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单位到我住的地方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我从家里坐车在儿童公园下车,然后再转二路车到单位。下了班我再坐二路车到儿童公园,从那儿再转车到我住的花园。这辆从火车站开往布布影的中巴能把我安全地送到家门口。
在我坐的这辆中巴里,最少有五个人是住在龙门花园的或者说是住在龙门花园附近的,因为每次快到龙门花园时,还没等我想好是说要落还是有落或者说请您停一下车时,就有人在我前面叫要落了,声音拖得长长的。有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南方男人或者女人;有时是一个来南方的北方男人或者女人,后者叫起来就没有那一种软调,听起来硬邦邦的。我来A城有一年的时间了,却不会说一句A城话,我是地道的北方人,虽然刘红一个劲地让我学白话,但从心里还是不那么愿意。
我骨子里有一种北方人的优越感,我们那个城市虽然没有A城好,但我们却深爱着我们的城市。而且我喜欢听标准的国语,如果一个人连普通话都说不好我以为是很不好的事情。
我今天坐的这辆车没有在龙门花园下的,我才明白这是上午十点钟,一般的人都还在上班呢。我等了半天只能清脆地说:请停车,在前面路口那儿。一句话就把北方人的特征给暴露出来了。
我和往常一样下了车并没有直接进去,我到对面的菜市场里去了,近几天特想吃饺子。我就买了韭菜和鸡蛋,绕到买饺子皮的摊位上时,那个卖饺子皮的男人正在一处案板上睡觉,身子呈大字状,脸上不时地有苍蝇飞来飞去的。我记得这个案板上以前曾经放过米粉,那白花花的米粉放在那儿,旁边放了一些调料。在外面卖的米粉最少是五块钱一份,在他这儿卖的却是四块钱一份。那些打工仔打工妹们把他的生意照顾得很是红火。
我没买过。虽然我不是什么有钱的人,但我从小对吃的东西特讲究。
我宁肯少吃一次也不会在那些看起来脏兮兮的小摊子上去吃饭。我怕吃到肚里会生病的。所以我要自己做饭。
我叫了一声,男人没动。我就提高了声音说:买饺子皮。你卖不卖呀?
这时候就有一个男人走过来了,他一把揪住男人的耳朵说起来起来,有人买东西啦。男人很不情愿地起来了,他一边提着裤子一边问我你买什么?
我感到胃里有东西急剧地翻腾上来了,我逃也似的离开了那儿。
我住的地方没有大点的超市,有几家都是一些当地农民开的,要什么没什么。而离我最近的万佳也得坐三个站的车。我家里还没有冰箱,我每次买那么一点东西特意去一趟大超市不太合算。我多想有一台冰箱啊。我想这个月赶快多写点文章,看能不能先搞一台冰箱。小池总让我住到市里去,他说你住这么远一点儿都不合算,你看着便宜几百块钱,如果你加上车费和时间,和市里差不了多少,赛格的房子才1000多块钱。我也想搬,但一是经济上不是太允许二是嫌市里太吵。我这人就受不了车水马龙的繁华。迪厅另当别论。所以我就住在了龙门花园,这里不仅有24小时的保安还有清新的花草和空气。而且我一个月900块的房租竟租了两室一厅的房子。
我从菜市场出来,又往前走了几百米去买了我爱吃的馒头。当我拎着菜和馒头进了龙门花园时,一个高个的保安就拦住了我。他说你是不是606房的孙好小姐。我说是啊。他就冲另一个保安笑了笑说:你的汇款单来了。还是稿费呢。听说孙小姐是记者对吧。我说滥竽充数的。保安就笑了说你们文化人就是谦虚。我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稿费单,还不少,才写了2000字的文章就给了600块。我的心情一下子好起来了,我想这个月的生活费又有着落了。
我听见电话在响。我一手提着菜一手在包里乱摸,前几天刚在华强北买了一个包才用了几天就被我掏碎了。那一些小的东西都跑到了包里子里去了。我歪着头,吃力地寻找着钥匙。我的手越过钱包,笔记本,名片夹,口红,面霜,终于摸到了钥匙。在我快将它掏出来时我的头就碰在了一个人身上,抬头看竟是奇异。刘红的男朋友。我说了对不起后问刘红呢?奇异竟一反常态地对我说死了。
我把电话回拨过去。是我前几天采访的一个刘老板。他研究了一种能让人快乐的药丸,我供职的报社要给他发软性文章,讲好了5000字两万块。我因为刚进去所以主任就把这个费力不讨好的活交给我了。
