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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文学巨擘(2)

维琴妮亚是在一月份去世的,很快春天就又到来了,明月重又升上苹果树梢,星光依然闪烁,可惜已经“物是人非”,这怎么能让爱伦·坡不伤心呢?他整天呆坐着想念维琴妮亚,从白天到夜晚——从夜晚直到梦中——从梦中又到白天……在这样的思念之下,他终于写出了一首前所未有的丈夫对太太的《爱的称颂》:

每次望见明月,

我会重温美丽的旧梦;

每夜看见星光,

像是我那美丽的新娘的明眸。

我要整天整夜躺在

我的爱,我的爱,我的生命——

我新娘的身旁;

她的坟就在那海畔,

她的墓就在那奔腾歌唱着的海畔。

4. 法国文豪大仲马

纵观他的一生,他是个大文豪,他的一生多产而多收,但是当他的第一部剧本上演时,他穷得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世上最流行的冒险小说是什么?《鲁滨孙漂流记》,《堂吉诃德》,《金银岛》。当然,对此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我却要推举《三个火枪手》。

《三个火枪手》一书已经风行一个多世纪了。当你的祖母还是一个女孩子的时候,也许就已经在剧院里激动地看过这出戏了,而直到现在,就在这个时候也还是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全世界各地阅读着这本著作的各种不同的译本。

《三个火枪手》的作者是法国人大仲马,他曾经不无炫耀地说,他的孩子有500多个。这话并不是完全不可信,因为他长得虽然像肥猪一样怪模怪样,但他和女人之间浪漫的风流韵事却不少。

最有趣的是,他曾三番两次公开宣称,他一辈子都不娶妻结婚,这令他的一位家境富有的恋人大为恼火,她最后出高价收买了他欠别人的债券,威吓他必须和她结婚。根据那个时代的法律,欠债的人如果不能按时还清欠款,将被关入监狱。这使富有浪漫精神的大仲马不得不慎重考虑:到底是锒铛入狱,还是和这个女人结婚?最终,他选择了后者!

大仲马容貌古怪。他的血管中流着的血液有四分之三是白种人的,四分之一是黑种人的。他的祖母从前是西印度群岛一家蔗田主的黑奴,名字叫做玛丽·仲马。她出身贫贱,没有受过教育,一生默默无闻,绝对没有梦想过她的孙子居然有一天会成为那些高不可攀的王公、巨富所尊敬的人,并且使得她也闻名遐迩。

大仲马的相貌很像他的黑人祖母。不过,他的皮肤却像雪一样白,眼睛像西印度群岛的天空一样蓝。但是他的嘴唇很厚,他的鼻孔宽而扁平,他的头发虽然黄得像毛茛菜一样,却卷曲着纠缠在一起,和他的黑人祖母的头发一模一样。

也许你们不会相信,如此丑陋的大仲马竟然是一位超级“美食家”。他亲手烹调的酱油烤鸭,几乎和他的小说一样有名。他的胃口非常好,但从来不喝酒和咖啡,也不喜欢抽烟。在他写作的时候,对饮食并不很在意,甚至常常会忘了这方面的需求。如果有朋友在他正工作的时候拜访他,他往往不愿意说话,只是用左手打手势招呼一下对方,右手却毫不停留地写作。

这位文坛怪人,连写作时所用的纸和笔也有些特异之处:他写小说必须要用蓝纸,而写诗必须用黄纸;假如他要为一家杂志写一篇短文,那就非用玫瑰色的稿纸不可;而且所用的笔也各不相同。蓝色墨水他从来都不用,而且也不会规规矩矩地坐在写字台边上写剧本。他每次都必须躺在沙发椅上,在肘下放一个柔软的枕头,他的文思才会浪潮般涌来,他就是这样写出了一部部伟大的剧本。

