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那小子接了剑龙任务?”
在潘同学离开狩猎行会没多久,淳于杰就得到了这个消息,他把潘大方视为情敌,又无力阻止昨夜之事,就想着今天去宰了他。
可是没有想到这小子提早离开了,反而扑了个空,他在城主府也是有消息来源的,知道昨晚并没有发生奉献仪式,心中大喜并不代表着会放过情敌。
就凭那小子昨晚的嚣张,就该死了!
淳于家族是灰烬城邦的第二大家族,幕后把持着狩猎行会,因为一个顶级任务刚刚被人接走,这个消息很快就上报到了家族这儿。
淳于杰听到消息嘿嘿笑了起来:“倒省得老子动手了,三个月吗?”
潘大方不知道有这个插曲,在街头乱走,没必要急着去完成任务,现在要解决肚子问题,让他沮丧的是,那十块重石很可能扔了水漂,发家的本钱没了。
都是狩猎行会姑娘的奶子太大,被晃花了眼!
潘大方把问题的根源归罪在人家姑娘奶大能容上,这才好受了点,然后抬头发现自己走到了一个集市。
灰烬城邦色调偏暗,只有这里最有生活气息,能生活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不容易,由此可见那个开辟出此处的乌氏祖先乌恰确实有过人之处。
安全后,人们想的最多的是食物,从集市的状况来看,食物还算充足但远不能说是丰富,主食多以耐旱多产的玉米土豆为主,蔬菜也多是球茎蔬菜,肉类不算少但价格都很高。
这儿没有多少植被发展蓄牧业,肉类供应多来自狩猎,外面的环境恶劣所以价格不会便宜。
狩猎行业对于武者带回来的收获也会收购,但多是兽皮兽骨之类的材料,肉类因为保存问题,收购价格比起市面上便宜很多,而武者卖肉比较掉价,就演生出许多中间小贩。
也有特例,潘大方就意外的发现了熟人,一个精壮的大汉站在人群里高声叫卖,高大个子十分醒目,但因为长得过于凶狠顾客不多。
所以干哪一行的就是哪一行,大汉叫了半天没有卖出去多少,有些气闷,拿起大块的生肉往嘴里塞,难道这是卖不掉就吃掉的节奏?
潘大方走了上去,很不客气取了一块肉往嘴里送,这年头吃生肉不是什么稀奇事,没有什么污染而且有补血气的功效。
大汉瞪大眼睛忘了阻止,等这家伙吃了一块又拿起一块,这才醒悟过来大吼一声:“你居然敢吃老子的肉!”
“为什么不能,老子也有一份功劳,没想到霸王龙的肉吃起来挺脆的。”
“没见过比你脸皮厚的,不是我们你早就进霸王龙肚子里了。”
潘大方反驳道:“如果不是老子,你们能赚一百块重石赏金?”
大汉练嘴皮子根本不是对手,摸着脑袋想想:“好像真是那么回事,对了,你怎么没死?”
他正是昨晚遇上的古益团队的一员,潘大方对他印象深刻,围剿巨兽的时候,就是他抓住了巨兽的尾巴,这是一个拥有力量兽能的。
潘大方不爽的看着他:“我为什么要死?”
“你不是成了城邦公主的小男人吗?听说大人物脾气都不好,没侍候满意一刀就宰了。”
乌曼雪确实挺难侍候的,主要是对钱看的太重,这点随我,潘大方翻着白眼,又听这家伙鬼头鬼脑的说:“昨晚和公主在一起滋味怎么样?”
靠,这是典型的哪壶不开提哪壶,老子小手都没有摸到:“这个问题我有权拒绝回答。”
“别这么小气,说来听听,公主长的怎么样?”
潘大方不理他,看看摊上的肉,昨晚抓自己回来的时候,因为走的匆忙,他们无法把整个霸王龙带回来,但也带回了兽皮利爪还有最肥美的肉,看来这个就是了,问道:“你们转行了?这些肉不干脆卖给二道贩子?”
提起这个大汉一脸不爽:“古老大让卖的,团队最近钱紧。”
“刚从老子身上赚了一百重石,有脸说这话?”
大汉和他话不投机,不高兴的说:“和你没话说,别挡着老子的客人。”
潘大方觉得这里面名堂,更不愿意走了:“到底怎么回事说来听听,你不想知道乌曼雪长什么样了?”这家伙转眼就把乌曼雪卖了,想想身上背的那笔巨债,做这事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想啊。”大汉立马上当,“其实也没啥,我们马上要开始下一个行动,必须买好的装备。”
潘大方眼睛发亮,他们如此下血本看来这次行动很有赚头,凑近乎说:“算我一个吧,怎么一脸不情愿的样子?老子都没有计较抓了我。”
大汉有些拿不准:“你不是成了废人吗?小心服侍公主有吃有喝的,和我们混个什么劲?”
