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用多种理由为自己在法庭上的行为申辩。首先激怒我的是法庭的庄严性。我被带上法庭左边那个位置,供法官、公诉人、被告律师提问,让陪审团看我脸上每一丝表情。我必须发誓说的都是真话,向非我信仰的《圣经》起誓。
庄严的法官,一个典型宫廷官僚模样的中年男子。陪审团在法庭一隅,木讷地坐着。两个公诉人,眼睛毒辣,浑身透着鹰的爪子气。律师,一个胖胖的女人,能言善辩,却时时让被告抢尽风头。
这样的一系列人,非常模式化的组合,每个人都知道是在演戏,给捷克政府的两面派政策打掩护。
更加激怒我的是法庭的戏剧性。一个可容纳下六百多人的审判厅,座无虚席。有三分之二的人一举一动都表明是为看热闹而来的,他们穿得大红大紫,强烈的色块相互冲撞,他们并不喧哗也不大声叫嚷,而是不经意、不小心地弄出连串的声音,咳嗽,椅子吱嘎响,皮包或随身带的物品哐当掉地,引起笑声、叹息、道歉,加之他们持的那种整治过的腔调,使人真的认真起来。
阿历克斯坐在他的胖律师右边,与我的位置斜对。他默默看着我,不说话的时候,又像一个少年了,忧郁、沉静。他有着全场唯一把审判当一回事的表情。
公诉人把我认作强有力的证人,完全可能把我这东方人看成一张能把被告捏扁的王牌。灰发,脸上皱纹略少,大约睡眠不佳,眼睛布有红丝的一位走到我面前问:“劫持者每杀死一个人质,是隔半小时还是十分钟?”
他的问题竟是这样的,无章无法,头尾截断,专挑他所需。杀人是既定的,需要我肯定核证的是时间长短和被告残忍的程度。这个公诉人打了根方格领带,褐色配黑色。我敢说,他换根领带,我的反应会好一点。
“对不起,我没看见有人被杀。”
我的话煽起法庭一片狂欢的吼叫。法官敲桌子,“肃静!肃静!”
公诉人的执著和不甘心,使得事情朝着一个极端滑去,没法改变:“神经振荡器?据我们所知,纯属记者捏造。我只需要尊敬的女士回答,你看见了神经震荡器,它像什么样子?若没看见,你就点点头就是。”
被告律师从座位站起来,抗议公诉人公然诱供。
法官说:“证人回答。”
我点点头。公诉人很自得地环视了一圈寂静的四周。他朝自己座位走去的时候,我却接着说下去:“我之所以未看见,是我已被神经振荡器击伤,大脑失去了知觉。”我把握情绪,尽量地流露出委屈、愤怒、又不嚣张,泪水薄薄一层含隐在眼眶里,嘴唇轻轻相咬,稍停顿,声音带呜咽,但清晰:“我的头现在早晚还痛、晕,夜里吃了安眠药也睡不着,一个星期来我入睡的时间加起来不过才七八个钟头。我要求警方和华信公司赔偿我身体精神受到的损害!”
满堂的欢呼,像催化剂蛊惑我继续对着扩音器说下去,“制造这种神经振荡器,跟制造核原子弹没有多大区别,一样是为了杀人牟取暴利,充当残害人类的刽子手。”
暴风雨般的呼叫压过掌声,比捷克足球队打进俄国人球门还热闹。
我知道自己这么说意味着什么。所有情绪变化明显的人中,肯定有两个人最为激烈。一个是华信公司驻欧洲分公司总经理,我的旧日好友花穗子;另一个是被告,阿历克斯,供认不讳的劫持组织者。前者的生气必到愤恨程度,我的言行较开庭前我与她的谈话相去甚远,我背离了东方财团的利益,也背叛了她的友谊;后者高兴到意外兴奋程度,他预料过,但没有预料到我比他想象的还要过激。
我当然明白,碍于双方,我最好的做法是,保持沉默或装糊涂,甚至倾向华信公司一边,都是不过分的。但是,我没这么做,而且我一秒钟也不愿看这两个人的面目表情。后者是弱的一方,他逃脱不了惩治,可能判死刑,可能判终生徒刑,这也不是我要那么说的理由。强的一方,气焰腾腾,燎得人不舒服,应该被什么人耍弄一下,如没什么人,那么我就来当这个人,谁叫你们让我出庭,并且整个法庭的剧场效果是如此适合我按我的意愿做。
我被带出法庭,为了躲开门口挤着的记者,我从后门溜了出去。
背靠墙,我从包里掏出香烟,用打火机点燃,抽起来。两名法警在宽长的过道来回走着。太阳光透过玻璃斜照着他们移动的身体。我在背阴处,肺吸着烟叶的火辣味和几丝柠檬香。我一口接一口吸着,尽量不去想象法庭内被告的辩护律师,是怎样不失时机地施展她的口才和智慧,可以算得上是她一生中最杰出的辩论,有据有论,让公诉人没词,而因势利导地帮助陪审团的女士先生们,唤醒他们正直的良心,恢复他们不偏不倚的理性,把同情之手伸向被告。
待烟燃到蒂之时,我决定不回到法庭——不想看到结果,而是到街上随便哪一家咖啡馆里喝一杯。于是,我拉了拉皮包带子,朝出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