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13日,《上海证券报》首次公布沪市上市公司新制市盈率,除公布根据1992年年度报表的“市盈率1”外,还公布根据1993年预测利润算出的“市盈率2”(现在把这叫做“动态市盈率”)。1993年5月3日上海证交所首次公布分类指数,共分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及综合五大类,以1993年4月30日上证综合收盘指数1358.78点为计算基础。首日工业、商业、地产、公用和综合指数开盘分别为1367.38点、1368.86点、1373.06点、1358.78点和1360.30点,并分别以1348.23点、1384.36点、1356.16点、1345.73点和1378.83点报收。
1992年6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市电话局信息服务台开出股票成交查询业务,拨打电话“160”即可查询当天的委托结果。1992年7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市内电信局数据通信技术服务公司联合推出收听即时证券行情的证券接受机。1993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卫星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股市行情和种种市场信息正式利用该系统通过“亚洲一号”卫星向全国发送。
1992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资金交收自动结转系统由北京市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率先试行,股票账户磁卡在这里首先启用。1993年7月31日,上海证交所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联合组建的上海证券信息中心正式运营。1993年9月24日,上海证交所宣布,从下月起该所将正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负责每周向新闻界通报有关上海证券市场的重大信息。
1993年2月17日,上海第一条联通深圳证交所的高速数据传输线开通,上海股民将能在深圳特区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直接买卖深圳股票。1993年3月18日,据有关部门统计,上海证交所开通的异地委托专线共有42个城市,遍及29个省市自治区。1993年7月17日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正式成为上海证交所会员,至此,上海证交所会员已覆盖内地的30个省、市、自治区,完成了把证券推向全国的任务。1993年12月2日,上海证交所数字式广播卫星传输系统与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拉萨业务部正式联网开通,至此,上交所的行情信息传输网终端已覆盖了中国内地30个省、市、自治区。上海交易所在信息发布的透明度、快捷性和规范化上,已基本到位。
随着全国性证券公司的建立,上海的本地证券公司也开始了向外扩张,如1993年6月8日,位于深圳蛇口工业区太子路上的上海海通深圳营业部开业,这是上海证券机构落户深圳的第一家。1993年12月6日,沪市首次迎来三省一市5只异地新股同时上市,至此,沪市A股超百家,且异地股占一半。随着证交所一系列业务的拓展,证券交易所从地方性转变为全国性,股票成为在全国各地都可以买卖的商品了。那些呼吁在北方,即北京或天津建立第三家交易所的声音渐渐低落下去,证券交易所??来不应该成为地方性的交易市场,而应是全国性甚至是世界性的,这取决于市场的开放程度和交易信息、交易手段的快速先进与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些都是证交所硬件方面的建设。有了硬件才能谈软件。要给“猴”念紧箍咒,首先得把紧箍打造好,然后才能念“咒语”。“咒语”就是软件。
1992年和1993年,是证券方面的政策法规大量出台的时期。1992年5月28日,上海市长黄菊签发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5号令,发布《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自1992年6月1日起施行。1993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初步制定了《股票发售与认购试行办法》,作为全国股票发行的基本原则。1993年5月6日,深圳首部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颁布,并于10月1日起实施。1993年5月6日,《异地证券经营机构上海(证券)业务部及其营业部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颁布实施。
1993年5月10日,深圳证交所调整A股交易的收费标准,股票交易手续费从按成交金额的5‰提取调低为4‰,不足5元的按5元计收,证券商向交易所交付的经手费从按交易手续费的7%提取调低为6%,向登记结算公司交付的登记费从按交易手续费的5%提取调低至4%。1993年5月17日,深圳证交所又把上市的A股和A股配股权证的交易单位统一为每手100股。
1993年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对信息披露作了详细规定。这是国内第一部在证券界信息披露方面的法规。1993年7月7日,国务院证券委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3年7月10日,深圳证券管理委员会公布了《深圳市证券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8月9日,上证中央登记结算系统正式确立,28家异地机构成为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首批结算会员,即日起,上交所原结算、登记部及其有关业务一并划转“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1993年10月12日,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纪监委和市证券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在股票发行工作中若干纪律问题的补充规定》,明确上海各级党政机关的处级以上干部不准买卖股票。
1993年12月3日,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股票发行审核程序与工作细则》颁布。
当然还值得写上一笔的是上海证券大厦正式动工,1993年1月27日,坐落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上海证券大厦奠基仪式举行。1993年8月8日打下了第一根桩基。这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新开张的上海浦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筹资7100万美元建造的,其证券交易场所由1大2小3个交易厅组成,可容纳3000名经纪人,预计3年建成。
1993年最大的证券市场建设莫过于建立了一体为主、多体为辅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所谓“一体”指的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这两个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10月,从1993年开始对证券市场正式发挥管理职能。所谓“多体”是指在两委员会的基础上,国家计委、体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中央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发挥相应的证券管理职能。与此同时,多数省市也成立了相应的证券管理部门,参与指导当地企业股份制改造,对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进行初审及发行组织工作。
