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为官期间,以其才能和体恤下情、政绩卓著,受到百姓的拥戴。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李贽为云南姚安知府,有别于以前所任各种官职而能以自己的政见施治,仅三年时间,就把一个百事俱废、死气沉沉的姚安改变成百废俱兴、充满生机的礼义之郡。李贽为官,同情民间疾苦,务以德治为宗旨。李贽虽为官并曾官至四品,然而却是“两袖清风”。李贽为官国子监时,其家属仍留在共城,受尽贪官污吏的欺凌。生活的磨难,官场的腐败,子女的相继离世,使李贽心灰意懒,没有为官的心气了。
李贽晚年事佛,年届62岁时来到麻城龙湖芝佛院落发,并在此后自称卓吾和尚。事实上,李贽的事佛其实也是迫不得已的,是社会、人事将他逼到这种地步的。
落发为僧,反映了李贽在与当时的假道学家、贪官污吏的抗争中身单力孤,表现了李贽面对围攻、迫害,决不屈服的凛然正气。
李贽把落发事佛作为逃祸避害的方式。然而,出家后,李贽并没有放弃斗争,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假学者们也并没有放过对李贽的迫害。
三界之外犹有冤魂
李贽在麻城芝佛院的生活持续了二十余年之久,虽有“旦暮且死”之患,但仍置身于册籍之中,“笔墨常润,砚时时湿”。这一时期,李贽著作了许多针对时弊的文章。
李贽的言论被统治阶级及假道学家、假儒学者视为“洪水猛兽”、“邪端异说”,他们千方百计排挤、迫害李贽。
李贽为官时即处处遇“触”。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29岁的李贽为共城教谕,与上司、同僚之间的关系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时时发生抵触。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李贽做国子监博士而迁至南京,因父死服丧三年。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李贽补礼部司务。由于李贽为官清廉,生活几近无着,他的妻子儿女只有靠朋友资助才得以生存。然而李贽认为,物质生活的贫困算不了什么,精神上的贫困才是真正的贫困。李贽深研王守仁(阳明)理学,其结果是,使李贽进一步看清了那些假儒学者、假道学家们的真面目。
万历十六年(公元1588年),李贽第一部著作《初潭集》完成。所以称“初潭”,是因为他是在龙潭落发而得名。万历十八年(公元1590年),李贽诗文集《焚书》在湖北麻城问世,更加引起反对派的仇视。
户部尚书耿定向发动门徒,并雇用流氓,以“左道惑众”的罪名,发动对李贽的驱逐和迫害。其结果是,李贽不得不离开龙潭到武昌。
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年届七十的李贽斗志愈老弥坚。而此时,又有人欲以“大伤风化”的罪名,想递解李贽回福建。对于如此威吓,李贽丝毫不放在心上。饱经风霜的李贽对各种磨难已经达到忘我之境界,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泰然处之。
统治阶级及假学者见恐吓不成,便要诉诸武力。他们以冯应京为楚佥事,毁了龙湖寺。这样,李贽就失去了寄身之地。最后,李贽投奔到知交马诚所处。
李贽已然考虑到自己最坏的结局,并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盖人生总只有一个死,无两个死也”。但怎样死?是庸庸碌碌,还是有所作为?李贽用自己不屈的行动、一生的抗争,做了明确地回答:“有名而死,还是无名而死?是智者自然明白”。正因为如此,李贽显得那样超然,那样与众不同。李贽大胆揭露、针砭时弊、锋芒毕现的做法,连他自己的朋友也不能理解。
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76岁的李贽遭到礼部给事中张问达的弹劾。无中生有的诬陷,使李贽因此被投之于狱。“不受管束”的李贽无法忍受这种卑鄙的陷害,这个一往无前的斗士战斗到了最后一刻,用独特的方式——自杀作为抗争,以此殉自己的学说,并表明自己的坚强不屈。
李贽下狱后,其友马经伦为其辩冤,在他的陈述中,可见统治阶级和假学者们对李贽简直害怕、痛恨至极,以致诬陷、迫害不择手段,竟言76岁高龄且落发的“老丑病夫”去“勾引妇女”,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李贽死后,马经伦将李贽尸体葬于通州北门外马氏庄迎福寺侧,“冢高一丈,周列白杨百余株”。那傲然挺立的白杨,不正象征着李贽勇斗不羁、坚强不屈的品格吗?
