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有关“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争论使得一个概念逐渐地风行起来,这就是“媒介帝国主义”。它的产生与媒介联合体凭借庞大的规模和雄厚的资源,向全球进行渗透并施加影响有关,也与一个盛行激进主义的年代有关。围绕着这个话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传播学界、政治学界以及相关的文化领域都曾开展过尖锐的大讨论、大辩论,方法上涉及制度学、解释学、符号学和话语分析等,其本身也是一个极具意识形态色彩的概念。
80年代中后期以后,“媒介帝国主义”概念逐渐淡化,或“锋芒日见鲁钝”。按照批判学派代表人阿特休尔的说法是:“很大程度上,着重传播媒介帝国主义问题的讨论占据了70年代的讲坛,到了80年代似乎开始消散。”其中原因,除了在方法论上直接受到观众研究的巨大冲击以外,还与社会历史方面的各种因素密切相关,诸如冷战背景的复杂性、作为其主要论坛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功能的变化、全球化体系的影响以及学术界的新思潮对之的“消解”作用,等等。
90年代,随着“全球媒体新秩序”的形成,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崛起和发展,信息宗主国、信息殖民主义、数字鸿沟、制信息权等概念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它们比较集中地体现了网络化社会中的技术可能性的不平等、文化交流的不平等和信息传播的不平等,因此使得与“媒介帝国主义”概念相伴随的问题又有了新的时代特征,也特别紧迫地提出了考察这一概念从60年代到网络社会崛起过程中的演变、波动和文化意义的研究课题。
1.两个概念的相连
在广义上,“数字鸿沟”不仅再现了曾包涵在“媒介帝国主义”概念之中的全球南北差异,而且使不均等的发展更加突现,是“各处社会里每个有活力的区域和疆域,与其他沦为与系统逻辑全然无关之处的地方两方之间的不均衡。”
它也更加明显地表现出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内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教育程度阶层和不同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处于“鸿沟”劣势一边的国家、地区和人群在信息和通讯资源方面是贫困的和匮乏的,也是被动的和依赖性的。
关于国家、民族地区内部的“信息资源的不平等”问题,在60、70年代还没有如此突出,“媒介帝国主义”概念也曾因为缺乏这一考虑而受过指责。起初,在拉美、亚洲和非洲国家,进口媒介的主要消费者是富有的、生活在城市中的少数人;但后来,诸如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还是以绝对的数量渗入欠发达国家。
因特网的普及也同样经历了逐渐走向民众的过程。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状况,以及人口基数和现有条件,突出了网络时代的问题。一方面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正在扩大,为数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地区和群体正被日益边缘化。另一方面是就各个国家内部来说,因特网的使用在社会、种族、性别、年龄和空间等方面的不均等现象日益突出,而且,这种不均等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尽一致的表现,如从因特网使用者的学历上来看——就全球范围而言,30%的人拥有大学学位,但这个比例在俄罗斯为55%,在墨西哥为67%,而在中国则高达90%。
在宏观层面上,“数字鸿沟”的矛头再次特别指向美国在网络世界中的霸权地位。从美国官方和军方的一个研究项目到全球性的传播媒介,因特网走过了不同寻常的发展道路,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相当时期、相当程度的集中化——包括研究机构的集中化,研究资金的集中化,研究力量的集中化,以及研究地域的集中化,等等,“尽管互联网生来就是一个全球媒体,它的发展进程却是由美国及少数几个国家来决定的。”如前所述,它在美国得到独特培育的时间和程度超过了电影、电视和无线电广播,也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通信领域的革命有着密切的联系。
有几个实质性的问题,将网络中的“数字鸿沟”概念与从前的“媒介帝国主义”概念联系起来。
一是关于国家主权问题。
许多国家都有一个担忧,即不平衡的网络技术和网络资源将会减少国家的主权。因特网的形成,是一场由美国人发起并主导游戏规则的革命。美国政府把“网络信息高速公路”视为国家基础结构的新基石,这样一条公路的发展,将对国家的存在方式和运作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国家将不再以单纯的地域范围为限制,而是成为一个有机的综合体,其中既包括区域性、地方性的社会组织,也包括各种超地域性的虚拟社会组织。“美国正是靠这条无形的‘公路’,无声无息地穿越了国界,很快裹起了整个‘地球村’,把自己的‘网络疆域’扩展到许多国家,对别国的‘网络主权’构成了威胁。等到他国醒来时,发现美国人那条‘公路’已经成了美国的新领土。”
