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进中公后,在学习方面英文进步比较显著。这与教师程度有很大关系。他在澄衷一年半,学习最得益的是英文,因为那里的教师程度高,教得好。到了中公,他们的英文教师是著名的宋氏三姊妹的父亲宋耀如老先生。这位先生自幼居住美国,回国传教,英语很好。但生活习惯与中国先生大不一样,所以上第一堂课时,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据一个美国记者埃米莉·哈恩回忆说:“他在黄浦江口的村镇吴淞、以及苏州和昆山一带传道。吴淞是他活动的第一个中心,他为教会的一所学校(即中公)教书,在他教过的其中一个班里,有一个叫胡适的学生,后来他成为中国的一位大使和最主要的教育家。胡博士记得,当这个新老师首次大步走上讲台时,他那魁梧的身材,亲切的面容引起全体学生的格格笑声。学生们对传统的中国先生那种严肃的神情,修长的身材和因循守旧的习气已感到习惯。胡适预料宋耀如将羞愧地离开教室;可是相反,他开始讲话,孩子们立刻安静下来并逐渐对他敬重起来,他是个出色的老师。”胡适也说过:开始同学对他印象不太好,但上了第一堂课后,大家觉得他的读音好,讲得也好,所以心悦诚服地接受他的教导。胡适除完成课堂作业外,学以致用,他还试着翻译了一些外国作品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如《暴堪海舰之沉没》(第5期);《金玉之言》(第34期)等。这些是他第一次做的翻译文章。胡适后来英文成绩很好,除自己努力外,这与老师的教育和影响是分不开的。
然而正当胡适学习猛进的时候,入中公不到半年的他却得了脚气病,于是告假回家在开设的瑞兴泰茶叶店疗养。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翻读了吴汝纶编的《古诗选》,觉得很有兴趣,感到比律诗好,自由、不受拘束。当时先背熟的第一首诗是《木兰辞》,接着挨篇背下去,越读越有味。后来又读了《陶渊明集》和《白香山诗选》、《杜诗镜诠》等书,而且动手作诗了。有一天,《竞业旬报》编辑傅君剑要回湖南去,胡适作了一首送别诗给他。傅看后十分赞赏,也作了一首《留别适之即和赠别之作》答谢,其中有“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两句。刚满15岁的胡适看了受宠若惊,吓得他赶快藏起来,不敢让人看见。胡适说:“他这两句鼓励小孩子的话可害苦我了!从此以后我就发愤读诗,想做个诗人了。”于是天天读诗,从苏武、李陵直到元好问,只读古诗,不读律诗;一改过去喜爱数学的兴趣。他说:“我从此走上了文学、史学的路,后来几次想矫正回来,想走到自然科学的路上去,但兴趣已深,习惯已成,终无法挽回了。”
1907年5月胡适脚气病复发,回老家绩溪养病。这是他出门求学,第一次回家探亲,母亲十分高兴,他也过得很愉快。尤其是与他少年时的好友近仁叔会面,谈文章,讲诗词,相互切磋,更是亲切有味。胡近仁勉励他多作诗;当然也少不了彼此唱和一番。在他的鼓励下,胡适在家养病过程中,写了不少诗。两月后,病体康复,返回上海,途中也作了许多诗,后来在《竞业旬报》选登了一些。比如在第25期上发表了《弃父行》。这首诗是他听了族中有一不孝之子的故事后,很有感慨而作的。诗云:
“富易交,贵易妻”,不闻富贵父子离。
商人三十初生子,提携鞠养恩无比。
儿生七岁始受书,十载功成作秀士。
明年为儿娶佳妇,五年添孙不知数。
阿翁对此增烦忧,白头万里经商去。
秀才设帐还授徒,修脯不足赡妻孥。
秀才新妇出名门,阿母怜如掌上珍。
掌上珍,今失所,婿不自立母酸楚。
检点奁中五百金,珍重携将与息女。
夫婿得此愁颜开,睥睨亲属如尘埃。
持金重息贷邻里,三年子财如母财。
水时阿翁时不利,经营惨淡终颠踬。
关河真令鬓毛摧,岁月频催齿牙坠。
穷愁潦倒重归来,归来子妇相嫌猜。
私谓“阿翁老不死,穷年坐食胡为哉!”
阿翁衰老思粱肉,买肉归来子妇哭:
“自古男儿贵自立,阿翁恃子宁非辱?”
