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法西斯主义进行明确的界定是很困难的。按照意大利政治理论家马斯泰罗内的意见,法西斯党内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方针,形成三种不同的政治设想。这就使法西斯主义有了混乱不堪。五A花八门的解释。一种解释侧重以“国家”为基础的宪法法律问题来解释。他们主张建立由具有强有力的人组成的政府,强调民族团结,把民族视为一个伦理的“有机体”,并同“否定民族情感”的各政党进行斗争。他们相信“明天的意大利”将能够通过“法西斯主义革命”来解决国家的危机。第二种解释是以伦理一文化方面的问题为基点的。这种解释建立在民族复兴运动的民族遗产和与历史的右翼的自由主义传统相联系的纽带基础上。他们主张唤醒从但丁、库科直到马志尼的民族意识,主张“法西斯主义要回归到民族复兴运动的精神中去”,因为法西斯主义是要“震醒意大利人的意识”,是一场符合新意大利深刻需要的精神运动。第三种解释是法西斯主义左翼,他们主张建立一个反对资产阶级的政府,他们当时开始了关于劳资合作的讨论,阐述了失业问题,并坚持强调法西斯主义的进步作用。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按照法西斯党的党章,法西斯党是“遵从领袖命令的志愿军”。在这一点上,纳粹党和法西斯党是一模一样的。法律和国家等同于领袖的意志,元首作为立法者的权力实际上是无限的。这就是法西斯主义最突出的地方。
想起二战期间法西斯主义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人们都会感到震惊,可是历史的事实又确是如此,它曾经利用了许多人的热情。人们从中能吸取到什么样的教训呢?这是值得深思的。
五、多样的社会学思想
西方学术界自孔德提出要建立社会学后究竟取得那些进展呢?当代西方关于社会的认识有些什么变化呢?回顾一下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关于社会的认识是人类认识自身的重要部分。
在社会学的研究中有实证社会学和诠释社会学走向的不同。前面我们已经介绍过,孔德要建立的社会学是以实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学,是一门关于社会的实证的经验科学,他们热衷于将自然科学的方法和原理用于研究社会现象。这种倾向,直到1895年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论》发表才得到某种程度的克服。他主张研究社会现象必须摆脱我们自己对它们的主观意识,把它们当作与己无关的外部事物来研究。在他看来,研究社会现象的基本方法应是用社会事实来解释社会事实。他批评孔德没有真正掌握研究社会的科学方法,只是将一些自然科学的方法简单地套到社会现象上来。他对观察、分析、解释、检验社会现象的方法进行了具体论述,为社会学奠定了一套可靠的方法论基础。迪尔凯姆认为社会过程和自然过程有本质的不同,因为社会过程的主体是有意识的人,而人的行动是有意义的,人会根据情境的不同赋予行动以特定的意义,要了解这些行动就要了解这些行动的主观意义。显然,这种思想受行为主义很大影响。这样的社会学,人们把它称为诠释社会学,以与孔德的实证社会学区别开来。韦伯就是诠释社会学的奠基人。其他的取向,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社会理论,他们强调社会理论所应有的批判作用和改革社会的重要性,反对那种旨在维护现存社会制度的单纯性的解释;卢卡奇、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就是属于这种类型的社会思想家。这就是社会学二十世纪以来理论上的基本取向。后来在社会学中出现的种种学派,如功能主义、符号互动主义、社会交换理论、社会冲突理论等都只是进行某些调整或综合而已。
社会学思想之所以具有多元的特点,主要是因为社会组织的结构随着文明的发展而变得愈来愈复杂,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它进行分析;其次,社会学思想是一种综合性思想,极容易受其他思想影响,任何一种学科中出现什么新的思潮,都会影响到人们对社会的认识,如自然科学中有控制论,就有社会控制论出现,有网络分析方法,就有人试图将网络的思想应用于社会现象的研究,有行为主义出现,就有关于人的社会行为的理论。社会学思想如按方法论来分类,有两种分法。一种是按其方法论来分,有自然主义的社会学,即将对自然现象的研究方法全盘应用于社会学的研究中;或者用人文主义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即强调社会现象的人文主义的特性而把社会学看作是人文主义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一种是按对社会现实的态度来分,有教导人们以建设性的态度来接受现有社会制度的保守的社会学,有以批判的态度来对待现有社会制度的批判的社会学。不同的社会学家可以按照这些基本的倾向而属于不同的类别。所以社会学家有不同的脸谱,他们的思想在社会学思想的光谱中呈现在不同的频率段上,甚至同一的思想经过不同的解释后,可以从属于不同的学派,如关于人的社会行动的合理性的思想,可以从技术控制的角度来解释,进而对资本主义的未来发展抱乐观的态度,也可以将合理性解释为异化,进而对资本主义抱批判的态度。由于西方社会学的思想实在太丰富,因此下面只能扼要地进行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行为主义的强烈影响。
