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江头与长江尾
2013年春节期间,我与女儿在上海这座春意融融的城市团聚了。有这么几个比较特别的地方:一是这次团聚整整隔了六年时间;二是女儿第一次进城,从来没有去过一眼看不到山的地方。最特殊的是,在陕西被大山团团围住的一个小县,也就是我出生的那疙瘩地方,这个时期的我,风头已经盖过任何一位历史人物。这帮农民,无论认识不认识我,遇到不好好念书的孩子,或者是不听话的小黑狗,挂在嘴边的不是三迁的孟母和刺字的岳飞,而是我——一个顺着长江头一路混到长江尾的小记者。但是女儿从那个小县赶到大上海的时候,我的真实情况是:几乎到了身无分文的程度。准确地说,我这个神人一切又回到了原点,与一个农民的处境没有任何差别。
女儿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城了。那是正月初四,我爬起床的时候,是早上还是下午已经很难判断。平时当钟表用的手机,掉进厕所进水了,所以模糊不清;天空的云层很厚,太阳露不出小屁股,让人无法把握时间的脉络。这个拥有几千万人的城市,外地人基本衣锦还乡了,本土人热衷于出国旅游,所以一下子空洞了许多,一座座不再吵闹的高楼大厦,像是一个个寂寞的少妇。
外面不时传来鞭炮声,多年没有下雪的上海,突然飘起了雪花片子。雪花片子是我们长江头的冬季里最常见的东西,也是孩子们冬天里最大的快乐。除了趁大雪天进山打猎之外,还可以滚雪球,堆雪人,打雪仗。但是在长江尾的上海,是三五年不下雪的,一旦下雪了,没有哪个家长愿意让孩子在天寒地冻里受凉,这就是城市孩子失去乐趣、不够单纯的一个方面。所以城市里一下雪,我就格外地想家,不是想雪花的白,想雪花的纯,而是想念我的女儿。我觉得从天上飘下来的不是雪花,而是从老家伸过来的小手,它们每一片都渗入我的身体,撕扯着我的心。
在我看着雪花联想到女儿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正是女儿从老家打来的。
女儿是腊月二十九出生的,今年大年夜恰恰是二十九,过了大年夜她就十三岁了。记得大年夜的晚上,女儿也打过一个电话。她说,爸爸,我想你了,你一个人在外过年,年夜饭吃什么呢?除了糖肉煮栗子外,酒也不能少啊。她说,爸爸你虽然一个人,也要买一串鞭炮放放,这样新的一年才会顺顺利利。女儿说这些的时候,其实我刚刚吃完泡面,本来想看看春节联欢晚会,但是那台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十四吋的破电视,突然就坏了,也懒得去修。我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一个人在上海的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晃荡着,穿过一波又一波的烟花爆竹,听到一浪高过一浪的碰杯声与欢笑声。
我对女儿说,今天是大年夜,也是你的生日,爸爸不能给你买蛋糕,也不能给你点蜡烛,所以爸爸买了很多鞭炮。我现在正在外边放炮呢,祝你生日快乐。说着,我把手机对着外边,让女儿听。其实我一个炮也没有买,全中国的人都在放炮,只要女儿她听见了,这些炮权当就是给她放的吧。说着说着,女儿就哭了,应该是幸福的泪水,或者是想念的泪水。在挂电话前,女儿告诉我,她是背着妈妈,跑到别人家打电话给爸爸的。
“我妈在喊我吃饭了,爸爸,祝你生日快乐!”女儿着急地挂掉了电话。
“生日快乐?你是不是搞错了?”我还没有说完,电话已经挂断了。女儿应该想说新年快乐的吧?也许她并没有错,这是她自己的生日,一个没有爸爸在身边的生日,她只能自己给自己点蜡烛、自己祝自己的生日快乐啊。
女儿之所以要偷偷打电话给我,大家应该已经猜到了吧?因为我与她的妈妈离婚了。
说实在的,常年在外边打工的人,开始那两年你可以忍受寂寞,那时的寂寞真美好,像是夫妻生活的前戏,一直坚持到春节回家团聚的日子。但是后来你就会发现,前戏太长了就会消磨你的意志,失去耐心就不再是寂寞的问题了,你与爱人之间越来越陌生,陌生得让你无法想起她具体的长相。这时候,你才明白你的婚姻已经结束了。