他问我写得怎么样了?我说没写呢。他就有些急了,他说你怎么还没有写呢?这稿子星期一我们老总要看呢。我说知道了。我会在星期一拿给你的。我做过两年记者。怕他不放心我又补了一句,新闻记者。他就笑了说你们做记者的嘴皮子都很厉害的。尤其是女的。孙小姐,今天晚上我请你吃饭好不好?我说用不着那么客气。我会用心写的。再见了刘老板。
我的晚饭是一个鸡腿外加一包方便面。虽然我买了很多菜,但今晚我却不想做了,刚做的时候很高兴,觉得再也不用在外面饥一顿饱一顿的了。无论回来得多晚我也要做饭,但是日子一长我就有些烦了。加上每天都是一个人吃,感到很没意思。所以就经常一包方便面外加一个火腿就凑合了。我把饭风卷残云一般地扒拉到肚子里,然后坐在床上写稿子。
在我的房间里有一间我自己的书房。里面放了一张桌子一张软皮转椅,但我很少去里面坐着写。自从爱上了电脑后我就不喜欢桌子了。我情愿到处找电脑也不愿用桌子了。一般情况下我会坐在床上打一遍草稿,然后到单位或者是小池那儿打出来,反正小池那台电脑除了玩游戏外他也没别的用处,他曾经说过把电脑搬到我这儿来。我拒绝了。我不是没能力买自己的电脑,而是我的生活一直没有固定下来,我害怕搬家的时候还要搬一台电脑。而且说不定哪天我就回内地了呢。我希望不久的将来我能有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市场上的卖价最便宜的是16000。我看了好几次了。
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和各大报刊的宣传摆在我的床上,我东看一眼西看一眼地让大脑迅速地对这个产品熟悉,然后变成美丽感人的句子出来。
折腾了大半天我才写了两千多字,这让我有些失望,以我原先写诗的速度5000字早写完了。可这是商业新闻不是诗。主任来电话了,显然刘老板找过他了。他让我一定好好写这篇文章,主任说先不说人家给那两万块吧,就凭这个刘老板对我们报纸这么重视你也得好好写,不然,A城那么多媒体人家为什么找咱们呢。主任还说写完后给我4000块的稿费。我说没感觉,真的,要是写诗的话我早写完了。主任说可别提诗了,中国的诗人现在都改写小说了。你发一首诗才多少钱啊?你这5000字写下来就是几千块啊。好好写吧,年轻人。
4000块?我一下子吃惊了。写了这么多年的诗我最多的稿费才拿了800块。4000块是什么概念?我可以买一台冰箱?我可以一个月不用工作?
我可以买几套漂亮的衣服?我心里被这4000块给搞得热血沸腾的,我重新梳理了一下思路,把写好的稿子删了一些加了一些,然后又删。这5000字的文章折腾了我大半夜,当我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两点半了,我伸了伸酸疼的腰和脖子一下子倒在了床上,虚脱了。
我脸上已经有了30岁女人的痕迹,皮肤也没有了以前的弹性。虽然我每天都在做着面膜;虽然我极力地控制住自己不能大笑,但我还是发现我老了。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手里揽一面镜子,从上到下地看着自己。看一遍我伤心一次,看两遍我就觉得自己老得不行了。尤其在A城这样一个年轻的城市里,我近30岁的女人还没有结婚,我的心里就有了一种灰灰的感觉。我经常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下面是一条灰色的裙。我脸上因为没有化妆而显得毫无生气。
这让一直很爱我的小池很是恼怒,他到商场给我买了好几套色彩鲜明、款式时髦的时装。其中有一套是绿色的皮裙,上配一件粉红的毛衣,下面是一双很时尚的小皮靴。他强迫我穿上这些衣服,不然他就不理我了。
当我换上这些衣服像模特儿一样从房间里走出来时,我看到小池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摇着我的肩膀说:你不老啊,天!你不知道你现在有多么的漂亮。来,看一看。小池说着就把我推到了镜子前面。我看到了镜子里的女人;看到了一个穿着时髦衣服的女人。小池的眼里含了电,他轻吻着我的耳朵说:嫁给我好吗?
