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4日开始,北京谣诼满天,频频有人向蔡元培报告,政府方面“有焚烧大学、暗杀校长之计画”。据说曹汝霖、章宗祥出三百万买蔡元培的人头。5月8日,北京忽然传出一种惊人的消息,说军队正从廊房开入北京城,准备武力镇压学生。
《青岛潮》记载了这种谣言:“8日,更盛传捣毁大学,有某上将已调廊房军队入都之说。”龚振黄编《青岛潮》。《五四爱国运动》(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这并非惟一的记载,正在中国访问的杜威也有耳闻,他写道:“(在蔡氏辞职之前),各省纷纷谣传中国军阀为了打倒反对势力而准备好要走屠杀的极端。谣传甚至要来一次政变,以求永久稳固军阀和亲日派政府的把持。”杜威《中国的学生革命》。引自周策纵《五四运动史》。岳麓书社,1999年版。甚至有人说,军队已在景山上架设大炮,对准了北京大学的校园。一时间全城风声鹤唳。
另一种传言指政府已决定派马其昶接替蔡元培为北大校长,并提出查办教育当事和告诫学生两项命令,傅增湘拒绝在命令上副署,三天之内,数上辞呈。但告诫学生一令,终于由钱能训、朱琛(司法总长)、傅增湘副署发表,内称:
学校之设,所以培养人材,为国家异日之用,在校各生,方在青年,质性未定,自当专心学业,岂宜干涉政治,扰及公安。所有当场逮捕滋事学生应即由该厅送交法庭依法办理。至京师为首善之区,各校学风,亟应力求整饬,著该部查明此次滋事确情,呈候核办,并随时认真督察,切实牖导,务使各率训诫,勉为成材,毋负国家作育英髦之意。《大总统严禁学生干政并将被捕学生送交法庭令》。《五四爱国运动档案资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
一度缓和的形势,陡然急转直下。
蔡元培感到身心疲惫,他既是一位崇尚个人自由的安那其主义者,也是一位学者,他虽然很同情学生的爱国热情,但一向认为大学是研究学问的地方,不是搞政治的地方,现在忽然被学生当成搞政治活动的靠山,被各学校校长奉为和政府打交道的领头人,学生们出了事向他求援,他不能不管;各校校长们要联合行动,他也不能不参加;而政府也把他视为学运风潮的幕后操纵者。他身不由己地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今天到教育部请愿,明天到警察厅求情,这完全违背了蔡氏的性格与做人原则。
5月8日午后,又有人向蔡元培通风报信,说政府方面认为,只有蔡氏离开,风潮才能平息。如果蔡氏不去,法庭就要严办被拘学生。蔡氏倒不怕有人要买他的脑袋,但是,“我恐若因此增加学生对于政府的纠纷,”蔡氏后来写道,“我个人且将有运动学生保持地位的嫌疑,不可以不速去,”蔡元培《我在五四运动时的回忆》。《中国学生》第3卷第9期,1936年10月23日。同时,蔡氏也预见到学生经过这次风潮的洗礼,初尝权力的滋味,将来更不会安于学习,他的办学宗旨,将更难以贯彻。于是,他向政府递交了辞呈。5月9日凌晨,留下了一张字条,悄然离去,甚至连他最亲近的人,亦不知其何往。字条云:
我倦矣!“杀君马者道旁儿”。“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北京大学校长之职,已正式辞去;其他向有关系之各学校,各集会,自5月9日起,一切脱离关系。特此声明,惟知我者谅之。《北京大学日刊》第374号,1919年5月9日。
“我倦矣!”这三个字,好像铁锤撞击着知识分子的心头。多少失望、愤怒、悲哀、深重如山的忧劳和痛心疾首的抗议,尽在这三字之中。天亮以后,人们发现校长不见了,顿时群情惶惑,六神无主,许多人都认为,他一定是被政府逼迫出走的。字条中那些含义隐晦的字句,引起了诸多猜测。不少学生拿去向国文教师请教,那些老夫子平时门庭冷落,一时间门限为穿,也不禁飘飘然起来。
“杀君马者道旁儿”一句出自《风俗通》,意思是一匹好马跑得很快,但路边的看客不停地鼓掌,马主就不停地加速,结果把马累死了。于是有人揣测,“君”是不是指政府?“马”是不是指曹、陆、章诸人?“道旁儿”是不是指学生?