那是六年前的一个春节,忍受了整整一年,在心中多少次重复过,夫妻相聚时那种麻麻的久别胜新婚的镜头,把自己想象成一头野性大发的狼。而且在春节这种喜庆的节日,许多人都把夫妻生活,当成最高的庆祝仪式。春节,对成年人来说,就是一个做爱的节日。
当我赶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大年初一的凌晨。由于一路上火车换了汽车,汽车换了摩托车,那种几夜未眠的疲倦,让我见到妻子时一点冲动都没有了,内心的那盏灯已经熬干了。我直接钻进被窝,呼呼地大睡了。妻子一直守在床边,像一只发狂的兔子,站起来又坐下,坐下又站起来。一直守到第二天中午,好不容易等到我睁开眼睛,当她宽衣解带钻入我怀里,我竟然像是一根棉花条,怎么努力都没有一点硬度。
妻子问:“你怎么了?”
我说:“太累了吧?”
我心里明白,再立不起的棉花条子,它也是棉花做的,一把火就能烧起来。我根本不是太累,是因为太陌生了,那种陌生感让我极度自卑,甚至有一种罪恶感——以为自己面对的不是自己的女人,而是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一旦我占有了她,那就是施暴!所以,那一年是一个阳痿一般的春节,我勉强在家待到初七,说单位马上要上班,就匆匆忙忙离开了家。我觉得只有离婚了,双方才能得到解脱,才不用忍受那无边的寂寞,与偶尔出轨后遭受的道德谴责。离开家的前一天,我对妻子说:“咱们离婚吧。”
妻子说:“好啊!”
我们果真在法院上班第一天,一句话没有说,一点争论都没有,像是两个过家家的小孩子,用了半天的时间就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当然是“感情破裂”。事后才知道,前妻之所以这么痛快答应离婚,完全出于赌气,是对我没有一次像样的表现十分不满。我不但不是一只饿狼,连一只小绵羊也不像。前妻没有把原因归咎于陌生感,而是认为饿了一年的一只野狼,面对一只老母鸡没有一点食欲,那肯定是在外边偷吃了。
但是离婚后,各种传言很多,基本都是指责我的。说我在上海发达了,有房有车,有钱有势,就不要人家了,在上海娶了新欢,这个新欢就是某某市长的千金。这些传言,其实是老家人对在外打工者的一种羡慕,或者就是一种嫉妒,更是一种深深的误会。说实话,别说睡市长的千金,我就是连让市长的小轿车撞死的机会也没有吧?
其实在外边的日子,想吃一顿饱饭、睡一个好觉,恐怕都没有心思。不仅仅因为生活成本太高,吃顿饭至少需要十五块,孤独地睡一晚上至少需要五十块。关键是整天就跟上紧的发条一般,你不敢有丝毫的松懈。你稍微歇口气,比如说失业了,那下顿饭就没有着落了。而且这样的日子让你看不到尽头,不知道哪儿才是可以歇息的终点,哪个人才是你的依靠。唯一可以歇口气的地方就是坟墓,就是死。只有死了,你也许才会踏实一点。
几乎所有的老家人都以为,在大城市里打工的人,特别是在上海这种国际化大都市打工的我,在一家报社做牛逼哄哄的记者,算是高级打工者,早就成了百万富翁。这地方的每一片落叶,都是金子做的,每一阵风中,都含着金水,任我去捡去拾;那金茂大厦东方明珠,我想上就上,随时俯视人间这块土地;那一平米几万块钱的房子,都是政府白送的。他们是这样作出合理推断的,上海人均收入每月达到两万了,你既然在上海工作,在报社做记者,见官大一级的人物,你起码每个月能够赚到这个平均数。而这个平均数就是老家的镇长、乡长们一年的工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呢?仅仅是个零头而已。
男人一发达,自然就会变质,就抛弃了妻儿老小。特别是我这样的一个农民,像是一块土疙瘩,在乡下没有多大用处,擦屁股太硬,打野狗没力气,但是一拉到城市里,就能和成稀泥,抹墙了——抹厕所的墙也是光荣的。前妻对这种传言是深信不疑的,最后她觉得离婚只是我的一个骗局,原有的夫妻之情慢慢化成了一腔仇恨。正好我也姓陈,所以她就给我改了名字,叫我陈世美。这个千古负心汉的名字,不但她自己自言自语时叫,她还当着女儿叫。她常常对女儿说:“你是被陈世美抛弃的,你是弃儿你知道吗?”