忠心感天地捐躯成大义
——史可法之冤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后金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名义进攻明朝,明军节节败退。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辽东抗金主将袁崇焕被崇祯冤杀后,明朝边防日下,朝不保夕。之后,后金军队在皇太极带领下,多次挥兵入关,连克明城,逐渐危及明王朝的统治心脏北京。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皇太极在沈阳称帝,改元崇德,改国号为“大清”,时时觊觎、威胁着明王朝的统治。
明王朝此时却政治黑暗,党争激烈,宦官专权,土地兼并,赋税日重,起义不断。史可法在风雨飘摇的明朝末期,伴随着明王朝的衰亡,走上了坎坷的政治生涯。
承恩之志勤政为民
史可法(公元1602—1645年),字宪之,号道邻,明末河南祥符(今开封)人。
史可法史可法走入仕途,不能不提到对其有知遇之恩的良师左光斗。左光斗是明末东林党的重要人物,官至左佥都御史。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左光斗奉命视学京畿。一日,左光斗微服出游,遇一古庙,偶见庑下小屋内一书生伏案酣睡,身旁放着一篇草就的文章。左光斗欣赏之余,极为高兴,竟将自己所穿的貂服脱下披在书生身上,悄然退出。经向寺僧询问,才知此书生名叫史可法。至左光斗主持府试时,亲点史可法,对之审视良久,定为第一。
此后,左光斗将史可法安顿在自己家中食宿,并月支薪米给史可法奉养父母。天长日久,两人遂成忘年交,时常抵掌而谈,通辩古今,意趣相投,左光斗为能有史可法这样的学生而高兴。
天启年间,阉党魏忠贤专权,陷害忠良。左光斗曾参与杨涟弹劾魏忠贤有三十二斩罪。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左光斗残遭迫害。左光斗遇害,更加坚定了史可法为国效命的决心,从而不负师托,不孚国望。然而,史可法左思右想,报国无门。冥冥世界中,史可法仅存一线希望,最终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自己深恶的仕途上,寄托于恩师罹难的腐败官场中。
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史可法乡试中举。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史可法殿试中进士,被授西安府推官,不久升迁为户部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崇祯即位后,为收揽人心,铲除了祸国殃民的魏忠贤阉党,魏忠贤畏罪自杀。同时,崇祯给左光斗平反昭雪。加之史可法科场得意,使史可法在内心中对崇祯帝充满感激之情。他要做一番事业,以报答崇祯的知遇之恩。
明末,特别是至崇祯时,政治更加腐败,统治阶层的盘剥使百姓走投无路,各地起义不断。
史可法一入仕途,就在平灭农民起义中以“平剧盗”而名声大震。
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陕北遭受旱灾,一年无雨,草木枯焦。民不聊生的饥民发动首义并得到广泛响应,队伍迅速壮大。第二年,起义扩展到甘肃、山西。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起义军进入河南,危及北京。明政府调集各地官军,对起义军实行大规模围剿,企图扑灭起义烽火。
史可法奋然自请,官升至右参议,分守池州(今属安徽)、太平(今属安徽)。同年秋,史可法协助侍郎卢象升大举讨贼,改任副使,分巡安庆、池州,监江北诸军。
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由于各地“剿匪”不利,史可法被提升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府四府及河南光州、光山、固始、罗田,湖广蕲州、广济、黄梅,江西德化、湖口诸县,提督军务。在“剿匪”过程中,史可法廉洁自律,与部下同甘共苦,受到将士们的拥戴。史可法之所以竭心尽力的原因,上惟恐有负朝廷,下惟恐愧对恩师。
