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结束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新变化
一、冷战结束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新特点
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源于地区冲突的加剧和世界和平遭受威胁。因此,联合国维和行动诞生于以美苏争斗为基本特征的冷战初期并不奇怪。然而,美苏构筑的雅尔塔体制注定了冷战时期联合国维和行动只能在美苏争霸的夹缝中进行。因此,冷战时期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发展是相当审慎和小心翼翼的,维和行动被界定为“为了帮助维护和恢复冲突地区和平,由联合国组织的有军事人员参与、但无强制执行权力的行动”的同意原则、中立原则和非武力原则构成了联合国维和行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此时的联合国维和行动不仅其构成和任务单一,目标明确,而且基本处于不确定状态。
冷战结束后,随着全球性对峙的消除,联合国维和行动开始走出两极对立的阴影,迅速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此时联合国的维和行动不仅在量上而且在质上均发生重要变化,并表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首先,冷战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指导思想发生明显改变,联合国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维和行动,维和行动的出动频率显著增联合国新闻部编:《联合国手册》,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8年,第101页。
加。冷战时期维和行动的主导思想是“维持和平”和“协助”解决争端,建立维和行动的前提是必须得到发生冲突的当事国政府和有关各方的请求和同意并取得各方的合作。因此其工作方式是通常冲突发生在前,维和行动在后,普遍注重晚期介入。冷战后,人们普遍认为,维和行动既然是维持和平,就应尽量在危机恶化前进行,更加注重在早期发挥作用。为了起到防患于未然之作用,联合国维和部队甚至只须在冲突一方的同意和要求后即可派出。为了进一步发挥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1992年1月,安理会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首脑会议。同年6月,联合国秘书长加利根据首脑会议的精神,提出了著名的《和平纲领》报告。报告突出强调了新形势下联合国所应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将预防性外交、建立和平、维持和平和冲突后缔造和平纳入维和范畴,使维和行动成为联合国经常性的活动。联合国维和指导思想的变化为维和行动的开展注入了活力。据统计,冷战时期,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维和行动平均每4年多进行一次,1988年与1989年两年内采取了5次维和行动,1991年一年中就进行了6起维和行动,1988—1995年7年中共组织了24次维和行动,接近过去43年维和行动次数的两倍。1995年之后到1998年,联合国维和行动又进行了12次。1988年,在世界各地执行维和行动的人员只有1万人,而90年代中后期则发展到8万多人,是几年前的8倍多。
其次,维和行动的职能范畴日益扩大,参与维和的国家日益增多。作为联合国应付危机的创造性实践,维和行动最初的使命基本上局限于派遣军事观察员、帮助冲突各方监督全面停战协定的执行、观察和报告违反安理会停火要求的行动、维护当地治安和从事人道主义救援活动等。冷战后,随着地区性冲突复杂性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职能开始不断扩大。以1992年3月至1993年9月联合国在柬埔寨的维和行动为例,联合国维和部队除了传统的职能外,还要负责行政管理、帮助安置难民、促进改善人权、监督大选和公民投票、进行战后重建、帮助清扫地雷等一系列庞杂的文职部门在维和行动中的任务比重越来越大。《和平纲领》更是将“预防性外交”(Preventivediplomacy)也纳入维和范畴。维和的对象也开始从过去主要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冲突扩展到某些主权国家内部的矛盾。目前正在进行的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处理国内矛盾冲突的比重已达到约70%。联合国维和行动职能的拓展,反映了联合国对国际事务影响力的不断增强,由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家的积极参与。各国均将维和行动视作参与国际事务和展示自身形象的一种手段。1991年4月,联合国对西撒哈拉采取的维和行动就得到了36个国家的支持。1992年联合国倡议对柬埔寨采取维和行动时,也得到了23个国家的响应。一些过去从未参加过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国家如俄罗斯、日本、中国、德国等均开始介入维和行动,表现出在处理国际事务方面的灵活性。联合国维和行动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支持和参与,使维和行动更具国际性,有利于推动维和行动的健康发展。
第三,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中立性和非强制性发生动摇,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武力强制性。冷战时期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基本上遵循了非强制性和非武力的原则,维和部队军人所执行的是和平使命,即他们是“一个保持和平(peace-keeping)而不是强制执行和平(peace-enforcing)的工具”。然而冷战后安理会面对日趋复杂棘手的地区冲突时,愈来愈多地援引《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的有关条款,使维和行动从“维持和平”走上“强制制造和平”的道路。这些条款规定,安理会在采取维持和平行动中若认为采用武力之外的办法已无济于事时,可以采取“必要之空海陆等行动,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此项行动“包括联合国会员国之空海陆军示威、封锁及其他军事举动”。频繁地援引上述条款,使联合国维和部队往往由中立的第三方变成直接卷入冲突的当事方,完全改变了原比如中国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积极支持和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至今已成建制派部队参加了三次联合国维和行动:1992年联合国柬埔寨维和行动、2003年4月联合国刚果(金)维和行动和2003年12月联合国利比里亚维和行动(中国派出第一支维和运输部队)。
