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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24〉

我本来以为温湘会像林枫一样听完大骂我一顿之后然后安慰我,可是她没有,她一句话都没说,我也不再说话,两个人悄悄地喝着咖啡,我看着咖啡上的奶油觉得它们化得真难看,像眼泪弄脏化妆过的脸。

沉默了很久,温湘说了一句话,她说:“生活没法更电影比,生活比它们复杂多了。你也不要整天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也不要让自己整天悬在空气里,你应该多出去走走,用发现美的眼光去发现事物你就会发现生活当中还是有很多人是爱你的!”

温湘曾经问过我这样的话,

“爱的背面是什么?”

我说:“是恨。”

她告诉我:“不是,是遗忘。”

我是个经常忘记别人的人,或者说从来就没有去爱过别人。

温湘曾对我深思的说:“既然你能把你们之间的那些事情忘得那么快,凭什么指望让别人能一直记住你呢?”

真的,有时不再去想某人,时间一长就不认识他们了,至少是认不清他们了。看清了这一点。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眼里是不会流露出努力辨认的神色。有些人的名字,久的几乎都记不起他的笔画。

我不喜欢现在的样子,无情无爱略显几分世故。我需要大家对我的爱,攒满足够的爱我就可以在那些爱里面任性地撒娇,就像个在雪地上撒野的孩子,可是我却不懂得爱别人。或者说得更悲哀一点,我不懂得怎样去爱别人。也可以简单的去说,我现在的情商几乎接近于零甚至是负增长。

一个失去爱别人能力的人是悲哀的。现在不轻易地去爱别人,因为早已被爱情的宿命割伤了一条很大的伤口,很难痊愈,即使痊愈也会留下一道永不褪去的疤痕。可有时我想纯粹是因为幼稚,因为我任性的自私、麻木。于是所有爱我的人都感到难过,为我伤心,包括温湘,包括林枫,包括那个善于写善文的许佳歆。包括我之前的很多朋友,有时我觉得我是个可怜的孩子。

在一篇文章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打电话给温湘。那天晚上已经七点十五分了,她在上晚自习。我握着电话站在校门口,夜风吹过来,我闻到自己刚洗过的头发上有青草的香味。我对温湘说我在给杂志社撰稿。温湘说为什么想到要写流浪青春呢?我说因为我是流浪者的典型代表,正赶上了青春的年纪。

许佳歆是第一个给我写书评的人。我对她说其实我希望张诒薇也能给我写书评。张诒薇对我书评写得相当地好,我觉得自己现在很满足也很激动。如果现在另开新篇,我想我是在干一件隔纸描红或者画蛇添足的笨事情。因为没有多余的时间再去记录每天的小事。

小许鼓励我说:“好好写,有朝一日你肯定会超过郭敬明的。”

我笑了笑,安慰自己:“是啊,有朝一日我一定会压过他的”但内心却早已翻江倒海啦!我想,我现在是真的没有时间再去研究文学了,反而要多和郝二哥学习如何在上海站稳脚跟的事。

我想我和同龄人相比我是真的成熟了,没必要像别人一样扮成熟?至少现在还是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成熟男人。如果是那样的话,我想现在我至少是不会失落和沮丧。

我走过去,看见温湘旁边站一男的,我瞅着特眼熟,非常眼熟,可就是一时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林枫也走过来了,林枫看着温湘,特温柔地说了句:“还好吗?”

温湘在林枫面前还算比较实诚,答了句:“嗯,我很好。”

我看着温湘的样子知道她没有说谎,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如果你现在叫我站在薛馨颖和郝仁面前说“我很好”我肯定说不出口,说出来了也得马上抽自己俩大嘴巴子。

我突然发现我在别人面前差不多,一路货色。我以前把自己看得特清高总是与郝仁这种只有智慧的人划得特清楚,可是现在想想,我也是那种脑子里没有半点墨水打肿脸充胖子的人。

可是我马上就明白了为什么温湘可以这么笑容满面地说出我很好这几个字,因为她旁边那个男的鸵鸟依人地对温湘说过:“我知道这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也不是海角,而是我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我知道这辈子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如果今生今世有缘的话,我愿意等到生命的最后一秒,再次让我余生的光芒透在你的心上。”他刚开始丝毫没有露出对温湘有意思的行为,只是他的思想模式往往影射着自己的行动。

