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演说者不应该安排贵宾坐在讲台上。几年以前,雷蒙·罗宾斯在布鲁克林发表一系列的演说,他邀请多位贵宾一起坐在讲台上。这样做对演说并不好。第一天晚上,很多位贵宾挪动身子,以及把一条大腿放到另一条大腿上,然后又放下来,等等。每一次,他们之中只要有任何一个人稍微挪动一下,听众就会把注意力从演说者身上移到这位宾客身上。第二天,罗宾斯先生,根据他人的提示注意到这种情况。于是,在以后的几个晚上,他很明智地单独一个人站在了讲台上。
演说者怎么可能允许在他演说时有一个动个不停的人面对听众坐着呢?他不应该这样做。只要他稍微明智一点,就不会这样做。正如比拉斯为了避免听众的注意力分散,甚至不允许在舞台放置红色的鲜花。
保持良好的姿态
在演说之前,演说者一般不要坐着面对听众。你应该以崭新的姿态到达会场,这岂不是比听众在你还没有演说之前就看到你的正容更好一点吗?
可是,如果我们必须先坐下来,也要十分注意我们的坐姿。你一定看过别人四处张望找空位子的情形吧,那是不是很象一头猎犬在找一处可以让它躺下来过夜的地方?他们首先是到处张望着,当他们发现一张椅子时,便加快脚步奔上前去,然后就象放置一个大沙袋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猛地放在了椅子上。
知道如何坐的艺术的人就不这样,他一般先用脚背碰一下椅子,并使自己在内心的完全控制下,让整个身子从头部到臂部都保持轻松的直立姿势,然后慢慢坐下去。
当你准备站起来向听众发表演说时,不要匆匆忙忙地开口。这是业余演说家的通病。你应先深深吸一口气,对着你的听众大约望一分钟的时间,假如听众席上还有嘈杂声或骚动,就暂时停下来,等到一切平静为止。
挺直你的胸膛。这种姿势会让听众感觉你非常自信,让听众从你这儿感受到一种力量。当然,也不是说当你站在听众面前的一霎时就能站立得笔直,你应该每天都这样练习,只有这样,当你站在听众面前时,你才会很自然地挺起胸膛。
卢瑟·克里克在他的《有效率的生活》一书中说:“每10个人当中,我们也找不出一个能令自己保持最佳姿态的人……你一定要使颈部紧紧贴住衣领。”他提议人们每天从事下述这种练习:“缓慢地吸气,但要尽量用力。与此同时,把颈部紧紧贴住衣领。即使这一套动作非常夸张,也对你只会有益而无害。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介于两肩之中的背部能够挺直,同时也会使胸部加厚。”
如何摆放你的双手呢?最理想的摆放姿态,便是将它们很自然地下垂于你身体的两侧。
这样才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就是最吹毛求疵的人也无法批评你的这种姿势。当然,如果需要,你还可以自然地打出各种强调性的手势。
如果你不能做到这一点,感到它们就如同一大串香蕉似的,千万不要认为没有人会去注意它们,或是没有人对它们感兴趣。
但是,如果你发现,把它们放在你背后,插入口袋中,或是放在讲桌上,能够令你减少紧张的情绪,你该怎么办呢?运用你的常识去判断。我曾经聆听过我们这一时代许多有名演说家发表的演说。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在演说时,会偶尔把手插入口袋中。布莱安、德普、罗斯福总统都曾这样做过。就象英国政治家狄斯雷利这样注重仪态的绅士,有时候也会向这种诱惑投降。
但是,如果一个人准备演讲的内容是有价值的,并且他也能很有说服力地说出来,那么,他究竟如何处理他的双手或双脚,那当然是小事一桩。只要他的头脑充实,心中热情澎湃,那么,这些次要的细节大都是可以自行解决的。毕竟,发表演说最重要的部分是内容,而不是手或脚的姿势问题。
然而,演讲中的姿势中的姿势问题很自然地被很多人夸大,滥用。卡耐基上的第一堂演讲课,是由中西部一所学院的院长亲自讲授的。卡耐基后来说,这一堂课讲的主题就是姿势问题。遗憾的是,这堂课不仅毫无用处,而且观念错误,绝对有害。这位院长教导说,讲演者应该先让他的手臂松弛地下垂于他身体两侧,手掌心向后,手指半弯曲,拇指与他的大腿接触。他还训练他要以优雅的曲线举起他的手臂,手腕以古典方式转一圈,然后先把食指伸开,接着是中指、小指。
等到这堂具有美学及装饰性的训导进行完毕,还要求讲演者的手臂再循着同样优雅但不自然的曲线放下来,还要再度贴住大腿外侧。整个表演非常呆板,并且十分造作,完全不合情理,也很不真实。十分可笑的是,在他内心深处还觉得他所教的这一套是别处学不到的。
在整个训导过程中,他没有教学生应创造出一套独特的动作;也没有鼓励学生培养做出手势的感觉;也没有要学生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注入生命的活力,使它显得自然;更没有要求学生放松心情,学会自动自发,突破保守的外壳,象一个正常人一样谈话及行动。整个表演使人感到十分遗憾,就象一架打字机一样机械,也象昨天已筑的鸟巢般毫无生气,更象电视闹剧那般荒唐不堪。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到了20世纪,这样荒谬的言谈居然还能得以教授。几年以前,书店里还曾摆放过一本有关演讲姿势的书——整本书的内容都在企图训练人能摆出一个机械的、造作的姿态。它居然告诉读者,在讲到这个句子时应该做出什么手势,讲到那个句子时又该做出什么手势;哪种情形要用一只手,哪种情形要用双手,哪种情形要把手举高,哪一种要举到中等高度,哪一种要放低;怎样把这根手指弯起来,以及怎样弯起那根手指。
许多人之所以对演讲教学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印象,正是这种机械化的演讲观众。马萨诸塞州一所规模很大的学院的院长最近说,他的学校不开设教授演讲班,因为他一直没有看到任何一种实用而且能教学生合情合理发表演讲的教学方法。这位院长的做法。
有关演讲姿势的全部著作,9/10都是废纸一堆——它们不只是浪费了好纸张、好油墨;更为糟糕的是,学生从这些书上学来的任何姿势,不但无助于演讲的发挥,更是对演讲气氛的破坏。你要想学会有用的姿势,只能自己去研究,从自己的内心,从自己的思想,从你自己对这方面的兴趣中去培养。唯一有价值的手势就是你天生就会的那一种。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吨的规则更有价值。
使用独特的手势
手势和晚宴服这种可以随意穿上或脱下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后者只是一个人内在本能的一种外在表现,如同亲吻、腹痛、大笑及晕船一般。
而一个人的手势就好比他的牙刷,应该是专属于他个人使用的东西。并且,诚如人人特点各异一般,只要他们顺其自然,每个人的手势也应该都各不相同。
很显然,每个演讲都要根据自身的特点训练等合自己性情的手势。你们可以想象,假如个子修长、动作笨拙、思想缓慢的林肯,和说话很快、个性急躁而且温文尔雅的道格拉斯使用完全一样的手势,那将是多么荒谬无比!
