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不要说黎明》的时候,我想起十年前的小敏。为这首歌我们曾争执到面红耳赤,彼此老死不想再往来。她坚持这首歌里的女主角爱上了黎明,而男主角自卑无奈地写下这首《不要说黎明》。她说的时候那样地铿锵,言之凿凿,似乎她努力捍卫着的,我们俩共同痴迷的黎明,就是她对他爱的最好表现。我认为小敏疯了。后来她果然疯了,她考上四川的某艺术高校,因偷盗而被学校开除,而后跟了一个臭名昭著的老花花公子,洗净铅华做了一个乖乖女,从此销声匿迹……
对不起,我突然呼吸困难起来。
原谅我不厌其烦地翻滚自己那点可怜的经历。尽管我叙述起这些传奇琐事,就如同对待我捏造的千万个小说一样地旁观冷静,似乎这些真正发生和经过我生命的事件,不过都是我臆想症发作的结果,我的笔下便是顺应着千奇百怪的脑子而源源不断地倾倒出来的一些字符而已,我甚至可以做到看着这些字嘻嘻地笑,笑得仰过面去,甚至背过气去,我是一个多么蹩脚的写作者,我会将真实地编篡为虚幻,将虚构地白描似现实,那些离奇事件,到最后连我自己都被催眠,以为确是自己所经历。
可是,我喋喋不休着,就突然说起他。
我呼吸困难起来。不是突然。
1992年,中考的前一年。我爱上他。莫名其妙,心跳若狂的。而那个年代,几乎每个人都拥有与众不同的梦中情人。我那个时代,不过是一个没怎么太有性格的小孩子,很多的行为是因为大家都。比如说,大家都穿在现在看来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健美裤,比如说,大家都流行交笔友,比如说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梦中情人,于是我便在懵懂不堪的情况下,忙不迭脚地为自己确定了一个梦中情人,但是我绝对没有想到,这个男人,这个我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一辈子也不可能遇到的男人,竟然几乎主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感,他不但令我迷恋十年,还顽固地确定了我的审美观,更是为我那些枯燥的少年时光留下了无数辛酸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