这里的“网络主权”牵涉的是凭借信息资源的垄断,达到技术和文化上的扩张。“网络主权”不是一种孤立的主权,也不是完全呈“虚拟”状态,而是与国家的政治主权、经济主权、文化主权密切相关,后者在未来社会中将越来越依赖于前者,依赖于信息遏制、信息威慑和信息封锁等方面的力量。
二是所谓的“信息的自由流通”原则的问题。
1999年7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计划与政策局发布了工作报告,全面阐述了管制因特网的基本观点和一贯做法。报告认为,因特网在美国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并且有今天的规模,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特网本身技术上的开放性,另一个是联邦政府通信委员会所一贯坚持的自由的政策。“联邦通信委员会早期所进行的一系列放松管制的政策,为数据通信业务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环境。特别是进入80年代后,联邦通信委员会将增值服务(信息服务)商作为电信业务的最终用户看待,不承认普遍服务义务,不缴纳接入收费。从政策上支持了因特网的起飞。”
70年代,围绕“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争论,使有关“信息的自由流通”的问题得以突出。在那个时候,面对“媒介帝国主义”的指责,美国也正是以信息自由流通的观点为主要的辩护理由,来反对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新闻与传播新秩序的努力。因为在它看来,强调不平衡的媒介流通将会减少国家主权的观点,势必要求政府和其他国内力量对新闻媒介进行控制,这样,从一个角度看是违背了美国人一贯信奉的信息自由流通和新闻自由的观念,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威胁到了美国的商业媒体利益。
直至2000年,主张对因特网进行最小限度管理的意见仍然在两个方面占有上风,一是反对政府立法干预,二是反对就网络征税。美国国会决定暂时对因特网延期征税,而著名的宪法第一修正案被用来作为反对网上内容限制的依据。
网络世界传播秩序的不平衡表现在网络用户的比例上,表现在网络的通用语言上,也表现在计算机的普及率以及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上。当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呼吁、并采取措施以求改变这种不平衡的状况时,美国政府依然打出了它所一贯强调的“信息的自由流通的原则”的旗号,主张“各国政府应拆除全球因特网扩展的人为障碍”,在政策上则支持信息尽可能最广泛地穿越国界的自由流通,包括万维网页面、新闻和其他信息服务。就此而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信息自由流通原则被延伸到了数字时代。
三是“文化侵略”的问题。
这里的文化侵略仍是所谓强势文化的侵略问题。如何界定“强势文化”?如何会将强势文化与美国的大众传播媒介联系在一起的?60、70年代的一个普遍的做法是从数量上予以论证,论证的主题是战后美国成为世界上传媒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媒体覆盖全球。网络传播兴起之前,人们谈论媒介帝国主义的论题时,常常引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报告的一句话是:“世界上大约10%的人拥有世界上大约90%的媒介”。
更带政治意识形态色彩的推论由此产生,即从数量统计出发,揭示美国政府强烈的文化侵略中的主观意图和政治策略,而手段则是鲜明的政治宣传和政府干预。基本思想是:这样一个想称霸世界的国家,必定是将文化扩张作为其军事、政治、经济上的对应物、补充物、促进物和交融物。而凭借覆盖全球的综合信息传播体系竭力推行文化扩张与渗透,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再进一步的做法是从数量比较过渡到对于无形渗透问题的揭示。即:借助于向别国输出的形形色色的文化产品,美国媒介有意无意地表现它们关于地位、价值观念、个人品行、性角色、年轻人和种族的独特论题,所以令人担心的不仅仅是每千人中电视机的拥有量、媒介内容的比率、输出与输入差异等方面的数量测度,还在于其背后的潜移默化的思想控制和某种强求统一的精神压力。
网络传播的大扩散再次使强势文化的问题突出起来。讨论的方法和角度与上面几个方面有类似之处,甚至与当年“媒介帝国主义”问题的发展脉络相似,网络时代的讨论也是先经历普遍的主权担忧,制度批判,关于网络传播内容的文本分析和输入国家的特殊研究则滞后一步。并非所有比较早的研究都会同时反映数量比较、文化探讨和政治策略等方面的内容,而是各有所侧重,相对来说,过去几年多为数量比较,其他分析还限于较小范围。
