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原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当时的注册资金为150万元,其中国有股占60%,港资占20%。公司法人代表彭建东的与另一名股东分别??资15万元,各占10%的股权。1988年获准转为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到1989年3月,公司股权已经过6次转换,股东只剩下两个,一个是隶属于深圳市工业办公室的新业服装公司,占5%股权,另一个是占95%股权的是香港润涛公司。润涛公司是彭建东的舅舅控制的公司。彭建东怎么通过6次转换股东的游戏,把其他的股东一个个转出去的,我们很难搞清楚。此时彭建东又摇身一变,成了香港润涛公司的董事长。刚出监狱就能成董事长,其身份转变之快真有点“鹿道做马,凤唤做鸡”。5个月后,新业公司也退出了原野,原野实质已成为香港润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1990年向社会发行股票时,这家公司正式更名为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性质完全是香港的公司,怎么能在内地上市?彭建东就有这个本事,甚至在招股说明书中,你还找不到作为原野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彭建东的名字。彭建东的造假行为,恐怕在中国证券史上是空前绝后的。这也说明,在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出现过令人难以想象的漏洞。
说彭建东没替原野赚钱,不是事实。彭建东控制原野后,原野公司迅速壮大,创办不到两年,1989年利润达到了28.7万美元。30岁出头的彭建东为此拥有了自己的投资财团,并控制了原野50.7%的股权,在他眼里原野只不过是自己过上豪华生活的一棵摇钱树。成功后的彭建东1989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市郊的富人区有了自己价值200万美元的别墅。住在这幢可以看清悉尼港全貌和悉尼歌剧院的别墅中的彭建东与28岁的妻子,拥有豪华车队,享受着奢侈的生活,真正成了深圳的暴发户。同年原野公司通过名为PINPINEPTY的公司在澳大利亚买了一个价值170万美元的牧场,然而不知什么原因,这家牧场到1990年底给原野公司带来的却是396735美元的损失。
1990年2月原野发行股票。成为股份公司以后,其业务从纺织扩大到贸易和房产,公司的确赢利丰厚,当年获利640万美元,净资产增加了138%,到1991年达到5.52亿。到1991年12月31日,原野1991年入账的税后利润达4550万元,比1990年又增长了36.7%,资产报酬率达8.2%。股价为之也一度翻番,1990年5月21~28日,一周内从14元蹿至28元。
然而彭建东根本不愿意把原野的利润回报给股东,他想的是如何把这些利润据为己有。股东们没拿到一分红利,而加入了澳大利亚籍的原野当家人却用560万美元在香港买了一幢豪华的海滨别墅,这幢位于沿岛路35号带日本式花园的建筑,紧靠香港乡村俱乐部,使他和山坡上面住着的香港富豪李嘉诚成了“邻居”。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彭建东当然也不能缺少劳斯莱斯豪华轿车和大群的仆人。
那么彭建东是如何顺当地动用原野的钱满足自己的私欲的呢?1990年原野发行股票,总股本为9000万股,每股1元,其中4560万股,即占总股本的50.7%的股份已由香港润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而彭建东既是原野的董事长,又是香港润涛公司的董事长,他拥有润涛公司90%以上的股权,无疑这两家公司就成了彭建东的私人公司。原本国有企业新业公司拥有原野90万元的股权,占总股本的1.4%,但到了1989年8月,新业公司以190万元的价格把这些股权卖给了原野时装公司(原野子公司)。这样,原野在1990年3月发行股票时,国有企业在原野公司中已不占有任何股权。按理说,让这样一家公司在中国新兴的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并上市,是不妥当的,然而事情却发生了,或者说被彭建东办到了。于是彭建东自然能把原野的利润挪用、截留到香港的润涛公司,供其私人开销。原野公司实质上成了彭建东在香港的润涛公司伸向内地的一只吸盘,开始抽取社会股东的投资回报。所以原野的社会股东想等原野分红,那是痴心妄想。
股票上市后,彭建东对原野公司的经营已经没有兴趣,或许他意识到社会股东拿不到投资回报,事情总有败露的一天,所以加紧使原野的资金外流。当时原野公司花巨资从意大利进口了120台纺织机,这批先进设备被放在厂房外,任凭风吹雨淋,无人过问。1990年原野的利润实际上大部分来自于股票交易。1990年5月21~28日,原野股票一周内从14元飙升至28元,这种突然的狂飙是不是和原野的利润有关,只有彭建东知道。而1991年,原野的利润大都来自不动产交易。
纸包不住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有关机构在原野上市后不久就觉察到这家上市公司存在问题,1990年底对其账目进行了突击审计,发现了原野公司管理混乱、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为了查清问题,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阻止了原野公司的分红和增发新股的各种企图。润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士把这种调查视为官方“骚扰”,胡诌什么国有企业想成为原野股东。直到1992年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冻结原野账户,并对原野公司两名财务当事人,原野副总经理方小文和副总会计师萧继杰,依法监视居住,原野公司依然强词夺理地表示不服。1992年4月18日,原野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及深圳市工商局,称其对原野公司强制清查的做法,及4月7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处理原野公司的公告,侵犯了原野公司的合法权益,使企业的声誉、经济利益蒙受巨大损失。
