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个最喜欢在十丈红尘里奔走道路的人。我现在每天在路上的时间差不多总在两点钟以上,这是已经有好几月了,我却一点也不生厌,天天走上电车,老是好像开始蜜月旅行一样。电车上和道路上的人们彼此多半是不相识的,所以大家都不大拿出假面孔来,比不得讲堂里,宴会上,衙门里的人们那样彼此拼命地一味敷衍。公园,影戏院,游戏场,馆子里面的来客个个都是眉花眼笑的,最少也装出那么样子;墓地,法庭,医院,药店的主顾全是眉头皱了几十纹的,这两下都未免太单调了,使我们感到人世的平庸无味。车子里面和路上的人们却具有万般色相,你坐在车里,只要你睁大眼睛不停地观察三十分钟,你差不多可以在所见的人们脸上看出人世一切的苦乐感觉同人心的种种情调。你坐在位子上默默地鉴赏,同车的客人们老实地让你从他们的形色举止上去推测他们的生平同当下的心境,外面的行人一一现你眼前,你尽可恣意瞧着,他们并不会晓得,而且他们是这么不断地接连走过,你很可以拿他们来彼此比较,这种普通人的行列的确是比什么赛会都有趣得多,路上源源不绝的行人可说是上帝设计的赛会,当然胜过了我们佳节时红红绿绿的玩意儿了。并且在路途中我们的心境是最宜于静观的,最能吸收外界的刺激的。我们通常总是有事干,正经事也好,歪事也好,我们的注意免不了特别集中在点上,只有路途中,尤其走熟了的长路,在未到目的地以前,我们的方寸是悠然的,不专注于一物,却是无所不留神的,在匆匆忙忙的一生里,我们此时才得好好地看一看人生的真况。所以无论从那一方面说起,途中是认识人生最方便的地方。车中,船上同人行道可说是人生博览会的三张入场券,可惜许多人把它们当做废纸,空走了一生的路。我们有一句古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谓行万里路自然是指走遍名山大川,通都大邑,但是我觉换一个解释也是可以。一条的路你来往走了几万遍,凑成了万里这个数目,只要你真用了你的眼睛,你就可以算是懂得人生的人了。俗语说道:“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我们不幸未得入泮,只好多走些路,来见见世面罢!对于人生有了清澈的观照,世上的荣辱祸福不足以扰乱内心的恬静,我们的心灵因此可以获到永久的自由,可见个个的路都是到自由的路,并不限于罗素先生所钦定的;所怕的就是面壁参禅,目不窥路的人们,他们自甘沦落,不肯上路,的确是无法可办。读书是间接地去了解人生,走路是直接地去了解人生。一落言诠,便非真谛,所以我觉得万卷书可以搁开不念,万里路非放步走去不可。
了解自然,便是非走路不可。但是我觉得有意的旅行倒不如通常的走路那样能与自然更见亲密。旅行的人们心中只惦着他的目的地,精神是紧张的。实在不宜于裕然地接受自然的美景。并且天下的风光是活的,并不拘于一谷一溪,一洞一岩。旅行的人们所看的却多半是这些名闻四海的死景,人人莫名其妙照例赞美的胜地。旅行的人们也只得依样葫芦一番,做了万古不移的传统的奴隶。这又何苦呢?并且只有自己发现出的美景对着我们才会有贴心的亲切感觉,才会感动了整个心灵,这些好景却大抵是得之偶然的,绝不能强求。所以有时因公外出,在火车中所瞥见的田舍风光会深印在我们的心坎里,而花了盘川,告了病假去赏玩的名胜倒只是如烟如雾地浮动在记忆的海里。今年的春天同秋天,我都去了一趟杭州,每天不是坐在划子里听着舟子的调度,就是跑山,恭敬地聆着车夫的命令,一本薄薄的指南隐隐地含有无上的威权,等到把所谓胜景一一领过了,重上火车,我的心好似去了重担。当我再继续过着我通常的机械生活,天天自由地东瞧西看,再也不怕受了舟子,车夫,游侣的责备,再也没有什么应该非看不可的东西,我真快乐得几乎发狂。西泠的景色自然是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迹,可惜消失得太慢,起先还做了我几个噩梦的背境。当我梦到无私的车夫带我走着崎岖难行的宝石山或者光滑不能住足的往龙井的石路,不管我怎样求免,总是要追我去看烟霞洞的烟霞同龙井的龙角。谢谢上帝,西湖已经不再浮现在我的梦中了。