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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诗人的花园 (1)

那些逝去的阅读时光

文 / 张牧笛

书,生命的调色板

如果《婴儿画报》可以算作是书的话,那么,我的阅读起始年龄就是1岁。

耳濡目染,还是天性有缘?从小,我对书有一种超乎寻常的热爱。不仅喜欢看,还很懂得珍惜,从不撕页、折角或在书中信手涂鸦。偶尔从别人那里借来一本,更是加上几倍的小心,总要包上书皮洗干净手再去翻,唯恐弄脏弄皱弄散了它。

不到五岁我开始读字书。没有谁特意教过我识字,爸爸妈妈至今不明白我是如何“自学成才”的,我自己也不明白。幼儿阶段,我最喜欢的事就是读书——读儿歌,读童话,读寓言。也许天性使然,我读书比较有定性,不容易受外界影响。上学前,我读了很多童话合集、故事合集以及连环画,大量的阅读,丰富了我幼小的心灵世界,也让我隐约意识到,人类想象的天空是多么宽阔和自由。

对我来说,11岁是个值得纪念的年龄。之前,虽然我读了很多儿童小说和长篇童话,但我的作文并不出色。说来有点儿不可思议,是一本《作文描写词典》激发了我的写作热情。当时只是信手一翻,就被震撼了。我看到的不仅仅是美丽的词语和词汇,更多的是世界本来的面目。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精神深处,原来也有一座与大千世界相互对应并息息相关的家园,我只是还没有学会,如何把它准确生动地表达出来。

11岁起,我的阅读变得丰富起来。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第一本“大部头”——《飘》,接着,又读了《荆棘鸟》和《简?爱》。读得懂和读不懂的部分,都保留在我的记忆里,我想,这就是世界在一个孩子心目中形成的最初的印象。也是从11岁起,我开始写阅读笔记,《生命无悔——读〈老人与海〉》《与青鸟幸福飞翔——读〈青鸟〉》《永不停止的青春之歌——读〈青春之歌〉》《夷佶的天堂——读〈荆轲〉》……这些文字都被完好地保留着,它们记录着一个孩子对自然对世界对生命最初的理解、思考和感动。

还是11岁。我读了《汪国真诗集》之后,对诗歌突然萌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写的第一首诗歌——《人不长大该多好》,就是从这本诗集中扒出来的题目,这首诗后来被选入北京少儿社出版的《感动孩子的一百首童诗》。那时没有想到,几年之后,我能写邮件给汪国真老师,向他直接表达我对他的感谢和尊敬。

读书是一种兴趣

我一直向往传统的书斋生活。“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坐在素洁的窗下,读一本素净的书。身下是素朴的竹椅,窗外是随风轻摇的素枝。如果手中的书,又刚好符合自己的心境和精神气质,读书则是件多么赏心悦目的事啊。

每次走在大街上,我最抵挡不住的,就是书店的诱惑;而一旦走进去,十有八九会踽踽独步书间,指间满是油墨的香气。我的零用钱基本上都用来买书。我不喜欢读借来的书,它会让我有种紧迫仓促之感,读时便很少能从容踏实地摩挲思想,妙悟人生。当然,买书是很破费的,时常要牺牲掉其他一些美好的欲望。

家里的大部分空间都让给了书籍,就像梁实秋老先生所言:“古圣先贤,成群的名世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队来立在书架上面等候你来点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其实这个不断膨胀的空间是永远也不会被占满的,因为,被我阅读过的书在尘世间是懂得隐缩的——当其精华已经遁入并滋养于我的心灵。

我的读书无计划,也无规则。无论经典著作还是畅销书籍,我都能读得津津有味。正书也罢,闲书也罢,或动容,或垂泪,或慨叹,对我来说,感动就是感动,没有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之分。虽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但“唯有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打动人心的艺术往往是因为它的质朴而不是艳丽,如同世间最清澈的,永远是孩子的眼睛。

读书是我身心最为宁静的时候,常常物我两忘,与一本书相看两不厌以至通宵达旦的事间或有之。至于我在书中得到了怎样的震撼或者感动,却很少和别人说,仿佛这是我的一笔财富,珍贵得不愿拿出来与人共享。

因为有了兴趣,读书所给予我的,才不仅仅是一种缤纷的色彩,而是生活中铿锵作响的快乐的质地。每当柔和的灯光浸润四壁,一卷在握,那读书的感觉便一点点地美妙起来,像是品茶,精致而富于悠长的韵味。