联合国维和内涵,强制执行和平与维持和平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很多维和任务中都包含有强制执行和平的成分。维和行动中使用武力已超出自卫之目的。比如在前南斯拉夫内战、索马里内战等问题上,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武力强制性都十分突出。在索马里,联合国维和部队不仅直接向艾迪德派武装发起进攻,而且悬赏捉拿艾迪德,俨然是索马里内战中一支新的武装力量。近年来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武力强制性进一步强化。1998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联大纪念维和行动50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白车蓝盔的轻武器装备的部队不能解决每一个冲突,和平有时必须建立,必须强制,然后才能保持。”实践表明,联合国维和行动强制性因素的增强不仅会使问题更加复杂化,而且给维和行动本身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
二、后冷战时代联合国维和行动发展的基本原因
冷战结束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深入发展毫无疑问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但更重要的是冷战后所显现的特定的国际环境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
冷战结束后,世界从以两个超级大国为首的东西方对峙体制下解脱出来,世界大战的威胁大大减小,国际总体形势趋于缓和,但冷战后的世界并不太平,国际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并呈现新的发展态势。随着世界战略格局的动荡分化,昔日被两极格局所掩盖和压制着的种种极为敏感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固有的矛盾纷纷漂涌上来,世界处于无序状态,局部战乱和冲突纷至沓来,且逐年增多。据有关方面统计,冷战时期的70—80年代,世界各地新发生的武装冲突或局部战争平均每年3.5起;而进入冷战结束后的90年代,世界每年新发生的地区武装冲突或局部战争平均约10起,加上以前延续下来的每年在30起左右。战争和冲突涉及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多。在20世纪90年代,大约有40个国家发生了死亡在1000人以上的内战。1993年世界发生了34场较大规模的武装冲突,涉及全球28个地区。另有许多潜在“热点”还在不断地孕育生成。
美国著名政治家布热津斯基在《失去控制:21世纪全球混乱》一书中甚至悲观地断言,冷战过后的欧洲腹地将成为地缘政治的真空和现代历史上的黑洞。这个政治真空有可能成为一个危险的暴力漩涡,将把30个国家、数十个种族、4亿多人口的地区卷入到冲突之中去。世界政治将出现深层次、大范围的分裂动荡。这并非危言耸听。冷战过后的世界形势表明,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仍是影响地区乃至世界安全与稳定的主要因素。
冷战过后世界动荡不安的现状,除了与冷战时期所延续下来的一些矛盾有关外,更重要的是与冷战过后所出现的一些极为突出的世界性问题密不可分。其一,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冷战后更加肆无忌惮。霸权主义是一种国家行为,具有这种行为的国家往往具有某些方面的绝对优势。霸权国凭借此种优势,将其本国的观念、原则、意识形态及生活方式等强加于人,在此基础上造成一定的国际体系,并不断强化维持这种国际体系的意志和能力。后冷战时代,国际格局中主要政治力量呈现的不均衡、不对称状态,为具备霸主条件又具有霸权主观意志的政治力量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苏联解体后,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其谋求世界霸权的意图日益明显。美国声称“没有人能代替美国的领导地位”,其目标是建立以美国为主导的单极世界,实现“美国统治下的和平”。在国际事务中,以美国为首的某些西方国家对于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不是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坚持以和平的方式协商解决,而是片面强调利用联合国的军事干预手段,不加区别地动辄对成员国采取强制措施。它们甚至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号,不时绕过联合国而直接践踏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凌驾于国际和平与安全机制之上,是局部冲突和战争的主要根源。综观冷战后世界各地发生的战争和冲突,无论是在欧洲、非洲,还是在亚洲和拉丁美洲,差不多都是有西方某些大国的参与或可以找到大国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干涉他国内政的背景。
其二,民族主义急剧膨胀。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在冷战时期完全被两极争霸的主题所掩盖或被压制,因此民族主义总体上处于被抑制的状态。冷战结束后,民族主义的束缚被解除,民族主义犹如脱缰的烈马狂奔不已。民族主义的基本目标第一是文化民族的自治和政治独立,即建立自己民族的国家;第二是在已独立的国家中培养主体民族的民族意识,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对外维护和扩大本民族的利益。在非殖民主义时代,民族主义的两个基本目标已成为恶化民族关系、导致民族冲突与民族分离及战争的主要因素。在世界各地发生的诸多战争和冲突中,随处可见各种民族主义在其中推波助澜的影子。有些战争看似因领土和边界纠纷引起,但争夺者则是不同的民族和民族国家;有的战争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而在宗教意识形态的外衣下包裹着的仍是不同的民族的利害冲突。分离型的民族主义使前南斯拉夫和前苏联冲突不断,宗教型民族主义使中东地区和平进程屡屡受阻,泛突厥主义的种族型民族主义使环黑海和环里海的一些国家政局不稳,民族发育不健全的部族间的仇杀使非洲许多国家内乱不断。甚至在某些西方大国插手地区冲突的背后,也能看到扩张型民族主义在作祟。民族主义的极端发展不仅成为当今世界许多“热点”的热源,而且使地区战乱和冲突表现得更加残酷和暴戾,更加难以解决。正如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所说,如果每一个种族、宗教或语言群体,都宣布建立国家,那么分裂就会无休无止,全人类的和平、安全和经济福利将更加难以实现。
其三,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世界发展严重失衡。冷战结束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速度明显加快。
但经济全球化却使得各国经济发展更不平衡,贫富差距特别是南北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1997年联合国贸发会议发表的报告称,1965年世界上7个最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是7个最贫穷国家人均收入的19倍,但到了1995年这一差距扩大为3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