“就凭这张帅脸,公主一见钟情,疼都来不及怎么舍得让我成为废人?如果不让加入,小心我在公主那里说小话。”
这话漏洞百出,可是大汉明显脑袋比较不够用,看他换了一身高档打扮,真有点公主红人的样子,迟疑道:“好像我们正缺人呢,可是招人的事古老大说了算啊。”
“好了,好了,带我去见老大。”
大汉卖肉早就不耐烦了,把余下的肉卷把扛在肩上,带他来到一间酒吧。
这里的酒吧少有高档的,武者们都是刀头舔血,只要有酒肉有女人就不会计较。
这个时候酒吧里没有什么人,一夜狂欢醉宿的还没有醒来,只有古益坐在大厅里,看到被领进来的潘大方也有些惊奇:“怎么,你没有成为废人?”
成为武者后身上的气势和普通人有着差别,古益是个有心人。
潘大方拍拍大汉的肩膀:“发现没有?为什么他能做老大,你只有当小弟的命。”
大汉懵懂的摇摇头:“做老大有什么好,费脑子!”
潘大方和他没法交流了,走到桌子边坐下,直勾勾的望着:“听说你们有新的行动,算我一份。”
古益笑了笑:“先说说你是怎么回事?”
潘大方叹了口气:“人家公主眼光高看不上我。”
大汉听了一拍桌子:“原来是这么回事,还和老子说什么一见钟情,听着就玄乎!”说着心理平衡的咧嘴大笑。
古老大静静的看着他:“又不是真的夫妻,有什么看不看得上的?”
潘大方一摊手:“这事儿没法解释了,说了你也不信。”如果说乌曼雪不愿意以这种方式获得双向兽能未必有人相信,又说,“反正你愿意不愿意我加入吧。”
古老大笑了:“我们算是仇人吧,你放心加入?”
“有什么不放心的,你不是说过,交情归交情重石归重石吗?我们只是暂时合作而已。”
古益大笑起来:“第一次见到就觉得你有些特别,能够逃过昨晚一劫更让人刮目相看,为什么不能合作?不过加入后就要听我的。”
潘大方大喜正要表忠心,他一盆水泼过来:“不想知道这次是什么行动吗?”
“想啊,是什么大行动?”
古老大喝了一口清水:“对付丧尸!”
潘大方一下呆住,这个世界总共有三股强大物种,巨兽、丧尸、人类,人类排在最后,至于巨兽和丧尸谁弱谁强真不好说,因为经过几百年进化,丧尸和以前大不一样,发展成一个全新的物种!
不但会繁殖进化,还组成了大小的部落集体行动,每个部落如同一台精密的杀人机器,流传很广的一句话是:现在的丧尸更像过去的人类!
这句话如此心酸无奈,也说出了部分事实!
反正对于大部分人类来说,宁愿面对巨兽也不愿面对丧尸,巨兽大多数是单独行动,就是有些集体性的也无法像丧尸那样组织严密,让人未战先惧。
幸好丧尸有一个特点,喜欢呆在过去人类留下的城市遗址当中,也进化到并不主要依赖人类为食,所以人类才没有被赶尽杀绝,能够在边远恶劣的山地区域生存下来。
如果这些恶心的家伙始终以人类为食,迟早有吃光的一天,那么丧尸也同样无法存在了,所以这是进化的某种平衡。
至于为什么喜欢集中在城市遗址里,有一种说法是因为它们原来就是人类演化的分支,某种残留的人类烙印在发挥作用。
光是这一点,说丧尸更像过去的人类就有一定道理!尽管到了现在丧尸已经是一个全新的物种了。
但是人类还被迫要和丧尸打交道,原因在于物资!
过去人类城市遗址根本就是废墟,经过数百年后已经没有什么物资留下,除了少数几样,其中就有钢铁。
经过这么多年,大量的水泥建筑无法保存下来,但是建筑中的钢筋好歹还在,虽然已经锈蚀得不成样子。
可是现在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大规模开采矿石提炼钢铁,而钢铁又是不可或缺的,比如各种冷兵器还有农具,所以从城市里采集这些再加以重新熔炼,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一环。
要进入城市遗址中与丧尸部落做战,危险系数还要高于狩猎,所以演生出了另外一个冒险者行会,比起狩猎者,冒险者们才叫真正的玩命之徒!
潘大方想到这儿,喃喃自语道:“你们胃口真好,什么活儿都敢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