史可法在“剿匪”的同时,还实行安民措施。史可法免收灾地的田租,并筹集粮米,赈济灾民。对疏于职守的官吏则严惩不贷。史可法还整治漕运,大浚南河。史可法秉承了其恩师左光斗正直廉洁的德行,且勤于政事,凡事皆躬亲处置,从不怠慢。为此,百姓十分尊敬和拥护史可法,甚至为他修建生祠,足见对史可法拥戴情意之深切。
满腔热血奔赴前线
然而,此时的明王朝已是穷途末路。虽然崇祯皇帝一即位便铲除魏忠贤阉党,任用贤能,励精图治。可是,明王朝已积重难返,历史的发展也并非崇祯皇帝一人所能改变的。明末农民大起义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震撼着明王朝腐朽的封建统治。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农民起义军以闯王李自成及张献忠等为首聚会荥阳,提出“分兵定所向”的战略方针,制订了协调作战的计划,加强了各路起义军的团结。尤其是李自成领导的起义军提出了“均田免粮”的口号,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起义军攻陷洛阳,擒杀福王朱常洵。之后,起义军一路过关斩将,势不可挡,直指明王朝的统治心脏——北京。
内忧的同时,外患也是崇祯的一大心病。自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后金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攻明以来,屡败明军,野心日明。
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冬,清军由墙子岭、青山关分两路入关,大举攻明。同年腊月,正在“剿匪”前线的史可法率两千余人北上赴援。途中,史可法在给被清军围困的父母及夫人的信中说:“今欲提兵到京,如途中得一相见便是万幸。万一天津不守,夫人惟有一死,万万不可贪生受辱也。”为“尽忠报国”,史可法严格要求自己,不但自己要“尽忠”,而且要求家人“守节”。
史可法在率军渡过黄河后,由于清军退回了关外,史可法奉旨回师。因父亲亡故,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夏至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夏,史可法按封建礼制,在家居丧三年。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九月,史可法居丧期满后被任命为漕运总督。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七月,史可法被授南京兵部尚书,参与军机,自此走上了抗清的第一线。
为平伏内忧外患,崇祯于万历年间在每年加派五百二十万两“辽饷”的基础上,加派“剿饷”、“练饷”。“三饷”总数达一千六百七十万两,超出正赋二百多万两,以致旧征未完,新饷已催;额内难缓,额外复急。地主又千方百计将赋税转嫁到农民身上,从而加剧了地主政权与农民的矛盾。
崇祯刚愎自用,多疑善忌,不纳忠臣而近阉宦,在位17年共撤换了50多个阁臣。在对待内忧外患的态度上,其重点在于镇压农民起义,而抗清策略则摇摆不定,朝令夕改,频繁调换将吏,乃至中反间计而误杀边关支柱袁崇焕。之后,边事大坏。
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加剧,使明王朝捉襟见肘,左支右绌,危机四伏。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四月十四日,李自成起义军攻陷北京。崇祯皇帝朱由检走投无路,自缢煤山(今北京景山)寿皇亭。此时身为南京兵部尚书的史可法正忙于“誓师勤王”,渡江抵浦口,闻听崇祯吊死的消息,北向恸哭三昼夜,以头触柱,血流及踵,为不值得同情的崇祯帝“缟衣发丧”。
