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起雾了。王小哨还坚持不回去。他仰起头,将一只满装的啤酒瓶竖起在嘴上,“咕嘟咕嘟”,我好像看见这五块钱一瓶的啤酒化成一分二分的镍币,白哗哗地顺着他脖子往下滚,灌完后狠狠地将酒瓶往后一摔,一点响动也没有,它被扔在不远处一个垃圾桶脚下的一堆垃圾上。
我说我不是劝你,也不是感觉你没有这个能力,更不是怀疑你的勇气,我只是。我将一只羊油早已凝固在什么肉块上的肉串扔在塑料桌上说,我只是感觉,咱们没必要和他生这个气,是不是?他有什么呀?会写两字儿,赛车手,是不是?除了在博客上拽拽,他有什么呀,连他都不如。我指着刚路过我们身边的一个刺猬头半大孩子说。那个孩子听见我说他,回过头来,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敢说,要是两个人,他绝对会转回来揍我。但也许不会――还没听说过这些痞孩子们无聊到揍一个女的呢。王小哨抬起耷拉在塑料椅子背上的头上的眼皮,也许没有,我只是感觉,他说话时该向我抬一下眼皮。王小哨说,不,绝不,他妈的,老子这双新鞋,还就他妈非踩一踩他这坨臭狗屎不可!我非得办挺他!办得挺挺地!王小哨举起右手往天上指着,好像此刻韩寒正站在半空里。
办挺这个词,意义广泛。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是一种,打断腿挑断筋是一种,打翻在地掉几颗牙也是一种,至于像我们这样,我没醉,王小哨醉了,也算一种,当然,是我把他办挺了。浪漫的说法是王小哨同我讲过的:操,这妞,朝我撩了半眼,我他妈就被她办挺了。这是去年的事情了,这妞指的是王小哨的女友林曼儿。王小哨只所以没时间跟我说话拉呱了,就是因为这个风骚的妞。当然,我很是恨了她,牙根痒痒了八百年。我曾经发誓一定要将他从林曼儿的手里再夺回来。夺不回来就泼硫酸拿手挠用扫把抽,千方百计要毁了她那张让人恶心的脸。不过,现在,我放弃了。因为我太喜欢王小哨了,我他妈得给他留面子给自己点优雅给我们的未来点后路。我有这个胸怀,我相信早晚一天,他会弃暗投明,扔了林曼儿再来找我。我愿意等,对我来说,这是个将恐龙埋在深坑等着出石油的实验。时间也许会长点,但又能怎么样呢,我喜欢王小哨,是喜欢他的全部,包括变节和背叛。再说,这也算不上什么。我显然在自我安慰,但有什么办法呢,爱情是一种病,我早已患上了。那天我对王小哨说了我的意思,王小哨故作惊讶地跳到一边大喊,南南,我求求你正经点好不好,我已经把你甩了呀。说完我们都哈哈大笑,真的假的,都不当真。自从王小哨认识我第一天起,就口口声声要甩我,但也是从那天起,我认定他甩不了我。我打定主意放弃清纯、妖娆、温婉、贤良等主流非主流的各种路线,只要我等,等下去,没心没肺地等下去,总有一天,王小哨会回头的。我不用他非摆出痛苦流涕,悔肠子悔肚的,也不要他发毒誓跪天跪地说那些肉麻的话。什么都不用,我要他在我身边,我们都开心。就够了,虽然,现在,我们都不开心。
王小哨说办挺韩寒时,我们穿着十五块钱一件的圆领老头衫套着各自的妈从夜市地摊上买来的十块钱一条的工装布大裤衩子,坐在我们小区门口一个烧烤摊的塑料椅子上,已经有些不大不小但足够让我们感觉凉丝丝的雾,这些雾和烧烤的烟气缠绕在一起,使我们喝了酒吃了辣椒的嗓子又干又涩。我知道,办挺韩寒,是那个晚上的主题。因为自从王小哨有了林曼儿,已经很久不请我吃喝了,当然,也已经很久再不去我家,虽然,我们只隔着一道矮墙——我们都住一楼,一楼有院子,他家爱种丝瓜,我家爱种扁豆,他家的丝瓜秧十之八九爬在了我家,我家的扁豆蔓儿十之九以上爬到了他家,所以,他家吃我们家扁豆便宜,我们家只好吃他家的丝瓜。后来,他们家爱上吃扁豆,我们家也吃顺了丝瓜,又改过来种,两三年这样返腾一次,不管怎样都一样,从很小起,我俩就在丝瓜扁豆这件事上撕扯不清。他爸一直是纺织厂的车间主任,我妈一直是纺织厂的纺纱女工,所以,一到夏天,我们像义务广告一样齐齐穿上印着“中港合资奥特丽纺织集团”字样的大背心,不知道的人以为我们是兄弟俩。所以,王小哨常常指着我说,南南,你不要再跟着我,你连男女都让人分不出来,给我丢份儿。见我不嘻皮笑脸不搭话,他又说,哼,早晚,早晚有一天,我会甩掉你。我说你甩呀,你甩呗,好像我多怕似的。他说完转过头去继续走他的路,去找他那些狐朋狗友,我听完继续踩着他的脚印,继续给他丢份儿。