而我生平所最赏心的许多美景是从到西乡的公共汽车的玻璃窗得来的。我坐在车里,任它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地跳荡,看着老看不完的十八世纪长篇小说,有时闭着书随便望一望外面天气,忽然觉得青翠迎人,遍地散着香花,晴天现出不可描摹的蓝色。我顿然感到春天已到大地,这时我真是神魂飞在九霄云外了。再去细看一下,好景早已过去,剩下的是闸北污秽的街道,明天再走到原地,一切虽然仍旧,总觉得有所不足,与昨天是不同的,于是乎那天的景色永留在我的心里。甜蜜的东西看得太久了也会厌烦,真真的好景都该这样一瞬即逝,永不重来。婚姻制度的最大毛病也就是在于日夕聚首:将一切好处都因为太熟而化成坏处了。此外在热狂的夏天,风雪载途的冬季常出乎意料地获到不可名言的妙境,滋润着我的心田。会心不远,真是陆放翁所谓的“何处楼台无月明”。自己培养有—个易感的心境,那么走路的确是了解自然的捷径。
“行”不单是可以使我们清澈地了解人生同自然,它自身又是带有诗意的,最浪漫不过的。雨雪霏霏,杨柳依依,这些境界只有行人才有福享受的。许多奇情逸事也都是靠着几个人的漫游而产生的。《西游记》,《镜花缘》,《老残游记》,Cervantes的《吉诃德先生》(Don Quixote),Sw ift的《海外轩渠录》(Gulliver’s Trav-els),Bunyan的《天路历程》(Pilgrim’s Progress),Cowper的《痴汉骑马歌》(JohnGilpin),Dickens的Pickwick PaPers,Byron的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Fielding的Joseph Andrews,Gogols的DeadSouls等不可一世的杰作没有一个不是以“行”为骨子的,所说的全是途中的一切,我觉得文学的浪漫题材在爱情以外,就要数到“行”了。陆放翁是个豪爽不羁的诗人,而他最出色的杰作却是那些纪行的七言。我们随便抄下两首,来代我们说出“行”的浪漫性罢!
剑南道中遇微雨
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
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南定楼遇急雨
行遍梁州到益州,今年又作度泸游,
江山重复争供眼,风雨纵横乱入楼,
人语朱离逢峒獠,掉歌乃下吴州,
天涯住稳归心懒,登览茫然却欲愁。
因为“行”是这么会勾起含有诗意的情绪的,所以我们从“行”可以得到极愉快的精神快乐,因此“行”是解闷销愁的最好法子,将濒自杀的失恋人常常能够从漫游得到安慰,我们有时心境染了凄迷的色调,散步一下,也可以解去不少的忧愁。Howthorne同Edgar Allan Poe最爱描状一个心里感到空虚的悲哀的人不停地在城里的各条街道上回复地走了又走,以冀对于心灵的饥饿能够暂时忘却,Dostoievsky的《罪与罚》里面的Raskolnikov犯了杀人罪之后,也是无目的到处乱走,仿佛走了一下,会减轻了他心中的重压。甚至于有些人对于“行”具有绝大的趣味,把别的趣味一齐压下了,Stevenson的《流浪汉之歌》就表现出这样的一个人物,他在最后一段里说道:“财富我不要,希望,爱情,知己的朋友,我也不要;我所要的只是上面的青天同脚下的道路。”
Wealth Iask not?,hope nor love?
Nor a friend to know me;
All Iask?the heaven above
And the road below me.
Walt Whitman是一个歌颂行路的诗人,他的《大路之歌》真是“行”的绝妙赞美诗,我就引他开头的雄浑诗句来做这段的结束罢!
Afoot and light hearted Itake to the open road?
Healthy,free?the world before me?
The long brown path before me leading where
ven IChoose.