这可笑吗?的确有点可笑!等我把他的成绩说出来,你就不这么认为了。他写了100种以上的剧本以及大量的小说和历史著作。如今他的全集竟达到了1200卷之多!想一想吧!1200卷!这几乎是高尔斯华绥、萧伯纳、斯蒂芬、韦尔斯、吉卜林、莱因哈特这些人的全部作品加起来的2倍。

他赚了500万元以上——比他同时代的其他任何作家的收入都要高。事实上,历史上的作家很少有人能接近这样的记录。然而,当他的第一个剧本上演的时候,他却是孑然一身,穷得连硬领都没得戴,于是他就从一块白色的车板上割下一个硬领,戴着它到剧院去参加他一生中最重大的事情。

这位体型肥胖的文坛巨子是一个孝子,在家中很孝敬他的母亲。就在他的处女作剧本初次上演的前三天,他的母亲患了严重的中风,这使他着急万分。当大仲马在巴黎初露锋芒的那天晚上,他还没忘了在每一幕戏闭幕的中场休息的时候,拼命跑回家赶到母亲的病床边探望他的母亲,问她想要什么东西。也就在那一天晚上,大仲马的名字震惊了全巴黎,而他当时却在母亲病榻前挨到了天亮。

大仲马作品中所描写的人物形象鲜明,栩栩如生,即使我们现在读了,仍不禁深深地感受到一种亲切。有时他在写作时也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好像他笔下的人物正出现在他面前似的。许多小说家都认为写作是一件可怕的事,而大仲马却运用他的生花妙笔,很自然而轻松地吐出了如丝一般绵长而灿烂的故事。

他精力饱满,时常乘车或骑马出外旅行,他的足迹几乎遍布整个欧洲。他常常会同时写五篇小说,作为长篇连载在报纸上刊登。他没有时间去阅读自己所写的书,但是却有时间用刀剑和手枪与别人决斗了不下20次。

到他晚年的时候,他走进了酗酒、妇人、轻歌曼舞的温柔乡里。不!不!我错了,他滴酒不沾,而且也不唱歌,但是他却非常好色。

巴黎是一座宽宏大度的城市。然而大仲马的恋爱生活,甚至在浪漫宽容的巴黎人中间,也成为广受非议的故事。最后,连他自己的儿子都厌恶地离开了他。

有一次,一个朋友在午后三点钟左右拜访这位大名鼎鼎的小说家,结果发现他几乎是扎在了女人堆里。一个坐在他的膝盖上,一个睡在他的脚旁边,还有一个侧身子斜靠着,站在他椅子背后,正在热烈地吻着他那肿胀的嘴唇;而且,这三个女人身上所穿的东西非常少,几乎就是一丝不挂。

这些女人是真的爱大仲马吗?绝不是这样!说起来的确很让他伤心,她们所爱的只不过是他的钱财而已。等他的钱财都被骗光之后,这些女人便不再愿意理睬他了,所以,大仲马的晚年非常窘迫,有时为了房租,甚至不得不将外衣拿去典当。如果不是他的儿子替他还清债款的话,他或许会被饿死。

大仲马临死前不久,他的儿子发现他在看一本《三个火枪手》。

“父亲,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他儿子问道。老人说“不错,还好。”

好吗?我也觉得是好。假如你想知道什么是快乐的话,就赶快拿起《三个火枪手》来再读上一遍吧。自从它出版之后,全世界出版了无数类似的小说,然而它们大都随着时间的消逝而销声匿迹了。但《三个火枪手》是不朽的,从现在起的几百年后,你的曾孙,玄孙,以至玄孙的玄孙都会在某个晚上挑灯夜读的。

5. 短篇小说家欧·亨利

他的一生是一个不顾各种艰难困苦,与各种强劲的敌人抗争到底而取得成功的典型例子。你能猜到谁是当今世界上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家吗?你肯定读过他的小说。他的著作已经销售了600万册以上。而且,几乎已经译成了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文字。

