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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22〉

温湘是个很爱笑的女生,我没有看见过她流眼泪。

她的内心很坚强,后来我看到过温湘写的散文,她说:“我和很多幸福的人在一起,我告诉自己我也很幸福,别人也认为我很幸福,因为我满脸的暗淡满脸的忧伤,可是我还在幸福地微笑。”

再后来我听了许佳歆说温湘晚上躲在被子里流眼泪的情形,于是我知道每个人都是有眼泪的。

那天中午我和温湘、许佳歆吃饭,小许说我最近变得很冷酷。我转头望着小许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温湘低头看着碗里的饭,小声地说:“你最近还好吧。”

小许说:“你要好好爱自己”

我面无表情心情沮丧,我望着温湘,还是没有说话。

扫了一眼许佳歆,我对她说,我看了你的文章,总感觉有些地方拿捏的不到位,我帮你修改了下,我知道有人会骂我,说我在炒作自己,说一个半路出家的人竟然给中文系的才女修改文章,传出去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可小许一点儿也不介意。她说,文字天才给她修改文章是她的荣幸,我知道她这是在抬举我了。

中午吃完了饭温湘约了三个女生去玩,我不好意思跟着一大堆女生跑,她问我去不去玩,我找借口说,下午有事就不去了,于是我一个人跑去上网了。差不多上了一个小时左右出来的时候遇到了小许。

下午的阳光很明媚,我和小许沿着城区慢慢地走,一直从城区走到了农村然后又从农村走回了城市。有点像越野。

还和小许足足逛了一个小时的书店,找遍了整个书店才找到几本郭敬明和顾漫的小说。

小许是个很好的人,陪我这个百无聊赖的人闲逛了一个下午。我答应请她吃饭算作为她今天陪我的奖励。

吃完饭我送小许回校,路上我碰到了温湘,温湘说我们出去走走,我就说好呀。

城市变得越来越灯火辉煌,冷冷的夜风让人头脑有针刺的清晰。可是我在满城的灯火里竟然不知道何去何从,只是盲目地跟着温湘到处乱逛。

我和温湘又坐在了人行天桥的栏杆上,将身子仰下去,看下面来来往往的车灯。我是个害怕晚上路上车灯的人,当灯光从黑夜中向我射过来的时候我总会用手挡住我的眼睛。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个可笑的习惯。可是那个晚上我看着下面的车灯来来往往,我竟然没有一丝害怕,我觉得那些灯火变得异常温暖。想必是有温湘这么一直陪着我这个百无聊赖的人。

准确地说,我的七月,我的那个恍恍惚惚哀伤压抑的六月已经过去啦。眼泪对于我来说就是一场宣泄,我想让这些泪水冲刷走那些积压在我心中的黑色的忧伤,带走所有让我生气的理由和借口。

我曾记得温湘问过我,说我是因为什么来到上海流浪的,那次我只是轻描淡写,说是因为爱情。

温湘说过,每个人都有一条根,它就在脚下,每离开故土一步就会异常疼痛。

但我不会。

而我的根在很久以前就扎在甘肃的一个贫瘠的小山村里,表面上看是扎根在北京,在很久以后似乎是扎根在上海的,就像人的旅游一样,一走就那么远。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有人说过,喜欢上海的人都很世俗。我笑笑,当一个疯子的酒后胡言。

很多人喜欢新疆,说那儿是真正孕育灵感的地方,并且大多数人在声明他们喜欢乌鲁木齐的同时还要影射一下我的上海。

于是我问他们天山雪莲生长在哪里,海娜花什么时候开,全国最大的沙漠是不是塔克拉玛干沙漠。博斯腾湖是全国最大的内陆什么湖。他们看着我的时候一脸茫然。

其实我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新疆了解新疆,但我不会为了表示自己很有品位就整天说新疆新疆我爱你。那很肤浅。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地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温湘是我的朋友,她和我一样,根不在脚下,在北京。她说她喜欢北京的琉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很厚很重的光芒。可能她在生命的前二十年里活得比别人辛苦比别人累,二十年后她再呕尽自己的心血去换一本红印户口,然后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就在那些无聊的上海人大谈上海的俗气并且一脸不屑的时候我却在为虚无的明日黄花做困兽之斗!