我们从摇篮到坟墓也不过是一条道路,当我们正寝以前,我们可说是老在途中。途中自然有许多的苦辛,然而四围的风光和同路的旅人都是极有趣的,值得我们跋涉这程路来细细鉴赏。除开这条悠长的道路外,我们并没有别的目的地,走完了这段征程,我们也走出了这个世界,重回到起点的地方了。科学家说我们就归于毁灭了,再也不能重走上这段路途,主张灵魂不灭的人们以为来日方长,这条路我们还能够一再重走了几千万遍。将来的事,谁去管它,也许这条路有一天也归于毁灭。我们还是今天有路今天走罢,最要紧的是不要闭着眼睛,朦朦一生,始终没有看到了世界。
过去和现在都有无数的人面杜鹃被人哺育着。将来会怎样呢?莺虽然不能解答这个问题,人是应该解答而且能够解答的。
杜鹃
——[中国]郭沫若
杜鹃,敝同乡的魂,在文学上所占的地位,恐怕任何鸟都比不上。
我们一提起杜鹃,心头眼底便好像有说不尽的诗意。
它本身不用说,已经是望帝的化身了。有时又被认为薄命的佳人,忧国的志士;声是满腹乡思,血是遍山踯躅;可怜,哀惋,纯洁,至诚……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为了爱的象征。这爱的象征似乎已经成为了民族的感情。
而且,这种感情还超越了民族的范围,东方诸国大都受到了感染。例如日本,杜鹃在文学上所占的地位,并不亚于中国。
然而,这实在是名实不符的一个最大的例证。
杜鹃是一种灰黑色的鸟,毛羽并不美,它的习性专横而残忍。
杜鹃是不营巢的,也不孵卵哺雏。到了生殖季节,产卵在莺巢中,让莺替它孵卵哺雏。雏鹃比雏莺大,到将长成时,甚且比母莺还大。雏鹃孵化出来之后,每将雏莺挤出巢外,任它啼饥号寒而死,它自己独霸着母莺的哺育,莺受鹃欺而不自知,辛辛苦苦地哺育着比自己还大的雏鹃:真是一个令人不平、令人流泪的情景。
想到了这些实际,便觉得杜鹃这种鸟大可以作为欺世盗名者的标本了。然而,杜鹃不能任其咎。杜鹃就只是杜鹃,它并不曾要求人把它认为佳人、志士。
人的智慧和莺也相差不远,全凭主观意象而不顾实际,这样的例证多的是。
因此,过去和现在都有无数的人面杜鹃被人哺育着。将来会怎样呢?莺虽然不能解答这个问题,人是应该解答而且能够解答的。
没有这泥土所代表的大地,没有在大地上胼手胝足的劳动者,根本就不会有这宫殿,不会有一切人类的文明。
社稷坛抒情
——[中国]秦牧
北京有座美丽的中山公园,公园里有个用五色土砌成的社稷坛。
社稷坛是北京九坛之一,它和坐落在南城的天坛遥遥相对。古代的帝王们,在天坛祭天,在社稷坛祭地。祭天为了要求风调雨顺,祭地为了要求土地肥沃,祭天祭地的终极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五谷丰登,可以“聚敛贡城阙”。五谷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因此,人们臆想的稷神(五谷)就和社神(土地)同在一个坛里受膜拜了。
穿过古柏参天,处处都是花圃的园林,来到这个社稷坛前,突然有一种寥廓空旷的感觉。在庄严的宫殿建筑之前。有这么一个四方的土坛,屹立在地面,它东面是青土,南面是红土,西面是白土、北面是黑土,中间嵌着一大块圆形的黄土。这图案使人沉思,使人怀古。遥想当年帝王们穿着衮服,戴着冕旒,在礼乐声中祭地的情景,你仿佛看到他们在庄严中流露出来的对于“天命”畏惧的眼色,你仿佛看到许多人慑服在大自然脚下的神情。
这社稷坛现在已经没有一点儿神秘庄严的色彩了,它只是一个奇特的历史遗迹。节日里,欢乐的人群在上面舞狮,少年们在上面嬉戏追逐。平时则有三三两两的游人在那里低徊。对,这真是一个引发人们思古幽情的好所在!作为一个中国人,可以让这种使人微醉的感情发酵的去处可真多呢!你可以到泰山去观日出,在八达岭长城顶看日落。可以在西湖荡画舫,到南京鸡鸣寺听钟声。可以在华北平原跑马,在戈壁滩上骑骆驼。可以访寻古代宫殿遗迹听一听燕子的呢喃,或者到南方的海神庙旁看浪涛拍岸……这些节目你随便可以举出一百几十种来,但在这里面千万不能遗漏掉这个社稷坛!这坛后的宫殿是华丽的,飞檐、斗拱、琉璃瓦、白石阶……真是金碧辉煌!而坛呢,却很荒凉,就只有五色的泥土。然而这种对照却也使人想起:没有这泥土所代表的大地,没有在大地上胼手胝足的劳动者,根本就不会有这宫殿,不会有一切人类的文明。你在这个土坛上走着走着,仿佛走进古代去,走到一望无际的原野上,在那里,莽莽苍苍,风声如吼。一个戴着高冠,穿着芒鞋的古代诗人正在用他的悲悯深沉的眼睛眺望大地,吟咏着这样的诗句:
朝东西眺望没有边际,
朝南北眺望没有头绪,
朝上下眺望没有依归,
我的驱驰不知何所底止!
…………
九州究竟安放在什么上面?
河床何以洼陷?
地面,从东至西究竟多少宽,从南至北多少长?
南北要比东西短些,短的程度究竟是怎样?
(屈原:《悲回风》和《天问》,引自郭沫若译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