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渐渐的暗了下来,S大的人却越来越多,往届的师兄师姐也都盛装出席,毕竟这次的校庆马虎不得,可我,就是特别懒于应付这种场面。
“陈小姐,陈小姐?”一道熟悉的声音要把我从梦乡中唤回来,一双手轻轻的拍打着我的肩膀。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廖仲北那张放大的俊脸顿时就清醒了,只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承认,这是发自内心的不好意思。
“呃,这么快就到了?”
“嗯。”廖仲北应着,伸出手替我开了车门,并护住了我的头。
“那个……谢谢你。”我别扭的没叫出“廖总”二字,却忽略了他微微上扬的嘴角。
关上车门,我下来脚跟一时站不稳,该死的廖仲西又给我选了一双恨天高,还真是不习惯,迈出第一步我就踉跄了一下。
突然,一只手牵起我的手,把它放在某人抬起的手臂上,我下意识地想抽出手来,可廖仲北的手却没有拿开,稍稍用力地按住了我想要逃开的手。
“扶着我走,先适应一下。”廖仲北的声音很温和,没有丝毫不悦。感觉他也没有廖仲西说得这么夸张吧,想了想,我也只好扶住了他。
“谢谢。”我很小声地说着,来自廖仲北身上好闻的古龙香水味也时不时的钻入我的鼻腔,莫名其妙地感觉心安。
廖仲北没再做声,但我还是感觉的到他的长腿刻意放慢了速度,他真的很高,就算是一米七左右的我穿了恨天高也才堪堪到他的耳际。
走着走着,才才想起今天的罪魁祸首,都是廖仲西,选的这双鞋,害得我如今这副模样,我不知道的是,旁边一脸禁欲,淡漠的廖仲北内心在疯狂地为她妹点赞,于是正在换着衣服的廖仲西特别难受,非常想打喷嚏,却又打不出来,小脸涨得通红,在她深吸了一口气之后,终于爆发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把在外等候的司机都吓了一跳,事后知晓的我还为此笑了她好久。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校庆的主会场,S大的会堂里,当进入了会堂才不得不对这次的校庆暗自咂舌,从刚下车走到这里,感觉都不像校庆,像在一个大酒店的上流社会的私人party或是什么电视里见过的慈善晚会,灯火辉煌,香槟,甜点应有尽有,但看着眼前满是西装革履的人在看似云淡风轻地交谈着什么,我就想逃避这里的隆重,尤其是这些人其中的一个还向我这个地方走来。
“廖总,幸会幸会啊。”一个中年男人满脸堆笑,点头哈腰地伸出了右手。
原来是看到了廖仲北,我没想到廖仲北这个大冰山只是淡淡的伸出手,象征性的握了握手然后迅速收回,淡淡的表情连笑都不笑一下。
那中年似是有些尴尬,于是看向了我,眼里满是谄媚地说着:“这是廖总的今晚的女伴吧,真是位美丽的小姐,廖总好眼光啊。”
廖仲北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尽管有人夸我我很高兴,如果没有那么明显的谄媚就更好了,但,我什么时候成了廖仲北的女伴了?!我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手,居然已经发展成了我的手完全勾住了廖仲北的手臂!我的天!他为什么还不抽开?都到会堂了!廖仲北好像没有这个意识,可是,我要是现在抽开手,会不会太明显了?还扫了廖仲北的面子。算了,既然廖仲北都不嫌弃,我有什么好说的,而且他是廖仲西的哥哥,我们两人没什么不清不楚的,我也懒得想这么多了。只得保持着这个略微亲密的姿势,甜甜的笑了笑,尽管我的笑一向有些傻。
“谢谢夸奖。”我不知道怎么去应付这些场面,毕竟廖仲北在外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像我,终日对着一台电脑敲敲打打,网络上的对话也无法表现情绪,只得接受对方的赞美,毕竟没有哪个女人会拒绝别人没有恶意的赞美。
“那二位,我刘某就先失陪了。”中年男人笑着向我们举了举他手中的高脚酒杯。
待男人离开,我听到他说“刘某”二字,顿时觉得那人有些眼熟,一个猜想突然冒出,我压抑住内心的狂喜,转头看向身边的廖仲北,刚想发问,廖仲北却像洞悉了我的想法似的。
“刚刚那人是新科出版社的主要负责人,刘信和。”
果然符合我的猜想,但是狂喜过后,觉得自己在刘信和面前露面到底是巧合还是……我又一次看向了旁边和新科出版社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廖氏企业总经理廖仲北,然后我发现了他居然再笑,本该充满商人精明算计的那双纯黑的眸子盛满了纯粹的笑意。
我迅速的扭过头,觉得廖仲北这个人不能多看,正经起来让人感到压迫,笑起来让人觉得……嗯……想犯罪。我心里拼命的告诫自己,这是闺蜜的哥哥,廖仲西的哥哥,自己不要肖想。这些都是说笑的,饶是再优秀的人在自己身边,我也喜欢不起来,心里总是还有一个坑,那个人没出现就无法使它平整。
调整好了心态后,我不禁也笑了出来,我笑一半是因为见到了刘信和,一半是……有人夸我。
我当时怎么也猜不到廖仲北笑是因为我间接承认了我是他今晚的女伴。
我和他渐渐往里走,很久没来母校的我打量着会堂四周,在脑海里把今晚因为校庆搞上去的装饰一一剥离开,渐渐忆起了它原本的模样,准确的说,是我还在读大二时的模样。
路徒就是在这里和我告的白,他在舞台上弹着吉他,我刚刚演出完在后台准备换衣服,就听到一个干净温暖的声音唱着朴树的歌:
……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
当时把快要毕业的几对学长学姐都唱哭了,由于他唱得实在好听,混合着吉他的声音,让我不由自主的停下了动作,想要好好的听一听这首歌用他的嗓音演唱出来的效果。
一曲唱罢,我听到台下的观众,尤其是女生大声地喊着,太多人喊了,有的声音都嘶哑了,像在追偶像似的,我听不清嘈杂的她们在喊什么,可能是刚刚唱歌的那个人的名字,好像是两个字。
我走出后台一点点,看了看外面,居然有人用棒棒糖上的荧光棒拼成了字,还不止一个人这样,她们拿着那贴了荧光棒的牌子一阵乱晃,好一会儿才看出那是“路徒”两字。难怪,也只有他才会这样出彩了,我对那时对他的印象完全是来源于舍友唠嗑时的七嘴八舌,说他如何如何帅我都毫无感觉,路途与我同届,他打破了我从小学到高中与我同届的人中没有帅哥的惯例,但我在S大不大喜欢到处乱晃,没有几次是正面的看过路途的,唯一让我对他长相有些印象的就是校公布栏上的那张照片,清秀俊逸,旁边是学校对他所获荣誉毫不嫌浪费口水地夸赞。才让我意识到他就是那个和我势均力敌的“高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