得到应有的热情捧场。包括队友也是,他们总说我抱着个吉他而不拨弄几下显得很猥琐。

前几年我正儿八经的先后拜了三个老师,学吉他。这回是来真的,还组了乐队聚众上台表演了一下。有兴趣的朋友去网上搜,有视频为证。但我已经不是主唱,沦为了伴奏……

不瞒你说,我是写完这段话之后,才真正的放弃了这个梦想——或者说修订了这个梦想:我不是想当歌星,我只是热爱音乐。

3.有没有一个故事是你特想写,却写不出的呢?

绝对不止一个。很多很多。但这问题也没要求我概述这些牛逼而未竟的故事对吧?

4.你是一个敏感的人吗?

太好了,前面两个问题我显得有些啰唆。这个是非题来得正好。我的答案:是。至少自认为是。我不想是,但应该是。

5.如果你是古代的国王,最想立一道怎样的法令?

朋友你借古讽今是吧?我这么说吧,无论古今中外,我最想最想的一件事情是:让我当国王好吗?

好在问题里面我已经是国王了,真棒!

其实我最想立的法令是婚姻法。

再稍稍具体一点说,我的婚姻法里是这么规定的:男女恋爱就要结婚,不许耍流氓。结婚实行合同制,务必写明有效期。有效期内可以谈续约,并且在有效期内就得把约给续了。过了有效期而没进行续约的婚姻立即作废。不强制要求一夫一妻,能者可多劳,但必须以双方三方乃至多方的自愿为基础。离婚无财产分割,婚姻关系内你爱给不给。

基本就这些,详细的法则等我真当上国王再说。

6.一个人可能同时真爱两个人么?

大爱无疆。这问题说的是小爱,也就是爱情吧?

怎么不能?

爱这件事情原本就是运气,在青春期里,基本上碰见谁是谁。无非就是有个最低门槛罢了。你的爱人肯定不是你从小偷偷的矢志不渝的塑造的,恰恰相反,是在你面前出现的人构建了你所谓“爱人”的标准像。

换个环境我照样爱。还不忘记过去那些个。而且爱的程度都一样。只是一个在眼前实施爱情更方便一点儿。但另一个不在我身边的我也没减分呀。还有一个消失在人海的我梦里也惦记的很呢。

那些要求一对一单挑的爱情,都无比肮脏。你爱对方不就是希望对方好么?想给对方好么?人家要是想爱两个碍你什么事儿了?

以爱换爱,无耻之极!

人家忠诚了你就爱人家,人家出轨了你就不爱,你这也叫爱?

我真没帮男人说话,女人也一样讨论。自从生了女儿之后我完全摆脱了重男轻女的丑陋毛病。

7.编辑身份对写作有任何负面\正面的影响吗?

忽然来了个特别正经的问题。编辑的身份其实首先是读者的身份。了解了这一层之后,这个问题就彻底崩溃了吧!谁还不是读者呢?从广义上来说,人人都是观察者。但一个编辑接触的文本性质可能更雷同于一个作者希望完成的文本性质。举个例子,一个小说编辑可能要看很多小说,有好的有坏的,除非是笨蛋,不然好的就多看点儿,坏的就早点扔掉……如果这个人同时也要进行一些小说创作,那么这些“阅读”应该有一定的帮助。但凡能让你更多接触接近于核心内容而产生“训练”效果的,一定是有益的。

其实我向来认为,你生活一天就成长一天,而写作是输出你的成长,直接跟你的“成长”挂钩。幼稚的人写不出成熟的作品,反之不一定成立,因为很可能成熟的人缺乏训练。但在同一标准下(同等训练),这事儿没得商量。

我的意思也就是,无论你干什么,都对你的写作有正面影响,因为你通过干那些事情让你有了更多经验,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上,都更“成熟”了;但吊诡的是,无论你干什么,你都在失去宝贵的光阴,也就是失去了原本可能用来写作的时间。

好消息是,一个年轻人总还有大把大把的光阴。

8.有特别喜欢的电视节目吗?

球赛转播。除了相亲类娱乐节目之外我就看点球赛,其他时间都把电视机关了,不说环保,只为省电。

9.第一次发现或怀疑自己喜欢一个人是几岁,喜欢她哪里,至今仍旧喜欢这种女孩子么?