韦伯的社会学思想
韦伯(Max Weber,1864~1920年)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1882年他在海德堡大学攻读法律,后转入柏林大学和哥廷根大学学习,毕业后在地方法院工作。1889年获博士学位,1891年后开始在大学教书。他的主要著作有《经济与社会》、《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等。
他认为个体的特殊行动应是理解社会学的最基本的单位,是使社会学成为一门科学的建设性的要素。为此他提出“社会行动”这个范畴。在他看来,一项行动要成为社会行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行动个体赋予其行动一定的主观意义;2、行动者的行动指向他人,因而与他人的行动发生意义上的关联。他把这种社会行动分成四种类型:工具合理性行动,价值合理性行动,传统行动,情感行动。工具合理性行动也称目的一工具合理性行动。这个概念是他整个理论体系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他认为人在作出行动之前总是有所期待,行动者依据他所要追求的目的合理计算后作出的行动,就是这种工具合理性的行动。这种行动是建立在合理估价其达到目的的手段和预测其可能的后果的基础上的。人们的经济行为就是这种工具合理性行动的典型表现。价值合理性行动是立足于行动者的信念和理想的合理性之上的。在行动者看来,这种行动的信念和理想符合他的价值观念,而他就尽一切可能去实现这种理想的价值。不论工具合理性行动或价值合理性行动,都是理智思考后作出的行动,因此是一种理性的行动。而传统行动和情感行动是以传统或情感为出发点的行动,是不经过理智思考的,因此,是非理性的行动。他说了一大堆,无非是说人的行动有的是理性因素决定的,有的是非理性因素决定的。亚历山大认为,这是韦伯对行动要素充分理解基础上的经验的抽象。这种分类法在分析的意义上还存在问题,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四种类型的行动,而是每一行动都包含了四种类型行动所考虑的因素。
他认为,合理性的法律是近代资本主义的一大要素。西方法律理性化的过程就是法律制度化和知识化的过程。法律的通则化和系统化是西方法律合理化的总枢纽。一方面从个别案例推演出法律命题并使之通则化,一方面将法律命题整合在一起形成逻辑上一贯、理论上完备的规则体系使之系统化。他对资本主义的法律大加称赞,认为已经排除了法律以外因素的干扰,是一种神圣而严肃的社会活动。当然,他也看到,法律形式化的结果是腐蚀了其背后的实质的合理性而成为人类自身的铁的牢笼。
他还提出一种支配社会学来研究社会的政治制度。在他看来,人类的生活是由于支配而得以展开的,支配的展开就构成了政治制度。支配有两种类型:一是基于利害状况的支配;一是基于权威的支配。前者的典型是市场中的独占性支配,在这种情况下被支配者还有形式上的自由并且只追求自己的利益。后者则要求被支配者绝对的服从,而无视任何个人的动机或利益关系。官僚制支配是一种理性的近代政治支配结构,是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在民主制推动下发展起来的。近代民主制社会就是在官僚制、市民经济肩由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韦伯的思想视野开阔,他的合理性分析的概念几乎遍及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宗教、道德、文化、历史等领域,各种内容的社会实践行动都被纳人到目的一手段的系列分析之中;同时保持着自由意志的行动动机以及目的合理性的价值追求。也就是说,终极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在行动过程中成为意图,进而转变为目的论上的合理性行动。他的著作细致分析了近代欧洲理性主义在经济。法律、政治、社会、宗教和艺术等领域内的表现,论证了资本主义在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中所体现出来的合理性。他还深刻地看到,资本主义的合理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非理性”,即他所说的“价值中立”。