我有些恍惚,我记得没来A城的时候,大伟也经常这样对我说,可是他现在却成了别人的老公。我和大伟谈了近五年的恋爱,在我们快要结婚的时候有个女孩子就缠上他了,她哭哭泣泣地找到我说她已经有了他的孩子。我就和大伟分手了。然后我就一个人来了A城。
A城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呢?在我眼里她是个前卫的开放的,能够让人失望也能给人希望的一个年轻的城市。我还喜欢她的冬天不是那么的明显,我希望自己能在这样的一个城市里忘记大伟,忘记曾经不愉快的一切一切。
我来A城了,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天天泡在酒吧里麻醉自己,和一些陌生的男人说着一些很无聊但能让我开心的话。他们说小姐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我说可以。他们又说我可以给你买房,可以把你的户口调到A城来,我还可以让你不上班就生活得很好。
我就像所有的坏女孩子一样大笑起来,在他们神醉情迷自以为我上钩了的时候,我就打击他们。我说可惜我已经结婚了。我儿子都有八岁了。他们就像受到了捉弄,愤愤地离开了。
刘红在一家夜总会工作。她经常到我这儿借这借那的,刘红不知道我的故事,她可能把我当成了和她一样职业的人了。在A城这种地方,除了特别有钱的人或者说是那种职业的女人才会租一套大大的房子,像一般的打工者,就算是白领,只要她没有结婚就不会单独地住一个大房子,何况像我这样还住着两室一厅。我所以住这么大是因为我来A城的时候有一个女同学也想来,至于后来她为什么不来我就不太清楚了。
刘红第一次来我家里借东西的时候,她就吃惊地叫了起来:她说姐姐,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啊?我说晚几天有朋友要来。刘红就说那你是不是很有钱?要不你就是嫁了个香港老公。姐姐,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个香港人呢,除了给我买房一个月给我2000块就行了。你知道我也不想坐台的,只不过我吃不了上班的那种苦头。我笑了笑说我男朋友和我是同学,但现在他却成了别人的老公。刘红说他负了你吗?姐姐,你长这么好,没必要嫁一个内地人呀。告诉你吧,A城的有钱人特别多,我给你哪天找一个。
刘红和一个叫奇异的男人在同居。
奇异扎着一个马尾巴,耳朵上戴着一个金耳环,打扮得十分前卫。他在一家歌厅做,经常跟刘红要钱。他经常去买彩票,他说迟早有一天他会中个500万的。他说这话时总是显得神采奕奕,好像500万已经到手了一样。我觉得他要是把长头发理掉,把金耳环摘掉,他可能是一个很帅的小伙子。我不能接受男人这样,这简直比男人穿着拖鞋进办公室还差。但我看着刘红的面子还不能不理他。虽然刘红从事的是我所看不起的职业,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冷落她,只要我有的她张了口我都会给。不管怎么说大家也是住在一幢楼里,我还是有内地人的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观念。
小池是我来A城后认识的,他在一家电脑公司工作。在我第一次在深南路上被小偷盯上时,是他一句话把我的钱包保住了。我们就认识了。小池是地道的南方人,他的个子还没有我高,我不穿鞋是一米六八,穿上鞋我是一米七二,我的每双鞋子最低也有两公分高,不然我就觉得走路不舒服。而小池穿上鞋才有一米七。这在南方已经不算矮了,可和我走在一起就显得很不协调。小池曾经劝我穿平跟鞋,他说你已经这么高了,再穿高跟鞋就不好看了。再说穿平跟鞋会很舒服的。你看结了婚的女人都穿平跟鞋,这样对下一代有好处。小池说这话就好像我已经嫁给他了一样,好像我已经快做母亲了一样。我不能接受。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穿高跟鞋,喜欢挺着胸走路。我觉得穿高跟鞋走路的声音是世界上最好听的音乐,那富有节奏的嗒嗒声给人一种自信一种力量。我的高跟鞋整齐地放在我的鞋柜里,我爱高跟鞋!
有时候和小池走路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大伟,他喜欢我穿高跟鞋,只有我穿了高跟鞋我们俩才觉得协调。因为大伟的个子比我高了整整十公分。但是大伟不会做菜,他和所有的北方男人一样,不屑进厨房。记得有次我过生日的时候,大伟为了让我高兴给我做了一个糖醋排骨,却把盐当糖放到锅里了。我们就吃了一顿盐醋排骨。小池却不会这样糊涂。他能在几分钟的时间内搞一桌子菜出来,而且盘盘都是好吃得不行。所以在小池家里总是他做饭。他说我将来有的是机会做。从这方面看,我觉得还是找个南方男孩子好一些,他们都比北方男孩勤快。
星期一的时候A城下了雨,这地方就是雨多。我从小就烦下雨,一下雨我再好的心情也能变得很坏。所以,我拿着稿子到刘老板的单位找了一会儿我就烦了。我用手机大声地说让他们下来个人接我。这时候一辆白色的丰田开过来了,走到我面前突然的加速把我的裙子弄了好多泥水。我说了一句神经病,那人就把车子停下来了。我以为他听见了,结果是他进商店买烟去了。我就一下子坐到了没有关的车子里。想着怎么样出出气。
男人吓了一跳,他迟疑地说这是你的车吗?我说不是,但你把我的裙子给搞脏了。没见过你这么开车的!我是你老板早把你开了。男人松了一口气,说原来这样呀。你说吧多少钱?我皱了一下眉说你以为这是多少钱能解决的吗?你以为我就缺这几个钱?实话告诉你吧,我动动笔就是几千块。你以为啊?我朝他晃了晃手里的稿子,昂首挺胸地走了。
刘老板是个很胖的中年男人,他胖乎乎的手握住我的手一个劲地摇晃。他说孙小姐,我们还是老乡呢,你山东我河南,咱们能在这么远的地方见面真是缘分啊。
客套了一阵子,他就看稿子。他说孙小姐的文笔太好了,我都感动了。
但有一点我怕通不过王载的手,王载你不知道吧?他是我的老总。我虽然不是写这个的,但有一点我觉得不太好,那就是我们要的是商业新闻不是小说。孙小姐,你能不能再改一下呢。
我有点儿羞愧难当。说实话,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写新闻,虽然我曾经在报社呆了两年,但我对新闻尤其是对这种商业性的新闻很有偏见。我宁可去编我那永远挣不了多少钱的诗,也不愿意写这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