尽管网络传播兴起的时代与20世纪60、70年代“媒介帝国主义”讨论的背景大相径庭,尤其是政治意识形态的色彩不像那样浓烈,但意识形态形式本身的变化,网络传播独特的研制与扩散过程,加上以往思维方式的惯性作用,使得总结和探究网络传播直接的、明显的政治意图仍然是一个研究方向;而且相对来说,发展中国家、原属于东方阵营的国家更加警惕这方面的威胁。
2.网络时代所造就的新特征
在某种程度上,网络融入全球媒体格局的事实重新引起人们对“媒介帝国主义”问题的思考和关注。这一次的争论往往以“数字鸿沟”、“信息殖民主义”等概念为论述中心。它们相对于以往的“媒介帝国主义”的提法,有了字面上的差异,有了思维方式的改变,也体现着以计算机和通信领域为代表的信息革命所带来的冲击和动荡。
从70年代开始,与信息的内涵、分类、构成和在国民生产中的地位等方面的逐步变化有关,国家、民族的文化依赖和文化渗透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在文化信息(电影、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之外,又分出金融、保险、财会类信息和知识类信息。仅就知识类信息而言,就包括专门技能和展示技巧、组织经验、科技信息和管理信息。1973年,美国这一类信息的“出口所占的份额差不多是电影和电视节目的十倍”,其中每一个技术生产系统都附带着更加持久的文化意义。
在全球媒体的竞争中,美国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特殊。“在全球媒体系统发生的迅速变化是基于‘新闻新秩序’的市场自由原则,即加强了市场规则。例如在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越来越强调商业演说不受政府干预。即使是限制性的管理标准和实施反托拉斯法以防止过去曾存在的媒体集中也被削弱到毫不相关的地步。”一方面是作为著名的创新基地的硅谷公司的电脑工作室,另一方面是诸如好莱坞那样的影像生产基地,因特网的出现和普及,在这两者之间搭建了技术与企业的连接链条。正是美国的经验向全世界昭示:商业原则能够发挥集中的、上下一致的作用,它一旦牢固地确立起来,其他力量就很难对它发起挑战;商业化的全球性发展将消费主义理念传播开去,成熟的商业网有着惊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而“全球媒体新秩序”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彻底的商业化。
语言形式,网络的通道和使用人口等,是“数字鸿沟”的显见因素,也是得到关注较多的方面,人们在讨论所谓“新帝国主义”现象时经常以之为根据。此外,“数字鸿沟”中潜藏着更深层次的问题,值得从文化角度做出探讨,并成为进一步理解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不平衡、信息殖民主义现象的基础。
首先,与率先使用权相伴随的内容领先。
美国是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源地和最先进的国家,是网络传播的率先使用者,也是传播媒体与网络交互融合的先导。从时间上看,率先使用的优势90年代中期以后趋于淡化,也就是不那么绝对了,甚至出现了有的国家的使用人口超过或接近美国的现象,像北欧的冰岛、瑞典与芬兰,亚洲的新加坡等等。但是,自发展的源头开始,因特网之不同于电视等其他电子媒介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相对同一,以及网络技术研制过程和网络内容提供过程的相对一致。世界各国抵达因特网的时间有差距,跃上一个平台以后,有了相对平等的起点,网络技术的独特性又使得人们容易对这样的平等持有乐观的态度。问题在于:处于平台上的人们面对的是已准备好了的网络内容,其范围涵盖了人类沟通的整个领域,从政治、学术、宗教到日常生活,形式上则借助数字传播的优势将声音、图画、文本、视频等统统囊括其中,从而在扩大传播信息种类的同时,也提高了传播的速度和传播内容的质量——清晰度、无噪音等。在这个意义上,与率先使用权相伴随的内容领先并非无足轻重,它构成了网络社会的“刻板成见”,必将深刻地影响未来世界的沟通方式和文化内涵。
其次,网络创业的模式。
70年代,围绕信息技术而组织起来的因特网范式主要是在美国建立起来的,而且逐渐地转向以著名的创新温床——加州的硅谷——为基地。“居于主导地位的因特网设备公司(例如思科系统[Cisco Systems])、电脑网络公司(例如太阳微系统[Sun Microsystems])、软件公司(例如甲骨文公司[Oracle]),以及因特网的入门网站(例如雅虎[Yahoo!]),都是在硅谷创立的。此外,大部分引进电子商务的新设因特网公司,以及革命性企业(例如电子海湾拍卖网[Ebay]),也都集中在硅谷。”因特网作为美国社会的一个特殊产品,与全球经济与世界地缘政治发生互动,最终沉积为一种生产、传播、管理与生活的新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政府和军事机构在40~60年代扮演了早期电子工业的主角,但是,60年代由校园文化发展出来的自由选择、个人创新,以及企业精神,则与70年代早期研发的技术成果汇合在一起。因特网与相关的电脑中介的连接和扩散过程,在20世纪最后20、30年间,永久性地塑造了这一新媒介的模式,包括网络的内部机制、使用者文化以及人-机互动的基本形态。