为什么要让一个喜欢上海的人不出生在上海?上帝一定是搞错了。

当我把生活整得乱七八糟的时候,那些本该有的幸福便就没有了,那些沉浸在眼角里几乎看不见的泪水就像横悬在血管里的棉絮,阻碍着血液的流动,那种满满的压抑感迟早会从皮肤里探出脑袋,曝晒在空气里直到死亡来临。

很久以前当我盲目地穿过四季,面前是一条条罅隙,我满怀信心地寄希望于明日黄花,感觉那些所谓的灰尘快要覆盖住年轻的生命!当岁月枝头妖娆地妩媚了夏日午后,那些最美年华里的回忆便一步步散开!

流浪,无所谓繁华与荒凉!

正如当初的决定一样,即使生活把我整得遍体鳞伤,也要勇敢地活着,这样才不辜负年轻地模样!

第二天,我收拾了行李去了杭州,但似乎眼前的这种幻想无法在我的内心掀起一丝一毫的波浪,我无法清晰的对我的理智进行约束,我不知道内心深处到底想干些什么,我不知道自己以后这样做到底对不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那从心底里迸发出的无法用言语修饰的悲伤和言不由衷的痛楚。

远处的光线怎么都照不到我的身子,眼里泛着泪,一直强忍着,生怕被别人窥探到,蹲下来看着天空,看着街头巷尾的情侣,明明知道这一切与我无关,却似乎还在幻想着能够早点儿回到薛馨颖的身边。

渐渐的路上的行人变得稀疏,感觉眼前的灯光变得有点暗,我还可以往哪里去,心想,是继续流浪还是早点躲回到父母的庇荫下?

我沿着人行道往前走。漫无目的地朝前走,一直走到一个街心公园。公园里有路灯,不时有人经过,并不显得冷清。有个流浪汉在长椅上整理他捡到的纯净水瓶子。大大小小的瓶子被他一个个踩瘪,然后塞进一个肮脏的垃圾袋。我大约站了很久,因为他抬起头来,冲我咧嘴一笑。他脸上很脏,牙很白,笑的时候才让我看出,原来他是个疯子。

我被他的笑吓着了,落荒而逃。

经过橱窗时,我从灯光的反射里看到自己惊惶的影子,我的脸色青白,神色恍惚,就像那个疯子一样。

我恍恍惚惚在人行道上走,因为我没有地方可去。我不想回家,我也不想住酒店,更何况自己又没钱,我在此处又没有亲戚朋友,我想,我再也没有地方可以去了。

我一直走到夜深人静,连马路上的车都渐渐少了,然后看到路边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我又渴又冷,里面明亮的灯光诱惑着我,推门进去,暖气拂在我身上,令我更觉得全身麻痹。

我径直走到椅子边坐下,全身的力气都没有了,坐在那里再不愿意动弹。突然想起和薛馨颖在餐桌上的一幕幕犹如昨天。

那段时光我们是多么的美好,而不过短短数载,一切都已经不堪回首。在这最无力的时刻,我对馨颖的想念击垮了一切,我从来没有如此的想念她,渴望她。那个假设句又出现了,如果馨颖知道,如果她知道,她是不会让我受这样的苦,如果她真的知道我今天流浪,她肯定会跟我一起去浪迹天涯!

哪怕是自欺欺人,我也需要这些自欺,假如说我什么都没有了,很多年前如果我不骗自己,我早就已经活不下去。苟延残喘到了今天,我还是想骗自己,如果馨颖知道,她不会这样的。哪怕全世界都抛弃了我,至少她不会。

我明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我明知道这样的自欺很可怜,可是我还有什么?除了这最后一点儿幻想,我还有什么呢?顶多也就是自找苦吃。也正如某人所说,“你要么是流浪的乞丐,要么是流动的金库”

最近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顿时回到我的脑海,我真的逃了,不顾一切地逃到这里来,我不知道我在逃避什么,可是我知道,我是在逃避现实,我是再给自己找罪受。

举头三尺有神明,说句毁三观的话,我只想去体验一下生活,没想到阴差阳错跑起了龙套。我本不该这样,这可能和我的矛盾心理有很大关联,看来我的确是要做流浪的乞丐。

有异性没人性的人巨多,之前还都信誓旦旦的保证彼此都是最好的。有时候当你兴冲冲地打电话过去找人帮忙时,那票损友基本上都会不厚道的放鸽子。

在街上转了两圈,坐在麦当劳餐厅里,在扫光桌上的鸡翅汉堡后,我毅然决定去横店影视城逛逛。

在机缘巧合下做起临时演员,正所谓替人帮衬总比饿死的强。更何况我还有房租要交。在熙熙攘攘的行人中遇见程雪也算是一种缘分,人与人遇见相交是需要机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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