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时日,宗建明、殷小柔和我,每个礼拜都要去“香湾活鱼锅”吃涮鱼。我们通常不吃草鱼,而是点一尾六七斤的花鲢。草鱼肉过于腻嫩,刺又氄又多,稍不留神就卡住牙龈或舌头。通常,我们选择厢房里的那张圆桌,离门远些,风小,僻静。只不过常常吃着吃着,水泥盖板简易搭就的屋顶就落下报纸碎片、干瘪的鱼鳞或玉米粒大小的沥青。直到如今我也没弄清,为何屋顶上粘了那么多风干的黑鱼鳞?如果掉下的是片碎报纸,小柔通常会沉默着弯腰捡起,吹落上面的灰尘和鱼鳞,在微弱的光线下安静地朗读。透过氤氲缭绕的水气,我能看到她的嘴唇鱼鳃般黯然着翕动。
后来我常做这样一个梦。梦里有个肮脏的地下室,几条鱼穿着蓝色竖条西装,正襟危坐在豪华的餐桌前,手里拿着银制刀叉,有板有眼地吃餐具里的水草、莲花、浮萍、盖子虫、水蚊、蝌蚪、蜉蝣或者水蛭。它们吃得香甜沉迷。后来水草吃完了,莲花吃完了,盖子虫也吃完了,它们就把镶着蓝色花纹的光洁盘子塞进嘴里,同时发出牙齿咀嚼瓷器的“嘎嘣嘎嘣”的脆响。后来这个梦消失了。不是说我不再做梦,而是梦中的布景发生变化:我开始学会了……飞。我的手不可避免地牵着另外一个人,这好像很暖和,也很幸福,可我却常常沮丧不已——我不知道手挽的人是谁。无论怎样,我还是会飞了。我野心不大,只是飞过桃源镇的屋顶或街心花园的石榴树。屋顶上满是积雪,而石榴树上却开满了花瓶颈样的火红花朵。我和那人,就在花朵糜烂的香气中不停地飞,不停地飞,仿佛我们如若不是天使,就是烂俗的童话中阴险狡诈的巫师。
当然,我们去吃涮鱼的季节,我还没做这样的梦。那时我不做梦。一个小公务员的白天和黑夜如果被各种财务报表、专用发票、菜贩子、植物油、徒步行走所充塞,那么,这男人肯定不做梦。
其实,和宗建明做同事之前,我们就认识了。确切地说,是我已经认识他了。我们都在桃源县第一中学读高中,只不过他比我高一年级。桃源县中学是省重点中学,能考进去的,都不是笨学生。当然我不在此列,除了打乒乓球,我没什么特别拿手的。我能进那里读书,是我爸花了万把块的赞助费。
学校三千学生,我能认识宗建明,无非是因为他那起臭名昭著的恋爱事件。
高中生谈恋爱的本来也不少,更何况学校有座古城。古城下有条幽深的隧道。据说元朝时,大将军纳岩奔盏在此驻军,命三百军士挖此道以囤粮。抗日战争时,这条隧道是八路军的指挥部,他们专门在黑暗中研究消灭日寇的方针策略。淡夏,隧道里全是点着油毡约会的学生。也难怪,隧道阴凉如秋,仿若墓穴般肃穆沉寂,捂住双耳还能听到神秘河水的流淌之音。在这么美妙的地方幽会肯定甘美如贻。宗建明的恋爱之所以称之为事件,而不是单纯的事情,是因为他不单和那个叫曹书娟的女同学在隧道里拉了手,还互摸了乳房,不单互摸了乳房,还褪下了彼此的短裤连衣裙,侵占并享用了对方的身体。说白了,他们该做的都做了。如若仅限于此,也就没什么。糟糕的地方在于,他们彼此稀释了对方的体液又没采取安全措施——也难怪,在九十年代初期,哪个孩子会使用避孕套?曹书娟怀孕了,更糟的是,她怀孕了自己尚不知晓,高考前一个月体检,这个姑娘才彻底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学校呢,做了一个重点高中该做的,将宗建明和曹书娟双双开除。那个夏天,所有的高三学生都在秉烛夜读,只有这两个孩子推着行李回家了。第二年,他们两个以社会青年的身份参加了高考,曹书娟考上了一所市属中专,宗建明则考上了本省的一所专科。
我还记得一九九四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刚下过暴雨,空气里浮游着合欢的香气,我骑自行车回家吃饭,在学校门口遇到了他俩。那时大批面黄肌瘦的住校生端着饭盆往食堂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疯跑。校园喧嚣热闹,校广播站正在播放“小虎队”的《青苹果乐园》。而这两个学生,却被远远抛到喧嚣之外。男生推着辆飞鸽牌加重自行车,后座上的被褥和纸箱砌得比他还高,虽然用绳子揽了却仍摇摇欲坠。这使他走路的姿势滑稽而忧伤:他一手扶行李,另只手推车把,双臂艰难地劈成大大的“一”字,而胯骨则朝车梁中间前拱,两条细腿弯成弓步朝前一点点地蹭。女孩呢,自行车架是空的,面色潮红,不时朝男生快速地瞥上两眼。后来,她支起自行车,径直走到男生跟前,掏出条手绢给他擦汗。男生朝她咧嘴傻笑的时候,纸箱和被褥突然从后座上坍塌,“嘭”地声掉到湿漉漉的地面上。两个人互相看了眼,又瞅了瞅满地凌乱的书籍。女孩就是这时扑到男生怀里哭起来的,她把窄小的头颅紧紧扎进男生的胳肢窝,两条细长的臂膀揽着他扁平的臀部,肩膀在嘹亮的哭声中有节奏地颤抖。我记得那天她穿了条杏黄色连衣裙,连衣裙洗得有些旧,吊吊地垂着,时不时被夏风撩起,衬得她双腿修长而性感。我就盯着这个长腿女孩抱着男孩嘤嘤啼哭。我向来是个喜欢帮助人的学生,但那天傍晚,我并没上前帮他们捡衣物和书籍,而是远远站着,看他们在初夏的黄昏里抱头痛哭。我听到学校的敲钟人在我身旁啃着西瓜说,啧啧,瞧瞧,瞧瞧,他们就是宗建明和曹书娟,全桃源镇最丢人现眼的一对学生!