想象不出,没有书相伴的日子,会是怎样的了无生趣。

书之味

我从没把读书当成是一件苦差事。书的馈赠,得于眼,而感于心。以至每次我从这个精神花园归来时,别人常常会惊异于我突然间的成长。

当然,并不是随便读点儿什么都能算是阅读。周国平曾经说过:“真正的阅读必须有灵魂的参与,它是一个人的灵魂在一个借文字符号构筑的精神世界里的精神行为。”所以,读书,总是要选择纯正的、有深度的、有品味的名家经典,才会陶情怡性,启迪心灵,开阔胸襟和视野,才会有益于一个人的社会价值和人生态度。读书,要力拒肤浅、庸俗、低级趣味和哗众取宠。阅读的质量,直接关乎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人文素质;阅读的风尚,更是关乎整个社会对文化价值的传承程度。

现在,我们的身边有着太多的被当成教材的书,也有着太多阅读教材的孩子。但我怀疑,一旦阅读被绑附了功利的行为,一旦好端端的人文读本被涂染了应试色彩,那么,“悦读”便成了“苦读”,极品也淡化为快餐。

有一句名言概括了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存在的遗忘。”小报杂志取代了经典名著;看电视上网取代了听海赏月;缆车取代了真正的攀爬;游乐设施的剌激取代了精神上的冒险和愉悦。于是,经典文献有了“绘画”本、“漫画”本、“简缩”本以及多媒体,“视书”“翻书”“听书”取代了传统意义上的“读书”,浅学辄止取代了精细和深入,消遣取代了思考。这样一个消解文字的时代,一个读图的时代,一个繁杂浮躁的时代,注定了踏踏实实求知做学问的人会越来越少。我们正在慢慢地离自然而去,离人文思想而去,离精神上的高度和要求而去。

我有个酷爱雨果的好朋友,曾经捧着一本《九三年》对我讲:“我真想去为雨果守墓!”多么天真的愿望,充满孩子气的真诚和敬重。我不由得想起自己小时候读《聊斋》,一定要搬个小板凳坐到阳光下读,因为,阳光下只有故事,没有鬼气。

我曾经从书架的最底层翻出几本八十年代出版的《安徒生童话》的小册子,薄薄的,淡绿色的封面,繁体字,插图非常古典,只是纸张都泛了黄,散着潮湿的味道。但不知为什么,比起簇新华美的精装本,这样的小册子更能给我的阅读带来一种奇妙的期待和激动。《小鬼和太太》《踩着面包走的女孩》《沙丘的故事》……我一本接一本地读,发现它们距离完整差得很远。有一天,爸爸从旧书摊淘回一本皱巴巴的《曾祖父》,同样淡绿色的封面,同样泛了黄,散着潮湿的味道,对我来说,却是意外的财富,甚至爱惜到了舍不得去读。那个晚上,我像守财奴一样开心。

从来不懂时间多么短暂

文 / 周晓燕

1

在纽约三个星期了。每当我走在路上,都会有一种不真实感。这是纽约吗,我来这里做什么?这是NYU(纽约大学)吗?大名鼎鼎的NYU,我怎么可能来这里?太假了。国内某位知名导演的女儿是我们专业的研究生,连她都在担心如果将来不能超过自己的父亲该如何站稳脚跟,那我们呢,我们该怎么办呢,老老实实改行?电影不是有钱就烧得起的,何况没钱呢。太假了。

这学期拍5个胶片短片,第一个1分钟,第五个5分钟,中间类推。一卷胶卷两分钟,头尾20秒是不能用的。最理想的状态是一个镜头拍两遍过。总共只发了8卷。不够自己买,买一卷30多美元,冲一卷30多美元。所以光是在胶片上就至少要花近千美元。所以制片人班就出来了。果然明白了为什么大家老说胶片是烧钱的东西……

nyfa的一个同学说他做个期末短片花了7000美元……结果呢还差强人意。

刚到这里时以为剪片子要用到苹果,在已经带了笔记本的情况下毫不犹豫买了个macbook pro,结果呢,全手工最古老的用铡刀剪。这个对比啊,心碎……为什么这么多坎坷呢?用这样配置的电脑玩三国杀聊QQ实在是浪费。