北大文科教授程演生在《北京大学日刊》发表了一封答复学生的信,解释这些典故的出处和含义。他说蔡氏以“马”自况,本心只是担心自己“溺身于害”,并无责怪学生的意思。至于“民亦劳止,汔可小休”则取自《毛诗·大雅·民劳》。蔡氏用此语的意思,民者,似为自指,他名为孑民。意为我已经很疲劳了,要好好休息一下。蔡元培后来对程演生的解读,做了个按语,说前者“但取积劳致死一义,别无他意”,后者亦“但取劳则可休一义,别无他意”。《北京大学日刊》第375号,1919年5月10日。
实际上,蔡氏所说的“道旁儿”,并非单指学生,而是指整个社会舆情的氛围,包括政府、社会、学生与其他学校的校长们,有意无意,合力把他置于舞台中心,令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最后只能像一匹肥马,“驰驱不已,至于死”。这是蔡氏所不能忍耐的,“敛辔且归去,吾畏路旁儿”(张士简诗),于是,蔡氏毅然选择了夤夜出走。但他又担心字条会被学生们解读出“他意”来,造成不良影响,于是5月10日从天津乘津浦车返乡途中,又写了一封公开信给学生,解释说:
仆深信诸君本月4日之举,纯出于爱国之热诚,仆亦国民之一,岂有不满于诸君之理。惟在校言校,为国立大学校长者,当然引咎辞职。仆所以不于5日即提出辞呈者,以有少数学生被拘警署,不得不立于校长之地位以为之尽力也。今幸承教育总长、警察总监之主持,及他校校长之援助,被拘诸生,均经保释。仆所能尽之责,止于此矣。如不辞职,更待何时?至一面提出辞呈,一面出京,且不以行踪告人,所以避挽留之虚套,而促继任者之早于发表,无他意也。北京大学之教授会,已有成效,教务处亦已组成,校长一人之去留,决无妨于校务。惟恐诸君或不见谅,以仆之去职,为有不满于诸君之意,故特在途中匆促书此,以求谅于诸君。《北京大学日刊号外》1915年5月11日。
但这封信并没有达到蔡氏的预期目的,反而令人们愈加相信,蔡氏是被政府逼走的,整个北京学界愤慨激怒的情绪,就像干柴遇火一样,瞬间点燃。各校约定,5月11日全体一律“停课待罪”(后来又决定改期)。当晚10时,由北京28所学校派出的学生代表谒见傅增湘,商定三项办法:一、请总统下令挽留;二、派司长到天津寻找蔡氏;三、通电上海,请蔡氏即日回任。各校也派代表到天津挽留蔡氏。“各校全体学生进退,以蔡君一人视之”。这恰恰是蔡氏要躲避的“道旁儿”,他怎么可能因此回心转意呢?
5月10日,保释外出的学生接到检察厅传票,出席第一次预审。学生们声称,他们是尊重总统命令,顾全蔡校长信誉而来。当检厅长问谁是5月4日事件的主脑时,他们异口同声回答:各人具有良心,谁能主使?预审草草结束。学生们回校后,向检察厅正式递交了一份声明,表示今后再不会到检察厅应讯。
声明指出:“曹章等卖国,罪不容诛。凡有血气,罔不切齿。5月4日之事,乃为数千学生,万余商民之爱国天良所激发。论原因不得谓之犯罪,则结果安有所谓嫌疑。且使我国而果有法律之可言,则凡居检察之职者,应当官而行,不畏强御,检察曹章等卖国各款,按照刑律108条、109条之罪,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始足以服人心。乃曹章等卖国之罪,畏不检举,而偏出传票传讯学生?”声明质问:如此执法不公,“所谓‘法律’二字者,宁复有丝毫价值之可言!”
声明最后宣称:“如钧厅认为有再讯之必要,嗣后不论其为传票为拘票,请合传16校学生。德珩等亦当尾同到厅,静候讯问,决不能单独再受非法之提讯也。”龚振黄编《青岛潮》。《五四爱国运动》(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学生要求检察厅如此这般,否则就抗传不到。学生们坚定地认为,他们所承担的伦理义务,远高于法律责任。不独学生如此,法官亦同样认为自己的伦理义务,远高于法律责任。两造都抱这种理念,法律也就形同虚设了。
在学生联合会的指挥下,北京中等以上各校学生纷纷提出自行检举呈文,“依法自行投案,静候处分”,以大规模的自首行动,凸显司法的不公。这当然不是真正服从法律,而是要营造出反讽效果,带有鲜明的示威性质,一旦付诸实行,势必瘫痪司法系统。政府从来没有应付这种场面的经验,一时手忙脚乱,结果,所谓交法庭“依法办理”,亦不了了之。学生与政府之间,火药味已愈来愈浓了。
5月10日,北大教授会派出马叙伦、马寅初、李大钊、康宝忠、徐宝璜、王星拱、沈士远等教授为代表,到教育部与傅增湘见面,请其设法挽留蔡氏。傅增湘表示,他也是非常诚恳地要挽留蔡校长的。大家询问总统、总理的意见如何,傅氏沉默了一会回答:“总统、总理的意见,我未深知,所以我亦无从代为宣布。”
下午,各校教职员在北大开会,大家对政府再三挽留曹汝霖、陆宗舆,而对蔡元培却如此冷漠,深感愤怒和伤心,咸认为蔡氏能否挽回,决不仅是一校长的去留问题,而与教育及外交前途,均有关系。决定联名上书政府,务请挽留。如果不能挽回蔡校长,他们将一致总辞职。
从蔡元培的性格与处事方式而论,他的辞职,当出于真诚。但置身于大时代的漩涡中心,往往被一股无形力量牵引着往前走,已无个人的自由意志可言。这股力量,恒来自蔡氏所说的“道旁儿”。
道旁儿本身,也同样受着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力量牵引。匡日休对此有切身感受,他慨叹“这时候群众的各个分子都没有个性的存在,只是大家同样唱着,同样走着”匡互生《五四运动纪实》。《五四爱国运动》(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同样喊着口号,同样挽留着蔡元培。当其时也,几乎所有人都认定挽留蔡氏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人会顾及蔡氏个人的真实意愿与感受。
5月11日,焦头烂额的傅增湘,索性也步蔡元培后尘,留下辞呈,一走了之。教育部派人到西山和天津,但都不见踪影。坊间哄传政府对蔡、傅二人均无意挽留,拟以胡仁源接替北大校长,以田应璜接替教育总长。学生们更加激愤,一致发起反对运动。下午,北京专门以上学校教职员联合会正式成立,由康宝忠任会长,马叙伦任秘书,派出九名代表与徐世昌、钱能训会面,要求政府就以下问题明确表态:一、对于北京教育界的切实态度;二、善后办法;三、对于挽留蔡氏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