他大约出生在70年以前,笔名叫欧·亨利。

欧·亨利的一生是一个不顾各种艰难困苦,与各种强劲的敌人抗争到底而取得成功的典型例子。

欧·亨利一生当中最大的遗憾是接受教育太少。他从没有进过高等学校,甚至连大学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然而,他写的故事却被许多大学奉为经典之作。

另外,让欧·亨利常常感到烦闷的是他的身体虚弱,有的医生还认为他会死于肺痨。因此,他离开家乡前往泰塞斯,在那儿放羊。后来,有许多远方的游客要来拜访他的“牧羊场”。他们将汽车停在牧场边上,然后毕恭毕敬地踏上欧·亨利当年放羊的那块土地。

他还有着更为不幸的遭遇,那就是他曾经被关进过监狱。

那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欧·亨利恢复健康之后,在得克萨斯州的奥斯丁找了一份在银行里做出纳的工作。当地的牧人们有这样的一种习惯,即当银行里的办事人员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可以走进银行去自己取款,自己需要多少钱便可以取多少,取完钱以后再打一张收条就可以了。

有一次,监管人员在查库时,发现钱币少了,于是担负保管之责的欧·亨利被捕了。尽管他确实没有偷一分钱,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在监狱中待了5年之久。

“坐牢”本来是一件让人感到羞耻的事情,但对于欧·亨利来说,却可以说是“幸运”的了。因为如果他不曾入狱当囚犯,他就不会安下心来从事写作并最终名垂后世。

最近,我和一个监狱的典狱官拉维斯交谈过,他告诉我,几乎在这个监狱中待过的每一个人都想记录下自己的一生。其实,这个监狱中的许多犯人确实都很想写作,以至于监狱学校还特意为他们开办了一门短篇小说写作技巧的课程,让犯人们自由选修。当然,他们中间很少有人能够获得成功。但是,有不少著名的人物都曾经在监狱中从事过写作事业,这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举例来说,瓦尔特·罗利爵士是一位脚上戴着金刚钻,耳朵上戴着珍珠的有名的花花公子,这个曾把自己的斗篷丢在一个泥潭里让伊丽莎白女王去践踏的华贵的媚臣——甚至连他都在狱里从事写作。因为政治上的原因,他被囚禁在监狱中,度过了14个恐怖的年头。

他在既简陋狭小又污秽不堪的牢狱中,眼看着墙上一直流淌不尽的泥水,终因风湿太重而手脚变得僵硬。但他忍受住了一切痛苦,在监狱中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世界史,至今仍被许多大学和专科院校选做教材。

6. 大戏剧家萧伯纳

他生性木讷,性格内向,就连到朋友家敲门都害怕,但他却成了当代第一戏剧家。

伟人们的名字即使用缩写字母,也能在世界上通行。我所知道的两位名人就是这样的:一位是F·D·R——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另一位是G·B·S——著名的爱尔兰戏剧家萧伯纳。

一提到G·B·S,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大文豪萧伯纳。他写的那些有趣的传奇故事,都以缩写名字G·B·S而闻名,而不是以全名George Benard Shaw流传于世。

萧伯纳的一生声名显赫,但他只接受了五年正规的学校教育,就是这短短的五年,造就了当代一流的、而且获得了文学领域的最高荣誉——诺贝尔文学奖的大作家。当时诺贝尔奖的奖金有3.5万美金,不过萧伯纳所看重的并不是名誉和金钱,他当场就把奖金捐赠给了“瑞典文学联盟”,这一巨额奖金在他手里只逗留了几秒钟的时间。

他父亲出身于破落的贵族,家境并不富裕。他深爱着的母亲又因为和他父亲的婚姻出现问题,引起了非常富有的伯母的不满,结果财产继承权被剥夺了。全家的生活越来越窘迫,15岁的萧伯纳只好外出谋生,从事月薪只有40元的文秘工作。

