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好久,终于到了超市。明哲家住的还真是够远的,开车将近半个多小时了吧。明哲把别车停好后,我就与他走进了超市。刚刚走进去我还以为我走错了呢,因为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我都已经做好被人围攻的准备了,却没有人?天呐……这老板谁啊,今天是不是亏死了?
“喂,明先生你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一个人都没有?”我打量着四周,完全都没有想到其实这一切都是某人安排好了的。
“没有什么奇怪,走吧挑选食材。”
明哲走在我的前面,我推了一个购物车跟了上去,我到了蔬菜区看了看周围的蔬菜,说实话真的不怎么新鲜,有些叶子都发黄了,瞬间我竟没有想买的欲望。明哲看我苦眉皱脸的样子,变上前询问:“怎么了?”
“你看这些菜都不怎么新鲜,营养价值肯定不好。”我正愁着想今天该做什么菜,这些菜肯定不会买了,那么我该做什么呢?明哲天天跑剧组肯定都吃的是荤的,应该吃点儿素的。要是能卖刚刚采出来的蔬菜,那就更好了,最好还是自家种的。对啊……“明先生不如我们换个地方买吧。”
明哲看了一眼菜的确不是很新鲜,毕竟也放了很久了,只是他明哲什么时候来闲逛了怎么久过?:“还要去哪里?”
“跟我来就好咯”我去选了营养价值比较高的牛奶,买了些鸡蛋,一些小零食都是生活的必须品。我走到吧台正要付钱,明哲就抢先了一步掏出了信用卡丢给了服务员,服务员看到是大明星明哲不出乎意料的犯起了花痴,两眼放光竟忘记了刷卡,手里玩弄着信用卡,呆呆痴痴的看着他。
我知道明哲很抢眼,可我也是个美女啊,怎么不看看我?不过我现在不想去追究这些,我该赶着去买菜呢,便非常不忍心的打扰服务员犯花痴的时间:“对不起,我们赶时间你能快点儿么?”
“啊?……喔”服务员反应过来忙手脚的刷卡,并让明哲签字。待一切都弄好后,明哲拎着一包东西和我走到了车的旁边,我伸手问明哲:“钥匙给我。”
“怎么你要过一把开名车的瘾?”明哲饶有趣味的看着我。
“我如果不开车,我怕我要去的地方你找不到,我还得指路多麻烦?”我笑着回答,像明哲这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肯定不晓得我要去的地方在哪里,一般有钱人从来就不会在意过……
明哲应该觉得我说得有些道理,点点头,把钥匙丢给了我:“说的对,一般没能力的人指挥都是不好的。”
我朝他翻个白眼,他今天是怎么了?说话咋就那么毒呢?善哉善哉啊!虽然我对明哲这句话非常不满意,但并没有计较。我和他上车发动车子,到达我想要去的目的地……菜市场。
我正想叫明哲同我一起下去,可转眼想了外面的人很多,多半都是工人的家庭,都在这儿买菜,便宜又新鲜。这些人的文化水平也不怎么高,要是看到明哲走下去,他们估计会堵住出进的路,再一个要是让媒体知道明哲这种地方,先不提杂志社的下月的销量。现在我还是明哲的助理,如果让他的事情传了出去,并对他的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那么做公关危机的,我应该是第一个吧我才不要呢:“明先生,你在车里等着我下去买”
明哲黑着一张脸看着外面,外面四处都是白色垃圾,塑料袋,泡沫饭盒四处乱飞,环境那真是又脏又乱。买菜买鱼的地方都不干净,车子一来过就有一阵的灰尘飞舞,丝毫不犹豫的覆盖在菜的上面。
“你确定在这种地方的菜可以吃?”明哲一脸的嫌弃,他这一辈子都没有来过这种地方,真是有脏又乱。
我知道明哲是个公子,所以我现在不打算说的太多:“能吃,你等下我先去买”
我无视明哲那黑的发臭的脸走下去,这里的环境虽然不好,但这里的菜都是人们自家种的,没有添加任何的添加剂,纯天然。所以有些商贩家的菜都没有一般超市中的大。买菜的商贩大多数都是老头老太,儿女长大了有些顾及不到他们,所以她们干脆出来卖菜,每天从家里少量采菜拿出来卖。新鲜程度也可以保障。
其实在我心中认为,没有那些黑心的商家也就不会有发那么多的病症。做生意应该诚信为本,这种纯大自然的应该要提倡。可惜啊,世界上的黑心商家就是那么多,比如……明哲。
我随便买了几样绿色蔬菜就回到车里,把蔬菜放在了车的后面座位,准备出发回别墅才突地想起,我都找不到路怎么回别墅?
