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前208),战国末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初为秦国吕不韦门客,后上书受到秦始皇重用,官至丞相。后为赵高陷害死。所著《谏逐客书》载于《史记·李斯列传》。
谏逐客书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求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泰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驶马乏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鉴赏】
此篇选自《史记》李斯列传。
战国末年,秦国经过变法革新,国力逐渐充实,政治上和军事上都强于其他六国。结束战乱,统一中国的历史任务,已非秦莫属。一方面有不少游说之士到秦国做客卿,为秦王的统一大业献计献策,另一方面其他诸侯国又派人到秦国进行活动,企图破坏或阻止秦国的东进。
韩国人郑国到秦国游说,建议秦王修建一条水渠,以利于农业的发展。而这条渠的修建,又不利于秦国向东进军。秦国的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秦王接受了宗室大臣的建议,准备下逐客令。
李斯是楚国人,自然也在被逐之列。面对这一形势,他要想保住自己的地位,只有劝说秦王收回成命。但如何劝说呢?这是这篇文章的智慧和写作技巧之所在。事情是由郑国修渠一事引起的。如果就事论事,是否可以澄清这件事的性质?显然不能。一方面,这事本不容易澄清,如果确有阴谋,则更加强了对方的论点;另一方面,即使澄清了,没有阴谋,也不一定能收回逐客令,因为宗室大臣可以说防患于未然。郑国修渠事件只是宗室大臣的一个借口,他们建议逐客的目的,是怕客卿在秦掌权,影响他们的权益。李斯能否揭露他们呢?也不能。因为自己是客,在秦王面前揭露他们,难免有挑拨离间之嫌,因为他们毕竟是秦国人。弄得不好,反而为“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又提供了一个活证据。如果李斯为自己表白,说自己有功于秦,忠于秦国,不应在被逐之列,那也不当。那会引起宗室大臣的攻击和秦王的不满。宗室大臣由个别的事实,引导出普遍的结论,这是一个逻辑的错误。他只有列举大量其他正面事例,驳倒这一结论,才能使“一切逐客”不能成立。文章正是这样写的。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文章把矛头指向官吏,认为他们的议论太过分了。语气比较和缓,使秦王能平心静气地来听取他的陈述。
他首先从秦国的历史谈起。列举了穆公、孝公、惠王、昭王四代任用客卿所取得的成就。这里看似罗列,实际上各有侧重。分别从军事、经济、外交、内政四个方面作了分析,有力地说明了客卿对秦国的贡献。这就使“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的说法,不攻自破。祖先的成例,秦王不得不加以尊重。祖先任用客卿,此时要逐客,等于破坏了祖先的成例。反过来说,“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秦王也不得不考虑秦国的强大是怎么来的。
文章到此,其实已完成了反驳的任务,但尚未尽情地发挥。接着又由历史转到现实,由人转到物。他详细的列举秦王的所好: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太阿之剑、纤离之马、翠风之旗、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悦〕之,何也?”秦王要回答这个问题,等于承认不是秦国的东西也可以用,逐客是不对的。如果坚持“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那么这些宝物都不能留。夜光之璧、犀象之器、郑卫之女、骏良駃騠、江南金锡、西蜀丹青、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也都不能用。秦王如果不能放弃,那就不应该逐客。用事实来推论,“一切逐客”显然不能成立。
这里罗列了大量珍宝,在写法上带有汉赋铺陈的特点,目的在于打动秦王的珍惜之情。接着又用物和人作对比,“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这些话说得极有分寸,逐客要看情况,要分清可否曲直,不能“一切逐客”。这表明他不是反对逐客,而是反对“一切逐客”,紧紧抓住反驳的中心,无懈可击。他也不是为自己着想,而是为帝王的大业考虑。把重物轻人,与帝业联系起来看,不利于统一海内,这又足以打动秦王的称霸之心,正中下怀,一拍即合。
最后,从利害两方面,作了对比。“太〔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任用客卿,能够使秦强大;“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不利于秦,等于是把武器给了敌人,把粮食送给强盗。利害分明,勿庸置疑。正在为统一中国操心,想成就帝业的秦始皇,别无选择,只有采纳李斯的意见。果然如此,秦王取消了逐客令。
这篇议论文章的内容,实际上涉及到如何对待人才的问题,是采取开放的态度,还是采取封闭的态度,因而在今天仍然有着明显的现实意义。在写作上,作者选择了对方的逻辑错误,列举大量事实,用例证、反证、对比、类比等方法,从不同的角度,紧紧抓住中心,对“一切逐客”作了反驳。汉赋铺陈的写法,修辞的对偶、排比、比喻、反诘,又使议论增添了气势和文采,在内容和形式上均堪称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