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平安大街响起了警报声,原来是坐落在这条大街的富丽酒店707房间燃起了熊熊大火。等消防队员赶到现场扑灭大火后,住在这间房里的冯梅已经被烧死了。法医对死者进行尸检,却发现冯梅是中毒死亡的,死亡时间大约在火灾发生前一小时。看来是有人谋杀了她,然后再纵火,伪装成意外失火。
刑警队队长林苍立刻来到冯梅的家,向她丈夫沈保新了解情况。沈保新说:“昨晚我们大吵了一架,她便冲出了家门。我也是才知道她住的酒店发生火灾的消息。”林苍说:“你妻子不是被火烧死的,而是有人对她下毒,然后再制造火灾的假象。”
沈保新惊讶地看着林苍,说:“简直太恐怖了!难道你们怀疑我吗?其实我也是受害人,我还收到一封恐吓信。”说完他便从书桌上拿起一封信递给队长,信的内容是:“我知道你是杀人凶手,如果你不想我说出真相,就准备十万块钱,于明天中午12点在城市广场见面。如果你报警的话,后果自负。”
林苍看完了信,问:“火灾发生时你在干什么?有证人吗?”
“我从昨天下午就一直在家,没有出门。”沈保新说。
林苍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4点了,看来问不出什么线索,明天再继续调查吧。突然,林苍大声说道:“你别装了,你就是杀人和纵火的凶手,跟我回公安局吧。”
沈保新说:“你没证据,凭什么说我是凶手?”
“这封信就是最好的证据。从案发到现在不过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你怎么可能就收到恐吓信呢?况且深更半夜,哪会有邮递员给你送信呢?看来恐吓信是你自己事先准备好的。”林苍说。
听了林苍的话,沈保新哑口无言,不再狡辩了。
沈保新想用一封恐吓信转移林苍的注意力,结果恰恰是这封恐吓信暴露了他犯罪的事实。看来犯了错误,再怎么费尽心思去掩盖也是毫无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