1993年1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上海财经大学正式决定,联合创办上海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学院,这是中国第一所专门的证券期货高等学校。这一切,为1994年1月12~15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献上了一份厚礼。
盗贼“入市”
证券市场建设让股民们开始淡忘胸挂望远镜、腰配收音机、手拿预约号、眼盯小黑板的日子。电脑取代了电话,电子显示屏取代了小小的电视机。但快捷有快捷的副作用。1994年1月26日,南方某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的一名红马甲买入广船股票,当时广船的股票成交价在6.5元,可这名红马甲一键按下去,按在了20元上,当时没有涨跌停板,结果以20元买入80万股广船,公司一下子亏损1000万元,从而诞生了中国证券史上第一个“胖手指”事件。
“胖手指”只是事故,但如果利用电脑系统进行盗窃,就不是事故了。股票是当时最热门的商品,人人欲求而得之,自然关于股票纠纷和盗窃的案件也大幅度上升。自1993年3月9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公开审理上海首起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股票纠纷案之后,1993年6月17日,深圳罗湖区公安局破获一起证券工作人员利用电脑技术非法窃取股东保证金,供自己炒卖股票的案件,案犯刘某被拘留。1993年10月13日,上海首例股票诈骗案又在普陀区法院做出判决,诈骗犯周世渊被判处7年徒刑。其后,1994年4月13日,又有两名窃取他人股东代码、密码,通过电话委托系统操纵他人账户牟利的案犯分别在广州、东莞被擒。
暗的为盗窃,明的即为贪污。利用工作之便,集体贪污者有之,如1993年6月8日,深圳某电话公司利用装线之便,参股证券商分利事件披露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迫使该电话公司作出回应,同意证券商解除有关电话服务合约,并承诺在线路安装上一视同仁。不顾国家三令五申,私自向社会发股票者有之,1994年3月30日,贵州省查处一起违法募股案件,北海中实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与当地几家证券商签订协议,公开向社会募股。利用手中权力,贪污窃取股票者亦有之,最令人吃惊的是出现了身为证券管理人员,却以权谋“股”。
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第一副主席、沈阳证券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证券监督委员会主任关维国,于1993年4月底在北京开会期间得到沈阳某公司的股票即将上市的消息,当即回沈阳找到该公司有关人员,提出要买一点儿该公司的原始股,结果这“一点儿”就是7万元。该公司看到关维国自伸受贿之手,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拉关系的机会,再次送给他3万元股票及2万元现金。1993年5月,正值机关干部开展自检自查,关维国慑于压力,将3万元股票交了公,2万元现金却纳而不露。1993年6月中旬,关委托深圳一家证券公司职工将手上6.2万元的原始股以16元的高价抛出,得利近百万元。9月18日晚7时,关被省检察院依法逮捕。
早在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发展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中国证券协会就已成立。政府也已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拥有股票,而这位沈阳证监委主任却置行业自律于不顾,置政府禁令于罔闻,真是心贪胆大。
个人胆大的还算好,集体胆大的危害就大了。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国发”)第一次出名是在《上海证券报》上,那是1994年春,当时这家公司公布持有爱使流通的5%,使爱使为之狂飙,辽国发大赚了一笔。尝到了坐庄好处的辽国发,需要大量资金来把庄做大。
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当时是国内最大的资金拆借市场,不少个人与机构借国债回购之名,在此非法拆借资金。为了15%~20%的利息,一些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都愿意到这个市场放贷。不过进入这个市场必须持有金融机构或证券类机构的牌照,辽国发没有这个牌照。很想弄到巨额资金的辽国发在1994年5月找了一家证券公司,要求租下这家证券公司在武汉证券交易中心、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天津证券交易中心的席位。这家证券公司就为了贪图一点租金,把席位租给了辽国发,辽国发在很短的时间里用这家证券公司的名义和席位,拆进了十几亿元的资金。照说一家注册资金才几千万元的证券公司是很难拆借到十几亿元资金的,可对使用欺诈手段的辽国发来说,这只是小菜一碟。
1994年6月武汉证券交易中心成立了武汉证券托管中心,并在全国设立了30个分库。辽国发招聘了大量业务员,以证券公司的名义,拿了一批武汉交易中心分库的入库通知单,上面填写了巨额资金的国债,拿着这个通知单分别到各地的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去做回购融资。到期后人家拿着这些通知单到各地的分库去提货,才知道这是空单,根本没货入库。由此手持空单的几十家证券公司才醒悟,自己的钱被辽国发的虚假空单骗走了,骗走的资金高达几百亿元。不过这个骗局真正识破是在“327”事件中。
那年月,辽国发的欺诈可谓“惊天地,泣鬼神”,中国哪里出过几百亿的欺诈案?这种欺诈完全是建立在交易系统的快捷方便之上的。国债回购属金融衍生产品,国债持有者为了融资,把国债卖出时,和买方协议约定按一定期限和一定价格再买回国债。也就是说,这种买卖相当于用国债作抵押来融资。如果是实物交易,把一麻袋一麻袋的国债拿去抵押,就不会有诚信上的问题。可融资的钱还回来后,一麻袋一麻袋的国库券又得搬回去,大江南北把国库券搬来搬去岂不麻烦?为了省掉搬运的麻烦,于是就有了国库券代保管单:钱给我,代保管单给你,还钱时收回代保管单,这样国库券就不挪地方了。一堆国库券,让人看看实物,开代保管单吧。今天给这人看,明天给那人看,人人给我开张代管保单,于是一堆实物就由N人保管,就出现N个代保管单,就可以向N家机构融资。这就是辽国发的招数,这个招数就是省掉实物交易麻烦导致的。
所以交易系统发达了,监管没跟上,其漏洞之大,就如同“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其导致的后果之严重,不是单个盗贼所能相比的。
第四、收购狼烟:深圳公司北伐
大鱼吃小鱼了:宝延风波
在1993年9月之前,谁也不会去注意《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的规定:“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中国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并公告。”但1993年9月即将结束时,这一条变得非常醒目了。
1993年9月30日,深圳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告,截至当日,该公司已持有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5%以上的股份。当日中午,深圳宝安集团再次公告,称其实际持有延中股票达16%。10月1日,各大证券传媒纷纷刊登这一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事立时引起社会轰动。这是中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首例按国务院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第47条的规定,向社会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