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公司或实验室之间以协议备忘录的形式规定的具体研究与开发项目,这是一种初级的联盟形式;另一种是不但在研究与开发方面签署合作协议,而且在生产方面也进行风险共担的“合资生产”;再一种是较高级的技术合作联盟形式,它不但包括研究与开发生产,还包括有关促销的条款内容,即合资建立专门技术促销公司。1992年,IBM、西门子和东芝公司之间为开发新一代的记忆芯片而签署的一个引人注目的10亿美元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合同,就属于第一种形式;1991年美国的摩托罗拉与加拿大北方电信公司为开发移动电话并为了与后者的中央交换系统相兼容所签订的合同,则属于第三种形式。
跨国公司的研究与开发的全球化是它全球经营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跨国公司通过研究与开发的全球化寻求短缺的研究与开发资源,特别是培养周期较长的科研人才和技术人才;寻求良好的研究与开发环境,涉及到技术基础设施、法律保护、政策和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持;在国际技术发展的前沿阵地设立据点和信息窗口,借此正确判明前沿技术发展的趋势,了解竞争对手的动态,加快自己开发先进技术的效率。同时通过联合开发,迅速筹集资金,分担风险,减少重复,相互传递技术,制约竞争对手。
跨国公司在高新技术的创新和扩散中,不断提高研究与开发效率的运动,加快调整研究与开发战略步伐。如美国施乐公司组织了跨国设计小组,从构思到画出设计图的全过程,减少产品进入市场的总时间,共同设计5100种新型复印机,节省产品开发费用一千多万美金。据有关专家精密计算,产品开发时间每缩短一天,可增加03%的商业利润,缩短10天可增加35%的商业利润。如德国西门子仅缩短产品开发时间一项,每年获取10亿美金的纯利润。跨国公司大力发展海外研究与开发,就是为了充分利用全球不同国家的技术优势,加快研究与开发节奏,获得领先一步的效应。
(2)技术流动的全球化我们这里说的技术流动指的是以跨国公司为主体和源头,向全球扩展其技术的覆盖面,借此实现其技术垄断优势,获取高额利润和加速技术研制成本的摊还与获利周期。技术流动全球化包括了技术渗透和技术转让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技术渗透。技术渗透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以公司所拥有的技术为武器和扩张手段,向目标国家的市场进行渗透。这在那些东道国设置贸易壁垒的情况下,有着特殊的意义。第二层含义是,公司为获取某项先进技术,对同行业的竞争对手进行渗透。技术渗透是在公司面临威胁的情况下一种十分有效的对策,同时也是公司巩固和提高竞争力的有力手段。
技术渗透最有效和最有控制度的做法,是在目标市场建立自己控制的子公司,然后让投资伴随着技术向东道国渗透。当东道国政府欢迎外来直接投资,或不限制外来直接投资,而且当地市场具有较大潜力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建立独资或拥有大多数股权的子公司。由于子公司为自己所控制,公司为增强子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子公司的盈利水平,往往有意识地把技术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内容,从本国转移到东道国,投入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中。特别是出于子公司为自己所控制,技术扩散到公司外部的可能性小,因此公司向子公司转让的技术是先进和比较先进的。同时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转让的技术可利用转移价格,因而具有财务上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技术渗透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合资企业进行渗透,从利用先进技术优势来占领扩展市场这一点来说,合资企业的形式也很容易达到,而且容易被东道国所接受,并通常能得到优惠条件,但是由于当地合伙人能够凭借股权参加企业管理,跨国公司就难以对渗透的技术加以有效控制。为此,跨国公司的一般对策是:一是向合资经营企业提供处于成熟阶段的技术,以便把技术扩散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二是对转让技术进行高折价入股,获得较多的股权和一次性收入;三是提出必要的附加条件,以制约合伙人非法使用技术和扩散技术的行为。
随着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活动的开展,目前在世界上普遍采用一种“交叉授权”(crosslicensing)方式的技术交换,即在两家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签订正式技术授权合约,通过双方相互提供技术知识,使双方同时具有授权者和被授权者的身分,这样既可以省掉技术授权费,又可加强双方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渗透。
第二方面: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是作为生产要素的技术,通过有偿的各种方式把技术转让给另一国的活动。在这里,主要指的是跨国公司的外部技术转移。
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可能会出自各种目的:
一是延长技术生命周期。
随着技术生命周期日益缩短,跨国公司把在本国已处于成熟期的技术转让到需要这种技术的国家和地区,这样延长了获取该技术利润的期限,为更新技术腾出了时间和空间,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
二是扩大技术效用。
有的跨国公司在一项技术问世之初就尽快向国外输出,目的是凭其技术新颖性而在转让时索取高价,从而能迅速收回研制成本,取得巨额利润,并转化为下一轮新技术研制开发,以保持在该技术领域经常处于“领先”一步的地位,同时能迅速占领国际技术市场。
三是为技术找出路。
有些跨国公司发现自己拥有的技术在本国和本地区暂时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被“闲置”起来,这就很可能迅速被淘汰,造成无效劳动。与其被闲置,不如尽快出手,转让出去,收回成本,尽快投入新的研制开发。
