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该死的,我不是告诉过你别来打扰我的工作吗?”
丁格大声的抱怨着,作为一个眼里只有技术和工作的技术狂,丁格的情商实在堪忧。当他觉得不爽的时候他才不会管你是谁,说不给面子就不给面子。马龙又找到了一条这家伙被王室当做礼物送人的理由——你让领导下不来台,领导就让你不好过。
事实上,以丁格的性格在官僚作风严重到爆表的王宫里还能有命活到这一把年纪,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你一个人做太慢,等下维鲁斯会把岛上的工人都送过来,该怎么做你自己安排。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它。”
拉夫戴南说一个月后再来暴风城,但他说的话能代表李奥瑞克?
对崔斯特瑞姆那位已经疯了的王国之主马龙不会用常理来衡量,指不定那家伙一个不爽就动手了呢,准备工作越早完成越好。
“你要给我增加助手?哈哈,这感情好。”丁格变脸的速度堪称一绝,听到马龙要派人来增加他的工作效率,丁格瞬间由不耐烦转为了兴奋,“如果人手充足最多十天我就能完成它。哈哈哈,一个完美的杰作就要在我手上诞生了!”
丁格癫狂的模样在马龙看来很滑稽,在安达利尔眼里却很可怕。安萝莉往马龙怀抱里缩了缩,似乎这样才能找到足够的安全感。
完美吗?
的确。
纳克萨玛斯在丁格眼中就是一超乎想象的伟大造物,为了让它没有瑕疵丁格拿出了百分之两百的精力来,有关于纳克萨玛斯的任何细节都是想了又想,看了又看,直到找不出分毫问题为止。要不是这般以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去建造纳克萨玛斯,这座空中之城早就完工了,哪还需要拖到马龙亲自来督造。
当然,付出了就会有回报,努力了就会有成果。丁格如此精益求精,造出来的纳克萨玛斯比原图上的无论功能,面积,还是防护能力都强上不止一筹。说它是完美的造物,以庇护所世界当前的标准来衡量一点也不夸张。
一座光是生活区就足以容纳百万人的空中之城,维鲁斯和沃里克别说见过,连想都没敢想过。这两位骑士侍从都是如此,更别说那些工人。是以建造纳克萨玛斯的时候众人只是在心里奇怪,为什么自家的领主要在泰达希尔建一座那么大的城,要是放在大陆上的话耗费的资源完全可以把暴风城扩个七八倍。
不是没人对此质疑过,不过一想到这是在挑战领主的权威,所有人都很自觉的把这样的念头给掐灭在萌芽中。岛上的人族工人的身份都是奴隶,尽管马龙对他们很不错,并没有歧视他们,也没有虐待他们,但以前的经历告诉这些人,奴隶终归是奴隶,领主始终是领主,不能忘了自己的身份。能遇上马龙这样一位善待他们的领主已经是自己祖上积德了,不努力工作反而去质疑领主的决定,惹恼了领主大人让自己重新回到以前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岂不是自讨苦吃?
就在众人的不解和疑惑中,十天的时间一晃而过。
丁格说是最多十天,真正做起事来的时候预估永远只是预估,实际操作时往往会遇上许多预料之外的麻烦。这些麻烦会拖延你的时间,让你的工期变得缓慢,要不是丁格不眠不休的疯狂工作,十天内根本无法完成。
当纳克萨玛斯的最后一块条石落地,当攥刻完最后一个魔法阵,丁格来不及为自己口中的完美造物欢呼,双眼一番,身子向后一倒,直挺挺的就晕了过去。他一晕不要紧,可把马龙给吓了一跳。
领地里就这么一个大工匠,要是丁格挂了他从哪找人去?
好在最终证明这只是有惊无险,丁格昏过去只因为太累了,马龙这才松了口气。
“大人,城市已经按照您的要求完工了,您还有什么吩咐?”
维鲁斯凑了上来,在他想来马龙建的这座城用处并不大。泰达希尔明显是永恒之树的地盘,那些暗夜精灵用不了几年就会把这里给塞满,于此处建城委实没有必要,暴风城只需要掌握岛上的三座码头就行。
领主大人在这里建城预留后路的想法是好的,但花费这么大的手笔实在没有必要,如果把这座城建在回音群岛效果会更好。
维鲁斯如此想着。
马龙看着纳克萨玛斯,双眼放出的光芒炙热得让人无法直视,在他身边的安达利尔害怕的退了小半步。不是安萝莉胆子太小,实在是此时的马龙太过失态。
“维鲁斯啊,下面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睁大你的双眼好好看着,你眼前即将发生的一幕会载入史册,它将被吟游诗人们一遍又一遍的吟唱,将让后人为之向往,为之惊叹。”马龙高举着双手,他已经迫不及待了,“独一无二的空中之城,向世人显露你的真面目吧。飞翔吧,我的空中之城纳克萨玛斯。”
马龙高喊着将纳克萨玛斯的设计图抛向刚刚兴建完毕的城市,他的狂热让维鲁斯产生了错觉,错以为马龙不知怎么的就疯了。
纳克萨玛斯应该是领主大人为这座城市取的名字,只是为什么叫空中之城呢?对了,我似乎听到领主大人说让它飞……呃,飞?
没错,就是飞!
维鲁斯确定而且肯定,以他的耳力在这么近的距离绝对没有听错的可能。
但是,一座城市会飞?
不是领主大人疯了,就是我疯了。
很明显,我是没有疯,所以疯的一定是领主大人。
短短的一瞬间,维鲁斯脑中就冒出了好些念头来,还没等他为马龙疯了的事而焦虑,眼前发生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呆到行动和思维完全空白的地步。
大地在轻微的震颤,这不是地震,而是城市在动。
是的,一座城市它在动,随着大地的震颤这座城市越来越高——不,不是城市在长高,而是它飞起来了。
“飞,飞,飞……”
维鲁斯惊得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马龙没有疯,他也没有疯,那座城市,那座被马龙取名为纳克萨玛斯的城市,它真的飞起来了。
领主大人说得没错,这一幕必将载入史册,被诗人吟唱,被后人惊叹。
“神迹!”
“神迹啊!”
不知何时岛上的人都跪倒在地,眼前这一幕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如此伟大的造物,如此宏伟的力量,让人发自内心的震颤,膜拜。工人们如此,维鲁斯如此,安达利尔如此,唯有马龙例外。
浮空中的纳克萨玛斯射出一道光柱,正正罩在马龙身上,一股神秘的力量牵引着他飞向纳克萨玛斯。
“看,是领主大人!”
“是领主大人缔造的神迹!”
前一刻还在高呼神迹的人群看到了光柱中的马龙,众人这才省起纳克萨玛斯的兴建是马龙的命令,也就是说神迹的缔造者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马龙领主。在这一刻,众人膜拜的对象由纳克萨玛斯换成了马龙,他们如同最虔诚的信徒,以最诚挚的心念诵着马龙的名字。在这一刻,哪怕马龙让他们去死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抹脖子自杀。
一个人的狂热信仰不可怕,数万人的狂人信仰汇聚起来那就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即使是修道院也没有如此多的狂信徒。就在岛上数万人虔诚的膜拜中,某种无形无质却又浩瀚庞大的力量涌入了马龙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