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大脑看起来可以装很多东西,但是忘记得也很快,我们一生都在与遗忘抗争。面对潮水一般的信息,我们也只能看了就看了,能记得就那么一丁点儿。
为什么很多人与分手多年的恋人,本来已成陌路人了。而偶然再度重逢又会觉得难以忘记,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又会分开。有一种可能就是其中一方没有把当时两人相恋时的物品全部清空,而是保留了一些,想留作纪念。睹物思人,很容易让旧情复燃。
想彻彻底底地忘记一个人,得先把勾起自己美好回忆的物件全部清除,防止以后突然睹物思人;或者留下有痛苦回忆的物件,一看这个就觉得分手是分对了,但也不宜久留,免得多次悲伤再现。
江苏卫视一档非常受欢迎的节目《最强大脑》里选手们,都有着超出常人很多的超强记忆力,后来看一些访谈参加选手的节目里,有些选手说是因为他们学会了一套专门把所看到的东西编织成顺口溜,或是转化成一句有着画面感句子的来记住本领等等。这就是他们能编织产生记忆的线索、触发点的能力。
有些人能够记得住多年不见的同学或老乡等熟人,可能是这个熟人身上的某种特殊的生理特征,如外貌上的、声音、气味等。这也是一个引发大脑快速搜寻回忆的线索之一。
看了这么多期的《奇葩说》,发现里面比较有说服力的辩手们,不管站正反哪方立场上,常常让会在场观众跑票,原因是这些是辩手有一种编织故事的能力,能把观众带入身临其境的场景之中,才会那么容易就把他们打动了,故事线索就是开启某段难忘回忆的一个触发开关。明明刚开始是支持正方的,后来又改变立场支持反方。双方所持的观点,其实并没有非黑即白统一结论,而只是看哪方到底能说服现场观众投支持他们的票数多而已。
大脑像一座海量图书馆,存储了大量的东西,存进去的东西能记得只是我们经常会使用的那么一点儿微量的。而要调取出不常用的信息,是很不容易的。
普鲁斯特在他的《追忆似水年华》里,在谈到回忆往事时说道,我们每个人想方设法去记忆,但其实总是在枉费心机,我们绞尽脑汁也无济于事,往事是藏在脑海之外,非我们的智力所能达到的,它在某种我们意想不到的事物中,藏匿在此物带给我们感觉之中。那些能给予我们强烈回忆的一个点,让我们的大脑能快速提取回忆,从而想起某事具体的细节,发生的时间、地点、前因后果、起承转合。
我的一位女同事记性特别好,年近50了。说她有一位小学同学从小学毕业以来几十年没联系过,没有见。偶然一次,两个人在一个超市不期而遇,她把对方认了出来,我说过了这么多年,10多岁豆蔻年华到如今的中年人,你怎么能认得出来。她说,对方额头有个疤痕,走路的姿势也没有变,像小时候。确认是同学之后,还回忆起小学时一起做过的事。哇啊,就这两个特征就能认得出,真是不可思议。
有海量我们看过、听过、经历过的事,由于没有触发起记忆的点,也就无法想起。