国际技术转让的具体形式很多,最主要的有两种:一种是许可证贸易,即技术专利、专有技术(技术专门知识)和商标使用权的买卖;另一种是成套设备买卖,也称交钥匙工程,跨国公司负责设计、安装,直至建成全部工程移交给买方,有时还负责培训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
3形象创新
企业形象是社会公众和员工等对企业整体的印象和评价;简称CI即英文CorporationIdontity的缩写,它包括有形形象和无形形象,例如,公司的品牌和商誉。别具一格具独具魅力的公司形象,有助于公司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同,赢得竞争优势,促进公司发展。商标和公司形象比产品和价格更为重要。
我国的台湾较早地导入了CI战略。CI设计权威林磐耸先生把CI定义为:将公司经营理念与精神文化,运用统一的整体传达系统(特别是视觉传达设计),传达给公司周边的关系或者团体(包括公司内部与社会大众),并使其对公司产生一致的认同感与价值观。这个定义和日本的CI理论基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导入CI还是近几年来的事,首次成功的范例是80年代末,广东省东莞市黄岗保健饮料厂实施CI战略。该公司变更了厂名品牌,同时注入全新的思想和市场战略,其推行结果表明:同样产品,叫“生物健”时仅500多万元营业额,称“太阳神”后2000多万元,从而确立了国人皆知的“太阳神”形象。总体上来说,我国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发育程度也不同,形成对CI的冷热并存。从本质上看,我国所谓CI系统中,只是热衷于外层次,而内层的MI和BI较冷落。这需要公司对CI体系作更深入的认识和计划,VI的根基在MI和BI,不可忽视,不能只看到“浮出水面部分的冰山”
在剧烈的商品市场竞争中,人们可以体会到,一种产品由名不见经传的公司生产,销路往往不畅,但一旦冠以着名公司的商标,立即会身价百倍,供不应求。事实上,消费者购买A种商品而不去买B种商品,在某种情况下,主要取决于某个公司、某个品牌的综合印象,这种印象综合了公司历史、规模、产品品种、功能、质量、技术水平、价格以及售后服务诸方面的内容。如果公司或产品品牌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信任和赞许,该公司标志就会具有某种精神功能,给予消费者以某种荣誉,某种感情,某种性格上的满足。尤其对许多年轻人来说,着名公司的商标具有很强的感召力。
有人在分析日本汽车世界几个大公司的公司形象与营业金额的关系后,得出结论认为:公司形象和营业金额之间是一种正相关关系,一流的公司形象有助于营业额的扩大,而营业额的扩大又有利于公司形象的确立。因此我们要认真审视公司形象机制,以避免因公司不佳的形象而在竞争中功亏一篑。
在知本经营中也应注重形象经营,强化形象创新。形象创新重要的是形成良好的形象机制,这是因为企业的形象机制形成有以下作用:
(1)公司形象有利于公司文化的建设公司文化是由公司传统和风气构成,此外,还包括公司的价值观,如进取性,守势、灵活性。它是公司成员在公司长期的生存发展中逐渐汲取经验和教训确立起来的,是公司生命的一个因素,对公司的现在和未来有着巨大的影响,是公司对付挑战和变化的力量源泉。如果一个公司组织缺乏坚强有力的文化,就将处于一盘散沙状态,难以成事。美国学者托马斯?彼得斯和小罗伯特?沃特曼认为,优秀公司之所以优秀是因为它的具有一系列独特的文化个性。公司文化的最大作用便是强调了公司目标和公司员工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强调了群体成员的公司信念、价值观念的共同性,强调公司成员的吸引力和成员对公司的向心力,因此有巨大的聚集作用,使公司成员团结在组织内,形成一致对外的强大力量。公司文化也正是CI体系中深层次的灵魂,即MI部分。
公司通过塑造优良的形象,使员工对公司有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在公司成员的心目中,理想的公司形象是,既承认普通员工的劳动价值并给予合理报酬与公正待遇,使员工愿意把自己托付给公司。能在其中掌握自己的命运,当家作主;同样又能使管理者施展才华,成就事业,实现自我价值。这样的公司形象必将大大促进公司优秀文化的建设。这样的公司文化又有“雪中送炭”之功和“锦上添花”之妙。处于困境的公司,能够自我振兴,走出低谷;状态良好的公司,更能在市场竞争中搏击风云,破浪前进。
公司文化的建设还可使公司和社会之间关系更加协调,内部员工的精神境界、文化道德素养得到提高,又能使CI战略得到更好的贯彻施行。
(2)公司形象有利于加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消费者的认同CI通过给人印象强烈的视觉识别设计,利于创造名牌,建立消费者的品牌偏好。如李宁运动服装,“李宁”两个汉字拼音字母的飘逸动感,洋益着蓬勃向上的青春美,受到广大青年人的青睐。太阳神的红色图形和黑色三角形构成的标志,产生了神奇的效应,其营业额由1988年520万元增长到1993年12亿元,其标志和广告语“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们的爱天长地久”,深深地刻在了12亿消费者的脑海和心目中。美国可口可乐公司1970年毅然决然地推行庞大的“阿登计划”,以崭新的公司标志为核心。此举震惊了世界,但红白波浪图形造成的巨大冲击力使公司销售额呈天文数字上升。
CI战略塑造的优良企业形象一定要有良好的产品形象为基础,创出名牌产品,是获取消费者信任的标志,由名牌中引伸出来的气派与身价,使消费者获得心理满足,这就是牌子形象的魅力。
(3)公司形象有利于经营资源的运用公司经营资源包括人、财、物三个方面,推行CI战略,能使公司经营资源处于“活化”状态,改善公司的经营效果。
一是利于员工队伍建设。良好的公司形象,既可以稳住现有的员工队伍,使之有强烈的归属感和向心力,又能获得人才市场的信赖,不断地招揽吸收优秀的人才。这种机制客观地又激发了员工积极向上,奋力进取,使公司保持强盛的青春活力。
二是利于公司融资,扩大生产发展的社会资金来源。良好的公司形象,会增强股东,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投资者从公司形象中感受到安全和信任。这就使公司融资能力加强。日本研究股票投资的专门杂志认为,公司名称的变更,正代表了企业的革新,所以会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例如日本冷藏株式会社为配合多角化经营的发展,于1985年将公司名称改为“NICHIREI株式会社”,结果其股票价格飞涨过400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