贺恩登曾经和林肯共同执行法律业务并且替他撰写传记。他公布了林肯在演讲时所用的方法:
“林肯用手做手势的次数,不如他用脑袋做姿势那样多。他常常使用脑部——在加强部分,他会用力甩动头部。当他想要强调他的某种说法时,这种动作尤其有意义。有时候这个动作会突然顿住,仿佛将火花飞溅到易燃物上一样。他从来不象其他的演说者那样猛挥手势,好象要把空气及空间切成碎片一样。他从来不采取具有舞台效果的行动……随着演说过程的进行,他的动作会越来越自由而且安然自在,最后达到优美的程度。他拥有完全的自然感,强烈的特点,所以他显得富有尊严且十分高贵。他看不起虚荣、炫耀、造作与虚伪……当他把见解散播于听众的脑海中时,他右手的瘦长指则蕴含着一个极有意义而又特加强调的世界。有的时候,为了表示喜悦与快乐,他会高举双手,大约成50度的角度,手掌向上,仿佛希望拥抱他所喜爱的那种精神。假如他所要表现的是厌恶的情绪——例如,指责奴隶制度——他会高举双臂,握紧双拳,在空中挥舞,表现出真正崇高的憎恶感。这是他最有效果的手势之一,表现了他的一种最生动的坚定决心,表示他决心把他痛恨的东西拉下来,丢在灰尘中予以践踏。他总是站得中规中矩,两脚的脚指头踏在同一条线上;也就是说,他决不会把某只脚放在另一只脚之前。他绝不会扶住或靠住任何东西来支撑身体。在整个演说过程中,他只对他的姿势和态度作少许的变化。他绝不会狂喊乱叫,也不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为了使他的双臂能够轻松一点,他有时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领,拇指向上,剩下的右手可自由地做出各种手势。”
著名雕塑家圣高登斯把林肯的这种姿态雕成一座雕象,矗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园。
与林肯相比,在演说过程中,罗斯福则更有活力、更激昂、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各种表情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安在演讲时常常伸出一只手,手常张开。格雷斯通经常用手掌拍击桌子,或者是用脚踩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以无尽的力量猛然往下一甩。当然,这种力量并不是每个人身上都具备的,只有演说者的思想和信念具有相当的力量才行;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演说者的姿势强而有力,显得自然。自然,有活力,这是演说的至美表现。
然而有很多著名演说家的手势实在让人不敢恭维。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很笨拙,且极不自然。英国名演说家庇特,用手在空中乱舞,“象个笨拙的小丑”。亨利·凯尔文爵士跛着脚,行动怪异。马考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也让人不敢恭维。葛拉登也是一样。巴尼尔也一样。已去世的库松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在于:伟大的演说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说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形及优雅的姿态,但假如演说者不巧生得很丑,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的传道演说曾经使好几千人信了耶稣。他也使用手势——并且用得相当多——但不致使人觉得有任何不自然的地方。实际上,运用手势的最理想方式,就是让你的思想和情感达到一致。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你将发现,你的手势同样富有渲染色彩,令听众难忘。任何姿势的法则都无助于演讲,因为一切决定于演说者的气质,决定于他准备的情形,他的热诚,他的个性,演说者的主题,听众,以及会场的情况。
不过,这儿仍有有限的几条建议,或许对初学者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否则会使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而急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假如你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一定要在整个句子中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但也是很严重的一则错误。这种错误会减弱你所强调的内容,而相形之下,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会变得仿佛很重要,而使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重要了。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说时,如果你能全身心投入到演说中去,顺其自然而做出的手势最理想。当你在练习时,假如必要的话,应强迫你自己做出手势。因为在台下,当你强迫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十分清醒而刺激,不久,你的手势将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请记住一点,把所有关于演说姿势的著作统统扔进垃圾桶,你无法从书本上学会手势的。当你在演讲时,你自己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听众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告诉你的任何法则都更具有价值。
假如你忘记我们对手势所做的一切说明,而你又将上台演说,你应该怎么办呢?很简单,把全部心思都放到演说上去。如果一个人如此专心于思考他所要说的内容,并如此急于把他的意见表达出来,以至于他忘记了自己的存在,谈话和举止皆出于自然,那么他的手势及表达方式将不会受人批评。假如你对此有所怀疑,你可以走向某人,一拳将他打倒。你将发现,当那人站起来之后,他将会对你说出一段几乎无懈可击的完美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