四年后,当我在税务师事务所见到前来报道的宗建明时,我并没认出他来。他留了撇八字胡,头发短短,一双桃花眼流转间笑意盈盈,跟每个同事都热忱地打着招呼,身体前倾着将香烟递到男人们手中,以最快的速度用火机点着。我叫宗建明,祖宗的宗,建设的建,光明的明。他郑重地介绍完自己,一屁股坐进柔软宽大的沙发里。
宗建明上班后不久就结婚了。他和曹书娟的老家都在农村,县城里朋友也不多,只草草摆了几桌酒席。那是我第二次见到曹书娟。她穿着件粉红旗袍,旗袍绣着金凤,其中有只五彩斑斓的凤头紧绷地贴在她小腹中央,就要飞出来的样子。这给我种奇怪的错觉,仿佛她的小腹已然微微隆起。事实证明,我的感觉并没有错,他们结婚六个月后,曹书娟就生了个女儿。结婚前她在县里的锁厂当配件工,分娩后她在家只待了两个月,就去家私人文印部当打字员。我对她的长相几乎没了印象,偶尔想起这个面相愁苦的女人时,只有条短小的黄连衣裙吊吊地飘着,伴着女孩伤心欲绝的啼哭。
宗建明结婚后不久,我也结婚了。我老婆是位小学老师。除了用一种教师所特有的教训孩子的口吻跟同事聊聊言情剧,她唯一的爱好就是织毛衣。很多年后我仍记得她织毛衣的样子:总是把毛线放在膝头,腰脊和脖子朝织针弯下,就像一尾饥饿的游鱼沉向芬芳腥臊的水藻。累了的话,她常常站到窗前,凝望着我们沉寂的大街。后来我们有了女儿,这样的机会便不是很多。她开始学会喂奶、洗尿布、给孩子擦屁股、煎炒、烘烤、擦拭灯具,直到整个房间瓦亮如一件冰冷的瓷器。她极少和我说话,仿佛嫁给我只是让沉默更能显现出它截然不同的温情和力量。我们也很少做爱,她有个安静的坏毛病:她对精液过敏,只要稍不留神,她就会在柔软的席梦思上晕过去,身体蜷缩成一只乳鸽,动也不动,犹如她本来就是艳俗的床单上单调夸张的饰物。
那时,我跟宗建明都二十四五岁,最喜欢终日跟业户喝得醉醺醺,然后整夜整夜在黑暗中酣睡如猪。他结婚后胖多了,胡子也剃掉,一双眼睛望着旁人时满是纯净的渴望,好像随时在等待机会攫取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他女儿两岁时,曹书娟开始频繁地更换工作:先是辞掉了打字员的职位,到农贸市场卖山东煎饼,然后到家冷饮店当门童,专门对那些前来吃冰淇淋的孩子们像鹦鹉那样不停地说着“您好,欢迎光临”。之后,她又跟亲戚推销一种昂贵的保健品,传销禁止后她借钱买了辆二手电三轮,晨起六点钟就到主街、汽车站、小区门口拉客。有一次我妈生病住院,我夜间陪床,清晨去上班时,随手在医院门口招了辆三轮车。那个车夫裹着军大衣,戴着白口罩,脚上蹬着双翻毛皮鞋,将我拉到单位时已气喘吁吁。我刚想掏钱,车夫摆摆手说,马文,我是你嫂子。我这才明白过来,车夫原来就是曹书娟。我望着她佝偻的背影,很难把她和若干年前穿连衣裙的女孩重叠起来。
她就是登三轮车时认识的那个男人。据说男人当晚喝醉了不敢开车,把奥迪A6停放在酒店停车场。曹书娟将男人送回家后,在三轮车上捡到了一个黑色手包,里面装着手机、身份证、汽车钥匙、伟哥、银行卡和两个数目惊人的存折。她随意从手机里挑了个号码打过去,间接找到这男人,将手包归还给他。男人很感激,便邀请她去他的工厂当现金保管。当然,按照宗建明的说法,男人其实从开始就心怀歹意:如果好色算歹意的话。他甚至打包票说,这完全是个阴谋,男人当晚乘坐曹书娟的电三轮,是故意将手包丢在了上面,也就是说,曹书娟出众的姿色在夜色朦胧中蛊惑了这个男人,使这个男人春心萌动,方才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
这男人呢,比我们长得都矮,也没我们年轻,家住在县城十里开外的农村。不过他居住的那个村子比较奇特,家家户户都在大规模地生产钢锹、铁锄、斧头、镰刀之类与农活有关的器具,他们将这些农具抛光上油,再卖到缅甸、埃塞俄比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这样喜欢种植罂粟和马铃薯的国家。他们的村子据说是全亚洲最大的钢锹生产基地,也是整个县城包二奶包得最疯、最明目张胆的地方:大老婆穿着黑棉袄在家里跟雇工一起割道轨、锯铁板,小老婆则在县城里喂养私生子,或者到美容院做昂贵的面膜。按照我们桃源县的说法,这个村子的男人普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左手握着丑陋冰凉的铁轨,右手攥着小巧锋利的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