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天上掉下来砸到冰窖里了,这也忒震撼了点吧。林枫刚还在想那男的是谁,立马温湘就告诉他这是她的金牌男友——张祚彤,我靠,这不是郝二哥的得力助手苍鹰么。

我对温湘也说过:“自从遇见你,一切繁华都成为了背景。我的梦想,就是要实现你所有的愿望。”温湘对我丝毫没有隐瞒,她说这句话让她感到温暖。

郝二哥的得力干将——苍鹰,这个人对郝仁特衷心,于是郝仁便放心把公司大大小小的事全权交由他来处理,他的工作能力特别强,任何棘手的事经他之手都会游刃有余。苍鹰感激郝仁对他一手提拔的赏识,他对郝仁的膜拜也是仰望三百六十度。

记得上次我终于躺在沙发上,这种感觉让我觉得超级舒心,舒适。

温湘满面春风地迎接苍鹰之后就火速买菜去了,她说一定要亲自为他下厨为做点菜犒劳他,毕竟他整天为公司,为郝二哥忙上忙下,有时还抽空过来看看自己,这倒是真的很难得。他们基本不在家开伙吃饭,家里想要找油盐出来都得找老半天。特别是我第一次来上海,随着他们从一个饭局奔赴另一个饭局就是我每天生活的重点。到了大学,也经常跟着父母混饭吃,要么想着去榨干顾维新。

林枫跟我一起长大,我一直把他当做我的良师益友。在他眼中我和薛馨颖那是手牵着手走向教室,然后再手牵手走出学校,在学校是出了名的羡煞旁人。

在以前的各种场合,每次有年轻的帅哥过去和她搭讪的时候,林枫都一脸严肃地告戒他们:“人家可是一对一毕业就要结婚的人。”林枫此话一出保管吓得他们立马跑得没人。

薛馨颖和林枫开玩笑说:“你丫下次要再挡我红杏出墙的机会我就灭了你。而林枫总是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我,一脸的无语。而林枫这人就是胆子大到没边,总是天不怕地不怕,或者他心里压根儿就觉得没人能够灭得了他,依然一如既往地阻挡薛馨颖所有出轨的机会,把所有男生从她身边往外踢,一踢一个准,要中国队能有那脚法,还不把韩国,日本踢成狗屎。反过来,林枫总是苦口婆心训斥我做事不要太过分,既然已经答应过薛馨颖就不要去留恋或勾引别的女生,就好比之前靳晓臻的事,林枫时至今日还懊恼当初不应该去得罪靳晓臻。

薛馨颖一直没机会出轨,我和薛馨颖这辆幸福号列车依然轰隆隆地朝阳春白雪驶过去,可惜最终还是没能驶向红地毯。

林枫停下车对我说:“你他妈的遇到薛馨颖这么好的女孩你就在心里偷着乐吧。”

车开到一处特豪华的写字楼前停下,我和林枫郝仁从车里出来,一制服小青年立马跑过来帮郝二哥停车,我从口袋里抽出二百块钞票刷地一下就甩出去了,林枫看着那叫一个豪爽,我打量着郝二哥浑身的珠光宝气,咋一看就是土大款领着俩小弟。而且他也不像他们公司其他人那么庸俗,特有格调特有气质,容光焕发,精神抖擞。光他身上那处刺青,估计就够一般业务员顶着严寒酷暑奔波三个月的劳苦费。

想想以前,我和林枫都是学理科的,而且他理综比我有天赋多了,我还在房地产管理系的时候,林枫打算辍学想自己搞点什么,我知道的时候他已经退学了,他说学校学不到什么东西,他不想花费四年的时间,金钱去换一本普通的本科毕业证书,也懒得去考什么学位证。他说他要单枪匹马地去社会上闯荡。

两年过去了,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吃十几块钱的一碗兰,而我则隔三差五地拉一票人开车去上海最顶级的农家乐这种杀人不见血的地方胡吃海塞。一顿饭的银子够他花俩月。不过林枫跟我说过,他说别看我现在人模狗样走哪儿都吆五喝六胡吃海塞跟一不着调的花大少似的,数年前我父亲创业背后的心酸只有自个儿知道。其实林枫不说我也知道,如果不是自个不是比别人稍微出生的好一点,保不齐现在我还在为生活而奔波,为生活而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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