他进一步区分实质的合理性和形式的合理性。他意识到形式的合理性是现代社会结构的客观属性,因为这种合理性将行动变成最大限度的可计算性。所以,形式合理性和目的、工具相通,而实质合理性则和价值、信念相联。形式合理性的经济系统是以手段代替目的,以手段支配目的,以形式合理性支配实质合理性。韦伯就是通过这样的分析来解剖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矛盾和冲突,这就是以可计算性、效益、非人性为一方的形式合理性和博爱、平等和兄弟友爱为另一方的实质合理性之间的冲突。形式上中立的资本主义制度最后造就了有超经济能力的资产阶级和事实上的不平等。可以说,现代社会的二难选择就是形式合理性与实质的非合理性的冲突,这种二难选择使他长期不安和困惑不解。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一方面反对基于个人权威的强制,另一方面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又以一只“看不见的手”无情地行使着强制的权力;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刚摆脱了贬低人的尊严的异化,就又陷人了一种新的异化。
韦伯作为一位理论家、思想家尖锐地意识到资本主义本身的矛盾。几十年来围绕韦伯的思想遗产,西方学术界进行了长期的争论;他的影响可谓大矣。
帕森斯的社会学思想
帕森斯(Tacott Parsons,1902~1979年)是结构功能分析和行动理论学派的创始人之一。他的主要著作有《社会行动的结构》(1937)、《社会系统》(1951)、《政治与社会结构》(1969)、《社会体系和行动理论之演化》(1977)等。
在某些激进的行为主义看来,对生命基础的研究最终会解开“社会之谜”。他们主张把对社会组织结构的研究转向对人的生物机理的研究,否定选择、目的之类心灵东西的存在。人们对韦伯的行动理论作了修正,把行动的主观目的纳入了研究范围,而且认为凡缺乏目的的行动都不在社会学视野之内。帕森斯继承了这种传统,提出了他的“行动的自由意志理论”,他的理论被认为是对功利主义、实证主义和理念论的综合。他赞同功利主义把个人看作是有意图有目的的行动者的观点,但不同意他们过分理性化的倾向。他也批评实证主义忽略人类思想的符号功能,以及它的无穷无尽的还原论思想。对于德国的唯意志哲学虽然因其强调文化因素而受到赞扬,可是他们并没有对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影响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帕森斯所要做的就是要发展一种避免上述各种缺点的理论,也就是既从文化因素出发,又能对行动进行普遍解释的理论。
帕森斯提出“单位行动”的概念。他认为,“单位行动”作为一个现代逻辑上的概念应包括:1、行动者;2、目的,即行动者所要指向的未来的状态;3、情境,即行动者可以控制的手段和不能控制的条件;4、这些元素之间的关系形式,即在选择达到目的的手段时的一种“规范约束”。规范在他的体系中有多种解释,可以是任何决定手段的因素,可以是关于行动的文字表述,也可以是所有的价值要素。他的行动者并不是指人的机体,而是指心理学上的“自我”和“本我”,因而他的主体不仅是有意识的主体,而且是社会化了的主体,即已经吸纳了规范、价值等社会文化因素井内化在其个性中的个体。因此,他强调主体、自由选择、意图等主观因素的重要性。他的社会学思想被认为是唯心主义的。在他看来,不把目的一手段的链条纳人行动的分析之中,不用最终目的、最终条件、经济子环节等概念,行动是不可理解的。
对行动的分析,他认为,不能套用行为主义刺激一反应的简单模式。行动者面对不同的情境会发展出不同的期待系统,期待系统是由符号或象征组织起来的,所以文化也是其中的一部分。行动系统包括个性系统、文化系统、社会系统三个部分,这些系统都由若干变量构成,由一定的制度来调节和控制。他用四种功能模式作为分析行动系统的工具,它们是:适应,目标达成,整合和模式维持。正是为了满足这些功能要求,行动系统的各个子系统才分别起作用。相应的文化模式是信念系统,象征表达系统,价值系统。总之,帕森斯相当重视文化、信念、价值之类的主观因素的作用。但是,他同时也重视经济因素的作用。他在阐述社会系统的变迁时,认为变迁是对阻力的克服,而既得利益就是这样的阻力。当然,他对利益的理解也是多维的,既指经济利益、物质利益,也指与个性需求有关的精神利益,如爱、同意、尊敬等。他的理论既重视各系统的结构,又重视这些系统的功能表现,即在发展中的动态过程,因此人们把他的理论称为结构功能主义。他理论的多维性。全面性构成了重要特色,为后人所重视和讨论。
达伦多尔的社会学思想
达伦多尔(Ralf Dahrendorf,1929~)先后在汉堡大学和伦敦大学获博士学位。1967~1970年任德国社会学学会主席。1974年起任伦敦经济学院院长。他的主要著作有《工业与企业社会学》(1956)、《工业社会中的阶级和阶级冲突》(195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