离婚之后,她不但不让女儿见我,再后来,连我与女儿打个电话都不允许了,好像这孩子根本不是我们两个人睡出来的,而是她看白云时看出来的,与我八竿子打不着。以此来惩罚我,我其实是乐于接受的,虽然我们离婚不像她想象的“外边有了”,但起码是我背井离乡造成的。在一个消除了距离感的世界,牛郎织女式的婚姻自然没有存在的土壤。如果我不离开老家,不从长江头跑到长江尾,追求自己所谓的远方,就不会产生埋葬婚姻的陌生感。
她这样的惩罚是非常有效的,女儿只能偷偷打电话给我,而我想念女儿的时候却永远无法主动联系到她。这种单方面的联系,像脱线的风筝,更像是生者与死者,死者可以看到生者,就在身边摸着生者,但是生者呢?永远也看不到死者。这是非常残酷的,有时候折磨得你,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我能够感觉到,女儿今天这个电话,与大年夜里不同。不仅仅离大年夜太近,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而且这一次说话的时候,女儿不再哭哭啼啼的了,而像一只醒来的小麻雀,十分欢快。
她说:“爸爸,你真的不回家看我了?”
我说:“要上班嘛。”
女儿说:“那我来看你好吗?”
女儿如今已经十三岁了,按说有一个在大上海工作的父亲,早就应该带她走出山村,到大都市转一转,看一看,上上东方明珠,逛逛外滩南京路,甚至去吃一顿传说中的肯德基。让她见见世面,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更重要的,有一个在大城市里工作的父亲,意味着这个世上女儿就有一个远方,就有一个别人没有的大宫殿,她抬头看望山头的时候就有了不同的含义。小伙伴开始很羡慕女儿,羡慕到最后就变成嘲笑。有个了不起的父亲有什么用呢?人家已经抛弃你了,不过是一个噩梦罢了。
所以女儿这次进城,应该有着对小伙伴们复仇的情绪。女儿平时要念书,没有时间。等她放假了,有时间了,我恰恰有女人了。几乎所有女人都喜欢当妈,觉得当妈是很自豪的事。但是所有女人最讨厌的,就是在“妈”前边,加一个“后”字。一个“后”字就说明她不是原配,是后来才搞上的。所以每次我说自己有个女儿,那基本就是我失恋的时候;有一年,我相恋的那个女人,不在乎我有一个女儿,甚至还为女儿准备了礼物。但女儿出发前,却被前妻关了禁闭。所以整整六年了,我都没有见到女儿,每次从电话里听到她的声音,都会发现她在一天天长大,声音慢慢地在变高,却怎么也想象不到她长成了什么样子。
我说:“你来吧。上海下雪了,可以打雪仗了。”
女儿说:“再过几小时,我就到上海了,你来接我啊。”
我说:“好啊。”
我笑了笑,心想这个小丫头,可能是想爸爸想疯了吧。她应该是说着玩的,就算她自己想来,顺着一条长江,跟着一滴露水,能够找到一千多公里之外的上海,她妈妈怎么能放过她呢?通个电话都躲躲藏藏的,何况是来上海与“陈世美”见面呢?这简直就是做梦。所以,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只当成是女儿一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挂掉电话,虽然觉得女儿不可能进城,但还是把家收拾了一下。说是家,是相当不准确的,其实只是远郊地区的一间石库门老房子,是租来供我每天摆放身体的地方。我把满地的臭袜子捡起来,再把堆放了许久的垃圾弄走,但是厚厚的一层灰尘,让人感觉连寄居的地方也不是,而是蜘蛛张网捕食的一个道具。