小学三四年级吧。有两件事情我印象深刻,一件事情写过,就是小学班里的中秋晚会后我偷偷在书包里藏了一个汽水瓶子,回到家就对着汽水瓶子狂啃一番——这个瓶子之所以这么吸引我,是因为它装的汽水之前在中秋晚会上被我一个喜欢的女生喝光了。另一件事是我跟我爸妈去一个远房亲戚家拜访,亲戚家隔壁有个女孩也在,我对着她看了两眼就满脸通红,浑身发烫。这两件事情我也不知道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差不多时候吧。回忆起这么两件事,让我进一步论证了“一个人可能同时真爱两个人”,也就是问题6的肯定答案。

当年我喜欢那个同班女同学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而且整个夏天就她只穿花花裙子,不能不爱啊。喜欢亲戚家邻居基本上也是这两个道理。我死性不改,至今还喜欢好看的穿裙子的女孩,要说与时俱进的话,那么我现在可能更偏爱先穿丝袜然后再穿裙子的女孩。别以为这样的女孩较为风骚,其实她们比只穿裙子的女孩要保守一点。

10.作为父亲,你对女儿最大的担忧是什么?

我就担心她不快乐。只要她笑眯眯的我就不担心了。其他的都是扯淡。当然身体首先要健康。

11.印象最深的\最爱的童话故事是哪个?

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因为印象最深,而且最爱,所以当年我还改写过一个版本。据说当年有点儿影响。

跟我同好的人应该不少,不光我身边的中国人,我还知道日本人和欧洲人也很喜欢这个童话,他们也用电视和好看的女演员配合完成了一些改编作品。

12.如果可以改变一个童话的结局,你会选择哪个故事,比如让雪娃娃不会融化,快乐王子被众人铭记,美人鱼获得声音,白雪公主未能复活……请说明理由。

这问题还是接着上一个继续回答吧。在我改编的那个童话故事里,白雪公主后来变成了一个猪头。我讨厌美人永远都美,完全不给丑人机会。不公平。起点不平等机会就不平等。

换个角度看我也是出于好意,帮她们,免得美人一辈子遭到为数众多的丑人们的嫉恨。

13.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你最希望让什么重现。

我想了半天,好像没想出什么特别希望的人或者事情重现。太悲哀了,好像这辈子都没经历过高潮一样。

14.你最喜欢女性身上什么品质?

无论男人女人,不要害人就好。也就是善良。在把自己日子过好的同时能帮助到别人。我喜欢这样的人。

15.你最看重朋友什么特点?

首先是能交流。不过这是废话,不能交流就不会成为朋友。其次就是重感情讲义气。这方面我老传统,混个朋友就是希望这一点,能同甘能共苦,死活不嫌弃对方。薄情寡义的人,很少有真正的朋友啊。

16.七宗罪中,你认为哪一项最不值一提,是被高估的恶行,为什么;请提出一个新的罪行替代它。

懒惰吧。因为勤劳本身首先就是被高估的美德。勤劳和懒惰都是正常的事情,各取所需而已。只要不妨碍到别人,勤劳和懒惰为什么要冠以美德和恶行呢?

七宗罪的说法我认为是很有问题的,除了懒惰,另外比如贪吃和好色,都不是问题啊,只要不妨碍他人——科技发展这么快,这又不是做不到。伦理上,罪首先应该是损害。无损害则不称之为罪,开个玩笑,损害自己不叫罪,那叫潇洒。

要不就把“潇洒”定罪,来替代“懒惰”?

我还是换一个词,严肃一点,“自损”,让它代替“懒惰”。虽然其实我挺不愿意这么干的。

17.你希望以何种方式死去?

前几天我跟朋友聊起过,因为自己不幸患有幽闭恐惧症,所以希望将来死的状态,包括死后,都不要被封闭。不要在飞机、电梯中死去,死后也不想躺在棺材里被混凝土掩埋。我想的是,让我碎裂而死,可以留照片、遗像,但不要留全尸。

18.迄今为止,你听过最带劲的问题是什么(非本问卷)?

你不打个括号我没准还真偷懒往上翻翻。

前两天我在微博上看到一个挺有意思,也挺带劲,不能说“迄今为止”最带劲,至少是我想的起来的最带劲。我抄袭过来:假设你最爱的艺人是金城武/莫妮卡贝鲁奇,他/她同意跟你一夜情,条件是不能跟任何人说,用代号也不行,写日记也不行。你做得到吗?

这么带劲的问题,我的回答是:一定能做到。

19.有没有一个问题,是你一直想答,却从未有人问过的。

确实有。我一直等着那个人来问我,她一直没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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