萧伯纳在16岁到20岁之间,做过出纳、兼职打杂工等工作,周薪是80元。然而出生在美术、文学、音乐气氛非常浓厚的书香门第,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之下,他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些事务性的工作。在7岁那年,萧伯纳就读过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约翰·布里安的《天路历程》以及《天方夜谭》等许多名作,12岁时,他热衷于拜伦的诗作,沉迷于狄更斯、大仲马、小仲马的小说,对雪莱的诗也非常感兴趣。

他还广泛涉猎著名的登山运动员乔恩·泰尔塔鲁的哲学、经济学家约翰·史蒂雅德·密尔以及以哲学、社会学与进化论闻名遐迩的赫伯特·斯宾塞等人的著作。这些名著不断地激发着他的思想——人是靠思想活动的动物。萧伯纳在受到这样的启发以后,当然不喜欢碌碌无为的生活,他所向往的都是文学、美术等远离世俗世界的艺术。在他20岁之际,他暗暗发誓——人生只有一次,决不能让自己的一生虚度在普通的事务上。

于是,1876年,他决定前往伦敦(他母亲在那儿教音乐),开始自己的笔耕生涯。

在伦敦最初的九年里,他不停地写啊写,但却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他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写作上,每天不论心情如何,他都要求自己必须写上五页纸。后来,他在回忆这段历程时写到:“那时,由于我刚开始创作,常常连写上五页纸都感到很困难。”

经过长时间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完成了五部长篇小说,其中有一篇就是众所皆知的《艺术家之间的恋情》。然而在当时,美英所有的出版社都拒绝采用,只有一家出版社告诉他,可以考虑他以后的作品。他送了好几次稿子,但得到的却是同样的回答。出版社之所以拒绝出版他的作品,不是因为他的小说文笔不好,或者没有可读性,而是小说的内容与当时的社会潮流显得格格不入。

那时的萧伯纳穷得连送稿的路费都没有。从下定决心以写作为业开始,一直到九年后,他所得的稿费加在一起总共只有30美元,平均起来每个月只有一便士。他穿的衣服非常破旧,因为长期坐着不动,裤子的屁股部分磨出了小洞,鞋底也磨得尽是窟窿。因此,人们经常能看到衣衫褴褛,捉襟见肘的萧伯纳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衣服上的破洞,狼狈不堪地出入于伦敦的大街小巷。

萧伯纳的生活只有依靠他母亲向面包店、杂货店赊账来救济他。在此期间他所得的30美元,包括他担任选举时的计票员所得的5元,以及一名律师以25元要求他写一篇关于卖药文章的报酬。

这样能活下去吗?当然不!他惭愧地说:“本来应该是我来养家的,没想到最终的结果反倒是这个家来养我,这个家已经够贫苦的了。现在他也常回忆说:“我没有对自己的家庭作过任何贡献,母亲反而要分出精力来照顾我。”

后来处境慢慢好了起来,他终于可以靠着写作自食其力了。替他带来第一笔稿费的,是一个并不出色的剧本。实际上,21年来,他一直有一个梦想——赚一笔钱,然后娶一位富家千金。

萧伯纳常常在众人面前对社会非常重视的传统如婚姻制度、教会、民主主义等进行批评,从来没有人敢如此大胆地对这些东西大加评论。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大胆而激进的人物,实际上却是一个内向、懦弱的人。关于他,有一个让人吃惊的、发生在泰晤士河畔——他的一个朋友住所附近的故事。

“我不得不敲他家的门,在这之前,我在河畔徘徊了20分钟左右,后来几乎想放弃拜访他的念头而逃回家去了。然而我的本能告诉我——如果要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的话,就必须超越自己的懦弱。最终我鼓起勇气敲响了他家的门。年轻的我,是如此的内向、懦弱。”萧伯纳回忆道。

另一方面,他又非常重视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方面的礼仪。在他的听众中,资本家多于无产者,他不愿成为金钱的奴隶,所以他演讲从来都是分文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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