这样的模式对世界各国因特网的建设、对于与之联系在一起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程度可从中国的网站、尤其是中国的门户网站的构成略见一斑。海外留学背景,风险投资支持,潇洒且“酷”的作风,等等,大致是中国网络创业者的形象;而如何从公益性网络向商业性网络过渡,如何将充满激情的行为和社会的其他原则相融合,如何使媒体广告平台、商城、短信、企业因特网等真正成为网络赢利的模式等,一直都是网络界人士思考和争论的问题。
再次,关于因特网的诠释风格。
关于因特网的诠释涉及以下诸多方面:因特网的发展,作用,技术力量,内在机制,以及各种文化层面上的问题。卡斯特在讨论对信息社会的理解时,提出“美国式的诠释”概念。认为与过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是,许多探究信息化社会的诞生及转化的努力,都主要是在美国或西欧经验的启发指导下做出的。即便是日本,对于信息社会及其意义的研究,也经常只是重复美国的诠释。“而中国人许多关于新信息社会的观点,大都取自美国的意识形态专家——未来学家。这些人是商业作家,他们的观点多半是没有学术研究根据的臆想,以一种新版的文化殖民主义,将美国所发生的经验推延至世界各地。”这一观点在相当程度上适合于有关因特网的诠释。
80年代初,托夫勒、奈斯比特等未来学家通过特定的诠释风格,使计算机信息革命首次对公众意识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他们的身份除了洛克菲勒基金会、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顾问(也即“商业作家”)以外,还是美国众院议长、美国陆军部队指挥机构的重要咨询者。
90年代中期以后,伴随着因特网走向商业和民众运动的蓬勃展开,美国政府的官员和官方文件、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学者,来自麻省理工、斯坦福和伯克利的一批计算机和通信产业方面的专家等等,实际上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主导着全世界对于网络的认识系统与评价系统。
最后,通道与内容的结合意味着新的传媒帝国的形成。
网络传播在世界范围内的快速发展,不仅使能够接触网络的人群日益增加,而且提出了网络通道与网络内容相结合的紧迫要求。90年代末期,世界电信公司巨头争先组建全球联盟,包括英国电信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美国斯普林特通信卫星,德意志电信公司和法兰西电信公司,等等。就传统媒体与通讯业的融合来说,先后有美国西屋电气公司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合并(1995);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对于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TCI的兼并(1998)——这次兼并虽然最终未果,但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前景;世界上最大的因特网服务供应商美国在线和著名的时代-华纳媒体公司的并购(2000),等等。
合并后的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本身一路坎坷,引起世人贬褒不一,并再次趋向分离。但事件本身作为一个象征,一个起点,其深刻的文化内涵已经超过了并购本身的成败与否。这个拥有多种媒体的巨型公司,不仅能够提供传统的有线电视节目,而且还有各种电信服务和在线服务。它代表的是通道与内容的结合,标志着新的网络传媒帝国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用户提供各类内容丰富的资讯,从而形成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它不管成功与否,都已经说明了一个事实,或者把一个趋势向世人昭示出来:全球媒体巨头有可能与领先的国际因特网联手打造一个新天地,以超级通道和超级内容的结合,以购并市值几千多亿美元的规模,将影响力波及到全球经济甚至政治地缘。这种类型的超大媒体的诞生,使有线电视、传统印刷、影视、音乐和国际因特网浑然成为一体,也极有可能将由数字技术带来的公平性降到最低的程度。
总而言之,对于媒介在文化冲突中的作用之问题的关注,长期以来是通过“媒介帝国主义”概念的讨论得到实现的。“全球媒体新秩序”的形成以及网络传播的崛起产生于不同的时代背景,因此使得以往的媒介研究传统受到了质疑,这个事实并不意味着要取消问题本身,而是在改变语词表述的强硬度和直接性的同时,进一步强调对于社会、文化、不同背景下的受众来说,媒介的影响方式是复杂的和多变的,世界传播秩序的平衡与平等问题始终存在。当前,全球媒体秩序发生了大重组和大动荡,媒介业内部一体化是一个趋势,另一个更加根本的变革是娱乐信息业与电信业的结合。它们将促使人们对“媒介帝国主义”和“数字鸿沟”的比较之类的问题继续进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