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躯了此何遗恨,建虏猖獗赤县殷;
梅岭丘藏忠靖魄,扬州城颂尚书魂。
注1:本诗所用韵书是《中华新韵》。
注2:史道邻公,就是史可法,字宪之,又字道临,大明南京兵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他成功指挥了徐州保卫战;在抗击伪清侵略者的扬州保卫战中殉国,尸骨无存。后人将其和大汉奸洪承畴对比,祭之曰“史笔传芳,未能平虏终可法;洪恩浩荡,不思报国反成仇”。
书于中历4714年10月28日
西历2016.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