明哲也是一脸无语的看着我,这个蠢女人真的……
“明先生,我们换一下座位吧。我找不到路。”我摸了摸披散的长发,尴尬的笑了笑。
明哲没有说什么就想下车,我来不及叫住他就想都没想就扑了过去,抓住他的手“别下车,你这样下车很容易引来麻烦的,做为公众人物得随时注意啊。”
明哲没有在下车的动作我心里松了一口气,这时我才注意到,我跟明哲之间的距离是有多近,我几乎是整个身体都在他的大腿上,由于前面的位置空间有限,我和他之间的间距,不,可以说不存在间距。我整个身体都是紧挨着他的,我能听到他那健壮有力的心跳,身上散发的迷人的男士气息。我的脸红了大半,心跳加速,米妮娜你在干嘛呀?
我连忙起身:“对不起,我只是想阻止你下车。要不这样吧,我到后座去你跨过来,到主驾驶的位置。”我说着就想下车到后面的座位上去,明哲的手拉住了我,淡淡的说:“你垮到这边来,我再跨过去,我没有让人坐后面的习惯。”
我惊愕的看着他,我这样跨过去真的好吗?刚刚的事情还不够尴尬?我连忙摇头。明哲很讨厌这种他要让做的事情而你却在拖拖拉拉,脸都冷了一大半。
我心中有些不舒服,不过念在他救我的份上,我也只好顺从他的意思,要是按照我刚刚见他的那种情况,我估计直接甩手走人。万恶的强势资本家。
“你坐过来一点,我等下到里面那一点儿位置上去”我把腿伸了过去找到了落脚点,就用力将整个身体都撑了过去,顺利的卡在了门和明哲中间。因为并不是第一次跟明哲这么近距离的接触,所以我没有之前的那种紧张,但是我的脸还是好热。
明哲淡定,简单,利落的动作也顺利的垮了过去。
到了别墅的时候已经下午五点了,买个菜花费了好几个小时的时间。明哲一进别墅就去了楼上的一个房间,由于我刚刚来到这里我不知道那间房是拿来干嘛的。我没有管就去了厨房弄菜,洗菜。
我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不像那些富家子弟那么高贵,我只会做那么几道小菜。从我失忆以后我忘掉了前面生活那十几年的生活过程。我会做的东西却都没有忘记。
我随便炒了几道我拿手的菜,我念及他头上有伤所以调味料都放得很少。结果在后面的时候被他嫌弃的很惨。
我叫了明哲下楼吃饭,不知道是因为我们今天呆在一起的时间太多了还是怎样,吃饭时一句话都没说。
我也很无所谓,吃完饭之后我把碗给洗好就上楼洗澡睡觉了。
整整一天东奔西跑的,的确把我累了个够呛。
……
明哲点了根香烟站在阳台上扶着围栏,迎着风目光向远处望去。
他什么都没有做就只是一个劲的抽着香烟,烟雾缭绕在他的脸上,他微微的眯了眯眼。
静默了一会儿,他转身去了另外一个房间,房间布置的很漂亮,不管是在墙上还是在一个大大的书架里都有一个漂亮女生的照片。
明哲随手从书架上拿出一张照片,他爱惜并痛意的摸了摸,呆滞又压抑。
问世间如何为错?又如何为不得以而为之?他爱晨曦,但他却把她弄丢了。他也要为儿时的一诺而去执行他的义务,最后的最后,他只是想要跟晨曦相像的女孩度过无忧的一个月。
明哲:
晨曦,你肯定有过怨我,可是我却不能去安慰和解释,我找遍了大江南北却还是没能找到你。我爱你,却不能在一起,这就是命。就这样吧,我们各散天涯。
……
第二天一早,我因为常常要早点起床上班,所以我早早的就爬了起来去厨房里做了几个荷包蛋,再把冰箱里的牛奶拿了出来倒了两杯,正准备去敲明哲的门,叫他出来吃早餐,明哲这个曹操就出来了,正好,懒得我跑上去叫他,费劲。
“早上好,吃早餐吧。”我坐到位置上,对他说。
明哲坐在我的对面,一样的帅气。脸上看起来沧桑了很多,昨天晚上没睡好?还是头上的伤导致的?呜……应该是想晨曦所导致的吧!唉……真是。痴情到如此,夫复何求啊。
“明先生,你的伤看起来也快好了,你什么时候打算动工呢?”
“我并不打算拍再三生三世,这个位置让给其他人去吧”
what?不打算拍了?大牌都这么任性?要是这件事传了出去那岂不是要被骂死了?刚刚才说他痴情来着,也还挺羡慕晨曦来着,这下明哲打算弃江山和美人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