懒得再收拾下去了。我到厨房里翻了翻,几包方便面已经吃光了,热水壶里的水不知道是哪一天烧的,已经冰凉冰凉,与自来水没有差别。肚子实在有些饥饿,加上隔壁不时传来喝酒碰杯的声音,那声音有点含混不清,说明嘴巴一边说话,一边在咀嚼着大鱼大肉,而且有点喝高了的样子。那种巨大的反差,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就是长江头与长江尾的差别。
我穿着拖鞋就下楼了。这个春节,已经是第六个年头独自一个人过了,春节期间一个人的孤独,比任何时候都大。开始几年我不回家,除了长江尾难以面对长江头之外,真实的原因是怕花钱。其实我没有钱,同在报社工作,有些人跑跑场子,拿拿红包,再吓唬吓唬企业,说要曝光之类,钱就源源不断地来了。这样的人,是有条件的,要么是树大根深的本土人,要么就是道德沦丧的大骗子。
但是我,既没有后台,又不想当骗子,所以就只能受穷了。如今这个社会,骨气与财富,有时候是背道而驰的,是长江的两个方向,一个朝着上游,一个朝着下游。还有一点,人家拿一百次红包都没事,如果你拿一次就有可能被人举报。有一次,我去参加了一个房地产开盘的活动,报社一起去了两个人。那个女记者是领导派的,我是朋友拉着去的,最后我被投诉到了宣传部,在大会上挨了批评。好在只有三百块,如果是一千块,就是行贿受贿,要坐牢了。这就是人和人不一样的地方。如果把人比成萝卜的话,人家不一样的是,在这个世上比咱多一个窟窿。咱是一个没有窟窿的人。
在我们老家人心目中,不管三七二十一,你是在上海工作。在上海的乞丐都是大富翁,何况你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打工,在饭馆里跑堂,在小区里做保安,在码头扛麻袋,在商场里做销售,你是在一家报社做一个记者。记者是什么?是见官大一级的人,见到镇长你就是县长,见到县长你就是市长了。这么大的官,这么厉害的职业,说自己没有钱,谁信呢?老家人会说,越有钱的人果真越抠门。所以回家过一次年,思乡之患虽然被治好了,但是我就得倾家荡产了。让游子们觉得,故乡是什么呢?就是一个更加可怕的大医院。
首先是交通费。坐完一千三百公里的火车,再倒三百公里的汽车,倒完汽车,还要骑四十公里的摩托车;其次是给亲戚朋友买礼物。就是每家两包大白兔奶糖,就得三十几块钱,总共得买几百包吧?还要给侄子外甥等等一大批小孩子红包,每个得给一百块,最少也要两千块;再加上要给父亲压岁钱,一年到头了,起码得给一千块;还有两个姐姐,一人一件衣服,起码也得三百块。另外,还要带点烟呀酒呀之类的。每次回家,在机关里做事的一些朋友、当地的一些官员,还有族长、邻居,大家都会来看望我这个传奇人物,一起聊聊大上海,说说党中央国务院,分析一下中日局势,以及台湾回归。大家在一起,弄几个小菜,要喝上几杯,抽几支好烟,六百块的中华,至少需要一条,茅台喝不起,几百块的五粮液得准备三瓶五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