史可法这种“愚忠”是有着深刻的时代渊源的。他受其恩师、心中偶像左光斗影响甚深。左光斗虽含冤屈死,临刑前嘱命史可法报效国家,这对史可法来说是不可抗拒的。对于起步仕途、临危受命且步步高升的一介书生来说,惟以忠君报国、扶稷安民为己任,这种历史的局限性也是史可法摆脱不了的。史可法称农民起义军为“匪”、“贼”,让他加入反对腐朽的明王朝的行列更是不现实的。让史可法痛心疾首的只是皇帝的昏庸,地主阶级的贪婪,宦官的专权,内忧外患的不断加剧,等等。史可法要挽救这腐朽的王朝,虽“不自量力”,但史可法这样做了,并最终导演了历史上一幕悲壮的惨剧。
愚主继位奸臣当道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四月,镇守辽东主将吴三桂降清并引清兵入关,在击败农民军后占领北京。面对明王朝覆灭的命运,地主阶级不甘心,当中一些开明之士、报国之臣如史可法等对此也是不能坐视忍受的。崇祯皇帝已死,由谁来主持朝纲?对这一问题,遗存的统治阶级上层中发生了分歧。大臣张慎言、吕大器、姜日广等人主张立潞王朱常淓,虽然其为神宗侄儿,但因其“贤明当立”。福王朱由崧,虽然其为神宗嫡孙,伦序当立,但“品行不端”。
史可法同意并支持立潞王朱常淓。以凤阳总督马士英等为首主张立福王以窃取权柄。福王在李自成起义军攻克洛阳后逃到淮安,被马士英接住凤阳。马士英见福王昏庸可恃,有利可图,决意立之。当马士英询问史可法欲尊谁为帝时,史可法则认为福王昏庸而不可立。在两派观点不合的情况下,马士英先发制人,率黔军抢先将福王护送至南京,并勾结拥有兵权的高杰、刘泽清,勋戚内侍刘孔昭、韩赞国等迎立福王,强迫史可法等接受既成事实。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五月三日,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监国。史可法等为顾全大局,最终被迫认可。这种妥协的态度是导致史可法悲剧的重要原因。
福王于五月十五日即位,年号弘光,是为弘光帝,从而建立了南明第一个政权。福王既立,召众臣举荐阁臣,众人推荐史可法、高弘图、姜日广。而勋戚内侍刘孔昭自荐入阁,被众臣以明朝没有勋戚入阁惯例制止。刘孔昭勃然大怒,说:“既然我不行,马士英为什么也不可以入阁?”这样,马士英被任命为东阁大学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与史可法及户部尚书高弘图同时入阁。史可法仍旧掌管兵部事,马士英仍总督凤阳军队。
马士英为人贪鄙无远略,入掌中枢后,结党营私,排挤忠良,独握大权,内用宦官,外结勋戚,以致朝政浊乱,贿赂公行。
马士英入掌中枢后,首先密以“品行不端”书呈上。结果,五月十五日福王即位,第二天马士英入阁,十九日史可法即被排挤出南京,督师扬州。然而,福王昏庸,不思振作,马士英等奸臣愈发猖獗。随后,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一些正派的大臣如吕大器、姜日广、高弘图等被一一排挤出朝廷,而阉党余孽如阮大铖、张捷、杨维垣等却被重用。
这个腐败的政府一成立,不但不发兵抗清,反派使臣携金带银酬谢清军“助剿”,还将吴三桂封为侯。史可法面对残酷的现实,仍抱有幻想,上书劝谏弘光帝励精图治,这真有些“对牛弹琴”的意味了。当此时,不知史可法对自身被排挤作何感想,对奸臣当权、公行无道有何感触。史可法对这些全然不顾,仍竭尽全力,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以“忠君报国”。
史可法督师扬州,所辖晚明史上的“江北四镇”的藩镇首领各有其特点。
被封为兴平伯的高杰绰号“翻山鹞”,原是李自成手下的将领,因与李自成之妻邢氏私通事发而携本部人马投降了明朝。李自成由河南攻陕西,高杰抵挡不住,率部下四万多人马由陕西、山西、河南直奔富庶的扬州。在“江北四镇”中,高杰所部实力最强。
被封为靖南侯的黄得功绰号“黄闯子”,是明军的一员宿将,但粗猛不通文义,因在江淮之间与张献忠等农民军的作战中立有战功,所部虽不及高杰部强大,但眼中却瞧不起高杰这个“降贼”,也想领兵抢占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