但事实岂容颠倒,龙蛇焉能不辨。1992年10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被告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及市工商局,而是原野公司,因为200万元人民币和300万美元贷款逾期。1992年10月12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这次是农业银行宝安分行诉原野公司和润涛公司500万美元逾期贷款及抵押不实。在法律面前,原野阻挠调查的“防线”彻底崩溃了。
清洗“原野”上的碧血
截至1993年2月28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清查结果表明,原野公司的总资产为50877万元,负债总额却高达49326万元。从1990年上市到1993年2月28日,累计亏损8350万元,净资产只剩下1541万元,按总股本9000万股计算,每股净资产只有0.17元。赢利的原野不仅利润被吸走,而且还到处贷款,贷来的钱也被吸走了,真正成了一只彭建东吸“金”的吸盘。显然,清查和冻结账户的举措再晚一点,原野公司将资不抵债。
面对审计结果,深圳市政府立即决定对原野公司进行重整,从市有关部门抽调14名人员组成重整小组,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张宏志任重整小组组长,于1993年3月19日进驻原野公司,全面展开对原野股权、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债权债务清理和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等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行长王喜义为此表示:“我们要能通过这件事向世界表明,我们在保护广大股民方面是严肃的。”
经过重整小组的努力,原野问题终于水落石出,并得以解决。从股权方面而言,1988年5月18日,原野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香港润涛公司增加对原野公司投入人民币270万元,由于未经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登记注册,应视为不合法。这笔不合法的资本,于1988年10月8日参加资产评估后,溢价分配而得的净额714万元,自然也属不合法,应予退回。退回的方式经过协商,由日后参加原野公司生产经营的深圳市城建开发(集团)公司,按每股3元的价格折合238万股转为城建公司持有的国有股。在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清查财务的复核下,以198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即在原野成为上市公司前,其资产评估中虚拟了资产2300万元,这当然应还原。至于香港润涛公司抽调和截留原野公司大量巨额资金,其中大部分是外汇资金,从而造成原野公司巨大损失,这一方面触犯了国家的外汇管理条例,另一方面也构成了彭建东的犯罪事实。
1993年5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重整小组清查的基础上,对历时一年的“原野公司案”作出终审判决:(1)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2)确认深圳市有关方面与原野公司、润涛公司之间的抵押贷款合同有效;(3)原野公司应偿还有关银行的到期本息及逾期罚款等。
至此,“原野案”已尘埃落定,当初满怀希望的原野股民唯一可以安慰的是:在重整小组的努力下,原野属下的时装公司恢复生产,其牛仔裤产量恢复到历史较高水平,原野属下的福华公司也开始进入正常经营。1993年9月5日,在重整小组的主持下,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大会投票表决通过了“3送1”和“1扩1”的送扩股议案,原野复牌交易的议案,选举新董事长、监事长的议案,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决定将原野更名为“世纪星源”。
法网恢恢,罪责难逃。原野公司的董事长彭建东,这时虽然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但还是于1993年11月6日,在香港以“利用职权盗取巨额资产非法转移境外”的罪名被司法机关拘捕,押解回内地等待审判。对彭建东的判决一直拖延至1995年9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司资金罪和侵占罪,判处这个“澳大利亚人”有期徒刑16年,不过难平原野股民旧仇新怨的是,在这条判决后附加了一条:驱逐出境。“亏心事尽意为,不义财尽力掊”的彭建东并没有坐牢,或许吸饱股民血的他,此时已不是因投机倒把而进班房???“兔羔儿”了。
至此“原野事件”也算宣告结束。1994年1月3日,“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复牌交易,简称“深星源A”。
对于当时只有6只股票的深圳新兴股市来说,出了“原野事件”是非常不幸的,其警示作用不容置疑。在中国股市形成时期,出一些问题不可避免,原野的社会股东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这个代价应该给股市的管理者敲响警钟。为什么像原野这样没有国家股的公司能够上市?如何严格审批股份制企业的上市?又如何去监管已上市的公司?虽然当时股票是最紧俏的商品,但社会股东并不是“摇钱树”,上市公司也不是抽取社会游资的吸盘,更不是大股东可以满足个人私欲的“取款机”。股份制企业、上市的公众公司到底应该是怎样的,这是当时摆在所有改革者、管理者和股民面前的严肃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