我们寝室三个人,表面看起来还不错,其实相处肯定是有隔阂。我不喜欢韩国人,不知道为什么,怪怪的。可能这种不喜欢是源自那天她说年糕是源自韩国的。

今天电影表演课,不得不说NYU真专业,连这样一节选修课都上得这么专业,什么机器都上来了,同学们居然把台词背得滚瓜烂熟,各种指导纠正练习。我全意会,可惜怎么都不能听明白他们究竟讲了什么。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难道就是这个感觉吗?太假了,好无助。

而我的同伴那个叫做诺亚的,似乎是没来上课,难道他把这节课退掉了么,那我怎么办……

刚开始我觉得没过年也没什么,又不是一定要过。觉得自己在外面没什么,纽约也蛮像上海的,觉得自己不会孤独,觉得自己会很快乐。但是,当我错过很多个同学会的时候,当我看到从前同学的日志讲述家乡如何好的时候,我就会想,我来干吗呢。我来干吗呢,我来学习呀,我学习是为了干吗呢?于是一大串相关未来的黑暗的悲剧开始了。可是我们不能这么悲观啊,生活还是很美好的。想想每星期可以去百老汇看戏,想想爱吃什么就能吃什么,想想一个神奇的胶片变成影像。最主要的是,你不是一直梦寐以求来纽大吗?这是你的理想啊!

要相信,帅哥神马的是浮云,我们班有个德国帅哥可帅了,但是帅哥的意义就在于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所以我只看……其实,是人都喜欢看美好的事物啊,看看又不会死……某人的地位在我心里是不可动摇的,不要问我喜不喜欢帅哥这样无聊的问题,没事跟小孩子吃醋……

劳伦同学说,nyu 65%是女生,35%是男生,但那35%的男生还都喜欢男生。于是我震惊了……

在纽约街头,两个女孩子是不可以像在国内那样亲密的,那一定会被误解。于是我一定被误解了无数次。

2

美好的事情通常如同梦境,还没有缓过神来,还来不及细细体会,还飘飘忽忽没有触摸到真实的质感,一下子就结束了。

那些人,那些面孔,能记住多久,是不是一醒来就觉得恍若隔世?

那些事,那些画面,何时能重演,是不是只有用胶片把瞬间定格?

我忘不了每一次拍摄,各种困难重重,却有朋友一直默默帮我。就算再艰难的挑战,最后不是都完成了吗?以后生活中还是会有很多艰难,克服一下就都会过去的,一定要乐观。每次拍片时我都心情暴躁,无意伤害了一些朋友的感情,以后,我一定不能再这样了。

我忘不了美丽的小美东之旅。费城、华盛顿、尼加拉瀑布……如果时间可以倒回,我宁愿我们只是过客,最好也不要成为朋友,这样就不会有接下来的伤害。就算现在,我看着旅行的照片,还是觉得同样美好……

我忘不了《Love is more cruel than death》(《爱比死更残酷》),最终效果已经不重要了,拍片的过程真的是很享受,也是我唯一一次觉得过程比结果更重要。认识你们我很开心,Jae我从来没觉得你像Kingkong……

这几天纽约一直在下雨,一直很冷。寝室空荡荡的,室友搬走了。

纽约最浪漫之地在我看来是法拉盛,因为每次去那边都是各种开心地吃喝玩乐,在小王子一坐就是一下午,各种无忧无虑,各种心情美丽。有时我似乎觉得,这辈子都不会再这么开心了。于是想到这里我又伤心了……

我爱帝国大厦的风,尽管呼呼地吹着让人很冷,但是高处不胜寒嘛。我和Chris一起登上了102层,而今天帝国大厦也变成了NYU的象征色紫色,因为他们毕业了。

我忘了那个公园的名字,只记得有一个很大的人头雕塑。我在这里发了三个晚上的呆,看车辆来来去去,吹着冷风,脑袋像豆腐,思考不出任何结果。

Chris曾问我,什么是友情。我想了想,决定告诉他高山流水的典故。

我一直觉得用英文解释中国典故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因为可以一针见血。

我说,从前有个男的,在山上弹琴,他很寂寞,有一个农夫(因为不会说樵夫)路过并且表示听懂了,这个弹琴的就很开心,这个樵夫说我以后再来看望你,但是这个弹琴的等了很久他都没来,后来听说农夫死了,这个弹琴的就把琴给摔了……

其实我想表达的是友情总是淡淡的,但是Chris说,这个故事给人的感觉“要死要活”的,大概是说很惨烈吧……看来真是文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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