从很小起王小哨就喜欢滑旱冰,他爸爸每天都因为我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哭揍他,然后到我家装模作模地瞅瞅我涂满高锰酸钾的腿。王小哨还喜欢去黄河里洗澡,我妈也常常因为王小哨等黑了天光腚往家跑揍我,然后从我家杂物篓的最底层捞出他的衣服。当然,那时候他不懂女孩,我也不懂男孩,那时候他不曾被任何一个女孩“办”过,我也不曾“办”过任何一个男孩。那时候我留着寸头,最花哨的衣服是一件方格短外套。那时候王小哨还穿他妈的紫花秋衣改成的内裤,公鸭嗓子尖得他不敢当众嚷嚷。想起这些,我突然忘了王小哨什么时候长出了喉结,什么时候长了胡子,什么时候竟然被女的“办”了。我们好不容易考上高中,好不容易拽拉着半个身子奔插到稍像点样的大学,而后又好不容易成了待业青年。人哪,他妈的真不容易,王小哨经常这样说。一边“为赋新词”一边“为求新姿”,用右手往后抹着抹不平的寸头,拿眼望一眼望不穿电厂浓烟的长空。真的,一夜之间,我们就长大了。我的意思是说他妈已经四处打听给他张罗媳妇了,我妈也经常偷偷地与阿姨们聚在一起叽叽喳喳了。可我们,还没有工作,王小哨没有养家糊口的本钱,我没有让好小伙子们狂追不舍的砝码。这样张罗好久没有动静,于是他们商量,要不,我们共同出资,开家书店吧,算是对孩子们有个交待,比到酒店端盘子当门童强。于是,我们两家的“蓝色理想”书屋就开张了。起初,王小哨的爸爸要取名光明,要不是阳光,我爸则说思源好,或者求知。我们认为,应该叫蜘蛛人,或者叫杜拉拉,这都什么呀,乱七八糟的,他们否定了。于是,折衷一下。蓝色理想就这样一天天渐好了,当然,后来,王小哨在林曼儿的影响下,非要改成“独唱团”,团就团吧,独唱就独唱吧,我在等着韩寒的二期出来,他会不会再改成“合唱团”。本来,我们用着旧电脑,用着原来的销售软件,已经比较顺手了。谁知王小哨有一天对我说,说林曼儿说了,弄这么个大头放在这儿,实在土得掉渣,得换新的。我坚决不同意,王小哨没办法,只好回家给他爸淘了五千块钱买了台新的,又上了网。于是,林曼儿就可以大模大样地搬个烧烤摊的塑料椅子悠闲地看韩寒的博客了。起初,王小哨也是很喜欢看的,后来,慢慢就变味了。因为那天林曼儿一打开电脑,他就气愤地说,什么土裤土裤的(twocold),干脆叫尿布得了。林曼儿扭着脸看了看他,没说话。我心里喜得开了花,呀,终于,他们要吵了,要闹翻了。谢天谢地谢韩寒,这段时间,瞧林曼儿嗲声嗲气的劲实在看够了,我。我们一开门她往往就到了,不顾我南南小姐在侧与王小哨勾肩搭背,拉拉扯扯,有一天竟然过份到躲在书架后面接吻。我回家对我妈说我不想干了,我得出去找份工作去。我妈说你洋饱吧,我和你爸商量了,你先好好干着吧,多干净的一份活儿,我们还庆幸选对了。有时间时你再好好看看书准备考公务员,万一考上就赚了,考不上呢,就还开咱的店,是不是?那么多书,就算不赚钱,自己看着还便宜呢。听妈妈的,啊,南南。老人有老人的难处,他们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没有能力为子女谋份体面的工作。当然,这主要是怨我,怨我们自己不争气。我们力气不够大脑袋不够尖实力不够厚想运气不够好,中国人这么多,哪能每人都有份“像样”的工作呢,不过,我们的店,赚得不多,但算起来,糊口已经有余了,想到这一层,我更是没什么好说的了。第二天,硬着头皮,再去看他们的甜蜜表演。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表演不下去的。看林曼儿那范儿,根本不像过日子的主儿――比我妖娆一些罢了。切,这算什么,我心里已经鄙夷过千百遍了,姑奶奶我不是不妖娆,我是怕我妖起来堵路。吓,一个眼神,迷倒一大片。当我这样在心里安慰自己时,林曼儿又已经打开电脑开始逛网街。我原来时常有冲动想问问她她不需要吃饭哪,不需要穿衣服啊,怎么这样厚着脸皮吃老本儿。还有啊,那个带帆布靠背的椅子本来是我的,她一来,不由分说就将屁股搁上边,看都不看我一眼,把我当成给她家打工的小伙计了。黄世仁还得亲自收租呢?你为啥就不干活呢?后来我打消了挖苦她的念头,她毕竟不是我的女朋友不需要我来养,再说她这样下去更好更容易让王小哨早一天揭下她妖女的画皮看到她寄生虫的怪模样。但没等到那一天,我的心第一次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