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张某多年来一直做中草药生意。一天,他了解到某县卫生所需进一批先锋霉素胶囊,于是他联系到朱某,两人私下谈妥这种药品的数量和价格。张某盘算着若是用假药可净赚5000元,真是喜不自禁。于是,他当天夜里就联系朱某买来假药送到卫生所。不久后,便有人举报该卫生所贩卖假药,这时张某方寸大乱,追悔莫及。面对这种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应该怎么处理?
《药品管理法》中作了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危害人民健康,扰乱药品市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单位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例中,张某目无国法,明知假药还要销售,其行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侵犯了国家药品管理秩序,已构成销售假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