翁闻斯言勃然怒,毕世劬劳徒自误。
从今识得养儿乐,出门老死他乡去。
吁嗟乎
慈乌尚有反哺恩,不如禽兽胡为人
全诗通俗易懂,显然受唐代诗人白居易的影响很深。胡适在诗中不仅谴责了抛弃父的不孝行为,同时也流露出自己幼年丧父的悲伤心情。
同期上还有一首小词《霜天晓角·长江》,词曰:
河山如此,国力如何也
遥望水天连处,青一缕,佳山水。
看轮舟快驶往来天堑地,
时见国旗飘举;但不见,黄龙耳。
在这首词里,胡适描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同时也说明了她被帝国主义占领的不幸遭遇。作者即景生情,抒发了胸中的爱国情怀,言简意赅。
此后,在第29期他又发表了《西台行》,记述他由家乡返回上海时途经富春江,游览名胜古迹:钓台和西台的感想。据说钓台为东汉严子陵隐居之处;西台是宋末谢皋羽哭祭文天祥的地方。诗云:
富春江上烟树里,石磴嵯峨相对峙。
西为西台东钓台,东属严家西谢氏。
子陵垂钓自优游,旷观天下如敝屣。
皋羽登临曾恸哭,伤哉爱国情靡己。
如今客自桐江来,不拜西台拜钓台。
人心趋向乃如此,天下事尚可为哉
这是一首咏物怀古的诗;诗中洋溢着爱国热情,作者反对消极隐居而主张积极用世的思想感情跃然纸上。
在第33期上,有一首《秋柳》是胡适后来常提到的,而且是他比较满意的一首诗。在美国留学时曾经给他的女友韦莲司读过,并载入《留学日记》,此后(1916年3月26日)又抄送给一位日本友人泽田吾一。其诗云:
但见萧飕万木摧,尚余垂柳拂人来。
西风莫笑长条弱,也向西风舞一回。
胡适作序说:“秋日适野,见万木皆有衰意,而柳以弱质,际兹高秋,独能迎风而舞,意态自如。岂老氏所谓以弱者存耶?感而赋之。”由此可知,诗中要旨是以弱胜强;其中有深邃的哲理,反映胡适对老子哲学的推崇,所以他特别喜欢这首绝句。
1907年女革命家秋瑾在浙江绍兴遇害后,胡即在《旬报》第37期上,发表过《呜呼!鉴湖女侠秋瑾之墓》一文,并刊登了坟墓照片,对秋瑾的革命精神,表示了极大的崇敬,而且还写了《题秋瑾女士遗影》一诗,送给家乡的族叔胡近仁。诗云:
(一)
生前曾卜邻,相去仅咫尺。
云何咫尺间,彼此不相识。
(二)
身后见君影,倭刀光熠烁。
秋雨复秋风,斯人不可作。
由这两首绝句里,我们可知胡适并不认识秋瑾,但对其英雄事迹大为赞赏,因此诗中充满了悼念之情。
其次,除中文诗词外,在这段时期,胡适还翻译一些英文诗,其中有一首是康拜尔的《军人梦》(Thomas Campbell’s A Soldier’s Dream)诗云:
笳声销歇暮云沉,耿耿天河灿列星。
战士创痍横满地,倦者酣眠创者逝。
枕戈藉草亦蘧然,时见刍人影摇曳。
长夜沉沉夜未央,陶然入梦已三次。
梦中忽自顾,身已离行伍,
秋风拂襟袖,独行殊踽踽。
惟见日东出,迎我归东土。
纵横阡陌间,尽是钓游迹,
时闻老农刈稻歌,又听牛羊嗥山脊。
归来戚友咸燕集,誓言不复相离别。
娇儿数数亲吾额,少妇情深自呜咽。
举室争言君已倦,幸得归休兔征战。
惊回好梦日熹微,梦魂渺渺成虚愿。
这首诗作者通过一个战士的梦想,表达了一种反对战争热爱和平的思想情绪。胡适翻译此诗时才17岁,一个初学英语不到三年的少年,能译得这么流畅也是很难得的。
胡适这期作诗不少,而且还能翻译外国诗,这在学校里是出类拔萃的,因此有“少年诗人”之徽号。任鸿隽此时与胡适是同学,彼此较为了解。后来到美国留学又是同学,他曾回忆说;“我昔识适之,海上之公学。同班多英俊,君独露头角。”对胡适早年的诗才给以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